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艳 著
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作者以社会本位为视角,以现代契约理论为分析手段,通过对我国内地的预重整实践与香港地区以及与美国、英国、日本的制度与实践进行比较,探究我国内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预重整制度的规范基础及规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