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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封面

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潘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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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扫黄”年年搞,为什么越扫越多? 在珠三角B镇,打工妹白天在流水线上干活,夜里坐在玻璃门后等客。华南腹地的开发区,路边“服务”随长途货车车流而生。湘黔交界的金矿区,矿工挣来的钱当晚就花在了棚屋里……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没有坐在书斋里回答。他带着团队深入社区,用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记录下地下性产业的完整生态链:后发外向型、路边伴生型、本地偶发型。三种滋生模式指向同一问题:“扫黄”只触及最末端的从业者,而组织者、牟利者毫发无损,链条纹丝不动,这才是荒谬所在。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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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看到《存在与荒谬》,微信读书上写着“出品时间:2026-06-27”,我还惊喜了一下。潘绥铭都退休十多年了,前几年又说自己已经彻底退出学术,我以为他重新出山,冷不丁又扔出来一本新作。 翻了几页才发现,这是一次“数字考古”。书最早由群言出版社在1999年1月出版,写的是潘绥铭1997年对广东、广西、贵州三处地下性产业的社区调查。2026年只是电子版上架,不是教授时隔多年突然重操旧业。多少有点失望,也有点唏嘘。潘绥铭2014年退休,这些年还有访谈和学术自传面世,可像《存在与荒谬》这样公开入住红灯区、蹲点计数、同时采访小姐、妈咪、老板和基层干部的调查,确实很难再见到了。 网络社群每到2月9日前后,总有人发“东莞扫黄周年祭”。2014年2月9日,央视曝光东莞多处娱乐场所,当晚东莞就开始统一清查。后来“东莞”几乎成了一个时代暗号。我读这本书,也像把镜头往回倒,倒回二十多年前那个野性生长的年代,看看粉色灯光究竟是怎么一盏盏亮起来的。 一盏粉色的灯,照着三个地方书里考察了三种社区。 第一处是珠江三角洲的B镇。它原来是农业小镇,后来被乡镇工业、外资和大批流动人口推着起飞。工厂、酒店、歌舞厅、发廊和出租屋一起长出来,性产业像附着在外向型经济上的藤蔓。很多人猜B镇就是东莞长安镇,我也顺着书里的地理和产业细节猜过。不过作者从头到尾只叫它B镇,这个谜也只能暂且留着。长安这个名字确实很有画面:一个挺厚重的镇名,上面飘着轻轻的粉色灯。 第二处是华南腹地的开发区。旅游和房地产规划搞得很大,真正能留下来的产业却不多。公路带来了司机、工人和短暂停留的流动人口,酒吧、咖啡屋、旅馆沿路排开。开发失败留下的楼和店,最后被另一种生意填进去。我读到107家场所里酒吧、咖啡屋竟有52家,还觉得离奇,后来一想也不离奇。招牌从来不只是说明经营内容,它首先是一张遮羞布、一张营业许可证,也是一句对上级和外人的“正确表态”。 第三处是湘黔交界的金矿区。金子带来的不是稳定工资,而是一阵阵现钱。矿工手里忽然多出可以立刻花掉的钱,便产生作者所谓的“富余活钱幻觉”:并没有真正富起来,却觉得兜里的钱很富余,应该马上享受。相比“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说法更能说服我。收入方式、消费环境和周围人的起哄,原来都在推着人花钱。 把三个地方放在一起看,线索就慢慢清楚了:工业化带来流动男性,失败的开发留下经营空间,资源热带来短期现金。性产业并非凭空从某个坏人的脑子里冒出来,它总要附着在劳动力、住房、交通、娱乐和地方权力上。书名里的“存在”,首先就是这个意思。 不理发的发廊,和只挣“干净钱”的老板B镇最有意思的,是大家一起把一件明摆着的事情装成不存在。 发廊里可能连理发椅都没有,歌舞厅老板也不直接雇小姐。老板提供场地,收包厢费、酒水钱和管理费;妈咪组织小姐、维持秩序、拉客和调解纠纷;小姐和客人离场后再谈交易。这样一拆,场所挣的似乎都是娱乐服务的钱,性交易成了两个“自由人”在店外发生的私事。 我读到这里,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拆分业务、隔离风险吗?老板保留稳定、合法、容易解释的现金流,把最危险的环节外包给妈咪和小姐。出事时,劳动关系说不清,控制责任也容易往下甩。形式上她们都很自由,实际上谁掌握房间、客源、安全和与基层管理者的关系,谁就掌握议价权。 妈咪也不同于旧式鸨母。她未必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很多时候没有正式雇佣关系,只能靠手腕维持队伍。她要会哄客人,也得接住小姐的情绪;要替老板守秩序,还得在警察、熟客和街面势力之间周旋。书里那些妈咪看起来圆融得很,我却总觉得,那份精通人情的本事,很多是被婚姻和生活反复捶打出来的。她们不是产业链顶端的赢家,更像卡在每个齿轮中间的润滑剂,哪里发热都先烫到她们。 作者把这种安排叫作禁娼政策和民间需求之间的“成交价”。我很喜欢这个词。它不是正式谈判的结果,却是无数次检查、通风、交钱、关门、再开门之后磨出来的均衡:上面必须禁,下面还要挣,于是不能公开卖,但可以把交易拆碎,把性藏进娱乐,把控制藏进合作,把保护费藏进人情往来。 这让我想到兰小欢的《置身事内》。书里的政府从来不是一个只有一颗脑袋的整体。扫黄落到地方,也会碰上发展、就业、治安和各色人等的饭碗。一条从上面下来的政策,经过不同部门和具体办事的人,最后执行成什么样,往往已经换了一副模样。 书里那句“扫黄年年搞,没人真去扫;齐抓共管,没人真管”,说的就是翻译后的结果。 最挣钱的可能是房东,最危险的总是小姐地下性产业看起来隐秘,利益链却一点也不含糊。房东收租,场所老板收场地和酒水钱,妈咪抽成,鸡头拿走介绍和控制带来的收益,保安、联防队和某些干部出售“平安”。越靠近上游,收入越稳定,身份越体面;越靠近身体,收入越不确定,风险却越实在。 这和很多产业没什么两样:利润往上走,风险往下沉。区别在于,这里沉到底部的不只是失业或欠薪,还有暴力、疾病、拘禁、强奸和社会污名。 读到鸡头这一段,我才看到这门生意更阴暗的一面。他们有的回小姐家乡招人,有的靠熟人滚雪球,也有人靠欺骗和人身控制维持生意。“包吃包住包拉客”听着像福利,换个角度就是把住宿、吃饭和客源都攥在同一只手里。一个女人不肯“做”,在某些社区里反而成了另类。