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帆
当一位苏北农村的母亲来到纽约,她与异乡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她不识字,却在国内撑起家庭、把儿子送进中美名校; 她不识字,却在晚年独自赴美照顾孙子、适应纽约的生活; 她不识字,却能用平常话语讲出不一般的生活智慧。 在煎炒煮炸、鸡鸣鸭叫的日常里,这位“虎妈”织出一幅跨越文化与代际的生存图景。啼笑皆非的日常映射出两代人的碰撞与和解,更让乡愁化作一道淮扬菜、一句俚语,或是一声未及说出口的牵挂。这不仅是一个移民家庭的侧写,更是一场关于根与翅膀的温柔对话。
一开始很奇怪某些读者的反应:还没读完,就从意识形态下结论,文笔不行,母亲的态度不行,儿子的态度不行……渐渐却也接受了,毕竟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何况此地此文。当然也很高兴看到一些读者的共鸣,看到他们不辞辛苦留下的真诚反馈,想来很多作者是被这样鼓舞着的。母亲虽然是这本非虚构小书的重点,但是其他故乡人事也构成将近本书的一半内容,也恳切憧憬至少有80%以上的读者在读完后会觉得“人间值得,故乡值得”吧。😄
应帆的散文集《不识字的母亲来到纽约》,以一个海外华人的家庭跨国相聚为切口,以跨国生活、游子归聚、城乡对照为脉络,书写了亲人相聚、异国生存、故土回望、代际沟通等切身体验,探讨了一个现代人共同命题:当人离开故土、走向远方,我们该如何处理自己与亲人、传统、故乡、异质文明之间的关系。 该书是一部带有私人纪实兼具理性自省的海外生活散文集,打通了繁华的美国大都市、记忆里的苏北故土、漂泊者的内心世界三重空间。既描摹了西方现代都市文明的秩序与便利,也刻画了漂泊异乡的游子回望国内亲人、回忆年少往事、回味故乡风情的孤单与无根感。 散文集同名篇目《不识字的母亲来到纽约》,既是全书的代表作,也奠定整本散文集的精神底色。目不识丁、不懂外文、不识路牌的母亲,来到美国的繁华大都市纽约,并没有刘姥姥走进大观园的怯懦卑微与张惶无措,而是依靠长年乡土生活练就的生存智慧,迅速适应了陌生环境,并结交起自己的朋友圈,过起了有滋有味的生活。她不懂西餐礼仪,便用熟悉的煎炒煮炸重塑异乡的餐桌。她远离了故土的鸡鸣鸭叫,却把一整个苏北故乡搬到了异国他乡。一道家常淮扬菜、一句朴素的乡音、一身乡土的习性,都是故乡的缩影。 同时,看似文章写的是母子异乡共处的日常,实则是深挖代际隔阂与双向救赎的温情内核。作者为习惯了西方都市生活节奏和生活习惯的高知青年,是典型的“向外生长、奔赴远方”的漂泊者,而母亲却是一位固守故土乡音乡俗的农村妇女。两代人、两种人生经历、两套生活逻辑,碰撞在所难免。生活习惯的差异、思维认知的鸿沟、文化观念的分歧,构筑起细碎的矛盾与隔阂。但母子俩所有的代际碰撞最终都在亲情中温柔和解。母亲从未强求子女回归故土,只是用笨拙的方式迁就异乡、迁就孩子的生活。她不懂表达深情,却把牵挂藏在一日三餐、琐碎照料里。而作者在陪伴母亲的过程中,重新审视母亲的习俗和故土的意义。曾经追求远方、奔赴繁华的漂泊,在母亲到来后有了归宿感;看似光鲜的都市生活,在母亲质朴的烟火日常里,多了温暖的底色。正是这场跨山海的相聚,让两代人在一日三餐中互相理解、彼此治愈,让疏离的代际距离,在烟火日常中慢慢消融。当母亲用乡野的生活方式装点纽约的生活,山海的距离被消解,他乡也成了故乡,从而让漂泊的作者在远离家乡的陌生都市里,不再是无根的旅人。 作为一个纯而又纯的理工男,应帆的散文既有理性思辨力,又兼具细腻感知力,既能冷静记录碰撞,又能深情描摹温情,实属不易。作者笔下的乡愁,不是空洞抒情,而是具体可触的——是母亲的越洋相聚,是母亲的味道,是故土的烟火,是地道的家乡菜,是熟悉的乡俚俗语。游子与故乡之间,不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母亲来到纽约这件事本身,让故乡与他乡实现一场奇妙相逢:身在纽约,亦可拥有故乡的温度。琐碎日常里藏着人间大爱,烟火细节中藏着人生真谛。
