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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社会科学系列  华北村治:权力、话语和制度变迁(1875—1936) 封面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 华北村治:权力、话语和制度变迁(1875—1936)

[美]李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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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万字总字数
¥35.6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研究晚清民国的乡村社会经济史学术专著。作者聚焦晚清至民国时期华北地区的乡村治理,充分利用河北省获鹿县完整丰富的历史档案,对当地村级税收、办学、地方自治以及基层行政人员的选任与日常履职,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观察与分析,还原最底层的乡村细节。作者把晚清、北洋、国民党时期串连起来加以研究,从而厘清国家政权从皇权时代向近代国家转变给乡村社会带来的影响;同时,跳出获鹿一隅,由获鹿及华北,由华北及中国,从地方档案的碎片中窥测近代中国乡村的社会变迁。书中基于地方民众和精英的合作与博弈,强调普通乡村的基层治理实践,重构了近代中国的乡村叙事。

读者书评

★★★★★

作者记:“这本书的底稿,是我于2000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是黄宗智先生。论文资料的搜集,始于1996年,当时我在利用几个暑假奔走于西南、华东、华北多个档案馆之后,最终确定用收藏于石家庄市的河北省档案馆的获鹿县衙门档案,研究晚清和民国时期的税收问题。 论文本身前后用了四年时间写完,当中数易其稿。之后我获得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校区的正式教职,又断断续续花了三年时间,把博士论文修改成书。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增加了两章,分别是民国初期村政权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同一时期各村兴办新式学堂的情况。其他各章,尤其是关于晚清和民国时期田赋征收的行政管理以及国民党时期村级政权的改组和运作的章节,也做了实质性的修改、扩充。 这样,增补后的书稿内容已经不再只是田赋的征收和管理,而涉及乡村治理的各个主要方面,虽然田赋征收依然是其中最核心的内容。”

★★★★★

李怀印基于获鹿县的清代到民国的档案对获鹿县这个冀中南地区的村治进行全景式展示,在获鹿县总体是一种“合作式村庄”,即村庄内部以合作为主,村庄领袖和乡地的权力来自于村庄,他们虽然可以谋取私利,但是受到自己在村民心中声誉的约束无法肆意妄为,因此在和国家打交道的过程中需要维护本地利益。国府试图踢开让国家权力直接下渗村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没法摆脱内聚性强的村庄的传统。本书运用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跳出斯科特和波普金的“道德-理性小农”二分法,村庄有一定的道义约束,但是并非日本学者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没有矛盾共同体,而是在谋利过程中有互动和冲突。其实本书的结论更能说明郑振满那个“国家内在于社会”的原理,并且为黄宗智总结对华北村庄面临现代化冲击的不同命运提供很好的实例解释。

★★★★★

1.很多新奇的视角。比如,庞大的税基,使得国家机器无意愿强行深入基层,并与基层组织形成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 2.优秀的研究方法。这在本书的前言中可以看到。比如,不能被丰富的研究材料牵着鼻子走,既要一竿子插到底——见树木,也要能够跳出来——看森林。

★★★★★

一本学术性很强的作品,作者参考了大量一手资料,以具体的文档和卷宗入手,聚焦冀中南地区在1900-1930年间村一级单位的政治结构和社会运行模式,包括政治角色、权力职责、制度演变、税收模式。 在不断的分析探索中,这部作品也揭示了中国自古以来的运行生态中一个最常见、最经典甚至在我看来最永恒的模式:中央集权+乡村自治。

