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卉娟
本书关注一个“非法”的“社会事实”:在充满盗版和抄袭的环境下,网络时代的文学生产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正日益成为娱乐文化生产的总源头,进而影响公共想象和意识形态的形成。如何理解这种法律视野中的“悖谬”,以及悖谬背后传统的法律想象与新技术生产之间的张力?本书通过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整个进程的梳理,探究了著作权之于个人自由和社会繁荣的影响,法律与社会运动背后的焦虑,以及制度讨论的社会建构性意义。
这本书把网络文学放在技术、法律与文化生产三重维度下考察,用“说书人”和“梦工厂”两个理想类型,揭示网络时代文学生产内部的张力与矛盾。它不只讨论著作权法、资本主义文化生产这些宏观议题,还以起点中文网、盛大文学等平台的具体案例做实证分析,让抽象理论与产业实践相互印证。书中对读者与作者关系的洞察尤其深刻:写作与评价的互动、经济投入与影响力回报的互动,这两套架构说明网络文学生产已经取消传统出版的中间环节,作者和读者在生产过程中实时共构。作者还直面盗版、抄袭与制度焦虑,探讨非法环境下的创造力与版权冲突,思考法律秩序与公共想象如何相互塑造,对当下中国网络文学的治理给出批判性思考。同时,书中特别关注女性作家的崛起与多样性表达,为网络文学研究添了性别与社会群体的维度。最后,作者提出“可能性历史”的消退与“产权化”加速,对著作权法的基础假设和制度改革进行挑战性的重构想象。凭借跨学科方法、丰富案例和对产业现实的敏锐观察,这本书为理解网络文学如何在资本、技术与法律夹缝中生长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框架,是研究网络文化、知识产权及大众传媒的理想参考。
「一座旧时代的墓碑,亦是通往新世界的道路基石。」 这是一本非常惊艳的文学现象博论,相见恨晚,过去诸多一闪而过的困惑得到了解答。 “网络文学算是文学吗?”,这个问题恐怕还没说完,很多人就笑个不停,那些宫斗、修仙、后宫文等有什么价值呢? 然而就是这样被冠以“低质量”的火热文学现象,在社会学研究者眼里却蕴藏着诸多值得深思探究的真理。 十七世纪是资本主义的萌芽,十七世纪是古典文学的诞生,十七世纪是文学创作者从群体中走出,这一切都源自于铅字印刷与凹版印刷的技术突破。 「文学市场的扩大,印刷出版业的持续发展,17~18世纪日益市场化的社会背景,导致书商急于从传统的行业管制中解脱,并得到制度保障。书商内部的利益分配不均,仅从国家利益层面为垄断/反垄断做辩护的策略失效,书商需要新的“盾牌”和“矛”来相互攻防。作者在这种历史情境下,被书商推上著作权主体的位置。《安妮法》为了平衡书商间的垄断利益,第一次将作者纳入权利保护主体范畴。1769年的“米勒诉泰勒”案最终确立了作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判定智力劳动产生财产权,并通过自然法学说的引用,认为在个人层面之外存在一个超出个人与行业范畴之外的公共范畴,将超出任何个人与利益主体之上的“社会”维度引入讨论,奠定了作者-公共利益的讨论格局。也就是说,作为“资源”的作品经由劳动作为合法性依据,归于作者所有,产生了文学财产权,而公共利益的衡量,则构成了这一独立财产权的法律限制。」 先古典时期的文学作品大多都是群体创作,只留下一个符号名称,由抄写员抄录,收藏在贵族家中与图书馆中;伴随着印刷技术的突破与资本的投入,文学创作逐渐演化成“创作者—出版社—读者”模式,普通文学创作者第一次有了署名的机会,文学作品开始第一次扩散性爆发。 然而这种模式受限于出版社的选择,以最大回报率为导向,同时大多数读者都是有一定家资和余裕时间的人才会投入阅读,于是出现了“文学沙龙”“文人相互吹捧”这些现象。 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普通人也渐渐开始接触文学,这是出版社模式最大也是最后的扩张,经由多轮出版社各类形式兼并后,这种模式也逐渐陷入了沉寂。 直到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拿起了笔在信息网络上交流自己的文学幻想,早期网络上形成了作者直接对接读者,两者共同参与的景象。资本再度为这种新模式点燃了焰火,沉寂的文学开始新一轮暴力扩圈,参与进来的作者、读者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类型化的网文。 这就是无产阶级文学最初的表象,这是一直被“历史”所无视的群体文学,这也是毛主席一直强调的无产阶级文学,信息网络的发展让他们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虽然还很笨拙。 笔者读过很多古典文学,其中有不少作品都让笔者有一种虚浮的感觉,虽然很繁华但也很符号化,没有什么内涵。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里谈到有了500年金的保障后,她才可以创作文学,当时的500年金大约如今的2~30万人民币;弗莱的《培养想象》里也提到文学是有连续性,不存在凭空生成的作品,许多人创作作品前最先参考的就是那些“贵族”文学。 所以当下很多所谓文学作品并不适合普通无产阶级阅读,人是会本能模仿的,就像《物》里那句:“他们一无所有,但他们瞥见了世界的富有”,从此精神涨落而空虚,这便是吃错了阶级粮食,灵魂染上了虚幻的颜色。 「这意味着,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活动的最核心的元素第一次分散到民众的手中——要记住,我们是处在信息经济时代。在我们这个全球最发达的国家更是如此。这跟工业革命以来我们所认知的一切是截然不同的。(本科勒,2008)」 在阅读过程中笔者想结合当下的情况,谈一谈未来几年的“文学形态”,类型化的作品本质是拼图,大量人力同质化的描述创作都是在确认一块拼图的形状,有了形状就能组合,这也是生成式AI的原理之一。 而人类对图像、声音和文字的感知以及记忆用到的部位和工作原理都不一样。人脑中最高级的处理就是对文字的处理,记忆的前提是理解,而且还不一定记得精确,因为那是你脑中的处理器在处理文字时候对它进行了加工,那么文字就不是原来的文字了,而是你脑中的你所理解的信息模块,这是复杂的高级的脑力活动,人一天仅仅只能保持几个小时的高复杂专注力。 大脑是有功能分区的,其中相对于其他感觉来说与视觉信息处理相关的脑区占统治地位,这也是为什么人会沉溺于图像为主的影视。 现在的AI视频生成的技术也逐渐铺开了,可想而知未来AI生成文学作品视频会大量传播,这也许是人类新学习模式的萌芽。