作者以细腻笔触勾勒出一位苏北农妇跨越太平洋的生命轨迹。当白发苍苍的母亲站在纽约街头张望异国街景时,那个曾在苏北灶台前日日熬煮鱼汤的身影与此刻推着婴儿车穿行在地铁站的身影悄然重叠。书中那些被岁月浸润的细节总在不经意间刺痛中年人的心:父亲变卖家当凑出的机票钱,母亲在纽约厨房里对着英文食谱熬煮的淮扬菜,还有大年夜留在地上的爆竹碎红——这些曾被年轻时视为琐碎的日常,终在漂泊的镜像中被重新打捞。母亲用布满裂痕的手指攥紧电话听筒时,话筒两端悬垂的不仅是乡音,更是一代人对土地的眷恋与对子女的牵挂。当我们在中年回望,才惊觉父母早已把生命的年轮刻进我们的骨血,就像母亲用盐粒腌制的咸菜,看似寡淡无奇,却能在异国的寒冬里酿出最深长的暖意。
最令人难忘的几个片段: 1. 初到纽约:文化冲击与“失语” 母亲目不识丁,第一次坐飞机、跨越时差,抵达后整整几天睡不安稳;她望着陌生的高楼和咿呀学语的孙子,只能用最质朴的方言自言自语,却又暗暗发誓要“含饴弄孙”。 2. 祖孙共眠的温暖瞬间 刚满月的婴儿和母亲彼此凝视、咿呀对笑,最后竟相依相偎香甜入睡——这一幕被作者抓拍成照片,后来被《家庭》杂志选用诠释“陪伴”主题。 3. “体育盲”母亲爱上网球 奥运期间,作者给母亲灌输网球知识,她第一次完整看完一场比赛,还兴奋地评论:“这打球的人,眼力要特别好啊!”当看到达文波特生子后缺席比赛,她困惑不已,把网球世界讲得津津有味,却又闹出“生儿子怎么不打”的笑料。 4. “罐友”们的清晨战役 为了给家庭增加零用钱,母亲和一群中国老人组队去超市退瓶罐。她们在不同超市之间“打游击”,研究哪位收银员最友善、哪位主管爱搭不理,还调侃谁家老太八年没回国、谁家老夫妻骑车收瓶潇洒自在——一桩桩日常小事勾勒出海外华人移民的生存群像。 5. 孩子的视角,成年的乡愁 作者在后文中写到自己带孩子自驾美国,却总在盛夏回到纽约皇后区的家;他意识到“异域的泥土”正慢慢成为新的根,而下一代或许又将远行,这样的循环让“乡愁”与“成长”交织成书的主旋律。
写母亲的散文一般都深情,这本散文的特殊之处在于:深情且真实。 一个不识字的母亲和一个毕业于中美名校的儿子,矛盾肯定是避免不了的;苏北农村的生活习惯和纽约的生活节奏,不和谐之处也肯定是避免不了的。 作者没有回避这些真实的生活冲突,非常难得。也因此,他的散文在海外华人读者当中引发了广泛共鸣。
文章写得真挚动人,让人读着读着就忍不住湿了眼眶。应帆用近乎素描的方式,一笔一笔勾勒出母亲的一生,充满感人至深的细节和故事。这些片段既不煽情,也不夸饰,却因为真实与克制,更加动人。没有谁生而伟大,但母亲的坚强、节俭和不动声色的爱,恰恰构成了我们记忆中最温暖、最可靠的部分。作者在轻描淡写中流露出的感激与心疼,也悄悄触动了读者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最令人久久不能平复的片段,是应帆写母亲在纽约偷偷去捡别人丢弃的旧物——不为己用,而是为了“省点钱给你们用”。 这个画面既有荒诞感,又有深深的心酸:一个在中国乡村里挺直腰板干了一辈子的母亲,在异国都市中却甘愿低头弯腰,翻拣垃圾桶——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出于一种根植于骨血的节俭与对子女无条件的爱。作者并没有渲染那种“母爱多伟大”的传统叙述,而是如实记录了自己最初的震惊、不适,甚至有一丝羞愧——那一刻,他是儿子,也是移民社会中跨文化冲突的见证者。他坦言母亲“从来不觉丢脸”,而正是这种“不觉”,让人忽然明白,那份爱从来不需要解释,也无法掩藏。 这一小段,如锥刺心,写尽了代际之间、文化之间的张力,也写尽了一个儿子在异乡目睹母亲背影时,油然而生的感动与复杂情绪。这不仅是“母亲的故事”,也是我们许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移民记忆与深情。
