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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御马(轻经典) 封面

盗御马(轻经典)

叶广芩

1.8万人在读
3.6万字总字数
¥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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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叶广芩经典作品,走进那段充满酸甜苦辣的知青时光。作者以亲身经历,讲述了在陕北后顺沟插队的日子,从初到的迷茫,到生活中的艰难与欢乐,再到离别与重逢,故事真挚感人。文中人物鲜活,情节生动,让你感受那个特殊时代的青春热血与无奈。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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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天气略有回暖,然而清晨出门,飕飕的凉风仍争先恐后地往脖颈处灌,纵使我裹得像个毛绒熊,也忍不住缩成一团,打着冷战。待到午后,从楼里出来,却又是另一番光景——冬日浮空,和风煦煦,吹得人周身暖洋洋。循着旧日散步的路线,趁着午休的短暂时光,我读完了《盗御马》的最后一章。 结尾令人怅然,但整部小说却是带给我久违的一种淋漓酣畅。我终于明白,为何阅书无数的九月菊书友会给出“深深迷恋”、“见一本读一本”、“爱不释手”的评价。倘若将当代小说界比作江湖,叶广芩老师,无疑是其中叙事功力跻身前十的高手。 《盗御马》是我读叶广芩老师的第二部中篇。初看书名,本以为是江湖侠客的传奇,点开后方知,这是一部以她亲身经历为底色、并带有时代烟尘和人性温度的知青故事。叶广芩老师以其独有的叙事笔调和内蕴的幽默,将我们带回到四十年前的陕北大地。 故事中,张秀英、刘二东、李抗美、王小顺,还有叙述者“我”,五位出身各异的北京知青,被发往陕北刘家河后顺沟插队。他们本如草芥般平凡,却因这段共同的经历,彼此间种下了深厚的情感羁绊。在四年的下乡岁月中,在这这片贫瘠的黄土地上,他们与发财队长一家、与后顺沟的村民以及家畜们,上演了一场关于生存、情义和成长的悲喜剧。 往常讲述那个特殊年代的小说,大多会对那个年代、对人性的丑恶进行讽刺和鞭挞,而《盗御马》则完全不同。它的精妙之处,不在于对那个年代苦难的控诉,而在于展现特殊年月里、艰苦环境中,普通人人性闪光的一面——淳朴和善良、情义与担当。 蓝脸的窦尔敦,本是明末清初年间、出身河北献县的一位绿林好汉,因其盗御马的传奇而被搬上京剧舞台,其京剧唱词“将酒宴摆置在聚义厅上,某要与众贤弟叙一叙衷肠”贯穿全篇,成为知青们精神世界的某种映照。 知青们崇拜窦尔敦的侠肝义胆,以至于盲目模仿其“盗御马”的行为。只因婚宴席上少了猪头肉,他们便将为前顺沟谋取到半扇猪肉的退伍军人黄三圈,臆想为窦尔敦的死对头“黄三泰”,并将其养了多年的黄狗当成“御马”,上演了一场盗狗、杀狗、分食狗肉的闹剧。这荒诞一幕,既是困难年代由于吃不饱、渴盼油水的无奈,也是年轻人们青春热血的一种另类宣泄。 在这场盗狗风波中,城里人与村里人,狡黠与淳朴,从碰撞到交融,最终私仇化为情义,“好人”与“坏人”模糊了边界,只留下岁月沉淀后的人性本真。 叶广芩老师在平淡叙述中,将历史的沧桑与人性的闪光,如老酒般缓缓地注入读者心田。她让我们看到,在时代的巨轮下,个体或许渺小如草芥,但情义、尊严,以及对美好的向往,却如野火般生生不息。 