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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 封面

洞穴奇案

[美]彼得·萨伯

4.8万人在读
10.5万字总字数
¥33.6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6 · 视频解读 17

内容简介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必读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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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让我读起来感到有些震惊错愕的书。《洞穴奇案》以五名探险者被困洞穴后“抽签食人”的虚构案件为棱镜,折射出了法律、道德与人性在极限情境下的尖锐对立。萨伯续写了富勒的经典设问,他借十四位法官之口,展开了一场跨越半个世纪的法哲学对话,而其深刻性恰恰在于它始终拒绝为我们提供一个标准的答案。 我们从书中看到,当文明社会的绳索被饥饿扯断,人性在生存本能与伦理禁忌之间产生了剧烈的撕扯。威特莫尔提议抽签又反悔的细节,暴露出了他在理性的算计下仍然残存的一点人性微光——而多数人对这一微光的碾灭,则揭示了一种群体生存逻辑对个体意志所施加的暴力。所以,才有了一位法官的质问:“倘若吃人成为‘划算的交易’,那人类文明的基石何在?” 法律在此案中也陷入了一种双重的尴尬:一方面,条文主义法官坚持“杀人者死”的绝对正义,却对绝境中的人性挣扎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功利主义者以“一命救四命”作为辩护,却陷入了生命可量化交易的谬误——“若杀一人救百人可行,杀九十九万救百万是否亦然?”更讽刺的是,主张“洞穴乃法外之地”的自然法理论,最终可能沦为私刑的许可证。 道德在此案中更是显露出了一种无奈的境况。紧急避险原则试图为他们的求生行为正名,但“饥饿能否正当化杀人”的诘问又直指道德的内核:当所有选择皆恶,是否存在一种“较不邪恶”的路径呢?这样的疑问恰恰暴露了道德与法律之间难以调和的裂隙:司法宣判有罪,人性却暗自宽宥。 萨伯这本书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将法庭变成了思想的实验场,让读者在“有罪”与“无罪”的永恒辩论中,看清了法律之有限、道德之无奈、人性之复杂。其实,当洞穴中的骰子掷响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成为了抽签的共谋者——这才是本书对人们最刺骨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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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读本以《洞穴奇案》作为收尾。 此书给我的感受是: 一场思想的盛宴,一个引发深思的道德困境,一场关于正义与人性的思辨之旅。 读这本书就像期末考试复习,一边查资料,一边划线做笔记,感觉整本书都是重点。 我以一个法律门外汉的身份,用最通俗易懂的口吻做个案情回顾(作者说,本故事纯属虚构): 有五个人跑到山洞里探险,结果被困其中,由于食物匮乏,大家需要维持生存。于是有一个叫做小帅的人说,要不咱们抓阄决定谁成为大家的盘中餐,好巧不巧他抓到了自己,临死前他后悔了,结果还是被其他四个人给吃了。等到救援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这几个人救出以后,他们被告上了法庭,说故意杀人,被处以绞刑。 这个案件,十四位法官给出了十四个截然不同的判决意见,于是展开了一场关于法律、道德、人性与正义的激烈辩论。这引发了我们对正义的深刻思考。 正义是什么? 是法律的严格执行,还是人性的宽容和理解? 是形式的公正,还是实质的公平? 这些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洞穴奇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和探讨的平台,让我们在阅读中不断追寻正义的真谛。 这本书值得反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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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濒死吃人自救,而后引发的道德论述评判,仔细想想🤔到底是生命至上,还是道德准则至上,应该根据实地情况考察来断定结果,而不是一味的依据冰冷的法律准则条文判定,那么生命的价值能否量化?还是绝境中的选择是否该被宽恕,法律的目的是惩罚还是守护,这些问题没有唯一解,却逼着我们直面人性的复杂与法理的严谨,分析见解不应盲目站队,应当以多视角去审视问题,找到理性与良知的平衡点,我个人觉得在面对困境时最该坚守的底线首先是敬畏生命,当然吃人的野蛮行为也是最基本的本能反应,我自己也很矛盾,身临其境我会是等待自然期灭亡的一位,如果你是当下该如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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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洞穴奇案》虚构的塌方绝境中,五名幸存者的食人抉择,成为刺破法律尊严的锋利匕首。 