
赵鲁强 杨光
森林草原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根基,尤其是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为主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受气候变化、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频繁发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全世界每年发生森林火灾几十万次,受灾面积达几百万公顷,约占森林总面积的0.1%。 林火面积的98%是由次数稍多于1%、面积在120公顷以上的大火造成的。森林大火的次数在林火总次数中约占1%,面积占30%~70%,而所造成的损失却占90%。 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来看,过火面积差异较大,东北亚和东南亚的过火面积要远高于中东欧、南亚、西亚和中亚,其中东北亚平均每年过火面积在上百万公顷,东南亚平均每年过火面积在几十万公顷,中东欧平均每年过火面积在几千公顷。“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俄罗斯每年年均过火面积要远高于其他国家。虽然蒙古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不及俄罗斯,但过火面积却与俄罗斯不相上下。 欧洲每年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在3.5万~8.3万次,欧洲每年的森林火灾面积一般在4万~10万公顷,然而欧洲森林草原火灾中遇难人数最多,其次是大洋洲、非洲、美洲、亚洲 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来看,人为放火和跑火是这些欧洲国家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天然火源只占到总火源的5%左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人为火源为主 我国森林火灾主要火源为人为火源,占98%以上。据统计,在人为火源中,烧荒、采集、矿产等生产性用火约占38%,上坟烧纸、野外吸烟、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约占57%,故意纵火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约占3% 中国长江以南为农林复合区,人烟稠密,野外火源多,同时南方森林结构单一,全国7.8亿亩的人工林大多分布在南方,其中92%为纯林,非常易燃。据统计,南方省区,如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和四川等地,每年森林火灾次数占全国森林火灾发生总次数的80%以上。其中大面积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在“呼大黑”地区(“呼”指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大”指大兴安岭林区;“黑”指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这3个地区受典型大陆性气候的影响,春、秋两季干燥、风大,干雷暴频繁。加之植被以易燃树种落叶松和白桦林为主且大多集中连片,一旦发生火灾,交通不便,扑火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火场进行扑救,往往酿成大火和特大森林火灾。每年受害森林火灾面积约占全国的60%。 随着森林防火防控能力的提高,森林火灾次数下降,对林内没有进行适当的计划性烧除,致使林内可燃物越积越多,部分重点林区每公顷已经高达50~60吨,超出国际公认的发生森林大火的界限,扑火救灾中确保人员及设施安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森林火灾的威胁在不断加重。 地面堆积的可燃物多少也是草地起火的关键因素。草地植被的枯枝落叶一般不易分解,极易积累。特别是内蒙古东部草原区牧草茂密、植物休眠期地上枯落物堆积丰厚,这是草原火的燃烧基础。另外,可燃物的紧实程度、单位体积含可燃物多少等都会影响草原火燃烧。 由于受大气环流和气候季风的影响,使我国南北各大林区的火险期形成了明显的季节变化。一般情况下,东北、内蒙古林区春季防火期为3月中旬至6月中旬,紧要期是4—5月;秋季防火期为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紧要期为10月。南方、华北和西北大部分地区防火期为11月中旬至第二年的5月底,紧要期为2—4月。新疆林区防火期为4—10月,紧要期为7—9月。但在干旱的特殊条件下,在本地常规火险期以外也会发生火灾,且损失较为严重。 天气预报分为天气形势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两部分。天气形势预报就是预报各种天气系统(如高、低气压,锋面等)的生成、消亡,强度的变化和移动;气象要素预报就是预报风、降水、温度及其他天气现象。森林草原火灾与天气形势和气象要素密切相关,可以根据天气形势和气象要素的变化预报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性,称为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 中国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防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即“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故我国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如下: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6年国务院批准恢复组建,负责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火中的问题,决定森林防火的重大事项。国家林业局设有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国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等。总指挥由国家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国家林业局、总参和武警总部有关领导担任,设立专职副总指挥,成员单位18个。 (2)各级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3)有关单位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林区国营林业企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牧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经营范围内森林防火责任。 (4)区域性森林防火联防组织 省、地、县行政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区域性森林防火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此外,我国还与周边部分国家签订了联防协议,建立有森林防火联络站。 (5)森林防火专家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专家组2007年成立,目前共有12名专家,对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省、区、市也组建了专家组。 目前,全国16个重点省、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有14个是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草原防火重点市、县(旗)都成立了草原防火指挥部,绝大部分是由政府一把手或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建有森林防火指挥部3342个、办事机构3679个,9个省(区、市)建立了专职指挥员制度,森林防火专职管理人员22194人;全国已有县级以上草原防火机构770多个,防火工作人员7300多人,初步构建了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令第541号发布《森林防火条例》,自《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以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到1987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5932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4.7万公顷,年均伤亡788人;1988—2008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936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2万公顷,年均伤亡194人,比1950—1987年间年均分别下降了50.2%、90.3%和74.3% 北欧的森林防火措施:减少林间空地(降低风速、增加湿度),针叶林与阔叶林混植(针叶林含油易燃,用含水多的阔叶林减少易燃性),频繁清理堆积的可燃物,密集的道路网作为隔离带,砍伐枯木和濒死木。 澳洲的森林防火措施:澳洲含油树木多,容易产生飞火,可传播到20公里外。因此采用计划火烧来消耗林间可燃物。林下计划火烧的办法由地面人工点烧发展成用飞机空投燃烧丸点燃,点燃速度可达3000公顷/时。在澳大利亚,一次林下计划火烧面积可达6000~8000公顷。在多点引火,火扩散开来互相接触时就自动熄灭。 探测手段:地波雷达、雷击探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