★★★☆☆

从马俊亚、彭慕兰、裴宜理一路读到黄宗智,脑子里装的全是华北乡村的惨烈图景,内卷、崩溃、叛乱、被牺牲的局部。没想到这本书读完却感到意外的peace。没有惊心动魄的暴动,没有触目惊心的贫困陷阱,获鹿县的故事平静得近乎乏味:乡地们轮流充任,替村民垫付税银;村正们为学堂经费扯皮;县官在诉讼双方之间和稀泥;村民们为几亩黑地、几两银子打官司,打完接着种地。这就是全部了。没有历史的惊涛骇浪,只有日复一日的琐碎博弈。 但正是这种平平无奇,让我意识到或许之前读的那些书,都在某种程度上放大了历史的戏剧性。李怀印的重要研究资料是那些看似枯燥琐碎的档案,be like某年某月,某乡地因垫税不足被拘押五日;某村乡长上报黑地平均每亩一点二亩,而区举报人后来查出的实际数字是十七亩。这些细节不会出现在任何宏大叙事里,但它们恰恰是历史的血肉。 然而,如果仅仅把这本书当作一部去戏剧化的乡村日常史,又觉得不太合适。因为读得越细,越能察觉到那种平静之下的紧绷感。李怀印想让我相信,从晚清到北洋再到国民党时期,获鹿县的乡村社会展现出惊人的韧性,传统的合作惯例、村规民约、乡地轮值制,像一层柔韧的滤网,把国家权力下渗的冲击消解于无形。新制度来了,旧制度把它消化;国家话语来了,村民策略性地借用,骨子里还是认村规。一切似乎都在渐进共存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可问题是,这种“共存”真的是平等的吗?国民党时期为了逼村民办学堂,县知事一口气票传六个村正、十六个乡地,甚至把拖延的村正拘押到有人保释才放人。这种合作,很多时候是以国家暴力的常态化作为底色的。帝制时代的暴力是遥远的,县官在县城,衙役下乡招人嫌。可到了1930年代,法警、区警、保卫团,这些国家的暴力执行者已经常驻乡村。欠几元垫款可以被票传,拒绝办学堂可以被拘押。你必须服从,你不得不服从。 再看征税。清末的田赋附加还相对温和,到了北洋,差徭、善后粮捐、军事特捐层层加码;再到国民党时期,区办公费、建设费、教育费、自治费,把税负推到了每两粮银四块六毛六。李怀印自己统计的数据,1912年到1930年间,全县只有一起拖欠垫款的诉讼;可1931年到1936年,短短五年,就蹦出了十二起。数字不会说谎。当国家把征税从“包给村社”变成“摊给每户”,当乡长们被迫用个人信用甚至高利贷为全村垫税时,那个看似稳固的实体治理体系,其实已经在超负荷运转了。村民们没有暴动,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因为核心区获鹿县的生态条件、自耕农结构、宗族网络,给了他们更多缓冲的空间。可缓冲不等于解决。压力一直在累积,只是被轮值、垫付、调解这些精巧的制度设计暂时转移和稀释了。 这让我重新思考那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皇权到底下不下县? 这是一个伪命题。 国家权力从来不是“下”或者“不下”的问题,而是“怎么下”“下到什么程度”“下了之后变成什么样”的问题。在华南,国家通过士绅和宗族间接统治;在华北核心区,国家通过乡地、村正这些半正式代理人渗透;到了边缘区,国家干脆派包收人下乡横征暴敛。同样是不下县,获鹿县的“不下”是一种有默契的委托代理,淮北的“不下”则是一种失控的掠夺。而国民党时期的“下”,建立了乡闾邻体系、区公所、田赋整理处,看似终于“下”了,可结果呢?乡长还是按旧乡地制轮值,区公所被地方精英俘获,黑地清查率只有百分之零点七。国家下了乡,却发现自己看不清乡村。 获鹿县那种被称颂的韧性,那种让国家权力渐进共存的传统智慧,在和平年代是稳定器,在现代性危机面前却可能成为减速带。当国家需要清晰的产权、统一的税册、专业的官僚来应对战争与工业化时,乡村社会那种刻意的模糊,白契代替红契、堂名代替真名、村规代替国法,就变成了致命的阻碍。1930年代国民党试图用网格化行政打破这种模糊,失败了;而后来真正打破它的,是土地改革和集体化,一场把旧制度连根拔起的革命。 全书截止在1936年。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句号,也是一个精心选择的省略号。在暴风雨来临的前夜,获鹿县看起来还在正常运转,乡长们还在轮值,村规还在约束着村民,国家与乡村还在讨价还价。可历史没有停在那里。1937年之后,这套实体治理的脆弱性暴露无遗。李怀印没有书写后面的故事,但那些档案已经在暗示:当一个社会把“和稀泥”当作治理智慧,把“信息不对称”当作自我保护,把“传统韧性”当作拒绝现代化的理由时,它或许能躲过一场雨,却躲不过整个季节的变化。

★★★★★

研究是做得挺细致,和同题材其它作品一起读比较有意思

书籍信息

作者[美]李怀印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11-01
ISBN9787559879929
分类社会文化-社科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