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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的食单 封面

一个村庄的食单

黄孝纪

4758人在读
10.8万字总字数
¥8.99定价

内容简介

《一个村庄的食单》是“中国乡存丛书”第二部,是《瓦檐下的旧器物》姊妹篇。在本书中,知名乡土散文作家黄孝纪以精美的笔触对七十余种南方乡村食物进行细腻而生动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舌尖上的南方乡村、一个南方村庄的炊烟岁月,是为南方农耕乡民的饮食立传。全书文风亲切温和,故事娓娓道来,维系着中国南方乡村几代人对家乡的眷恋和对故土的思念,寄寓着几代人浓浓的乡愁。作者以其出生地八公分村为样本的写作已形成系列的影响力,其作品不仅深受读者好评,而且也多次入选新浪好书榜、百道好书榜、华文好书榜、《新京报》好书榜、《中华读书报》好书榜、《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好书榜、探照灯书评人奖2019年度好书推荐榜·年度十佳散文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老年之声2019年度“阅读推荐十佳书目”等权威好书榜榜单。

读者书评

★★★★★

我小时候的生活很单调,家里穷,物资匮乏,经历也少,眼界也窄,听到的看到的都非常少。我没有多么想,去过更好一点儿的生活,不敢想,也没有意识想。现在也一样,什么也不敢想,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不可能有改变了。 差距从最初就开始了,别人努力了就会有收获,哪怕一点点收获也是收获。而我的努力是瞎折腾,越努力越倒霉越损失惨重。不认命都不行。 《一个村庄的食单》是一本散文集,由很多篇描写作者家乡饮食的文章构成,每篇都有描述作者年少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我阅读着,仿佛自己也跟随着年少的作者一起重新过了一遍童年时光。是丰富多彩,有滋有味的童年时光。

★★★★★

【番薯干】 我外婆有两个灰缸特别让我神往,眨眼间老人家走了六年整了,那两个铁皮做的方缸还在乡下老屋放着,一如其旧。 它们显然比我年纪还大,南方乡下湿潮,就要有灰缸,底下铺着生石灰,垫上纸,再放入各样的吃食,多半是怕潮物,比如切糕、米翁、糤子与麦芽糖,还有,还有我最爱的番薯干。 那是一种半透明的甜的鼾鼻且颇费牙口的嚼食,只有在下学后的饭前才能想起,需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撕下一块,有时会嚼到头疼。 这有点像过去的生活,没有油水,但耐嚼,甜又廉。 我在回忆的岁月里,怀念的是人和江、人和太阳的距离,那时毫无阻隔,几步就下到江里,太阳也在江里。现在是高岸,人都被赶到很远处,江变窄了,太阳小了,人却远了。 江风能化一切,再冷酷的东西也禁不住江风的吹拂,我们有个很大的竹篾扁,平时是竖起,到了用,就用条凳搭住栏杆去晒。要说到酷夏唯一温柔处,番薯干最清楚,因为深藏于里的有风,有正午,还有我们的顽皮。 今早读黄孝纪《一个村庄的食单》,儿时记忆中嘴里的滋味跟残存在记忆深处的旧时故乡经验由文字在眼前一一铺陈开来,使人俯仰长叹。 而思念也如外婆蒸晒番薯干的过程,一点点地在日头里萎缩,抽到几乎没有水分的模样,在一饮一啄里,浓缩到底。