坎贝尔考证说,梦是个人的神话,神话是集体的梦,梦有母题,有类似的叙事模式。希腊神话,中国诗经,是集体记忆的叙事。 莎士比亚受益于古典文学,乡村文化,从而获得广泛共鸣,雅俗共赏。 网络文学创作如何平衡集体叙事和个人创作,如何让更多人的梦得以书写,而不被资本权力规训而窒息,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作者基于个人网文经验和社会学训练,以说书人和梦工厂为理想型,从现实网文产业冲突(抄袭诉讼、网文两种生态) ,追溯制度根源(著作权印刷时代底色、精英偏向) ,上升至媒介与资本的社会学理论矛盾 , 最终指向面向未来的制度建构提问。为网络文学的生态和制度建构提供了很好的对话起点。
法律社会学的味道真的好足。我好喜欢储卉娟老师写的东西,文字活人感满满!但是能找到去看的都属于年代比较久远的作品了,近几年她的作品比较少,好可惜。这本书就属于文化领域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变化太快了,已经有些跟不上时代了。 这本如果要认真啃,还是很费劲,有一些阅读门槛。(虽然是我导师的研究方向他真的很爱然后又是他师姐写的书就老推荐给我们但是我真的看不下去啊啊啊)。再加上例子不是很新很对口(武侠小说、穿越文),跨越至少2000-2019,就我主观感受上来说,线太长了。不过知否的案例分析我很喜欢。也许我可能是对研究一个东西的历史、发展路径完全不感兴趣的人。 二编:刚刚也就阅读阻力和我导讨论了一下,就是感觉她的句子定语特别长,所以很难理清在讲什么,加上这本书发行时间蛮久远了,有些例子比我年纪还大点,所以我对问题的了解就没有那么深入。
如果可以我想给一百星推荐!!!有人说储老师的文字可以洗涤灵魂,困扰我长达半年多的疑惑和不解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启发和解惑。我在阅读正文时能感觉到储老师对于这个新技术时代仍然保佑乐观态度,看到了一种新自由的可能。在26年一个充斥着微短剧、团播的时候,我一边读一边想储老师看到今天的这些文化产品以及产业形态时,会有什么样的判断和思考,她是否还会保有这种乐观态度。当我看到储老师的后记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今天看见的一系列不解、困惑,她在19年时已经察觉到了一种不可逆的趋势。这本书真的值得反复阅读,我对于今天这个时代仍然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但是这本书告诉我其实很多问题在很早之前早已埋下,今天不过是现实真正降临。
数年前读过纸质版,是网文研究中在品德上值得尊敬的用心用力之作,值得推荐。
应该是最好的网络文学研究专著,作者的法学和社会学分析都很漂亮。前三章作者从著作权的形成,本雅明对写作者的“文字生产者”的后现代定义出发,引出对写作中“构思”和“表达”的区分,继而表明“网文读者需要的是对网文构建的世界运行规则,以及个体体验可能性的探索”这一主要观点。若是缺少法学和文化研究背景知识,则可以直接跳过,不影响后面对网络文学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分析。 在网文庞大的篇幅中,社会关系被不断思考、解构和重构,读者进入新的规则和环境中,跟着主人公迷惑、混乱、观察和思考,体验每一项制度后的礼法设计,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 不变的是,任何时代的创作者关注的都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主体不断在“我”和“我之外的社会”之间来回推敲、探索,针对“人如何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个关键问题不断摆荡。
本书从说书人的运作模式讲起:根据现场听众的反应随机结合固定类型的词句、套话和段落;再到对印刷文明演进的讲述:从政府管制,特许专营到逐渐民间化,故事与人们产生关联的方式从共时性的聆听,转变为私人性的阅读市场;然后推出网络文学生产背后的运作逻辑: 1、生产层面,印刷和消费环节取消,读者以互联的方式加入到创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大家在获得自由表达权利、得到广泛阅读的同时,也进入了另一个被选择、被淘汰的盒子里。2、不同于传统纸质作品,网络文学的第一使命是更新而不是作品的质量,即使是再有名的作者,也只是类似牌头一般的存在,停止更新就会被遗忘。3、特点是类型化,模式化,长篇幅,固有模式下翻出新意的能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品流量。 最后,法律层面有一点引发了我的思考:法律对抄袭的认定更关注作品独特性,与读者的观感、评判无关,与市场的反应、运作方式也无关,公众在抄袭界定上的关注点要比法律广阔地多。法律与社会对立框架下,在知识产权方面又要如何实现融合?
网络文学的“逆袭”不仅是文化现象,更是一场社会实验,展示了技术赋能下普通人的创造力。但可持续性取决于我们能否通过集体行动抵御资本侵蚀,守护创作共同体。
写课程作业遇见的,读的时候深感拜服!作者把网文不看作单一的对象,而是认为其背后有一个宏大的运行机制。网络文学可以不被看作站在作家文学对立面的劣质产物,其反映的作家心理、读者偏好,乃至时代背景都值得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