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
《坟》收鲁迅一九〇七至一九二五年间的论文与杂文二十三篇,包括《人之历史》《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娜拉走后怎样》《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从早年文言的宏论到「五四」后犀利的杂感,这部集子记录了鲁迅思想的来路与锋芒,《文化偏至论》倡「立人」,《摩罗诗力说》呼唤「精神界之战士」,《灯下漫笔》剖国民性,皆掷地有声。书名曰「坟」,是埋葬旧迹、也是留存足印,见一位思想者的求索历程。另有一事奉告:书中偶见「□」,共16处,皆是此处原本有字,只因所用者系罕见的异体字、古字或符号,今日通行的字形里并无其字,无从显示,故以「□」存其位置,示明「此处有一字」,并非脱漏。此外全书文字完整准确,逐字校核,绝无缺讹。 坟;约9万字。
总而言之,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很不易做;而在中国尤不易做。 中国觉醒的人,为想随顺长者解放幼者,便须一面清结旧账,一面开辟新路。就是开首所说的“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这是一件极伟大的要紧的事,也是一件极困苦艰难的事。 但世间又有一类长者,不但不肯解放子女,并且不准子女解放他们自己的子女;就是并要孙子曾孙都做无谓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