她将知青中混出人样儿的精英,比作“霉菜扣肉上头的肉的张扬”,而大多数普通知青则是“肉下头的菜,是干巴巴的铺垫”,然而“有时候下头的菜比上头的肉好吃,那要看吃者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这比喻辛辣,却又不失悲悯,道尽了命运的参差。 她写婚宴席上知青们如饿狼扑食般的吃相,写老二宁可当窦尔敦也不当愚公的倔强,写一出《盗御马》,唱过了,曲终人散的苍凉,每一处细节都鲜活如昨,令人忍俊不禁的同时,却又心头发紧。 故事里尤其让人动容的是老二刘二东。他父亲曾是窦尔敦的扮演者,他骨子里也流淌着窦尔敦式的倔强与侠义。他认为是自己害死了五狈,为了赎罪,他宁可做黑户,也要返回北京,奉养五狈瞎眼的母亲到终老。这份担当,恰似窦尔敦的侠义,看似离经叛道,实则遵循着内心的情义法则。 “窦尔敦之后二百年的刘二东终没有跳出窦尔敦的路数”,这句评语,既是对老二一生的精准勾勒,也是对时代烙印的深刻洞察。他们或许未能改变历史的洪流,却在个体的生命轨迹中,活出了属于自己的侠义与尊严。 读罢掩卷,午后的阳光正温柔地洒在绿荫道上,而此时的内心却有些许感伤。恍惚间,清早的冷风与此刻的暖阳,仿佛《盗御马》中交织的苦难与温情、失落与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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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知青的故事,仿佛在一盏茶的柔情里,听一位老人漫漫道来,那弥漫在岁月风烟里的故事,如细数着光阴的淡定。 每次读叶广芩老师的书,总能在她诙谐的语言下,让你带着微笑,带着点点泪痕,轻松地读完,然后又回味无穷。 她的故事带着厚重,带着真情,带着老北京天生的风趣幽默。仿佛她就坐在读者面前,嗑着瓜子,娓娓道来一个个深情的故事。 有人说,她的小说,是一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旗人文化寻根史。深以为然! 从《梦也何曾到谢桥》到《状元媒》《采桑子》,她以自己叶赫那拉氏家族的历史,讲述了那个动荡的时代下,家族里这群遗老遗少们的沧桑和巨变。 读她的文字,虽然平淡无奇,但看得到的诙谐幽默,看得到厚重深沉,看得到她对古典文学的理解,对戏曲的信手拈来。也许她的文字里没有所谓华彩金句,但结局处已经不知不觉让人鼻腔酸涩、心潮翻滚。 合上书本,一夜的狂风暴雨已经退去,外面一地落叶,满院残红。 风又潇潇,雨又潇潇,瘦尽灯花又一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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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写知识青年下乡叶广岑在农村亲身体验的一些事情,展书以为是非苦即愤的写作套路 毕竟是“老三届”下农村。没想到叶广岑的文笔那么可爱 诙谐幽默,全书展显得淋漓尽致,书中70%是欢脱的。凌晨两点有几处被逗得哈哈大笑,比如队长张发财办婚礼吃席的场面,知青在农人家蹭饭,还有小狗黑子谈恋爱的情景,……真是太逗了,最抓我心的是结尾,因五狈的疏忽永远埋在了农村,平凡青春的暗淡离世。 叶广岑的文笔不控诉时代 不刻意煽情,只是回望。知青岁月如今只剩留白,那些挣扎 热忱 遗憾,都沉淀在黄土地里。好喜欢这位京城“格格”作家。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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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上山下乡的知青故事抱有兴趣,本书无疑是极佳的阅读选择之一。