★★★★★

当村庄失落,只有最朴素的记录能对抗遗忘八公分村,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洋塘乡,湘南地区的传统村落,是作者心心念念的故乡。作者自述,要以此书为故乡的饮食立传,为记忆里的人、事、物做个留存。 以我的故乡为一个点,截取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的二十余年时间,陈列出一道道简朴的食材,细述一个个粗茶淡饭的乡村日子,为故乡的饮食立传,留下那段真实的生活,记住那片难忘的乡愁。 我翻开这本书也是缘分,同为湖南的孩子,书中所述的一切,无论是青红辣椒、糯米饭、腌豆酱、煨红薯,还是捉螃蟹、采茶、酿酒、打糍粑、做豆腐,在童年时期均有耳闻或目睹,是一代人的共同记忆,读来倍感亲切。 全书以二十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的湘南村落为切片,将饮食拆解为“食、膳、馐、饮”四卷。,七十余种食物均独立成篇,小巧精致,读起来毫不费力。作者观察力极强,一道菜的烹饪过程、一种食材的季节性变迁,均用心刻画,有声有色,如临其境。比起强烈的共情,更珍贵的是一场迟来的启蒙,各式下笔写不出的方言,各样眼睛认识、脑子却不认识的器物、食蔬、植物,突然在纸页上复活。从科普到描述,到方言对应,到下笔有神,可以看出作者经历丰富且下了功夫。 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周礼·天官》记载,周代贵族的膳食,分为食、膳、馐、饮四个主要部类,食为谷物所做的饭食,膳为肉制的菜肴,馐是粮食加工精制的点心,饮为酒浆之类的饮品。 作者以散文文体见长,语言平实,风格冲淡,慢悠悠的叙事,读起来叫人内心宁静。但缺点也很明显,篇章独立造成部分内容表述上的重复,题材的高度细分导致描写起口味及食用感受时,翻来覆去地使用某几个形容词,读多了会失去新鲜感。总体来说带有工具书的实用性(甚至可以对照书中的描述制作美食),但缺乏文学性的雕琢(语言缺少诗意)。 乡土饮食题材,从来不缺写作人。远则有汪曾祺写高邮,近则有陆庆屹写《四个春天》。但我仍然感激有这么一本书,为我们提供回看童年、回看乡村的一个窗口。每一篇章的最后,作者总是克制地收笔,慨叹一声笔下的一切现已不复存在,记忆里的味道无从找寻。在我成长的年代,小学作文里就已经在写乡村变迁,作者提及的部分现实,早已消散在我出生之前,更准确来说,那是属于父母的童年。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有人潜心为消失的集体记忆作传,在记忆里重塑故乡,追忆那些美好淳朴的人或事,无论好坏,这份初心都值得褒奖。换言之,至今湖南也没有走出第二个沈从文,湘西之外的湘中、湘南地界,地方风情、饮食民俗都还掩映在浩如烟海的方志尘埃里,我们这代人该从何了解和发扬湖湘文化?被时代拔根的彷徨的游子,不妨先来读一读这本书。 PS:作者在评论区出没,我感慨这是微读时代带来的全新互动体验,读者与作者从未离得这么近。

★★★★★

2022-32 锡煲暖水,罗锅煮粥; 碗公煲钵,柴火鲁棘。 感谢作者黄孝纪,带我重温儿时记忆。 这本书记录的,是一个客家乡村的日常杂用。 不确定其他读者看来,是如何的陌生,或者不起眼,又或者落后邋遢?但于我,却是真真切切,昨日重现的温馨。 有个厨艺了得,食物繁多的母亲,是童年最应该感恩知足的地方。 借着和书里的描述,增补个人记忆,又变成灶旁的男孩,一切没变。 故乡越走越远,不只是距离上,也在体验上。 同一碗菜,当时吃的味道,和眼前已经不可相比,起变化的,还是人本身。 所以,记忆就变得重要,这种重要,超越是否准确,超越对错之争。 因为记忆就此一份,人人不同,无从再造。 分享一种记忆,也是很难的,牵起一根线头,顺着下去,就靠自己的拼接。 无数次重走儿时的山水画面,恍恍惚惚实醒似睡。

★★★★★

回不去的时光和走不到的远乡 隔着时间和空间,在文字的世界里和作者笔下的家乡重逢,此时已经在外求学工作多年,对于故乡的吃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印象,阅读时幼时的点点滴滴又上心头 假期回家时偶尔会抱怨怎么家乡总是那样陈旧,后来发现,那些没有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我的生命底色

★☆☆☆☆

不喜欢……写得好无聊啊,怎么能把这种题材写得这么无聊的,一点趣味都没有,描写倒还是蛮详细的,就是没意思,没有感觉阅读的趣味 作者还来评论,那我必须把一般改成差评了,连差评都没办法接受还要扣帽子说别人苍白无趣,老登你是这个👎

