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希腊]荷马
《奥德赛》人类文学史上最辉煌壮丽的生命游历的故事,也被称作千百年来一直被传颂的永恒不衰的故事,现在“最经典英语文库”第七辑将其付梓正式出版。于是,它以最完整的形式,最权威的英译本形式,面向了中国读者。《奥德赛》是荷马感到写得最得意的作品,它主要讲述了特洛伊战争结束后,俄底修斯在返家路上经历诸多艰险的故事。而其返家路程居然花去了他十年时间。当他终于排除万难,抵达家乡后,却发现家已不是自己的家了,家已被他妻子的追求者所霸占。特洛伊战争持续了十年,而返家之路又耗去他另外十年。二十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没有音讯。他的妻子误认为他已经去世。所以,她必须跟儿子一起,应付众多追求者。荷马还有另外一部与《奥德赛》齐名的伟大史诗作品:《伊利亚特》,这两部作品都是荷马的伟大作品。
我每次游泳都会想象自己是被波塞冬惩罚后的奥德修斯,在茫茫大海上独自一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游到岸边也不知道这次是否就是生命的终点,读奥德赛让我找回了叙述和情节最原始的快乐,像小时候第一次读童话,第一次读寓言,你只需要沉浸然后享受就好了。最喜欢奥德修斯最后终于能够乘船回家的那一段,竟然有一种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古诗的美感。Thus, then, she cut her way through the water, carrying one who was as cunning as the gods,but who was now sleeping peacefully, forgetful of all that he had suffered both on the field of battle and by the waves of the weary sea.
先看了诺兰的电影,再阅读了这本奥德修斯的故事。这个译本,读来意外轻松顺畅。对人物的刻画言简意赅,描述事件的语言也平实。相比较,伴随阅读浮现在脑海中的画面却精彩生动,紧扣心弦。既是荷马会讲故事,也是英译者的叙述分外传神。 我觉得诺兰把奥德修斯的冒险通过影片充分展现出来了,至少是没有画蛇添足,已经非常难得了。 而且诺兰在准备影片原声音乐时,用心良苦。他摒弃了传统的古典音乐,采用了古希腊的奥洛斯管和里拉琴,阿尔巴尼亚双孔长笛,以及用铜、铁的板块、管、弦来打击节奏,营造出了远古时代的旋律。这使得影片原声音乐自带了哀伤悠远的意境。
《奥德赛》看了三分之一,实在看不下去了,整个剧情很无聊,也可能是翻译的原因吧,或许古希腊文很有美感,用词上也很精妙?但是从别人对这本书的评价来看,也多是称赞这本书的叙事技巧遥遥领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本书开头讲的是一个名为特勒马科斯的人寻找父亲的事。他的父亲奥德修斯在一次十年的围城战胜利后失踪,众人都以为他死了,所以一百多人住进了他的家,试图迎娶他的母亲,而他母亲却坚持了十年仍不改嫁。 特勒马科斯很生气,却也无奈。后来宙斯派雅典娜女神化身为凡人前往特勒马科斯的家,告诉他,父亲仍然活着,就困在某个岛上,并给予指引和帮助。 接下来进入了奥德修斯的视角,他流浪到了某个岛上,被人发现,带到了一个国王面前,交谈中详细交代了过去的经历,书中进入了另一条主线,即所谓倒叙。 很多称赞此书技巧的,大概就是基于此:开头是儿子的故事线,后来切到父亲的故事线,还是走的倒叙(很长的篇幅),这确实可以说新颖。可惜中国古代不盛行小说,更没有长篇小说,所以自然可以说《奥德赛》在叙事技巧上遥遥领先了。 虽然我觉得这书一般般,但是还是可以了解到一些有趣的现象。例如奥德修斯的军队围一座城十年而不克,亦不回家,什么城那么难打,什么国力能让大军在外十年不回家?作者把对神仙的夸张化运用到了凡人身上,使得故事极为荒诞。 另外还从书中可见当时的城邦国王和村地主没太大区别,衣服都要自己洗: Papa dear, could you manage to let me have a good big waggon? I want to take all our dirtyclothes to the river and wash them. You are the chief man here, so it is only right that you should have a clean shirt when you attend meetings of the council. (亲爱的爸爸,您能不能设法给我一辆结实的大车?我想把我们所有的脏衣服拿到河边去洗一洗。