我当时写下“已经异化了”:环境把卖变成常态,最后不卖的人倒像是背叛了大家共同的活法。 所以我很难只用“底层女性主动挣钱”来概括她们。自愿与被迫不是开关,拧到左边叫受害者,拧到右边叫自由劳动者。贫穷、婚变、债务、熟人介绍、欺骗、暴力和更高收入的诱惑可以同时存在。有人随时能走,有人能走却没有更好的去处,有人身份证都在别人手上。表面上都收钱,处境差得很远。 我在划线里写过“黄通常都离不开暴力”。话说得有点满,不过书里的暴力确实到处都是。小姐不敢报警,鸡头靠打手控制人,场所又要寻找保护伞。九十年代另一头的国家机器也同样强硬。1991年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组织卖淫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死刑,当年确实有人因此被判处甚至执行死刑。2015年以后,这一罪名的死刑被取消,最高刑改为无期徒刑。二十多年过去,连“严打”具体意味着什么都已经发生了变化。 “上学的弟,重病的爸,破碎的她”读性产业报道,最常见的一套故事是“上学的弟、重病的爸、破碎的她”。我在书里看到小姐解释身世时,顺手写下这句话。后来作者也发现,这往往是一种服务话术,像餐馆报菜单一样熟练。无论客人问不问,她们都会把贫穷、背叛和家庭负担说一遍。 可我也不觉得这些套话全是编的。更像是真实经历被揉成了顾客愿意听的版本。嫖客需要的不只有身体,也需要一个能减轻负罪感的故事。他不是在购买,而是在“帮助一个可怜女人”;她也不只是收钱,而是在为父亲治病、供弟弟读书。双方共同完成了一次道德包装。 这和今天说的“情绪价值”很像。服务者要微笑、亲昵、叫“老公”,让客人相信自己被喜欢。情感社会学把这叫情绪劳动:情绪并非从心里自然流出来,而是工作的一部分。潘绥铭遇到那些特别圆满、特别理论化的回答时,总要往下再问几层。他知道真实生活没那么会写总结,太顺滑的答案,往往已经沾上了提问者的意思。 我想起十多年前老家搞旅游建设。一个已婚妇女开着简易小卖部,后来不知怎么做起了这行,还染上病,要去大城市治疗。家里闹得鸡飞狗跳,我亲眼见过她儿子靠着小卖部的墙哭。那幅画面比任何“自愿还是被迫”的辩论都更难处理。她可能有选择,也可能没有多少选择;可能想多挣一点,也可能被某个人带进去。可疾病是真的,孩子的眼泪也是真的。 书里另一个女人把离婚证看得格外重。自己的家没了,父母的家也回不去,那张纸成了她此前人生的最后见证,像在对别人说:“我也是人,我也生活过。”我读到这里只写了“有点悲哀”。现在还是觉得,没必要再补什么宏大理论。她不是一项样本,不是一条数据,也不是用来证明某种主义的石头。她就是一个努力保住自己来路的人。 从B镇走到娜娜广场我去泰国时看过红灯区。曼谷娜娜广场的夜店门口堆着一盒盒吃完的盒饭,这个细节给我留下的印象,比霓虹灯还深。灯亮起来以前,里面的人也得吃饭、补妆、等上班。那些盒饭一下把“异国猎艳”拉回了普通劳动:再特殊的行业,也有换班、吃饭、等客和空耗时间。 我以前一直以为泰国性产业合法,后来才知道不是。1996年的《防止和禁止卖淫法》一直还在,公开招徕、经营卖淫场所和组织牟利都有法律风险。到了2026年,把自愿成年性工作纳入劳动保障的方案仍在讨论,并没有真正落地。法律说不行,曼谷和芭提雅的红灯区却照样半公开存在,和书里的B镇竟有几分相似。 这和B镇很像,又不完全一样。泰国许多红灯区面向国际游客,外汇、汇率差和旅游业是重要背景;B镇依附的是乡镇工业和国内流动人口。芭提雅的性产业也与越战时期美军休整和后来形成的旅游设施有关,B镇则跟着改革开放后的外向型工业一起生长。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所谓“民族天性”解释不了什么,人口往哪里流、钱从哪里来、城市留下什么空间,才更实在。 《泰国史》和几次旅行让我对“包容”这两个字越来越谨慎。寺庙、商场、红灯区和贫民可以挤在同一条街上,看起来像一锅什么味道都有的冬阴功汤。可被容忍不等于被保护,产业兴旺也不代表从业者有劳动权利。法律假装没有,市场又公开需要,最适合在缝里长出来的,往往不是自由,而是中间人、贿赂和沉默。 二十多年后,“新三陪”换了什么马甲潘绥铭写的是二十多年前。今天的性产业必然还存在,只是场所、话术和交易路径都变了。过去的新三陪是陪歌、陪舞、陪聊天;现在也许是陪运动、陪旅游、陪游戏。女主播与榜一大哥、擦边博主、SPA技师、台球助教,看起来分属不同赛道,实际都可能在出售某种介于娱乐、亲密和性暗示之间的服务。 我家附近的商铺一片惨淡,一栋小楼里却开着两家台球厅。每次看见那些年轻、妆容精致的女助教,我都会想到书里的歌舞厅。不过也只是想到而已。她们也许就是陪客人打球、聊天,靠亲切和漂亮留住生意。二十多年前的舞厅和今天的台球厅,远不能只凭几个女助教就画上等号。 2026年杭州有个男顾客拍了女助教的屁股,后来被行政拘留。他很委屈,说两人平时互称“宝贝”,自己还提前开过“打屁股”的玩笑,对方也没有明确反对。可人家叫你宝贝,也许只是上班;愿意陪你聊天开玩笑,也不等于愿意被你摸。男人花出去的是台球厅的消费,不是买下了对方的身体。 其实人家妹子大概早就在忍着了,上个班,给客人提供一些情绪价值而已。”二十多年前,小姐叫每个路过的男人“老公”;二十多年后,助教在微信里叫顾客“宝贝”。称呼变了,生意里那点亲密幻觉没有变。有人被哄得开心,就真把自己当成了宝贝,连工作里的笑脸和客气也一并当了真。 互联网又把场所拆得更碎。过去要有发廊、歌舞厅、旅馆和妈咪,今天招徕、聊天、付款、定位都可能在线完成。性交易、软色情和普通陪伴之间的边界因此更模糊,风险也从街面转进聊天记录和私密空间。书里的具体数字早已过时,它写出的“把非法环节拆开、让每个人只做一小段”的组织逻辑却一点没旧。 禁止、合法化,以及我仍然没想通的事读到后面,我写了一句:“所以不能嫖娼合法化,不然肯定有旧时代被迫的故事。”我真正担心的,是贫困、性别不平等和人口贩运并不会随着一纸许可消失。到时候也许还有人拿着合法执照,把控制包装成劳动合同。 可全面禁止也没有把书里的女人保护好。交易藏得越深,她们挨打以后越不敢求助,保护伞和中间人反而越值钱。泰国到2026年还在讨论去罪化和劳动保障,也是卡在这个两难里。后来我才慢慢分清,成年人的自愿交易、强迫卖淫、人口贩运、场所管理和疾病防治搅在一锅里谈,怎么谈都容易乱。 绕了一圈,我能想到的还是几件朴素的事:别强迫人,别控制人身自由,别把未成年人卷进来;有人挨打、被拘禁,应该敢去报警;进这一行也许只是一念之间,想走的时候不该比进来更难。至于成年人的自愿交易到底该不该允许,我还是没有一个漂亮答案。 现行法律里,卖淫、嫖娼属于治安违法,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则可能构成犯罪。条文写得很清楚,地面上的人和事却总是搅在一起。《存在与荒谬》最扎人的地方,就是把那团暧昧的运作方式摊开给人看。 潘绥铭没有把人当石头潘绥铭当然关心规模。他定时定点监测,数场所、小姐和客人,估算成交次数、收入与利润。书里一些口径和推算今天未必还能照搬,却比“某地遍地都是”“小姐轻松发财”这类传闻可靠得多。