彼得·萨伯借十四位法官之口,将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的百年宿怨,熬煮成一锅沸腾的思想毒酒——唐丁法官困在“道德谴责”与“法律空白”的夹缝中精神崩溃;戈德法官却冷酷计算着“三条生命换四条生命”的数学公式。这些充满火药味的辩论,远比任何真实判例更赤裸地暴露了法律的脆弱性。 书中最震撼的,是将抽象法理化为叩击灵魂的诘问:当救援队明确告知“再等十天全员必死”,抽签是否从谋杀蜕变为生存契约?若法律必须冷酷无情,又该如何面对幸存者眼中的绝望?这种撕裂感在现实中早有回响——从泰坦尼克号的救生艇分配,到新冠肺炎初期的医疗资源争夺,人类始终在“规则”与“人性”的钢丝上颤栗前行。 合上书本,我们既是旁观者,也是裁决者。 萨伯没有给出答案,却让每个读者被迫直面终极命题: 在法律的光照不到的黑暗里,正义究竟是永恒的标尺,还是随情境扭曲的橡皮图章? 这场始于虚构的审判,终将在每个读者的良知法庭上,继续永无止境的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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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起始于一个极端的情境:五名探险者被困于洞穴之中,在面临饥饿威胁的绝境下,他们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杀死并吃掉其中一人,以此换取其余四人的生存。 书中呈现了十四份不同的法官意见书,每一份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法律哲学和思维视角。有的法官坚持严格遵循法律条文,认为杀人就是犯罪,应依法判处有罪;而有的法官则更注重法律的目的和精神,考虑到案件的特殊背景和人性的弱点,主张无罪释放。 这些不同的观点相互碰撞、交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一个充满了弹性和争议的领域。它需要我们在不同的价值观和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和抉择。 从道德层面来看,这个案件更是让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为了生存而牺牲他人的生命,这样的行为是否能够被道德所容忍?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一方面,我们尊重生命的神圣性,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受到保护;但另一方面,在极端的情况下,人们为了生存而做出的无奈选择,似乎又让人难以完全谴责。道德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它在不同的情境下会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它通过强制力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而道德则是法律的基础,它引导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可能会产生冲突,这就需要我们运用智慧和理性去调和它们之间的矛盾。 《洞穴奇案》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书籍,它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再简单地对事物进行是非判断。它让我们明白,在法律和道德的领域中,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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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推荐,因为我的观点在读书过程中被反复说服向相反的方向。 不管是法学门外汉还是有一定基础素养,都值得花时间看一下。 老实第一眼看到这个案子我和大部分人一样从情感上愿意判被告无罪,但是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动摇了,有几个观点从逻辑上吸引了我:1,法律是社会契约,如果法律有遗漏和错误,也应该由人民先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成本和惩罚,再改变立法;2,自由裁量权和道德考量在司法中应该被尽可能限制;3,被告应该在杀人前先行考虑损害更小的避难手段,比如等待几人中第一个人饿毙。 但是在一些观点的说服下,我还是最终认为被告无罪,这个综合观点的最终形成中,我认为已经不再是一个感性认识,而是比较综合考虑后的我的一个理性结论了。1,成文法的前提是社会秩序,洞穴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客观事实,此外,电话联络外部并寻求回答未果,也给洞内人脱离司法体系而建立自己的契约以客观条件;2,法律的本意是惩戒犯罪、报复凶手,这里我们都看不到;3,等待一个人饿毙时其他人未必还有获救的可能性;4,被迫做某事未必应该被解释为“故意”;5,我们不应该去惩罚一个不比自己更坏的人。 