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J.R.R.托尔金
故事始于一派田园牧歌风情的夏郡,年轻的霍比特人弗罗多,从叔叔比尔博手中继承了一枚能使人隐身的神奇戒指。那是魔君索伦铸造的至尊魔戒,蕴藏着奴役世界的邪恶力量。为阻止索伦重获魔戒,毁灭中洲,弗罗多必须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烈焰中销毁。他与八位伙伴组成护戒小队,踏上了九死一生的旅途……这漫漫长旅极其考验勇气,更考验对欲望的抵抗力。弗罗多一行穿越森林、雪山与战场,领悟了友谊、忠诚与牺牲的真义。 《魔戒》已被译成六十余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两亿五千万册,它曾被英国读者票选为“20世纪之书”,在亚马逊读者投票中获选“两千年来Zui重要的书”;它既是一部沉浸式的热血冒险史诗,也是值得反复品读的人生寓言。
翻开《魔戒》之前,我以为自己早就知道这个故事了。电影看过三遍,精灵、矮人、霍比特人,甘道夫在桥上一声“你不能通过”,这些画面刻在脑子里。但真正把托尔金这七卷书从头翻到尾,才发现电影给你的,只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个尖。 托尔金写的是一个世界,不是一个故事。他有自己造的语言,精灵语有完整的语法和词根;有自己编的年表,从创世到魔戒销毁,横跨几千年;有自己写的编年史、家族谱系、甚至诗歌和歌谣。你读着读着会忘掉这是虚构的,因为那些地名、那些历史、那些人物之间的恩怨,全都接着地气。夏尔在哪儿,刚铎和洛汗是什么关系,咕噜在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之前是谁,这些细节不是背景板,它们本身就是故事的血肉。 书里最打动我的,不是阿拉贡加冕,也不是弗罗多最后站着没倒下。是山姆。 山姆·甘姆吉,一个园丁,没什么见识,最大的愿望就是跟着他的少爷弗罗多走一趟。他不懂什么中土命运,也不在乎什么魔戒的诱惑。他只知道弗罗多不能一个人走。从夏尔到魔多,从安全到绝境,他背过弗罗多,扛过魔戒——就那么短短一会儿,连他都差点被腐蚀,但他还是把戒指还回去了。托尔金写山姆,写的就是那种最不起眼、最不英雄的忠诚。他怕得要死,可从来没想过跑。 还有一个细节我记了很久。弗罗多最后离开中土,坐船去灰港,山姆站在岸边看着他走。托尔金写山姆回到家,抱着女儿说了一句:“我回来了。”就这一句,比整本书所有壮丽的战争都重。因为有些人注定要走,有些人注定要留下来,把剩下的日子过好。山姆留下来,替弗罗多活完了那部分人生。 托尔金有个观点,说《魔戒》的核心不是权力,是“死亡与不朽”。精灵不朽,所以厌倦;人类会死,所以恐惧;而霍比特人活得简单,反而最接近幸福。魔戒给的“永生”是假的,它让你活着,但你不再是原来的你。弗罗多最后没能真正回到从前,因为他在魔多经历的那些事,已经把他变成了另一个灵魂。 读完全七卷,我会觉得那个在夏尔草地上晒太阳、喝啤酒、不用赶路的霍比特人,才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托尔金花了十几年写这本书,其实就想说一件事——最平凡的安稳,是用最不平凡的代价换来的。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一本体验卡可畅读
大家注意这个翻译哈,虽然都是中文版,但是译者不同,人名地名语句风格就不同。 这个新版就少了点味道。凑合着看了。
我还是只看英语版的,这个是读5分钟免费送的活动