性研究最容易被夸大和猎奇带跑,他偏要站在街口,一小时一小时数。 这让我想到《金赛性学报告》。金赛面对美国人的体面话,先拿访谈和数据问一句:大家实际上做了什么?潘绥铭也有这种脾气。区别是金赛画出人群的行为分布,潘绥铭钻进具体社区,看行为怎样变成一门生意。再到后来读《性之变》,视野又从地下产业扩展到普通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几本书连起来,正好是从事实、组织到社会变迁的一条线。 但这本书真正留住我的,不是数字,是他怎么面对人。 《邻人之妻》的作者盖伊·特立斯为了写美国性革命,进入按摩院工作,也住进开放性关系社区,甚至亲自参与,因此留下大量惊人细节,也惹出很大的研究伦理争议。潘绥铭选择了另一条路。他明确反对冒充嫖客,认为用欺骗换“真实材料”,恰恰暴露调查者的方法无能。他入住社区、一起吃饭聊天、观察生活,却尽量不把性交易本身当成进入现场的门票。 当然,我也没把潘绥铭当成一台透明摄像机。他会愤怒,会同情,也会使用今天看起来粗粝甚至冒犯的词。他把某些经营方式叫“封建剥削”,把有些老板写得近乎咬牙切齿。可他的立场至少是亮着的:小姐不是供学者研究的奇观,妈咪也不是犯罪报道里一个扁平的坏女人。 书末有一句我很喜欢:跟他们相处,是普通人与老百姓的交往,“绝不是一个老学究在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一堆石头”。这句话也解释了我为什么会记住那些离婚证、盒饭和挨打的女人。只讲个人选择,贫困和权力就不见了;只讲结构压迫,她们自己的盘算、韧性和那一点点主动性也会消失。潘绥铭最好的时候,两边都没有擦。 存在不等于合理,禁止也不等于消失读完这本书,我再经过附近那两家台球厅,大概还是会多看一眼。以前我先看见几个年轻女孩,脑子里就容易往二十年前的舞厅上靠。现在我更想看看这种场所靠什么挣钱,客人究竟买了什么服务,谁承担风险,出了事谁又最容易被推出去。 《存在与荒谬》写得很大胆。它同情底层,却没有把贫穷浪漫化;它针砭权力,也没有把所有问题归结为几个腐败干部。它承认欲望和交易存在,同时不停追问这种存在为什么总要靠谎言、遮掩和伤害维持。 我原来想用一句很痛快的话收尾:扫黄,是不许百姓点灯。 现在觉得,还得再加半句。荒谬不只是州官放火、百姓不能点灯,也不是“既然禁不住,干脆都别管”。真正荒谬的是,灯明明亮着,所有人却必须说自己没看见;有人靠灯收租、抽成、卖保险,最后被抓、被打、被疾病和羞耻缠住的,还是站在灯下的人。 二十多年前如此,今天只是把灯换成了更柔和的招牌、更私密的房间和手机屏幕。 灯没有灭。它只是越来越会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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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您搜索潘绥铭的《存在与荒谬》这本书的详细信息。 根据搜索结果,我为您详细整理潘绥铭《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的核心框架。这是潘绥铭红灯区研究的奠基之作,1999年出版,开创了"社区考察法"研究性产业的先河。 --- 《存在与荒谬》核心框架 一、基本信息 - 作者:潘绥铭 - 出版:群言出版社,1999年1月 - 副标题: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 研究时间:1997年 - 研究地点:广东珠江三角洲B镇、华南腹地某开发区、湘黔交界某金矿区 - 研究方法:社区考察法、定时定点监测、入住调查、个案访谈 - 书名由来:学生建议,反映"不该存在的事物为何依旧存在"的悖论 --- 二、核心理论框架(思维导图主干) ``` 《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 ├── 1. 研究视角与方法论革命 │ ├── 核心视角:作为"生活实体"的性交易 │ │ ├── 区分"生活实体"与"官方设定" │ │ ├── 官方设定:基于"嫖客/小姐"二元概念的"嫖娼卖淫" │ │ ├── 生活实体:复杂的人际互动、权力关系、情境建构 │ │ └── 批判:官方设定隐含对"以权谋性"的宽容[^67^] │ │ │ ├── 方法论创新:社区考察法 │ │ ├── 反对"冒充嫖客"的调查方式 │ │ ├── 长期入住(46天追踪考察) │ │ ├── 定时定点监测统计 │ │ ├── 收集官方资料 │ │ ├── 个案访谈(小姐、妈咪、老板、嫖客、居民) │ │ └── 社区内分层研究[^70^] │ │ │ └── 术语选择:为何用"小姐/客人"而非"卖淫女/嫖客" │ ├── 去除道德审判色彩 │ ├── 还原职业身份中性 │ └── 体现研究者的价值立场 │ ├── 2. 全书结构(三大部分) │ │ │ ├── 序篇:中国地下"性产业"的总体状况 │ │ ├── 历史溯源:中国古代为何不禁娼 │ │ │ ├── 娼妓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共生 │ │ │ ├── 传统女性的5种宿命 │ │ │ └── 对娼妓业的限制而非禁止 │ │ │ │ │ ├── 现状分析:什么叫做"性产业"? │ │ │ ├── 被正式报道查处的人次 │ │ │ ├── 市场预测与规模推算 │ │ │ ├── 连带产业(餐饮、住宿、交通等) │ │ │ └── 禁娼的成本有多大? │ │ │ │ │ ├── 分层研究 │ │ │ ├── "性产业"经营方向的分层 │ │ │ ├── 卖淫女的分层(档次、服务类型) │ │ │ ├── 各个层次的卖淫动机 │ │ │ └── 组织者的分层 │ │ │ │ │ └── 方法论说明 │ │ ├── 什么是"红灯区"? │ │ ├── 社区考察的内容与方法 │ │ └── 为什么不能冒充嫖客? │ │ │ ├── 第一章:"后发外向型"——珠江三角洲B镇 │ │ ├── 社区背景 │ │ │ ├── 历史与人口 │ │ │ ├── 工业化过程 │ │ │ └── 第三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 │ │ │ │ ├── "性产业"概况 │ │ │ ├── 发展史:从自发到产业化的过程 │ │ │ ├── 类型分布:发廊、歌舞厅、酒店、工厂妹 │ │ │ └── 特色:真假发廊、健康证制度、拉客场面 │ │ │ │ │ ├── 规模测算:定时定点监测统计 │ │ │ ├── 发廊监测:营业情况、小姐活动规律 │ │ │ ├── 歌舞厅监测:三陪小姐规模 │ │ │ ├── 酒店监测:入住情况、桑拿按摩管理 │ │ │ └── "工厂妹"传说与核实 │ │ │ │ │ ├── 内部管理实例 │ │ │ ├── 老板的经济账(成本收益分析) │ │ │ ├── "妈咪制"的组织管理 │ │ │ └── 妈咪个案研究 │ │ │ │ │ ├── 小姐与客人关系 │ │ │ ├── 小姐概况与分层 │ │ │ ├── 对小姐的残害(暴力、剥削) │ │ │ ├── 小姐阿ying的个案 │ │ │ ├── 客人与小姐的恋爱 │ │ │ └── 小姐总论:动机、生活、欲望、快乐 │ │ │ │ │ ├── 社区居民反应 │ │ │ ├── "女人变坏就有钱"的夸大估计 │ │ │ ├── 矛盾态度:鄙视、愤怒、宽容、同情 │ │ │ ├── "性产业共荣圈"的形成 │ │ │ └── "理论黑洞"(无法公开讨论的困境) │ │ │ │ │ ├── "二奶"问题 │ │ │ ├── 现状与价格 │ │ │ ├── 被包养的动机 │ │ │ ├── "包二奶"是纳妾还是嫖娼? │ │ │ └── 当地妇女的痛恨 │ │ │ │ │ └── 当地禁娼 │ │ ├── 抓谁?