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敬堂 史在新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蒲松龄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为知县孙蕙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本书为蒲松龄的传记小说作品,以蒲松龄的生平为轴,附以聊斋故事的写作背景,钩沉逸闻轶事,情节生动,文字流畅,雅俗兼容,可读性强。全书30余万字,表现了蒲松龄坎坷而又传奇的一声。
读《蒲松龄传》,不像读李白那样痛快,也不像读苏轼那样豁达,反倒像在一个阴雨连绵的午后,听一位迟暮的老人讲他一生的失意。合上书卷,心头沉甸甸的,不是因为那些狐鬼故事有多惊悚,而是因为那个在淄川乡间枯坐四十载的身影,实在太过孤独。 一、天才的“滑铁卢”:从“三试第一”到“五十落第”蒲松龄的人生,开局像爽文,结局却是实打实的悲剧。十九岁初应童子试,他以县、府、道三个第一轰动乡里,连当时的文坛领袖施闰章都对他青眼有加。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少年的前程将是金榜题名、仕途坦荡。然而,命运给他开了一个长达五十年的玩笑。从少年得意到白发苍苍,他屡试不第,屡败屡战,直到七十一岁才得了个“岁贡生”的虚衔。传记中最刺痛我的,不是他考试失败,而是他明明拥有顶尖的才华,却被僵化的八股取士制度死死挡在门外。他在《大江东去·寄王如水》中写道:“天孙老矣,颠倒了、天下几多豪杰。”这不是自嘲,而是对整个时代的控问。读到这里,我才真正明白,为什么《聊斋志异》里那么多怀才不遇的书生,那其实是蒲松龄在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 二、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正是这种“仕进无路”的绝望,成就了“写鬼写妖”的巅峰。传记里写到,为了搜集素材,他在路边设茶摊,路人只要讲一个奇闻异事,便可免费喝茶。这个细节让我动容:一个失意的文人,放下读书人的清高,俯下身去听市井乡野的声音。 于是,我们在《聊斋》中看到了不一样的鬼狐。婴宁的笑、聂小倩的悔、小翠的痴、席方平的怒……她们比人更有情,比官更正义。鲁迅先生评价《聊斋》“出于幻域,顿入人间”,而在传记的映衬下,这六个字有了血色。蒲松龄写鬼狐,实则是借鬼狐之口,骂那个“官虎吏狼”的现实。在那个文字狱高发的年代,他不敢直书,只能把满腔孤愤,寄托在这些幽冥之事上。从这个角度看,《聊斋志异》不是消遣小说,而是一部披着魔幻外衣的社会批判实录。 三、卑微者的伟大:尘埃里开出的花,最令我感慨的,是蒲松龄对待生活的态度。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毕家当私塾先生,寄人篱下,生活拮据。但他没有因此沉沦或变得市侩。相反,他在尘埃里,开出了一朵最干净的花。传记中提到,他在寒冷的书斋里,“子夜荧荧,灯昏欲蕊”,依然奋笔疾书。这种“板凳甘坐十年冷”的定力,在当今浮躁的社会尤为珍贵。他用一生证明了一个道理:人的价值,不由功名利禄定义,而由内心的创造定义。 虽然他生前没能看到《聊斋志异》刊印成巨著,虽然他死后很久才被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但他从未放弃笔下的世界。这种精神的独立与坚守,比任何官衔都更加耀眼。 读完《蒲松龄传》,再看《聊斋志异》,感觉全然不同。以前看的是热闹和诡谲,现在看到的是辛酸和骨气。蒲松龄就像那盏昏黄的油灯,虽然没能照亮自己的仕途,却用微弱的光,穿透了几百年的时光,照亮了人性的幽暗与光辉。正如他在《聊斋自志》中所言:“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这“孤愤”二字,便是他一生最好的注脚,也是留给后世最宝贵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