不过,每个人看到这些观点碰撞都会有不同的感想,这也是一个没有正确答案的开放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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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富勒著名的“洞穴探险者案”为骨架,作者萨伯再续写九位法官的判决意见,将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功利主义等二十世纪主要法哲学流派的论点集中于一场为生存而“分食同伴”的极端伦理冲突中,通过多角度论证生死、正义与法律安定性的矛盾,激发读者对“法律应当如何在极端情境下平衡道德与规则”的思考。 道德判断之于案件审理,就像指南针之于航行:它为法官提供价值坐标,指引法律解释方向,平衡规则与人情,并最终影响判决的合法性与社会接受度。洞穴奇案通过展示多元道德立场的正面碰撞,让我们得以窥见司法裁断背后最深层的“正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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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判决 没答案【2025 46】 看起来非常简单的虚拟案件,加入了各种额外要素后,变得逐渐复杂起来。第一个要素即倡议杀人的发起者死亡,第二个要素是其他人的代抽签,第三个要素是营救的十个工人不幸罹难,最后一个要素是事情过了多年,“漏网之鱼”有没有一线生机。 如同书中十四位法律工作者的陈述,我也问过十几个人,这五个人该不该死或者该不该获罪,答案大同小异,但统统倾向于无罪或轻罪,电影《十二罗汉》我看过许多遍,除了折服于精湛演技,还有一个原因是想寻到核心的转折点,陪审团成员的心理变化从何而来。这本书同样是多元法理观点的交锋剧场,同意有罪但理由各不相同,道德、法理、代价、正义、侵犯、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功利、牺牲、舆论、集体、种族、性别、人权、国别等等,所有宏观叙事的大词都浓缩在这个案例之中,通过哲学对话体展现给世人,我用“非常精彩”来形容,都显得苍白无力。 可事实上来讲,纵观全球任何一个法系,从未承认“为生存杀人”的合法性,所以换做此案发生在中国,也一样是故意杀人罪,但基于极端环境、求生动机等因素大幅减轻刑罚,最后判决罪不致死,甚至有可能是缓刑。当然法律是不确定的,法官和陪审团也一样不确定,可法律不原谅杀人,但人性理解绝望,14位法官中的其中一位,试图设身处地,我认为这是最严峻的考验,也是终结虚伪道德高位的最好角度。 本书对本案有最终判决,但不代表这就是标准答案,“杀人偿命”本是最朴素的处理方式,但实操的案件往往有更复杂的底色和不清晰的边界地带,甚至如果投票,票数压倒性胜利的一方也往往是不尽所有人意,它带来的思辨是无穷尽的,它将继续出现在各大高校中,追问法律的真实意义和终极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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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中,萨伯延续著名法律学者富勒的一个假想案例: 五名洞穴探险爱好者进入深山老林,结果被困在一个很深的山洞里,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系生命等待救援,大家约定通过抽签吃掉其中一人,即牺牲一人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他在抽签前又因害怕反悔了,其他四人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于是,可怜的威特摩尔成了其他四个人的蛋白质来源。救援队到达后,幸存的四个人获救,随后他们被逮捕并以杀人罪起诉,初审法庭判处他们有罪并处以绞刑。 探险者们并非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的杀人行为是绝境中的无奈选择,甚至带有某种“牺牲一人救活多人”的悲壮色彩。这种情境下的道德判断,不能简单用日常社会的标准来衡量。 当生存成为首要问题,道德是否还有立足之地? 面对复杂问题,不能急于寻找非黑即白的结论,而应保持思辨的勇气与谦卑。法律需要温度,道德需要边界,人性需要理解。正如洞穴中的探险者们,我们每个人都在各自的“洞穴”中寻找生存与尊严的平衡,而这本身就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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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月27日上架。这么晚才上架这书(而且只上架了一个版本,此前其他版本也都没有上架),也是很神奇。 ——如果某个书,或者某文章的某段文字,在你遇见它的那一刻开始,让你思考问题的方式产生哪怕一丁点儿的不同,这段文字就已经是你的人生组成部分啦。 而这本书可以影响大多数读者和绝大多数认真阅读的读者

书籍信息

作者[美]彼得·萨伯
译者陈福勇;张世泰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9-01
ISBN9787510891779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