谁抓? │ │ └── 宏观原因分析 │ │ │ ├── 第二章:"路边伴生型"——华南腹地某开发区 │ │ ├── 社区概况:地理、经济、人文、官员 │ │ ├── "性产业"历史沿革 │ │ │ ├── 本地自发时期(创始人故事) │ │ │ ├── "喝汤时期"(依附阶段) │ │ │ └── "支柱时期"(产业支柱化) │ │ │ │ │ ├── "红灯区"分布与运营 │ │ │ ├── 车站区、"小香港"、"小九龙" │ │ │ ├── 拉客方式:招牌、招客、等客、留客 │ │ │ └── 服务与价格体系 │ │ │ │ │ └── (其他详细内容) │ │ │ └── 第三章:"本地偶发型"——湘黔交界某金矿区 │ └── (类似结构:社区背景、性产业形态、内部机制) │ └── 3. 核心发现与理论贡献 ├── 发现一:性产业的"荒谬"存在逻辑 │ ├── 禁娼成本高昂但屡禁不绝 │ ├── 官方打压下的地下化生存 │ ├── 地方政府的默许与利益共生 │ └── "性产业共荣圈"的经济依赖[^75^] │ ├── 发现二:小姐群体的复杂性 │ ├── 不是单纯的受害者,有自主选择 │ ├── 经济理性:虽非第一选择,但是"不错的选择" │ ├── 职业化的内部管理(妈咪制) │ └── 存在"性快乐"的可能(非完全被迫)[^69^] │ ├── 发现三:分层与流动机制 │ ├── 小姐的垂直流动(档次升降) │ ├── 水平流动(地域转移) │ ├── 从发廊妹到"二奶"的转化 │ └── 与周边产业的连带关系 │ └── 发现四:方法论突破 ├── 社区考察法的创立 ├── "相处调查"的实践 ├── 反对"猎奇式"调查 └── 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1998-2010年23个红灯区研究)[^68^] ``` --- 三、核心概念与理论创新 概念1:生活实体 vs 官方设定 维度 生活实体 官方设定 定义 复杂的人际互动、情境建构 法律定义的"嫖娼卖淫" 主体 小姐、客人、妈咪、老板等多元主体 嫖客与卖淫女二元对立 权力关系 动态协商、存在互惠可能 单向压迫、违法定性 研究价值 还原真实的社会互动 服务于法律制裁 理论意义 社会学研究对象 法学研究对象 潘绥铭的批判:官方设定隐含对上层人物"以权谋性"的宽容,将"包二奶"视为"重婚"而非性交易,掩盖了权力阶层的性特权。 概念2:性产业的三种类型 1. 后发外向型(珠江三角洲):旅游驱动、产业化程度高、管理规范 2. 路边伴生型(开发区):交通驱动、依附于流动人口、档次较低 3. 本地偶发型(金矿区):资源驱动、临时性、野蛮生长 概念3:"性产业共荣圈" - 构成:小姐、老板、妈咪、嫖客、周边商户、地方政府、治安人员 - 机制:经济利益相互依存,形成默许性产业存在的社会网络 - 悖论:官方打压与地方经济依赖的张力 --- 四、潘绥铭的自我反思与理论发展 潘绥铭后来反思《存在与荒谬》的局限性: 早期局限(1997-1999) 后期发展(2000-2010) 只看到小姐的悲情,忽略自主选择 认识到"虽非第一选择,但是不错的选择" 建构嫖客与小姐的对立 理解双方的互动与协商 建构小姐与老板的对立 看到内部管理的复杂性 受阶级斗争思维影响(不自觉) 发展"主体建构"视角 强调"荒谬"(道德批判色彩) 强调"普通性"(她们与常人无异) 关键转变:从"存在与荒谬"到"生存与体验"——2000年出版的续篇《生存与体验:对一个地下"红灯区"的追踪考察》体现了这一理论深化。 --- 五、学术价值与历史地位 1. 开创性:中国第一本系统研究地下性产业的学术著作 2. 方法论:创立"社区考察法",成为性社会学田野研究的典范 3. 数据基础:为后续12年(1998-2010)研究23个红灯区、访谈1132位小姐奠定基础 4. 理论影响:提出"生活实体"概念,推动从"科学主义"向"主体建构"的范式转换 5. 社会意义:打破对性工作者的刻板印象,揭示性产业的经济逻辑与社会机制 --- 六、核心观点摘录 > "不论叫做嫖娼卖淫,还是卖淫嫖娼,这种官方设定里都隐含着对上层人物的'以权谋性'和'以性谋利(益)'的宽容,而这是不合法理的。" > "我研究的,究竟是性交易这种活动本身,还是那些投入性交易活动的个人?...社会学所应该研究的,则是作为生活实体的性交易。因为,生活实体是第一位的、本原的。" > "我越来越发现,都是共性,越来越发现她们都很普通,越来越发现它跟别的行业,她们跟别的人没有区别了。" 这本书的书名《存在与荒谬》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式追问:在严禁卖淫嫖娼的制度环境下,性产业为何"存在"?这种存在本身是"荒谬"的吗?潘绥铭通过扎实的田野调查,揭示了这一"荒谬"背后的社会逻辑——它不是道德的沦丧,而是特定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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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被喧嚣遮蔽的,必在沉默中生长。人们惯于铲除看得见的草,却忘了追问滋养它的土壤。表面的洁净从来不等于内在的秩序,若只将目光锁在最末端的身影上,便永远触不到那根深埋的链条。真正的荒谬,不在于现象的顽固,而在于纠偏的手段始终在回避结构本身。唯有放下道德的傲慢,走进尘埃遍布的现场,才能看清那些被生计裹挟的灵魂,是如何在制度的缝隙里,被迫成为整个系统最无辜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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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面对被主流秩序边缘化,道德化包袱最重的群体,如何用调查方法进一步深入,以打开他们,建构他们的主体性?