★☆☆☆☆

好的美食文,要么动人于情,要么见长于趣,要么深植于文化,要么胜在烟火气;本书以上皆无,只剩一些登味罢了 :(

★★★★★

【38】离不开、回不去的乡村 作为一个从村里来的女孩,对于作者笔下的那些乡村日常,是再熟悉不过了,因而读来如身临其境,往日的那些点点滴滴也跟随着作者的步伐不断向我涌来,恍惚间,好像我还是那个乡间女孩,赤着胳膊,挽着裤腿,一脚深浅地踩在村间泥泞的小路上...... 我来自粤西的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离镇中心也有40分钟的车程,是最纯正不过的村子里。我的爸妈也是纯正的农民,听说我的祖先还是能够撒谷铺路的大财主,但是可能是糟蹋粮食遭了报应,在我太爷爷那代彻底成为贫农,虽说是贫农,日子也总过得去,因而饮食,总也是不赖的,即使是番薯玉米,也常常能吃出一番风味。 大抵,我们家也是秉承了这个传统,即使很穷,但是从来没有穷过吃的,这也影响了我,不舍得买穿的也得买吃的,也养出了一身的肉。那就借着这本书,也来回忆一下那些村里的日子吧。 其一,食。农村里家家户户都养有一些牲畜,鸡鸡鸭鸭之类的,逢年过节就能宰来吃了,平日里也能下些蛋,为日常的餐桌上添些荤。这就决定了我们村里的米饭不是蒸出来的,是煮出来的。我们把米放到筛子里,然后加水与筛子齐平,用大火煮,等到烧开后,米沫会把锅的盖子顶起,我们就知道米饭快煮好了,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时刻照看,等到米膨胀到差不多的时候,就需要将筛子提起来,放上一个高于米浆的架子上,再盖上盖子,把柴火弄掉,闷上一会,米饭就煮好了。我们人吃上面的米饭,牲畜们就吃下面的米浆捞米糠,可谓一锅养了“一家人”。 这其中蕴含了许多智慧,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可以煮大锅饭了,但是,总是把握不好火候,把米煮过了,提起来的时候就像是熬了一团粥了。我奶奶总是会说,你要看,看着米像被泥鳅钻了许多的洞的时候,就可以提起来了,因为这样的饭也有个别名,“泥鳅洞”。这其中的故事也很多,因为没有在提起饭前先把要喂小鸭子的硬米捞起来而被我妈打断了一把竹子,奶奶借着米饭的蒸汽为我敷被妈妈打肿的眼睛......那些小时候不能承受的痛苦大都围绕着这一方灶台,一锅米饭而展开,但最终也以一碗米饭而结束,即使挨打的次数已经数不过来了,但是也始终没让我饿过一顿,长大之后,才发觉这是作为村里的孩子的一些难得的幸运。 除了日常的米饭之外,我们也会种少量的糯米,但是糯米饭一般只有在节日的时候才有得吃,比如说清明节的时候,就会加上油和盐用铁锅熬上一锅,待煮熟后,我们会把米揉成一团祭拜祖先,通常锅里还会剩下一些锅巴,我和弟弟总也吃得津津有味。而祭拜过祖先的饭团拿回来加点油在煎一煎,倒点酱油,也是极其美味的。 其二,膳。村里人吃猪肉最多,其次是鸡。但是猪不是自己养的,是村里的“猪肉佬”从镇上的杀猪场拉回来叫卖的。吃法较为纯朴,我家偏爱喝汤,因而无论是猪的哪个部位,都是先加各种不同的药材熬汤,再捞起来加些油盐然后吃肉。要是排骨,就是排骨汤,猪脚,就是猪脚汤,甚至猪小肠猪肚子,都是先熬汤,才吃肉,鸡也一样。以至于到后来出来读书了,才发现肉没有经过炖汤,吃起来才更加嫩滑好吃。 我家也养过一段时间的猪,到了年底把猪卖了,也就有了下学期上学的费用。