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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 封面

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

[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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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万字总字数
¥58定价

内容简介

《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是由两部为女权辩护的著作组成的,其中一部是十八世纪英国女作家、以争取妇女教育平等和社会平等而闻名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撰著的《女权辩护》;另一部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著述的《妇女的屈从地位》。这两部著作虽然出版的年代不同,前者为1792年,后者为1869年,相隔半个多世纪,但是它们论述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即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立场出发,为当时英国妇女所处的无权地位大声疾呼,批评和抨击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要求给予妇女同男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和选举权。

读者书评

★★★★★

两性天生具有同等的理性与尊严,社会若剥夺女性受教育和参与公共生活的机会,不仅压迫了女性,也阻碍了整个人类的道德与文明进步,唯有确立真正的性别平等,才能让个人潜能和公共利益同时得到最大释放。

★★★★★

两百多年前,玛丽就看到了女性的失权是由教育的缺失和不平等社会观念造成的,这种不公带来一系列恶果:妇女变得愚昧无知、空虚软弱,沉溺于服美役、雌竞和浪漫幻想。由于缺乏知识和理性,她们只能依附于同样堕落的男性。她们的子女将同样的愚蠢卑劣,因为奴隶只能生出奴隶。为此,玛丽主张妇女应当与男人共同争取权利,希望她们在身体和精神上都能获得一个公民应有的自由和解放。 作者在前言中写道:“我希望我的女同胞们会原谅我,如果我把她们当作有理性的人来看待,既不恭维她们的妩媚风姿,也不把她们看作好似永久处在不能独自站立的幼稚状态。我诚恳地想说明什么是真正的尊严和人类的幸福。”振聋发聩了,希望能对200年后的女性有所启示。

★☆☆☆☆

不推荐。推荐商务印书馆版本(王蓁和汪溪译)。 1.书名有歧义。应该是“;”而非“:”。《女权辩护》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著;《妇女的屈从地位》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2.作为一本女性主义读本,作者有些角度是提到了男性的,这本书直接略过了这些细节,内容有偏差。 3.读到第四章,还遗漏了雇佣贫穷女性的内容。To render the poor virtuous they must be employed , and women in the middle rank of life , did they not ape the fashions of the nobility , without catching their ease , might employ them , whilst they themselves managed their families , instructed their children , and exercised their own minds .

★☆☆☆☆

人就是这样的,不认可的观点就是不服。我从来没有想过做一个男的,也没有想过做一个女的。我不认为什么性别就处在什么屈从地位。 建议把人划分成一个个独立的人,而不是靠一个简单的性别来划分。

★★★☆☆

两百年前的书,写作的出发点其实是让女人成为更好的妻子、更好的母亲,所以女人应该受教育,但是,当女人开始学习、开始阅读后,这一切就由不得蝻控制了,她们自有出路,所以我们走到了今天,走到了反对昏因制度的路上,而不再是像这本书的立意一样去成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其实没有特别推荐,虽然这本书在当时肯定是很先进的,但是我们现在已经走了很远了。 后面蝻的部分完全不推荐看,没必要

★★★★★

经济独立意味着你可以选择自由。 但是你要有选择自由的意识。 家庭就像投资,有人投钱有人投时间。 对方不认可,说明这个所谓的家庭不值得你投入,你的对象不值得。 不会爱自己,有什么都没用。 你会爱自己但不独立,就只能受制于人。 因此经济独立是你最大的底气。 但是,要男性正面承认你的家务投入价值,第一,这个男性本身三观正常,第二,你要让他知道,你可以没有他,是他需要你,但是,正常这种男性也是不建议捡的,何苦倒贴去给他做家务生孩子又打工证明自己的价值? 你一个人经济独立养好自己,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害人就是自己的价值。 明知对方三观不正,还非得和他在一起,然后打工做家务生孩子带娃,当个超人,他也是不会承认你的价值的,而这种行为就是不会爱自己。 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经济,有人就能过得很好,有人就过得跟苦行僧一样。但是苦行僧好歹追求也是为了自己的价值,这种人过得还不如苦行僧……