这个过程里又如何避开猎奇和道德绑架的眼光去呈现冷酷的客观与克制? 如果把潘教授的调查性方法从“性产业”这个具体对象中抽离出来,它实际上就变成一种针对“被主流秩序道德化的人群”的调查方法,不仅仅可以是小姐了……这是看这本书个人最受益的地方,另外一方面,很难想象这是八十年代的调查,而要深入性,当然最重要的是基于“平等”,小姐也是人,她们也是真实的存在,她们很多也是农村过来的,这种感受在他的学生丁瑜一本书《她身之欲》特别能体会到,(我反而更欣赏后者女性之间的更多同理),因为小姐同时也是女儿,母亲,妻子或情人,消费者,债务人或者是朋友,如果从这个身份走,自然就多了非常多的眼光,但是实际情况是“小姐”只是她社会身份中的一个切片,却经常被社会扩张成她的全部人格,这就是污名最厉害的地方,用一个标签吞掉一个人的其他身份,但是,这里并不是说因为她们也是人,所以要同情她们,这种施舍性的救世主眼光其实并不是基于平等,而是隐隐的傲慢 所以,潘教授更想问的是“她们到底是谁,谁有权决定一个人是什么,而她们走上这条路后,生活又如何?” 这本书最犀利的一个点我认为就是这种“小姐身份的定义”解释,如果放在今天,这种解释依然掷地有声,这里有很强的权力逻辑,在许多地方可以看到潘教授对于“上层力量”的暗示,不可谓大胆,也正是政策法律这些主流秩序通过对她们的命名,完成了对其合法性的确认与排斥,在这种命名下,她们作为个体是不需要有声音的,她们的痛苦乃至屈辱,包括她的选择理由都被这块巨大的标签彻底盖住,“违法者”,“道德败坏者”或“被救赎被整治的对象”,这都是公众刻板印象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想看不到她们本身生存关系网里的责任与牺牲了,因为这就是荒谬之处,在远方的家乡,她是支撑全家生计,孝顺女儿或者能干姐姐,姐妹圈里,她是互相扶持的朋友……本身在调查里也看到她们本身的自我辩白,我不偷不抢,凭靠劳动换钱给家里盖房子,我哪里比那些贪官污吏坏了? 当然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去厂里打工,非得干这个?潘教授也是一样质疑,看起来体面,但潘教授用大量走访和调查戳穿这个幻像,改革开放后,这种地方的厂里打工,一个月就几百块钱,而且老板剥削严重,女工地位不稳,这难道不是另外一种尊严的剥夺吗?流水线上的工人那些同样是在极度廉价地出卖身体和时间,相反,小姐她们有时反而拥有更高的工作时间自主权,不过它很体面而已,而很多选择进入这一行的女性,背后往往面临着极其紧迫的家庭经济危机,这不是几个月工资能解决的,小姐恰恰是非常真实的选择,这说法也不是美化这个职业产业,只是说在残酷的市场中,没有保障之下的城市农村格局下,底层女性可供出卖的资源极其有限,工厂在剥削她们的青春和身体,性产业也在剥削,一样,对于她们生存来说,只有哪一种选择更现实问题,背后的阶层壁垒重重,道德的双标性重重,仔细想想,谁在享受改革红利?谁在承担社会代价?那些拥有丰富选择权的中产阶级或知识分子,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要求底层女性去承受工厂的极度剥削以维持所谓的体面,然而下班后,还要私聊她们出来做生意,这里本身里面许多调查故事耐人寻味,有的男性就是为了找厂妹,觉得干净也体面,在这个金钱与身体交易的市场背后,缠绕着男权秩序在经济文化,心理和权力结构上的多重运作,潘教授为我们剖析好多荒谬的地方,人人都知道,但人人都假装不知道,扫黄扫半天,最后只是为了保中私囊,而且只是和老板合谋,只抓那些不规矩的小姐,老板从来不交罚款,力量扣押小姐工资,或者说扫黄也是另外对这个产业的升级改革,让更多洗发廊小姐去做高级会所,服务更隐蔽,而执法力度加大直接导致小姐失去了场所老板人身安全防护,在私密空间里,她们面对嫖客的暴力处于完全无助的境地, ……选择性执法,建制性伪善,挤压底层为了垄断,上面人真会利用这些小姐…… 整本书是灰色地带的方法论,堪称巨著不为过,感谢微信读书上架 节选精彩语录 “但是,在当前的中国,只要有制度,就会有“猫腻”,就看你干得高明不高明了。这,已经是我们中国人的基本生活常识。 一般来说,老板在开店之前,首先要审视一下自己有哪些“关系资本”,能打通哪些方面的关节;然后还要衡量一下,上下打点的钱有多少,值不值。不过,由于老板们对于暴富的期望都很高,所以他们对“关系”也就很舍得下本儿(本钱)。例如前文讲述过,A场所的女老板,虽然有一个干部“罩着”,但是仍然必须花费大约4000元给别人请客送礼。这占到她的总投资的8%左右。如果没有后台或者后台不硬,“关系投资”肯定会更多。 至于老板们花钱办下来的那些“证”,除了作为已经交过钱的收据,完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这些“证”都是在该场所建立之前就办好的。天知道,一个还不存在的场所的卫生和安全等等,究竟合格不合格。 场所开办起来以后,老板就必须不断地“不忘老朋友,发展新朋友”。一般来说,是否批准你在山上开办一个场所,是由山下的各机构决定的;但是你的场所是否真的能够办下去,却是由山上的干部来决定的。因此,你必须“围住”负责你那个“管片”的干部,即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虽然有不少学者在不断地诉说着卖淫的真相,但是社会似乎总是喜欢把上层人士里的买淫说成只不过是风流韵事或者性丑闻,总是不愿意把它们跟“下九流”的平民的嫖娼等同起来。结果,在警察局里充斥着贫寒的“野鸡”,却很少能见到那些“高档货”“专用品”或者“性的交际花”。 中国目前也是大抵如此。 这是一种更为隐蔽的双重性道德标准。一般人只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惩罚或者加重惩罚那些真正去找“野鸡”的上层人士。但是这其实没有太大的意思,因为,如果社会上层和富人的各式各样的买淫活动都不算嫖娼,那么他们根本就不会犯法。即使我们真的实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又能把他们怎么样? 这就好比人们常说的:“偷别人一块钱叫盗窃,偷国家一百万叫贪污”。这两者如果在罪行性质上仍然有区别,那么贪污是永远无法防止的。所以说,禁娼再彻底,最多也不过是查禁了下层的暗娼与嫖客,却永远无法禁止上层里的买淫与卖淫,反而会使上层里的狗男们有恃无恐、如鱼得水。 在我们中国,还有另一种卖淫和嫖娼,就是“以权谋性”和“以性谋权”。 早在“文革后期”,北方农村和当时的知识青年里就流传着一些俗话:“队长队长,这炕睡了那炕躺;支书支书,这家进了那家出”;还有:“入党入党,炕上一躺”“裤带松一松,能顶半月工(分)”。 到了90年代,人们又形容现在的干部有“新的四项基本原则”:“吃喝基本不动,穿戴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碰”。 所有这些说的都是“以权谋性”。这又必然引发“以性谋权”“以性谋利益”和“以性谋实惠”。 这些现象,既不是现金交易,也不是以性交次数或者单位时间来计算价格,显然都不符合卖淫嫖娼的最后两个要素。因此,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有权有势而又沾花惹草的男人,曾经因此被按照嫖娼来处理,充其量也不过被当作“作风问题”“生活问题”或者“男女关系问题”,受到一些党纪或者政纪的处分而已。只有那些傻到去社会上找真正的暗娼的男干部,才有可能被当作嫖娼来处理。因此有许多男干部常常嘲笑这样的人,说他们是“碗里的肉不吃,偏要去槽里吃草”。

