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畅 著
本书围绕公法保护和检察保护在国有财产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在公法上加强对国有财产特殊保护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在法律上建立国有财产的特殊保护机制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建议,包括建立控制国家意思表示形成的机制、处分国有财产时的第三方论证审查机制、公法上责令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的机制、系统的国有财产检察保护制度以及由检察机关支持公民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书作者凭借其在检察院工作的丰富经验,结合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对国有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对现行国有财产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