★★★★★

这本书出版于1792年。那一年: 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还在位(第二年上断头台);英国女性不能上大学、不能工作、不能投票、结婚后财产归丈夫;中国还在乾隆年间,女人裹小脚、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在这样的年代,一个叫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人,坐下来,写了一本书,说:“女人不是低等生物,女人是人。” 女人不是天生比男人低等,而是被教育成低等的。这句话今天听来是常识,但在1792年,它是异端。当时的主流观念是什么? 卢梭在《爱弥儿》里写:女人是为男人存在的,她的全部教育应该围绕如何取悦男人 教会说:女人是夏娃的后代,是引诱男人堕落的罪魁祸首 医学说:女人的脑子比男人小,天生不适合思考 普通人说:女人本来就这样嘛——情绪化、爱虚荣、没逻辑、只能管管家里的事 沃斯通克拉夫特说:你们全错了。 她承认:当时的女人确实很多是浅薄、虚荣、无知的。但她问:这是原因,还是结果?一个女人从小被教育:你不需要读书,你只需要漂亮;你不必思考,你只需要顺从;你的价值取决于你嫁给谁,而不是你是谁。然后你们嘲笑她浅薄?她说:这不是女人的天性,这是暴君的逻辑——你先砍掉她的翅膀,然后嘲笑她不会飞。 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论战对象,主要是卢梭。卢梭是启蒙运动的大师,是《社会契约论》的作者,是鼓吹“自由、平等、人权”的思想家。但他在女性问题上,是个彻头彻尾的保守派。他在《爱弥儿》里这样描述理想的女性苏菲: “女人是特地取悦男人的……她应该接受男人的教育,因为男人的快乐取决于女人的魅力。”沃斯通克拉夫特读到这段话时,愤怒得几乎失控。她在书里反复驳斥卢梭: 你说女人应该取悦男人,那谁来取悦女人? 你说女人不需要理性,那她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 你说女人天生爱打扮、爱虚荣,那如果不是社会教她的,她从哪里学的?她的反击极其锋利:“你们说女人有弱点,所以不该给她权力。但你们正是这些弱点的制造者,然后用它们来证明她不该有权力。” 一、理性是所有人的权利 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核心哲学来自启蒙运动:人是理性动物,理性和自由是上帝赋予所有人的礼物。如果这是真的,那女人凭什么被排除在外?她说:女人的灵魂和男人一样不朽,女人的理性和男人一样来自上帝。如果你说女人不需要理性,那你就是在质疑上帝的公平。 二、教育是唯一的出路 她认为,改变女人的处境,只能靠教育。 但不是那种“教女人怎么弹钢琴、怎么绣花、怎么举止优雅”的教育——那是让她们变得更适合当玩物的教育。她主张的是:让女人和男人接受同样的教育,学同样的知识,读同样的书,进行同样的思维训练。只有这样,她们才能成为理性的伴侣,而不是漂亮的奴隶。 三、婚姻应该是友谊,不是依附 她对当时婚姻的批判极其尖锐:女人从小被教育要“嫁得好”,婚姻成了她们唯一的职业。她们用美貌和顺从换取一张长期饭票,然后用一生去承受无聊和依附。她理想的婚姻是:两个独立、理性的人,基于互相尊重和友谊,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子女。她说了一句极其超前的话:“我希望女人拥有力量,不是用来支配男人,而是用来支配自己。” 四、女人不是装饰品,是人 这是全书最根本的立场。当时的社会把女人当作“装饰品”——漂亮的、温顺的、能生儿子的、能打理家务的。一个女人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她就没有价值。沃斯通克拉夫特说:一个女人不需要成为任何东西,她只需要是她自己。她不需要漂亮才值得被爱。她不需要温顺才值得尊重。她不需要生儿子才值得活着。她是一个人,仅此而已。

