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志忠
李贽(1527~1602)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自刎死。李贽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这部作品对李贽的生平做了详细讲述,尤其是对李贽的作品和思想进行了阐释和解读。
李贽。一个思想家,哲学家。一个一生坎坷的知识分子。与当时社会格格不入。历史还是记住了他。没有大书特书,但一直活在人间。
作者自己在后记里写的“中国作家协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申请者需提交拟撰写传主的传记提纲,只有通过了文史组和文学组专家的审核论证,方能获得撰写资格。”他是因其老师的关系才获得的资格,还真挺奇闻的。这不正是“学术小圈子”的真实写照嘛。一个提纲就能看出文学水平来?当然,作者及其博导,研究明史,文史方面是没问题的。纵览本书,写得很一般。李贽此人,非常之矛盾,虽说悟到“百姓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但他和耿定向的喋喋不休的争执;在焦竑中状元后的行为失当,用现在的话来说,真是“情商”太低,真没觉得他悟到基本人伦物理,正常的作法和他的思想也并不矛盾,李贽言行中类似的矛盾还很多。本书作者的文笔在焦竑中状元的那段描写中,着实败笔。焦竑数次考进士落第,49岁时考上状元,一生作为平平。而作者在写焦竑进京赶考时,说他是冲着状元去的,不知焦竑真这么想,还是作者替他想了,还把民间传说当真事写了。李贽的思想在明末有进步之处,只是不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现在读来除了会陷于口舌之争以外,并无其他意义。称其为思想家、哲学家亦可。
作为传记,时间顺序更清晰为好,该那段写完就写完别留个尾巴,后面又反复啰嗦。甚至没隔几段就有重复的,显然是完成任务式写作。
弄文学的人写古人传记,缺的不是文献,是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