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毛姆
本文选自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英俊的红发邮差弗雷德为了让女友格蕾茜过上好日子铤而走险,身陷囹圄。格蕾茜背叛家庭,苦等爱人出狱,却在曙光来临前收到最冰冷的背叛宣言。
因为孤独让两个陌生人彼此靠近,因为枯燥日常点亮了相伴,爱意来得猝不及防,可激情散去,没有人执意挽留,只能回归各自原本的生活。
笔记: 那就是英国在实现普遍的民主之前,相较于富裕和有教养的阶层,在所谓的下层社会中总是存在着更强烈的激情、更多的浪漫情感、更多不计后果的真性情,相比而言上层社会总显得谨小慎微、墨守成规。 人的想象可是件捉摸不透的事,到了一定程度它是会枯竭的;我猜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一刻不停地思念着她,已然耗尽了她能赋予他的所有激情,我觉得他的话是真实可信的,他确实已经对她厌烦得要死了。他已经把整个柠檬的汁水全都榨干了,也就只能把那个空瓤一扔了事了。
爱情里最残酷的真相,是付出与背叛往往在同一条路上并肩而行。弗雷德为格蕾茜赌上自由时,以为自己在书写浪漫史诗,却不知监狱的铁栅早已将激情研磨成灰烬。格蕾茜背叛家庭换来的等待,最终只等来一封用监狱信纸写下的诀别书——这种讽刺像极了毛姆笔下常见的命题:人总在自我感动中高估情感的纯度,却低估了时间对誓言的腐蚀力。红发邮差的故事撕开了理想主义的外衣,露出人性真实的纹理:我们都在用牺牲证明爱情,又用厌倦证明人性。那些为爱痴狂的瞬间或许真实,但真实从来不等同于永恒。
情与欲,如水之柔情与火之炽热,这段恋情多年以后对于男主可能仅仅是人生中那一段插曲,那些心情又或许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但是,对于全情投入的女主确实刻骨铭心之冲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得不承认,阶级对等的男女双方情感之路会更加稳固。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看到有书友说到这个小故事,就想着读一下看看。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年轻时代可能性,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翻译问题,给我的感觉就是整本书很别扭而且造作。特别是一些过于本土化的翻译,真的很让人脱离原本的代入感。 情节上也是很平常老套的爱情故事描写,而且是很快节奏的那种,建议还是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会好些。 这还是我第一本给一般的书,真要说有什么记忆点的话,就是最开始那个做假证的笑话和最好把想象榨干的描写。 嗯……一个小时不到就能读完,真的就像是我读完一本书向下一本书之间的一个小插曲一样
弗雷德想的太多就失去了想象力,幻想里抽象的人消磨完了他所有的想象力和热情,他对现实里那个具体的格蕾茜也就没有兴趣了,虽然是断崖式分手,但回忆都是好的,如果真的在一起,新鲜感会逐渐丧失,彼此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习惯不同,因为生活的琐碎相互咒骂相互埋怨,在日复一日中消磨爱意,最终想看两厌,甚至不如格蕾茜父母。就像是共同生活多年想看两厌的夫妻,谁会知道他们年轻时也爱得轰轰烈烈,爱得死去活来。 就像前文写的:他所求的不过是一时的寻欢作乐,要想让他跟任何人厮守终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的幻想在监狱里穷尽了,也就回到现实了,他还是他,不过是爱情的幻想破灭了。 看完这部小说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热恋中的男男女女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我在很多小说里都看过类似的情话与结局。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说过,不过他坚持了53年,但他最后也会对香消玉殒的费尔明娜的肉体产生排斥,他们的爱情注定靠不了岸,靠岸就会消亡,所以小说最后他们选择继续在海上飘荡,他甚至和除了费尔明娜之外的622个女性发生过性关系,大多数时候他爱的只是他自己。 