这是一本读来令人唏嘘动容,常常眼眶发热的佳作,“我与同众贤弟叙一叙衷肠”。文字之外,它亦是研习大小写意笔法如何有机交融的上好范本,笔触细腻敏感却气韵开阔,充满扑面而来的现场实感。“一片云彩飘来,天下起了雨,女子拉我在土崖下避了。远远地我看见五狈的坟在雨水中腾起阵阵尘土。五狈知道我来了。” “后来有人说我们这批人是打不散、压不垮的老三届,其实早就散了,所谓不散,是几个‘混出人样儿’的精英们的纠集,是霉菜扣肉上头的肉的张扬;而大部分是肉下头的菜,是干巴巴的铺垫。”阅读的一大功效,便是借书页去略过多重迥然的人生。本书正是感受大时代下命运的无奈与浮沉及窥见时代褶皱的窗口。它不刻意渲染苦难,也不廉价讴歌理想,而是以个体的悲欢,照见宏大时代之下普通人的挣扎、隐忍与离散。 大时代的群体记忆,落到作者笔下,是一个个鲜活血肉的人生,有善良,有狡黠,也有难以言说的苍凉与无奈。翻过纸页,仿佛得以隔着岁月,亲历一代人的青春,在跌落与坚守中,见识理想被现实磨洗的样子。他们也曾意气风发,却不得不在贫瘠的山沟里挣扎求生,于苦难之中生出朴素的温情。世间不是非黑即白,更多的是灰色,忠实还原众生百态。大时代小人物,不怨天,不由人,努力活出自带体验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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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迷恋叶广芩的作品,见一本读一本,爱不释手。她的双重阅历本就是独一无二的创作宝库——出身皇族的底蕴让她讲起家族往事时,京腔京韵浑然天成,那些以京剧剧目命名的小说更是篇篇见功力;而陕北知青的经历与周至县挂职的岁月,又让她对陕西的乡土人情捻熟于心,笔下的三秦大地满是地道乡音与鲜活趣味。 《盗御马》便是叶广芩以自身经历为蓝本创作的作品,细腻描摹了一群北京知青在陕北后顺沟插队的人生轨迹。故事始于这群北京知青初到黄土高原的迷茫与不适,艰苦的自然环境、繁重的体力劳动与匮乏的物资供应让他们一时手足无措。但很快,互助与分享成为了他们生存的秘诀,也让他们渐渐褪去城市的青涩,一步步融入乡村社会的肌理。 叶广芩以真挚细腻的笔触,让知青时代的真实面貌跃然纸上:既有黄土高原的粗粝与厚重,也有青春理想的纯粹与光亮。通过众多角色交织的命运,小说深刻探讨了城乡之间的观念差异、乡村社会的权力博弈、城乡文化的碰撞融合,更不乏人与人之间守望相助的人情温暖,最终勾勒出一段饱含酸甜苦辣、值得永远铭记的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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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广芩的《盗御马》,借京剧名戏之名,书写一代人质朴又苍凉的知青青春。小说没有激烈的控诉,只用温润克制的笔触,回望黄土高原上一段艰苦又纯粹的插队岁月。 一群来自北京的青年,被时代洪流送到贫瘠山沟。日子粗粝清贫,劳作辛苦、物资匮乏,生活满是窘迫,却因少年相伴生出暖意。他们互相扶持、彼此慰藉,在艰难岁月里抱团取暖,把苦涩的日子过得鲜活真诚。 书名极具隐喻。戏里窦尔墩盗马,是江湖侠气、快意恩仇;书中的青年却身不由己,如被命运驱赶的骏马,无从选择前路,只能默默承受时代赋予的起落浮沉。戏台有公道对错,现实却只剩无声的承担与隐忍。 小说最动人的是平淡背后的怅惘。当年一同吃苦的少年,返城后各自飘零,人生境遇悬殊,聚散匆匆,物是人非。作者不刻意渲染悲情,却在平静的叙述中,写出青春的仓促、命运的无常,以及普通人在大时代里的渺小与坚韧。 读完方知:苦难磨人,亦成人。那些黄土沟壑中的青春岁月,虽清贫艰苦,却留存了最纯粹的情谊与本心。