★★★★★

之前几个书友争执性产业合法化的时候,最后双方各推荐了资料,一方就推荐了这本,我看完了。 没想到看到这本上架了,另一方推荐的《男公关》,我倒是没看进去,可能没想着好好看,所以上次的争执可能只有我这一个行动。 主要写的就是上世纪90年代的,距现在也很远了,对比过去,现在也有一些新变化,比如从事的人阶层不止最底层,也不一定是为了钱。 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更理智和包容的看待小姐了,大概还是拿人当人的状态。 推荐度是觉得所有人都可以看看这本书的(未成年的话,不清楚……)。

★★★★☆

# 读《存在与荒谬》:一个不存在的行业是怎样存在的 第一次看到《存在与荒谬》这个书名,我以为它会是一本讨论性、道德或者法律的书。真正读下来,却发现潘绥铭关心的其实不是“卖淫是什么”,而是一个更麻烦的问题:一个在法律和公共话语中被否认、被禁止的行业,为什么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能够在一些地方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拥有自己的价格、分工、组织方式、劳动力市场和地方秩序?换句话说,他真正研究的不是性,而是“存在”本身——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到底是怎样在现实中存在起来的。 这也是我觉得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它没有把地下性产业描写成一个与正常社会隔绝的黑暗世界,反而不断把它拉回到普通社会的经济和生活逻辑中去。书里那些看起来最猎奇的内容,真正有意思的往往不是“某个小姐做了什么”,而是作者认真记录的那些数字:一个小镇为什么会有几十条通往内地的长途汽车线路,一个1200米长的公路两边为什么可以出现116家各种性服务场所,一家发廊平均每天到底有多少次成交,一个小姐一个月平均能接多少客。数字一多,“红灯区”就不再是一个模糊的文化想象,而变成了一种可以观察的地方经济。 这种观察方式也让很多原本看起来很特殊的东西突然变得普通起来。性产业需要劳动力,所以会出现跨地区招工;需要客户,所以会形成交通和信息网络;需要房屋,所以谁掌握经营场所谁就拥有很大的优势;需要中介,于是出现妈咪、鸡头、荐工;需要规避风险,于是服务会被重新包装成按摩、陪伴、娱乐。把“性”这个特殊因素暂时拿掉以后,剩下的经营逻辑其实和许多小生意并没有本质区别。尤其是书里关于鸡头制的描写,让我非常容易联想到普通的个体经营。鸡头要租房、要拉客、要承担经营成本,而有些店老板自己拥有房屋,所以前者很难长期形成稳定的经营优势。作者后来甚至直接写到,那些试图建立“土皇上式”经营方式的鸡头往往很快消失,因为他们既缺乏资本,又会受到已经形成规模的店老板排挤。这个逻辑一点都不特殊:开一家小饭馆,店面是自己的还是租来的,本来就足以决定很多事情。 真正有意思的,是同样一种交易,在不同的组织方式下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 三角洲的妈咪制和另一个开发区的鸡头制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前者那里,小姐可以坐台、陪舞、陪聊天,再争取出台,性交易只是整个服务过程的一部分;而到了鸡头制的地方,小姐甚至没有什么“展示商品”的空间,门厅的主要功能只是收钱,成交之后直接进房间。作者说这里的小姐“不爱聊天”,我读到这里反而突然理解了鸡头为什么要在公路边站几个小时不停地招手:因为他经营的商品根本没有一个正常的“橱窗”,客户甚至见不到货,只能依赖鸡头把人拉进来。一个地方把性服务压缩成“进去就做,废话少说”,另一个地方则把它发展成陪伴、聊天、喝酒、唱歌等一系列周边服务,最终形成的产业结构自然完全不同。 这也让我觉得,潘绥铭真正厉害的地方不是他掌握了多少“风月场内幕”,而是他一直在追问组织形式。为什么有的小姐可以脱离老板自己“单干”?为什么有的地方要靠妈咪,有的地方却要靠鸡头?为什么有的地方小姐和客人之间会发展出熟客关系,有的地方却几乎只有一次性交易?为什么性产业会从直接性交服务转向按摩、陪伴、娱乐等“粉红色行业”?如果把这些问题抽象一下,其实都是一个问题:当一个市场受到制度约束时,它会怎样重新组织自己。 因此,书里那句“推动中国性产业发展的人,既不是高层的政府,也不是基层的商人,而是处于中间的‘父母官’”,在我看来并不只是一个关于地方政府的判断。它更像是在描述地下市场为什么必须依赖某种地方秩序才能形成规模。需求和供给当然是必要条件,但如果地方治理完全不允许它存在,那么零散交易很难变成一个稳定的产业。反过来,如果地方政府知道、居民知道、警察知道,却长期维持一种“官不闻”的状态,产业就有可能逐渐集聚,形成自己的生态。 书里那个“门挨门、人拉人、狗不理、官不闻”的红灯区描述,我觉得几乎是全书最好的社会学材料之一。“门挨门”说明产业已经形成集聚,“人拉人”说明交易已经相当公开,“狗不理”说明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自己的治安秩序,而“官不闻”则意味着法律和现实之间出现了一层灰色空间。最有意思的是,这种空间并不意味着政府公开支持性产业,而是意味着现实治理和法律文本之间存在一种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距离。 这恰恰是书名里“荒谬”的地方。 一个东西在法律上不存在,在现实中却可以拥有自己的街道、店铺、老板、小姐、客人、价格、行业规则和劳动力来源。大家都知道它存在,但在正式语言里又必须假装它不存在。于是语言本身开始承担起一种很有意思的功能:小姐是“小姐”,鸡头是“荐工”,性交易可以变成按摩或者陪伴,客人甚至可以被叫作“老公”。这些称呼并不是简单的黑话,它们其实是在帮助现实绕开正式制度。 所以读到这里,我反而觉得,“地下产业”这个说法有一点误导性。它并不是躲在社会之外,而是嵌在社会内部,只不过没有被正式制度承认。它依赖的仍然是普通的交通、住房、劳动力、现金、熟人关系和地方治理。甚至连性产业里的竞争,都和普通商业竞争非常相似。书里写到新兴红灯区抢走了原来开发区的中上等客人,于是原有小姐的价格受到压力;老板之间也会形成约定俗成的规矩,防止彼此过度竞争。看到这里,我甚至觉得,如果不是交易内容特殊,这已经完全可以被当作一本地方商业史来读。 ## 性究竟卖的是什么 当然,潘绥铭并没有因此把一切都还原成经济学。他一直试图回答另一个问题:既然性服务能够提供远高于普通劳动的收入,为什么不是所有女性都去做? 这里我觉得他的分析很有启发,但也最容易引起我的怀疑。 作者把问题落到了“劳动的不等价”上。一个打工妹在工厂里包吃包住,每天也许只能挣三四十元,还要承担很重的劳动;而性服务可以让她获得明显更高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经济差价足够大,就会不断有人认为这笔交换值得做。但作者紧接着又意识到,经济差价本身仍然不足以解释个体选择,于是开始讨论性关系道德、自信程度、婚姻状况和情感挫折。 这部分很容易让人感觉作者已经站到了小姐的立场上。一个女人为什么进入这个行业,不再被解释成“她道德败坏”,而是被解释成她面对了一组非常具体的现实条件:收入差距、婚姻失败、情感挫折、未来预期以及她对自己的判断。这种解释当然比道德评价有意义得多,但我觉得作者有时还是太急于从个案中寻找一个完整的心理解释。 例如书里会根据一个女人随身携带离婚证这样的细节,推测她是不是想找对象,是不是还对前夫有感情,是不是把离婚证当成自己过去人生的证明。作者本人也承认这些都只是推测。读到这里,我反而会想:也许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意味着什么。田野调查最大的诱惑就是,我们看到一个人的行为之后,总觉得背后一定存在一个可以被解释的深层原因;但有时候,人只是这么做了。 相比这些心理分析,我更喜欢作者那些非常笨拙、甚至不够漂亮的数字。比如某个发廊一个小姐平均几天才成交一次,这种数据看起来毫不起眼,却比“小姐为什么卖淫”的宏大解释更能说明问题。一个人进入这个行业,并不意味着她每天都在高强度地卖淫;一个地方存在很多小姐,也不意味着那里每天都有巨大的交易量。甚至书里出现过一种很有意思的情况:成交量并不大,但生意仍然能够维持。这说明真正决定收入的可能不是简单的成交次数,而是客单价、包夜、熟客和其他消费。 于是“卖淫”这个词本身就开始变得不够用了。 书里从最直接的性交交易,一直写到陪舞、陪聊、包夜、二奶。越往上走,性交易和其他关系之间的边界越模糊。尤其是“二奶”,几乎直接撞上了婚姻本身的经济属性。如果一个女人长期由一个男人供养,两个人存在稳定的性关系,但同时也共同生活,那么它究竟是婚外情、包养、妾,还是另一种非正式婚姻?如果两个人没有共同的经济核算,那么他们之间究竟是爱情还是金钱交换? 这些问题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回答。 但它至少迫使人重新思考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为什么婚姻中的性与经济交换被认为是正常的,而婚姻之外的性与经济交换就可能被定义为卖淫?也许所谓“卖淫”和“婚姻”之间,并不存在一条天然清晰的边界,而是社会人为地划了一条线,然后又不断有人试图跨过这条线。 书里那个“老公”的细节也特别有意思。一个客人还没开始交易,就已经被小姐叫作“老公”。表面看这只是行业话术,但如果继续往下想,它其实说明情感本身也是一种服务。那个男人买到的未必只是性交,也可能是一个晚上有人陪他聊天、撒娇、把他当成亲密关系中的对象。后来那个小姐一句“我要你做老客”,客人马上把一次性交易改成包夜,我甚至觉得这已经非常接近现代意义上的“情感消费”了:真正增加购买的,未必是性,而是关系的感觉。 所以,如果一定要问性产业到底卖的是什么,我现在反而觉得很难回答。它卖性,但也卖陪伴、关注、亲密、身份感、权力感,甚至卖一种暂时不用面对现实生活的机会。性只是其中最容易被命名的部分。 ## “地下”其实就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 这本书还有一个让我很感兴趣的地方,就是它并没有把女性简单分成“被迫”和“自愿”两类。 书里既有明显的暴力、欺骗、拐卖和强迫,也有大量已经知道工作内容、甚至通过熟人主动进入行业的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而且彼此并不矛盾。越来越多外来女性在离开家乡之前就已经通过熟人知道某个地方“是干什么的”,甚至知道去了以后“必须干什么”。这意味着性产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劳动力信息网络。 如果只用“被迫”解释,就解释不了为什么有人主动寻找这种工作;如果只用“自愿”解释,又解释不了鸡头、控制、暴力和拐卖。 真正的现实显然比这两个词复杂得多。 我觉得这也是今天重新读这本书时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潘绥铭写作的年代,性产业还是高度依赖物理空间的。公路、长途汽车、发廊、旅馆、歌舞厅、宾馆,构成了整个行业的基础设施。书里甚至可以通过小姐离家乡的距离,判断一个地方的劳动力来源和招募半径。现在回头看,这些“150华里”“75公里”之类的数据显得有些时代感,因为当年的迁移成本、信息成本和今天完全不同。 但也正因为如此,这本书反而记录了一种已经很难复原的社会结构。 那是一个地下产业必须依靠公路和熟人网络生存的时代。小姐要坐长途车来到这里,老板要站在路边招客,客户要到某一条街才能找到服务,行业信息依赖已经从业的人口口相传。整个产业虽然地下,却高度依赖现实世界的物理基础设施。 而今天再看,会发现这种结构并不是什么特殊现象。技术变了,组织方式会跟着变;监管变了,服务形式也会跟着变。作者说“真扫黄”不能简单消灭性产业,只可能迫使它向周边服务转移,这个判断至少提供了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视角:**地下市场并不会因为法律禁止就停止寻找新的生存方式。** 这并不意味着监管没有意义,而是说,市场和制度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动态博弈。 这可能也是这本书最值得今天继续讨论的地方。 --- 读完《存在与荒谬》,我最后留下的其实不是关于性产业的某个具体结论,而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潘绥铭把一个通常被我们想象成“社会边缘”的东西,硬生生地拉到了社会中心。 你会发现它需要劳动力市场,需要资本,需要房屋,需要交通,需要信息,需要熟人网络,需要地方治理,需要行业规则;你也会发现,里面的人并不都是同一种人,动机并不都是同一种动机,关系也并不都是同一种关系。有人被骗,有人被迫,有人主动,有人把它当成短期工作,有人试图借此改变自己的生活,有人把它当成长期职业,也有人试图通过这种关系进入婚姻。 于是,“小姐”“客人”“老板”“鸡头”“妈咪”“二奶”这些词,慢慢不再只是某个特殊行业里的角色,而开始变成一组观察社会关系的窗口。 这大概就是我理解的“存在与荒谬”。 荒谬并不是说这些人做了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真正荒谬的是:一个社会可以在法律上宣布某种东西不存在,却又在现实中给它留下足够的空间,让它发展出完整的经济结构;可以在道德上把性交易和婚姻截然分开,却又不断出现“二奶”“包养”“情人”这样的灰色关系;可以把小姐定义为社会边缘人,却又让她们成为劳动力市场、城市消费和地方经济的一部分。 最后你会发现,所谓“地下”,从来不是另一个世界。 它就在我们所谓的“正常社会”里面。 只是我们平时不愿意看。

★★★★★