您是这里的首领,所以您去参加议事会的时候,应该穿干净的衣服) 而这不仅反映了当时地狭多山的贵族生活状况,还反映了作者根本无法想象奢侈的生活是怎样的,可见物质水平影响了人们的认知和视野;也因此希腊的神总有一种小家子气,对民间的小贡品都耿耿于怀(商业发达而重利的风气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一点不像阔绰者的心态: We are speaking god and goddess to oneanother,and you ask me why I have come here,and I will tell you truly as you would have me do.Jove sent me;it was no doing of mine; who couldpossibly want to come all this way over the seawhere there are no cities full of people to offer mesacrifices or choice hecatombs? (我们彼此以神祇相称,你问我为何来到此地,我便如你所愿,如实相告。是宙斯遣我前来,并非我本意;谁又愿意跨越这茫茫大海,来到这片没有城邦、无人献祭,也无丰盛牲祭来供奉我的地方呢?) 另外这本书逻辑不通处也不少,例如与奥德修斯相处七年的女神打算放他走时(顺便送他一条木筏),奥德修斯却说:『 you can say or do shall make me go on board a raft unless you first solemnly swear that you mean me no mischief』,即意为『无论你说什么或做什么,都不能让我登上那木筏,除非你先庄严地起誓,说你对我绝无恶意』。 而前文提到这位女神对奥德修斯极好,还同床共枕,亦曾有言『I got fond of him and cherished him,and had set my heart on making him immortal(我钟情于他,珍视他,心中已决意要使他长生不死)』,奥德修斯怎么可能惧怕如此?而且也显得胆小如鼠。真是突兀。 总之这本书本来就非出自一人之手,水平参差不齐也正常,惟有所谓技巧可称道。 既然知道这本书何以著名,那么其内容也没必要再看下去了,最后去B站找了个速讲视频就算完成此书的阅读了。
西方文明的起源,到底拥有越来越强能力的人类,要如何面对一个仍然无法掌握的世界(神的旨意不可逆)。 关于待客之道,网上一直吹嘘这是西方的好客传统。我很怀疑,于是看完全书才知道,都是自利行为,因为当时人们认为宙斯等众神会幻化成各种形象出现在你的身边,如果你不好客,你就有可能得罪了神明,可当人们一旦知道陌生人不是神明的时候,就开始逐客了。这比较符合我对人类这生物的认知,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基因底色,不以貌取人,热情好客是后天个人修为。 "I shall treat you kindly, but only out of respect for Jove the god of hospitality, as fearing him and pitying you." "Man is the vainest of all creatures that have their being upon earth. " P.S. 如果想找一个通俗易懂的版本,我推荐这一本,中英对照,当看不懂译文的时候就可以对照英文看看,这本书有些译文也不太准确,比如 call 翻译成了打电话,就很跳戏了。
看完第一部后本来准备看第二部电影的,看了电影访谈和观众观感,电影应该是诺兰的当代价值观奥德赛,就像荷马史诗是荷马时代的视觉下四百年前的神话故事,所以赶在去看电影前把原著看了,将带着原著党的思辩去看电影, 验证诺兰自己说的,访谈问的,观众写的,对比古代现代的视角。 荷马时代,命运是注定的,人生遭遇是神主导的,战争是神实施惩罚计划的手段和结果,人与人之间有仇必报,仇是因果报应的因,私人复仇是正义也是神允许并且帮助的,是人间秩序的一部分。所以原谅宽诉忏悔都是不存在的,力量带来地位和荣耀,是人类素质中最被赞颂的,自私贪婪傲慢在当时文明中是不被批评,也不构成伟人污点。至于诸神,相比人就是力量无比的,神性和人性无异
《奥德赛》跨越数千年时光依然能精准击中现代人内心的柔软处,核心原因在于它用充满宿命感的笔触写出了所有人类共通的精神归途困境,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人生路上独自漂泊的奥德修斯,在波谲云诡的人生海洋里航行时,总会遭遇数不清的诱惑与挫折,旁人的质疑、外界的鼓吹、短暂的享乐这些外界的声音,像海面上塞壬的蛊惑歌声一样不断引诱我们偏离原本的航向,而我们心心念念的伊塔卡岛从来不是一个具体的地理坐标,是我们藏在心底从未被世俗磨灭的初心与最终的精神归宿,只要我们始终记得要去往的家的方向,一路上所有的颠沛漂泊就都有了独属于自己的意义
不错的一本书,练习英语听力也挺不错。整本书都是英语,刚开始听有点不习惯,听多了之后感觉和听中文没什么区别。故事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