时代大浪淘沙,唯有真诚相伴的微光,足以抵御岁月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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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回忆录:黄土地上的“窦尔敦”《盗御马》是叶广芩的中篇回忆录,用平实、幽默的语言回忆了与张秀英、刘二东、李抗美、王小顺等超龄知青在陕北插队的经历,展现了特殊时期城乡差异与青年成长轨迹的碰撞,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从北京到陕北的适应过程,包括饮食差 异、劳动场景等生活细节,并穿插了与当地村民的交往片段。 叶广芩的作品看的不多,语言比较诙谐幽默,本来抱着乱翻的心态,但一开始就被这段话吸引了: 后来有人说我们这批人是“打不散”“压不垮”的“老三届”,其实早就散了,所谓不散,是几个“混出人样儿”的精英们的纠集,是霉菜扣肉上头的肉的张扬;而大部分是肉下头的菜,是干巴巴的铺垫。当然,有时候下头的菜比上头的肉好吃,那要看吃者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肉有肉的光彩,霉干菜们有霉干菜们的友谊。 读完了,黄麦子、王小顺、五狈......以及作者本人,这些鲜活的人物形象以及不同的命运让人嗟叹,整个故事情节、画面,总让我想起都梁的《血色浪漫》,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苍凉的西北农村,简陋的窑洞,激情回荡的信天游......让人对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心生惋惜的同时,却又充满着向往。 贫瘠的土地上,落后的条件,仿佛碾碎了这帮京城来的知青们的青春岁月,他们干着粗粝的农活,身心俱遭受着磨难与苦痛,有人侃大山,有人谈恋爱,心里都在琢磨着怎么吃饱饭,在原始欲望的驱使下,他们放下所有的尊严与顾忌,偷吃一只黄狗来充饥解馋,那出回荡在陕北黄土沟壑间的《盗御马》,不是舞台上精致的表演,而是知青灵魂的粗犷呐喊,窦尔敦盗马时的孤勇与悲凉,恰似这群被放逐都市青年在历史洪流中的真实处境——他们成了自己土地上的异乡人。 当城市青年被迫融入乡村,文化的断裂瞬间显现,京剧《盗御马》在这里不再是阳春白雪的艺术,而成为连接断裂身份的纽带,在铿锵的锣鼓点中,知青们得以短暂地从土地的束缚中挣脱,通过窦尔敦这个叛逆英雄的形象,宣泄着被压抑的 自我,那响彻山谷的唱腔,是对命运不公的控诉,也是对自我存在的确认。叶广芩笔下的陕北农村,既不是浪漫主义的田园牧歌,也不是单一视角的苦难叙事,农民们或许听不懂唱词的精妙,却能理解窦尔敦那份“宁折不弯”的骨气,这种 跨越阶层的精神共鸣,揭示了人性深处共通的尊严追求,知青在乡村的“失位”状态,反而让他们获得了双重文化视角,既疏离又交融。 《盗御马》中的京剧,成为知青维系城市记忆的浮木,也是他们理解乡村生活的桥梁,在理想主义日渐褪色的年代,这种文化的韧性支撑着他们在动荡中寻找自我,叶广芩以其独特的知青视角,展现了文化如何在最艰难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成为一代人精神救赎的源泉。 如今再咀嚼那段令人唏嘘的历史,依然五味杂陈,那个年代的人是不幸的,从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轨道里被拽出去流放他乡,也不知道要在山沟沟里待多久。