今天中午看的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有一篇年轻的时候,汝亮觉得沁西亚就是他理想中的爱人,但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他想得太多了,就失了真。他不喜欢她这种邋遢脾气,可是他竭力地使自己视若无睹。他单拣她身上较诗意的部份去注意,去回味。他知道他爱的不是沁西亚。他是为恋爱而恋爱。他见到了画中人的狼狈模样,从此不再幻想浪漫爱情。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还是这本小说另一篇花凋里的川娥和章云藩。他说过:“我总是等着你的。”言犹在耳,可是也怨不得人家,等了她快两年了,现在大约断定了她这病是无望了。静了半晌,他牵牵她颈项后面绒毯,塞得紧些,低低的道:“我总是等着你的。”这是半年之后的事。最后她爬在李妈背上像一个冷而白的大白蜘蛛。她死在三星期后。 都梁的《亮剑》里田雨把赵孟頫妻子给他写的《我侬词》写给老李:你侬我侬,忒煞多情,情多处热似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们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到后来 她想不通人怎么可以这样,结婚之前他乖得像只猫,为求婚他可以在雨中站几个小时,真像个侠骨柔肠的男子汉。可是一旦把人骗到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周杰伦写的歌《说好的幸福呢》 时间过了 走了 爱情面临选择 你冷了 倦了 我哭了 离开时的不快乐 你用卡片手写着 有些爱只给到这 真的痛了 怎么了 你累了 说好的 幸福呢 我懂了 不说了 爱淡了 梦远了 开心与不开心一一细数着 你再不舍 那些爱过的感觉都太深刻 我都还记得 你不等了 说好的 幸福呢 我错了 泪干了 放手了 后悔了 只是回忆的音乐盒还旋转着 要怎么停呢 海誓山盟呢?说好一辈子不分开呢?说好只爱我一个人不会变呢?只要你不说分手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是真的吗? 爱时说的话只在爱时作数,但真心瞬息万变,爱情终究只是一场幻想,我们还是要去爱实实在在具体的人 虽然短,但它能被称为经典不是没有原因的,写的真的很好,不愧是大师。
之前误以为种种都是缘分,时常如此,我要珍惜,我会看重,我觉得都是眷顾。可是又突然感觉我不过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场”里,世界那么小。缘,不过是这小小的场里电磁波一样的存在。我不懂。我去解释。也就成为了相信。它知道其实不信。也许不想失去我这个傲娇的信徒,它想方设法再一次诱惑我,不想让我放弃,可当我近乎迷失时,我知道了,我不信了,彻底的。 生活中存在很多很多插曲,短暂迷失,不要停留太久。也可惜,停留不了太久的。未来?太有诱惑力的一个词。可惜太多插曲。
姑娘真勇敢,敢于和父母决裂,敢于放弃优渥的生活,敢于出门做辛苦的工作,敢于一力承担未来的一切,只要有爱情支撑,她什么都敢; 小伙子也很努力,努力仰望并努力缩短与女神的距离,不管是用克制自己的正确方式还是偷盗钱财的错误方式,甚至身陷囹圄,他都在拼尽全力地努力抓住爱情。 然后,小伙子刑满释放,既从牢狱中,也从爱情里; 然后,姑娘也刑满释放,既从爱情里,也从人世间。 所以,都是因为爱情。爱情于某些人是插曲,于另一些人却是主题歌。 致敬毛姆先生,原来爱情也可以是这么回事。
《插曲》用克制的笔触写尽了爱情与命运的角力。红发邮差弗雷德为给恋人格蕾茜更好的生活而走错一步,锒铛入狱;格蕾茜不顾世俗偏见,苦等爱人出狱,却在最后关头收到他冰冷的“背叛宣言”。故事的张力在于:两人彼此深爱,却一次次被外力推离——社会的鄙视、家庭的反对、监狱的高墙。毛姆没有渲染宏大冲突,而是通过日常细节表现人物的尊严与脆弱:格蕾茜在内衣店工作的局促,弗雷德在狱中回忆两人往昔的甜蜜,奈德·普雷斯顿奔波传递消息的执着,都让这段感情显得真实而揪心。当弗雷德刑满归来,曙光已在眼前,却因一句“我选择了别人”而再次坠落。读罢只觉讽刺:他们曾用全部勇气对抗世界,却最终败给了内心深处对自我保全的恐惧。毛姆借这段“插曲”拷问读者:当爱与生存尖锐对立,我们究竟会为理想多走几步?又能坚持几步?
永远不要相信一个男人。 在你跟他相守并且相爱了一辈子之前。 这男的自己偷钱还理不直气也壮,别人信里放钱就是人家有问题? 一年半的牢狱生活,仅仅用了半年多的会见时间(还是每月一次),渣男就厌烦女主角了。 亏得女主角还为了他和家里闹翻、去商场做导购、攒钱置办房子、准备和他结婚…… 甚至最后知道他不会回到她身边了,了结了自己。 为什么痴情的女子总是那么多,甚至多过花心的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