一位70后游子对童年的追忆—读书有感 70年代出生于农村的我,是同伴中极少数能够走出来的一个,同伴们九成以上止步于初中。看似自然而然的结果,实则和经济、社会原因导致意识的局限密切相关。而我的哥姐们有人小学都没毕业,及至父母辈,识字的竟已寥寥无几。这些没机会读书识字的农村人,土地成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后依靠,土地也束缚了他们的一生。尽管如此,他们在有限的生活空间和生活维度中依旧显露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干练,更不用说坚韧和吃苦耐劳这些品质了。他们常令我折服,我经常想,如果他们如我一样能够来到北京,真不知会怎样的兴旺发达呢。《不识字的母亲来纽约》一文作者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位女性,除了作者在文中列出的包含智慧的“母亲语录”,母亲听声辨父、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的哭诉的意味深长、母亲学骑车、母亲给鸡开刀这些,活灵活现了一位胆大心细、将家庭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母亲。作者并未描述母亲的模样长相,无从知晓这位母亲是否秀外,但慧中是确定无疑了。作者也直言母亲个性“爱查户口”,一位读完博士的谦谦君子儿子,一位毫无边界感的不识字的社牛母亲,母亲时时引起儿子“大囧”,如此真实的母子,如此可爱的母亲!这位母亲一生经济依附丈夫,到纽约后知晓了瓶罐回收的生财之道,便一发不可收拾,风雨无阻沉迷其中。之前也看过其他相关文字,大意都是觉得中国老头老太丢了国人的脸面,但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完全理解了他们的行为。其实我自己刚来北京那会儿,曾经疯狂的做笔译,说难听一点,就跟“没见过钱”是的。我本职工作是文案,翻译算副业,所以公司假装不提倡做翻译,每千字只给个人10几元的提成,声称不鼓励文案员做翻译以防耽误文案工作。我对翻译工作总是来者不拒,因此会占用很多业余时间,在2004年左右,每月工资中总会多出几百元翻译收入,这种额外收入总是让人喜滋滋的(但我的颈椎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不好了)。由此,我很容易理解这位母亲因何会有那么大的热情回收瓶罐。这位儿子修养甚高,各种状况之下都无条件地接受“囧”境,对母亲各种言行无条件接受。对此,我就无比惭愧了。当初母亲在的时候,我不知“刺儿”了母亲多少回、“说”了她多少回。父母为儿女操劳半生,及至风烛残年,竟然还可供儿女来耍威风,实在不该。《不识字的母亲来纽约》一文有一章专门对父亲和父亲烧制年夜饭津津乐道,我也看得津津有味。一边看一边想我们春节的必备菜肴炖肘子和炸丸子,关于这两道硬菜,我也想不吝笔墨了。这两样需要过年前至少一天备好,因为制作太过耗时,除夕大餐前回锅即可,余下的冷冻起来,春节期间方便待客和自家食用。有了这许多半成品,人们就可以尽情的打扑克、串门拜年、走亲戚,到处都是欢声笑语。我家的这两样硬菜也都是父亲亲自操刀,母亲和姐姐打下手。父亲常说炸肉需要“三开”,就是肉锅、油锅和炒糖锅,三个锅同时保持沸腾状态。当然不需要翻滚,火候差不多只要冒泡即可。带皮肉块煮透,不能有生心,小火温着备用。然后炒红糖至糖液并持续加热,同时烧油锅到锅边小有油烟,这时捞出一块肉尽量控一下水,放入糖锅均匀涂上糖液迅速放入油锅,随即盖盖,然后就任凭锅里滋啦、嘣、嘣的响。适时翻个儿,稍许捞出,肉色红润不焦为最佳,一块块的摆满一大盆。