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幸运的,在一个荒凉贫瘠的土地上,没有喧嚣聒噪,爬山 看云听风,与朴实的庄稼人一起,有的是时间消磨,像《血色浪漫》里的那帮人一样,思考人生,谈天论地,种地支教谝闲传,读书吼歌谈恋爱,只要内心不沉沦,在哪里都可以让激情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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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叶广芩《盗御马》 叶广芩的文字永远自带独一份的京韵底色,提笔写知青岁月的中篇《盗御马》,完全抛开京剧里窦尔敦劫马抗争的江湖故事,只拿这出铜锤大戏当作藏在文字深处的隐喻,将黄土高原贫瘠村落里几名北京知青的青春沉浮缓缓道来,通篇没有歇斯底里的苦难哭诉,也没有刻意拔高的理想叙事,细碎平淡的日常描摹之下,藏着一代人被困在时代洪流里的迷茫、柔软与无可奈何。 故事落脚陕北乡村,五个自京城奔赴黄土高原的年轻人,远离熟悉的胡同与戏台,扎根尘土漫天的田地,每日周旋于农耕劳作、粗粮淡饭、贫瘠闭塞的生存环境。作者不刻意放大生活的艰苦,不堆砌沉重悲惨的情节,而是将动人的细节揉进寻常烟火里,收工后窑洞里的闲谈、分吃食时彼此的谦让、深夜想起家乡时无声的落寞,这些细碎画面拼凑出知青最真实的生存状态。这群年轻人来自不同家世,性格各有参差,有人热忱纯粹,有人内敛敏感,有人带着世家子弟藏不住的柔软傲气,叶广芩从不塑造完美无瑕的人物,坦然写下每个人心底的私心、怯懦与委屈,人性不再是非黑即白的模板,鲜活又真实,仿佛真实存在于那片黄土之上。 京剧《盗御马》是贯穿全文的隐秘线索,戏里窦尔敦一身傲骨,敢向强权挥出反抗的锋芒,这份热烈豪迈的侠义,恰好与知青们无力自主的人生形成鲜明对照。被困在乡村的青年们没有肆意反抗的底气,只能被动接受命运安排,日复一日重复枯燥辛苦的劳作,故乡遥远,前路模糊,心中的抱负与念想如同被锁住的骏马,无处驰骋。作者借一出旧戏形成巧妙的对照,戏台之上快意恩仇的英雄,戏台之下身不由己的普通人,一烈一柔、一刚一隐忍,道尽现实人生的身不由己,这份戏剧隐喻让整篇小说跳出单纯的知青回忆,多了一层关于命运、自由与现实的深沉思考。 文字风格是这篇小说极具辨识度的亮点,叶广芩出身京城世家,笔下文字自带温润醇厚的京腔气韵,即便书写陕北黄土高原,行文依旧细腻舒缓,用词雅致克制,少有激烈直白的情绪抒发,所有怅惘、温情、遗憾都藏在平淡的叙述之中。描写黄土沟壑的苍茫、窑洞的清冷、田间劳作的疲惫,笔触清淡却画面感十足,寥寥数笔便能勾勒出西北乡村独有的苍茫氛围;描摹知青之间的相处,分寸感拿捏得当,少年人之间纯粹的扶持、暗藏的隔阂、离别时难言的不舍,都写得细腻动人,没有刻意煽情,读完却久久萦绕淡淡的心酸。 小说跳出知青文学固有的写作套路,既不刻意控诉时代带来的磨难,也不片面美化下乡岁月,始终保持客观温和的视角看待那段特殊时光。它承认土地带来的困顿与漂泊,也不抹去艰苦日子里彼此相伴的温暖,青年们在贫瘠环境里互相慰藉,分享仅有的一点吃食,在漫漫长夜里闲谈家乡的旧事,人与人之间纯粹的羁绊成为灰暗岁月里难得的光亮。作者明白苦难真实存在,却不愿让文字只剩压抑,而是挖掘困境之中人性留存的温柔,这份温和包容的叙事视角,让作品拥有超越时代的共情力。 故事的收尾带着挥之不去的怅然,岁月流转,当年一同扎根黄土的少年终究四散分离,曾经朝夕相伴的窑洞生活成为遥远回忆。再想起《盗御马》那段慷慨唱腔,才懂戏里的豪情终究只是舞台幻象,大多数普通人的人生,从来没有肆意反叛、随心而行的机会,只能顺着时代浪潮缓步前行。叶广芩以自身真实插队经历为创作根基,文字里藏着真切的亲身感悟,没有空洞的虚构,每一处情绪、每一处场景都落地踏实,读来真切动人。 纵观叶广芩的创作脉络,她擅长以传统戏曲作为叙事隐喻,用京味文字串联不同时代的人生百态,《盗御马》便是其中极具代表性的中篇。