鄙人在某火车站见过拉皮条的掮客,大多是中年男女,半夜被一个男人骑着摩托追了一条街,只为了让我去他家住旅馆。要不是他说的价比网吧贵我或许就会去了。车站对面有一个广场,睡着很多人,好一点的在长椅上,更多是在地上。我知道,他们睡不着,但是也没醒着。周围全是酒店宾馆,甚至有豪华的酒店外也站着掮客,但外地来此的人谁会为了几小时的休息而花掉自己用来还乡的哪怕一百元。而博弈就在这一百元,摩托车免费接送,住宿按小时算,还有没说明的用以激发幻想的服务。独行的人很快会被盯上,磨很久很久。他们的语气会让人觉得他们在央求你照顾生意,或者是出于困难出来讨生活。或许他们真是出来讨生活,或许他们真的只是做民宿。但是,讨生活的人不该向讨生活的人讨生活,甚至是无视拒绝的讨生活。

★★★★★

社会学之思 《存在与荒谬》著名的社会学研究著作,出自性社会学家潘绥铭教授。本书案例丰富、观察分析不失人文关怀。作者根据实地考察、走访收集了很多一手资料,非常珍贵。读罢醍醐灌顶,也消除了过去对于性产业从业女性的偏见。读完此书更像是看完了100部伦理片以及100本纪实文学。虽然说研究的是性产业的结构及现状,但讲的更多是社会、时代变迁与人性。社会学的研究离不来人,因为社会由人创造,同时人也是社会的产物。 性产业这个古老的行业为什么屡禁不止? 作者分析到,底层女性辛苦工作一天只能赚到几十块钱,而出卖自己一次就能赚到上百元,只要有这种劳动力不等价的情况存在就会有女性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而女性是否愿意卖出自己关键就要看她觉得这个差价是不是足以交换她原来所持有的性关系道德。(读到此处惊觉炒股的赌徒和失足妇女并没有本质区别,人一旦尝到了赚快钱的滋味就很难老实赚辛苦钱了。) 如果社会发展到女性不用辛苦悲惨的劳动也能养活自己,那么他们还愿意从事这样的职业吗?我们的社会一直以卖身为耻,却以嫁给有钱人为荣。而后者未必就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卖身呢?区别在于后者是一对一服务且缔结的婚姻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者的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比如应该叫“嫖娼卖淫”而不是“卖淫嫖娼”,因为有了需求才有市场。本书开篇关于古代女子五种命运的论述也非常有意义。一个人对真实历史了解的越多,对于古代生活的浪漫幻想就越是“祛魅”。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社会学家的潘老师文笔也相当好,分享其中一段: “她们在发廊、歌舞厅、临时去端盘子的小饭馆之间,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一样,串来串去地逐食。她们在一周的时间里,像春秋换季一样,依次体验着生意的兴衰和人情的冷暖。她们在没有客人路过的时候,像罐头里的鱼一样,一排排地挤坐在狭小的发廊里。她们在生意经的要求下,像枯草盼雨一样,一律把脸朝着门外;随着客人的来去,变换着妩媚、木呆和倦怠。老板们都很会做生意,因此所有的发廊里,在门背后都高悬着一台彩电。这样,所有的小姐在看电视的时候,都不得不脸朝门外,而且昂头挺胸的,正好让客人挑个够。小姐们呢,就那么坐着,茫然地观看着电视里别人的人生。”只有把底层边缘女性当人的作者才能写出这样生动又不失温度的文字。 人生的乐趣之一:过去相信的东西被一个个推翻。如果相信某个东西多年,并不能证明这个东西有多正确,也可能说明自身并没有大的进步。想要多听听不一样的声音与观点,可以多阅读社会学类书籍。三观不断地被推翻再重建最后才能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

这是一本成书于九十年代的地下产业田野社会调查,即便时时间有些久远,但书中探讨的议题与承载的现实意义依旧没有过时。从书名便能窥见研究的核心对象:这类地下业态一直被政策法规明令禁止,却又长久隐秘地存续在社会缝隙之中。站在社会生态的角度来看,存在自有其滋生的土壤,这类业态的兴起与演化,是时代条件、地域环境与现实机遇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潘绥铭老师选取了三个差异化极强的样本展开实地调研:从珠三角B镇依托外商兴起的“后发外向型”业态,到华南腹地开发区依托交通区位形成的“路边伴生型”业态,再到湘黔交界矿区依托本地资源诞生的“本地偶发型”业态。他实地梳理了三处红灯区的发展脉络、地理生存现状与内部运行机制,清晰展现出这片灰色空间里,多方参与者相互博弈、磨合,最终形成的本地化生态平衡,也还原了这类地下产业与生俱来的兴衰周期性规律。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沈从文的散文《柏子》。文中的水手柏子,既是奔波谋生的劳动者,也是市井风月里的常客。文字里充满最真实的底层生活纹理:有片刻的欢愉与温暖,也有底色的苦涩与最终的落寞。当初读完这篇文章时我很怅然,固有的是非道德标准在复杂的生存现实面前无从落脚,更无法简单评判对错。 而潘老师的这份社会学调查,恰好解开了我长久以来的困惑。作者抛开片面的道德评判,以科学、全面、多方视角进行客观分析,让我读懂了这套灰色生态真实的存续逻辑与社会意义。道德固然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准则,但不是解读复杂社会现实的唯一标尺。

★★★☆☆

还是记录一下,毕竟可能是我看的最后一本潘老师及其师门的作品,对于“性”和“性产业”的兴趣在这么多年传播学、社会学的学习熏陶中早已消失殆尽。从我个人角度来讲,卖淫可以成为一种个人职业选择,但绝对不可以成为一种产业被社会认可和接受。社会制度和结构的暴力,叠加性别劣势,决定了女性的身体绝对不可以成为能够随意买卖的资本。我在《我在现场》的书评里就说过,这些所谓走进现场的田野调查可以极大程度激发我们对于这些小姐们的同情心,也许会对造成这些悲剧的社会原因进行反思,但“救风尘”感实在太浓,当然从女性悲剧去探究人性弱点是中国文人社会历来的历史传统,但我已经对这种筋疲力尽。

书籍信息

作者潘绥铭
出版时间2026-06-27
分类社会文化-社科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