然后开始炸丸子,我先看着姐姐们把肉剁碎,豆腐切片后再碾碎,然后是葱花姜末,最后加入调料、淀粉,搅拌后下锅油炸。开始炸之前我就端着碗在锅台前等了,但在这之前可能已经和小伙伴们在外面玩了几通,最后回来发现终于胜利在望。丸子下锅后等到浮起就可以捞出,然后就“进到我的碗里来”,大人们一边炸我一边吃。我小时候连一点肥肉星也不能接受,唯独喜爱这个小丸子,这道菜,只有过年才做,每年这一天都是我敞开了吃的一天。我们有8姊妹之多,在勉强温饱的年代全家大吃一餐耗费甚巨,所以平时几无可能改善伙食,即便是鸡蛋,也只有过生日才给煮两个。因此过节就颇具仪式感。到过年这天,雷打不动,务必要置办丰盛。父亲说孩子们盼了一年了,眼巴眼望的呢。年夜饭是一年中唯一的一次正餐,平时闲置的盘子都派上用场了。待到席间,我看到满桌菜肴,自然兴奋大吃,父亲却不着急吃,总是笑眯眯的看着我说:还得留点肚子,后面还有什么什么呢!原来我最爱吃的“窄丸子”最后上桌,谐音完,意味着菜上齐了。为人父母,看着孩子吃得开心,比自己吃还高兴,世世代代历来如此。在那寒冷的日子,吃过世界上最美味的炸丸子,晚上躺在暖烘烘的炕上,在父母的身边,似睡非睡之间,听着风声和窗户纸随着风向转换偶尔发出呼嗒一声,陋室里一片宁静祥和。父母已经过世多年,我的人生也只剩归途,潜意识中竟然还贪恋着在父母羽翼下的时光。 原以为我们这代人写父母,必定要写苦难,感人泪目,才是好文章,但看过此文后发现没有苦难,可以看的开心还引人入胜。鉴于本人水平和作者不能相比,所以这本书于我就算是“抛玉引砖”吧。我来自河北北部,作者来自江苏淮安,很神奇,大家的父母竟然有着极高的相似度,作者的母亲,何尝不是普天下的母亲。作者的童年,何尝不是广大农村70后的童年?而天下的游子,我们的童年不是也都遗落在了那个叫做家乡的小破村子了吗?我们对着身边的同事朋友讲述自己引以为豪的家乡,其实我们每每津津乐道的不是我们的童年吗?这本小书给了我满满的回忆杀,让我终于也写出了些文字。
读应帆的记实散文有一种身临其境的亲切感,尤其是写母亲这一章节。我与他母亲同属一个年代,他母亲年长我两岁。他笔下母亲所经历的往事就像当年我的在乡村生活的拷贝。读她的点点滴滴就好像在读自己。文中说他母亲给中毒的鸡做开刀手术,而我给鸡也做过相同的事。散养的鸡跑到生产队的麦地里吃了伴有农药的麦种,呆呆的眼看就不行啦,赶紧就在鸡食饨外拔毛,用剪子把鸡皮剪开一个口子,把胃也剪开,把拌有农药的麦子都掏空,然后用缝衣线把胃和鸡皮相继缝合。鸡就没事啦!那一年我上小学五年级。 作者在文中提到她母亲大字不识,不会说国语(普通话)只会说淮安话。不是说,即便不会外语但凭借国际歌声到世界各地都能找到朋友吗?!他母亲凭借着自己心中的“国际歌”到了纽约交了许多朋友,还加入了拣瓶罐的队伍而且还培养了“徒弟”。我真佩服她的交友能力和那种敢闯敢说的精神。来美一年拣罐子挣了三四仟美元。五分钱一个空瓶,跑了多少路,多少家庭,又跑了多少趟超市去退瓶?多大的“工程”!这个女人是强人,因为她属虎!了不起的母亲! 没有在乡村生活过的朋友可以通过文字旅游来了解江南地区文化风情。本篇就是最好的选择。
当一位苏北农村的母亲来到纽约,她与异乡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她不识字,却在国内撑起家庭、把儿子送进中美名校; 她不识字,却在晚年独自赴美照顾孙子、适应纽约的生活; 她不识字,却能用平常话语讲出不一般的生活智慧。 在煎炒煮炸、鸡鸣鸭叫的日常里,这位“虎妈”织出一幅跨越文化与代际的生存图景。啼笑皆非的日常映射出两代人的碰撞与和解,更让乡愁化作一道淮扬菜、一句俚语,或是一声未及说出口的牵挂。这不仅是一个移民家庭的侧写,更是一场关于根与翅膀的温柔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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