它不只是一段知青往事的记录,更是借一代人的青春,探讨理想与现实、自由与束缚的永恒命题,清淡的文字之下蕴藏厚重的人生思索,后劲绵长,无论是否经历过那个年代,都能读懂藏在文字里的孤独、温柔与遗憾,是知青题材小说中风格独特、意蕴悠长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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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盗狗”闹剧,既写尽了年轻人在艰苦环境下的冲动与荒唐,也藏着时代洪流下个体的无助,从意气用事的“效仿窦尔敦”,到张秀英为偿“债”牺牲婚姻,再到王小顺意外离世后刘二东的愧疚与成长,每个情节都在讲述青春的责任。 故事没有刻意渲染苦难,却用“偷狗煮肉”“以婚抵债”等充满生活质感的细节,让知青岁月的酸甜苦辣跃然纸上。最终刘二东的沉默与担当,为这场荒唐的青春注脚画上了沉重却温暖的一笔,也让读者了解那段特殊的岁月,读懂了一代人在迷茫中被迫成长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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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广芩的中篇小说《盗御马》以叶氏幽默讲述了四十年前自己与张秀英、刘二东、李抗美、王小顺等五位知青,一起到陕西省刘家河公社后顺沟插队,“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苦乐年华,以及这几个四年同甘共苦、偷鸡摸狗、蹭吃蹭喝、并肩战斗的“霉干菜们”浇筑的深情厚爱。 老大张秀英是全县知青第一个和当地农民成亲的,完完全全断了一切后路的“扎根农村”,彻彻底底“和贫下中农相结合”,成了地地道道的陕北婆姨,一时成了报纸上的“知名人士”。她的丈夫就是那个黄头发、黄眼睛、黄指甲的“黄三圈”。他的那条狗,就是知青们发扬窦尔敦“盗御马”的优良传统给勒死的。虽然大伙饱吃了几顿狗肉,却为此拉下了130元的饥荒。正是委托老大与黄三圈来回交涉还账事宜,一来四去,二人竟然看对了眼。结婚后的老大活得幸福而舒展,永远地告别了蒜薹疙瘩汤和狗油炸油饼的日月。正是有了老大这个“农村亲戚”的照顾,这几个“霉干菜们”才能在招工无望、回城无望的困难日子中支撑下来。 老二刘二东,来自河北的北京中学,老家在河北献县县城以北的河间府。著名的绿林好汉窦尔敦就出自那儿。他那唱戏的爸爸就是以饰演《盗御马》的窦尔敦出名。所以,他张嘴便是“将酒宴摆置在聚义厅上,我与同众贤弟叙一叙衷肠”。本来他应该去内蒙古兵团,但听说陕北缺水,受了小学课本“吃水不忘挖井人”的影响,却偏偏要到陕北来,“一心要砸碎千年的铁索链,为人民开出那万代幸福泉”,决心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在后顺沟打出一口井来,改变这儿吃水要到沟底下挑的艰难。不料却因自己那个最终也没挖出水的深坑淹死了老五而悔恨交加,不惜一切代价代价提前回到了北京,用做临时工的微薄工钱,一直将五狈的瞎妈妈养活到到八十二岁,并为老人家养老送终。最终成了个早早下岗的普通工人。 出身于“革军”家庭的老三李抗美,吃饭用个大瓦盆。后来正是靠了他复出的爸爸到空军去了,从此一去杳无音讯。 老五王小顺,有点踮脚,虽然瘦小但一顿能吃八张发面饼外加两碗汤面和半碗浆水菜,因为鬼点子多,被村民称为“五狈”,却凭借着鬼机灵,被村里推荐当上了赤脚医生。后来五狈不慎在山洪来临时,不慎掉入老二挖的深坑而死。老大的丈夫“黄三圈”让自己尚不会走路的儿子披麻带孝为其送终,而且自己代为打幡摔盆。老五永远地留在了后顺沟。

书籍信息

作者叶广芩
出版时间2025-07-10
分类精品小说-年代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