这个译本读下来可以说感觉到译者费了不少劲,结果事倍功半。 归化和意译可以是一种策略,而且我认同这条路有它的价值。但问题在于:当译者选择一套策略之后,执行是否自洽、是否贴合作品气质、是否尊重原文的引导方式——这些才是判断标准。屈畅的策略执行在多个层面都出了问题。 首先是一部分译名系统存在内部冲突。比如说, 把Baggins改译“包金斯”却保留“袋底洞”,同一个Bag拆成“包”和“袋”两个不同的汉字,并没有实现声称的语素或者说词根的统一,读者看到“包金斯”和“袋底洞”时不会意识到它们本来是同根词。Sackville-Baggins译作“萨克包尔—包金斯”,既不像音译也不像意译,没有对sack意译又用包污染了ville的发音,基本是夹在中间两头不靠。Brandybuck里的Brandy明明是烈酒中明确分属的白兰地,却退回“烈酒”这个大类别,把精确信息替换成了模糊信息。Proudfoots译成“傲脚家”,然而“脚”在汉语里几乎不会出现在正式的人名或姓氏中,“足”显然更合适,这是译者在用母语工作时不该犯的常识错误。改译名不是问题,问题是改了之后逻辑不通,而且多处呈现同一规律:从精确退向模糊。 其次,洛汗的骑士和国王自称“咱家”——“咱家”在元杂剧、明清小说里绑定的是跑江湖的、卖艺的、说书的,自带着市井的草莽气,而洛汗是骑士王国,国王自称“咱家”,这显然不是语感不同,是语体错位。刚铎的摄政王德内梭尔自称“寡人”,同样与原文的身份层级和语境不匹配(他是且仅仅是宰相和摄政王,即便独揽实权也保留了形式上的表演,顶多只能称“本摄”或“本相”)。矮人用“俺”尚可接受,因为符合其粗直的气质,但全篇缺乏语体分层,不同身份的角色时常说着同一种市井腔,读久了以后角色之间的区分就渐渐消失。兽人的对话问题更明显,什么“烂鼻子的怂货”、“他奶奶的”、“你爷爷”等街头骂街式口语,把兽人之间的军事化的乃至具有阶级属性的压迫变成了熟人调侃,这不是口语化,已经是戏曲化了——译者把托尔金的角色对话写成了节目效果,原文的紧张感和命令链被严重磨平。这种情况下,读者很难判断某句台词是托尔金写的,还是译者加的。其他段落也时不时就存在少量文本的增删篡改。 诗歌部分同样也有问题。邓嘉宛团队译本中杜蕴慈的诗歌排版虽也不符原诗格律和韵式,但屈译更离谱,把托尔金的诗全部塞进四五六七言本土辞赋里,不问原作格律、不分场合、不顾语体差异,不仅是对形式的不尊重,也常常扭曲了本来的意象和节奏。十二章食人妖那首方言打油诗倒是合适,但那是因为原文本身就是口语民谣风格,换别的场景就不行了。 基本上,原文偏沉重偏肃穆的叙述节奏,在屈译中会被频繁处理得更轻快、更口语化。战场上、临死前、抉择时,那种需要读者停下来感受的停顿感,往往被一句更顺滑的译文简单覆盖,读起来更轻松,代价是情境本有的冲击力被削弱。有些场景甚至带着一种“说书人替你总结”的人工感,而不是让读者自己从细节里感受。 此外,rune译成“符文”也值得专门提一笔。托尔金笔下的rune指向的是具体的北欧古文字系统“如尼文”(它一方面当然是rune的音译,但另一方面更是专业的术语指称),而不是奇幻游戏里那种泛化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的魔力符号。译成“符文”是在用读者已经熟悉的奇幻套话去覆盖一个有特定学术渊源的古文字术语,这不是意译,是降级。附录和译名指导的翻译也确实暴露了译者思路上存在的混乱,说明译者确实花了时间,但设计逻辑自相矛盾,结论依然站不住。 总之,这译本的问题不能简单说是“归化”本身,而是归化到一半又卡住了。想雅,又忍不住掺俗气;想口语化,又分不清口语和戏曲;想贴近原文,又频繁加戏覆盖作者的引导。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一个风格内部自我冲突且严重变形也不能尽力保留并反映原作语言特征的译本。 哦,建议不要到豆瓣条目(或小红书等)评论区表达这些,译者会破防,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A I到来把所有附录和作品研究一下,能出好几部作品吧期待!
众戒之戒,号令八荒, 众戒之戒,拘拿群芳, 众戒之戒,禁锢罗网, 魑魅魍魉,尽归幽冥。 这翻译一言难尽!
最爱的一本书,读了很多遍了,我确定未来还会读很多遍
七卷?拆开卖比较贵是吧😅。这版本翻译很难评。就像看过电影版再去看电视剧版
to世界上所有我讨厌的人:祝你喜爱的作品简中唯一翻译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