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华莱士·史蒂文斯
华莱士·史蒂文斯是美国20世纪现代派诗歌的核心人物,他的诗近于纯粹艺术,清纯,飘逸,富于形而上的思考。他早期的诗作,如一幅幅心灵风景画,准确的意象映射出心灵的微妙悸动;而后期的诗作则充满哲学的冥想,仿佛带有哲学性的回响。 本书收录了史蒂文斯几乎所有诗集中最具特色的诗歌150余首,完整呈现了史蒂文斯作为一个“哲学诗人”在想象与现实、艺术与自然之间的张力。
苹果不输头颅如果要成为一本书,在其中读一圈,同样很好,因为构成它的也会慢慢腐败,落回地上,正如头颅。 太阳那边,火焰掠过。叮当的铃声缓缓降临。 在更坚实、更赤裸的世上。它不太像是迷失的陆地动物,来自海和盐的温暖冬眠,世纪之风存于一息之间。想象中世界受过浸洗, 世界是海岸,无论声音、形式还是光明,送别的纪念物,离歌的回响,岩石,是否要咚咚作响,喧闹天空,陪伴那些最巨大的亡物? 天使般的树林,回音震荡的山峦,那片鲜血和坟墓的圣地。像门时开时闭;但在肉体中它是永恒的。肉体死亡;肉体的美却活着。所以在绿色夜晚的死亡中水波不停地流动。所以花园死亡,而温柔的呼吸。 春天泥沙翻滚的河流在泥沙骚动的天空下呐喊。心灵也沾满了泥沙。对于心灵,新绿的堤岸尚未出现;泥沙主人,心灵的主人。 骨骼的旋律多么美妙,尽管昨夜响了一夜的音乐,除了观念,生命里有什么?好空气,好朋友,生命里还有什么? 这个多云的世界,在岸与海、昼与夜、风与静的帮助下,产生了更多的昼与夜,更多的云,更多的世界。水钟一遍遍敲响,水一轮轮散开,那时运动的强度,是穹窿之钟,声音的守护神。 有一种意志,要在墙上变大,要比墙变得更大更沉更结实;而心灵转向自己的形体,宣称“我用这个形象,这份热爱构成我自己。在它们中,我显露出来。 阳光照耀,狗在叫,孩子睡着。甚至还有绿色槐树的叶子,他在寻找最后的庇护所。
天马行空般的意象拼接,既充满了无声喧嚣爆破感,又有无瑕延展的想象效果,盈是精神世界的丰盈,边是现实理性的边缘,总感觉在混沌与半清醒之间游走,梦境中带有虚无缥缈色彩的生命诗意。
诗寻觅人与事实的关系,同时呈现作为超自然力量的想象力;诗:高度感性而具象,又寓理性于其中。 史蒂文斯认为,神只是一个象征,因而可以被其他形式替代,比如诗。在无神的时代,诗是至善,应该帮助人们更好地生活。诗造极于最高虚构:唯其抽象,诗能变化;唯其变化,诗能给予快乐。 “现实之所以是固态并不在前提中。它可能是一片阴影,穿透一粒尘埃,一种穿透一片阴影的力量。”现实与想象并非对立,而是彼此穿透、相互赋形。感知的地平线上那些阴暗的事物,成为灵魂命运的伴奏,在视线之外,又不太遥远。人类在灵魂最遥远的极点,已知的终极与未知的终极惟精惟一。 区别或许就只在于通往结局的方式:阿尔法继续开始,欧米伽在每一次结局都焕然一新。通过自身的加入,我们从虚无中创造出崭新的宇宙——正如一瞥或一触,我们也揭示了出乎意料的真谛。 祝愿我们各在各的圣杯中最是丰饶,解己之渴。
这本诗选收录史蒂文斯百五十首代表作,前期意象轻灵如心灵风景画,后期满含哲思冥想。文字纯粹飘逸,在自然、想象与现实间拉扯出诗意张力,尽显这位美国现代派哲学诗人独有的浪漫与思辨。
“诗歌是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对于现实与想象之间的不平衡所进行的补偿。” 史蒂文斯的这句名言,既是他创作生涯的脚注,也是他留给这个日益碎片化世界的治愈方案。他告诉我们,面对冰冷的“现实战车”,人类唯有通过想象力的炼金术,才能在金色折划的余晖中,像那些孤独的雄鹅一样,飞向属于精神的天空。
读之前,一直认为他的诗如《坛子轶事》与《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那样虚渺(邈)杳远,想象中深奥难懂,甚至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也很担心自己读起来费劲。 其实一读才知并非想象中那样,史蒂文斯照样也写俗世人情,并非不可接近,语言照样通俗而不故作高深。 不过他的诗应该算是浪漫主义的余脉,与现代主义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代主义主要是关注自己内在的独特感受而且借诗歌技法呈现出来,而不是通过话语说出来。最多他算是向现代主义过渡的诗人。他使用象征主义的手法,用想象重塑现实,主张诗歌替代传统宗教成为精神支柱。如《最高虚构笔记》提出诗歌应创造"接近尘世生活的宗教",赋予生活美学秩序。(让想象成为现实,让现实成为隐喻。) 但多数诗并不经典,也不想多耗时间去研读了,一个是时代变了,有些诗失效了;二个是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读那么多东西,脑子也装不下,当然很多诗也比较空泛,不太具有吸引力。
诗歌不是一种文学活动,而是一种关乎生命的活动。你必须深入幻想的形式中去探寻现实本身。但是即使在幻想或梦境中,你依然要拒绝遗忘你的雄心。我们必须时刻铭记努力和艰苦本身赋予我们生命艰辛历程的崇高意义。或许,人类的崇高就存在于“有瑕疵的语言和固执的声音”中,这种将“不完美”与“悲剧”合而为一的脆弱的、破碎的崇高,才是英语诗歌真正的传承:一种源自斯多葛和柏拉图之间的间歇性的圆满。 弥尔顿欲创造出的靡靡之音失败了、华兹华斯和济慈各自承袭到了它们“一半”的深邃,而在叶芝那里,他曾试图在最深沉的绝望下,调和想象力与现实的根本矛盾,这种雄心“遗传”给了史蒂文斯…在我看来,艾略特和奥登那批人已经摒弃并背叛了英语诗歌与古希腊传统的纯粹形式,他们不再(也不愿)作为美的信使。可是时间会证明,这些关注日常的弊病或魅力的诗,只会沦为次等,漫长的诗歌史会遗弃这种“形式上”的变革,终有一日,人们会重拾起崇高的圆满之路。届时,史蒂文斯将荣膺与弗罗斯特比肩的地位。
以前总觉得斯蒂文森的诗歌太长,分成为很多小段,容易忘记,也不能很好的抓住思想,今天试着一段一段的边读边写自己的理解,突然就那么喜欢他的诗歌了。永远轻柔,哲思,安静且美。你且按住你心中的火焰,用没有杂质的眼睛来理解世界,它满是思辨,充盈,如他喜欢的用的词:蓝色。我也喜欢。
史蒂文斯说如果不信仰神——神作为真——那么仅如此还不够,因为人还是得有所信,而人最终必须信仰一种虚构。终极而达观地看,宗教具有虚构性而与诗和而相通,互为彼此,那么本来就潜在地含有宗教性的诗当然可以成为宗教:诗臻于此便是最高虚构。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还不够敏锐,感觉不是那么容易进入他的诗歌,依然一知半解。
诗是最高虚构。 诗是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诗始于此, 终于此。两者之间, 始与终之间,事实上 有一种空虚, 事物如其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