★★★☆☆

第一本女权辩护是好的。但这个翻译一般般。可以去看另一个译本《女性的权利(果麦经典»,那个译本翻译得很好。 第二本是所谓女权男的写的,果然男的就是偷偷藏不住,写一堆就是为了夹带结昏才是正常人,不结昏就是自私自利的观点。

★★★★★

从乔治·杜比的《女性史》了解到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的《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读的人不多,但是这本书蛮有意思,和我之前读过的关于女性主义的书不太一样。整本书都在论证,看得出来作者真的很敏锐,观察深入,逻辑思维强,不会被表象迷惑。我更深一层知道所谓“教导”,以及“美德”也会吞噬人的本真。 在教育方面,女性被认为天生智力低于男性,但后天教育并不会弥补这一点,反而强调固化这个偏见。女性接受的教育并不是为了提升自我,而是禁锢思想。被允许看的小说是害死包法利夫人的东西。 在法律和政治层面,女性并不认定为公民,连半个都不是,没有权利,连私人财产都无权拥有,甚至不如罗马时期的奴隶。 婚姻呢,本应该以幸福为目的,却被强制婚配,普通女性除了进入婚姻没有第二个选项。女性进入婚姻,成为妻子,也就有了自己的“Lord”,她要服从,要服侍。虽然夫妻二人被视为“法律上的一体”,但不是共享,而是女性要奉献自己的一切,包括权力全交由丈夫代替行使,丈夫是你的代言人,但其实你根本没有话语权。一经结婚,财产自动划归丈夫所有,甚至是父母指定继承人的遗产,亲生子女也被视为财产,母亲没有权力拥有。 谈论的圈层并不广,有时代局限性和身份限制的原因。

★★★★★

这本书收录了两部经典: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和1869年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妇女的屈从地位》。两位作者身份截然不同——一位是亲眼目睹母亲被虐待、决心永不结婚的女作家;一位是男性哲学家、经济学家、国会议员。但他们的结论惊人地一致:当时的英国法律和社会制度,系统性地剥夺了女性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读沃斯通克拉夫特的部分,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压不住的愤怒。那不是书斋里的理论推演,是一个亲眼见过母亲被父亲虐待、自己挣扎谋生的女性,在替自己和不被看见的女性说话。 她把当时的婚姻形容为“合法的卖淫”——女性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婚姻,因为社会几乎不给女性任何其他出路。她主张女孩和男孩应接受相同的教育,不是为了让她们成为更好的妻子,而是为了让她们能靠自己谋生,不必被迫走入婚姻。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还注意到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沃斯通克拉夫特1797年死于产褥热。她去世后,丈夫公开了她的私生活和私生女经历,结果她的思想被长期忽视。而她的女儿后来成了玛丽·雪莱——写了《弗兰肯斯坦》。那个曾被社会当作丑闻的母亲,她的文字却活了下来,比任何闲话都长久。 穆勒的写法完全不同。他是哲学家,用的是逻辑和论证,但他的结论比沃斯通克拉夫特更直白:“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法律从属——是错误的,并且现在是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它应当被完全平等原则所取代。” 他描述了一个让人很难平静的事实:当时的英国婚姻法下,妻子在法律上是丈夫的“实际契约奴仆”——她不能拥有财产、不能单独签署合同、对孩子没有法定权利,离开丈夫时不能带走任何东西。即使丈夫去世,她也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穆勒写的一个观察:男人不只要女人的服从,更要她们的“心甘情愿”。 他们用教育、情感和道德让女人相信,顺从和牺牲是她们的天性。当压迫披上了“天性”的外衣,反抗就显得既不可能也不合理了。 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让一半人口必须依附于另一半才能生存,那不叫“天经地义”,那叫“制度性的不平等”。沃斯通克拉夫特和穆勒写下的那些文字,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有人需要读——不是因为问题已经解决了,而是因为问题还没有彻底过去。而我们读它们,不只是读历史,也是在读那些花了两个多世纪还没有完全愈合的裂缝。

书籍信息

作者[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
译者杨琼
出版时间2025-10-01
分类社会文化-社科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