所以喂猪这个重任常常落到我的头上,毕竟这关系到我的未来。但是因为猪,我家也发生过较为严重的一次争吵,惊动了许多人,我也因此差点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吃这一件事,争吵的次数也太多了,含泪吃下的饭菜也成了记忆中不可抹去的一部分。 其三,馐。我们的习俗是在过节的时候做籺,一种由糯米粉做成的,带馅的饺子类的食物。它所需要的食材是糯米粉,五花肉,白萝卜,韭菜,香葱,香菇,这是我们家常用的食材,一般也有加虾米、木耳、油豆腐、花生等等的,但是因为奶奶忌腥,我不爱吃木耳豆腐花生等,我们家也不加这些。通常,在过节的前一天,我妈会到地里把葱和韭菜摘回来,然后洗干净晾干放好,同时把干香菇泡开。第二天一大早我爸就会起来把带肥肉的猪肉切成粒,放进锅里炸香,把肉捞起,油放在锅里待用。这个时候,我妈的萝卜、香菇、韭菜和葱都已经切碎了,起火,依次下萝卜和香菇翻炒,待到差不多熟了的时候加入韭菜、香葱和猪肉,撒入适量的盐,就可以装起来作为籺的馅了。紧接着,我妈把煮开的水加入糯米粉中,趁热不断揉搓成一团,揉到圆滑没有疙瘩为止。这是个力气活,有一年我爸生病住院,我妈也去了医院照顾我爸,只剩我、奶奶和弟弟,就是由我来完成这一个过程的,花了我好多的力气,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揉好,煮出来的籺就没有了韧性。最后就是包籺了,从那一大团粉里揪出一团,用双掌揉圆,按压成饼,再沿着边缘一直用双指按压成为薄薄的一片,就可以开始像包饺子一样包它了。 这个叫做籺的东西,吃法有很多,大多数是煮进鸡汤里,加点酱油和沙姜,甚是美味,但是不能多吃,容易腻。还有一种就是煎着来吃,油滋滋的脆脆的,特别的香,更不用说炸的了,说起来,嘴里都开始分泌唾液了。 其四,饮。我们村没有喝酒和茶的习惯,但是家家户户都有酒和茶,那是祭拜神灵和祖先用的。所以我们家是常备米酒的,特别香。我妈干农活累了,就会舀一碗滚烫的汤,倒上几盖子的米酒,喝下去身子暖和和的。因为我小时候就开始脚痛了,村里的老中医说我是类风湿,就推荐了一个偏方,纯糯米酒加蜂蜜熬猪脚,那也是极其的美味,一碗下去,就感觉经络都被打通了,甚至有些醉了。想来,父母也是为了我的身体折腾过许多,米酒加药材熬的鸡汤啊,捻子泡酒,桑椹泡酒等等,借着我那年少时多病的身体,我也喝过不少的米酒。 汹涌的回忆,源源不断向我扑来,温馨的、痛苦的、日常的,通通成为了过去时光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那个脆弱的小女孩已经从村里走了出来,也曾反哺过乡村,她成长了,记忆里的乡村却在不断老去,生命不断更新迭代,熟悉的人事物也正在永远地消失,大概这就是回不去的乡村吧。但是无论如何,那些乡村成长的痕迹,是无法从身上抹去的,这就是离不开的乡村吧。

★☆☆☆☆

无聊就是无聊,没见过这么玻璃心的作者,打个差评让他不高兴一天

★★★★★

这本书,很接地气。记录了村庄里的种种美食,明明是物质比较匮乏的年代,可是食物的各种做法却很丰富,简单的食物不同的做法,做出来的食物珍贵,吃起来的场面热闹。一壶自己酿的不知度数的红薯酒,一杯自己采的茶,一些烫皮,一碟腌菜配点腌辣椒,我真想尝尝啊。 其中有些食物我在童年时候吃到过(比如糍粑),有些没有,湖南湖北的植物差距也还挺大,书里提到的很多植物我们这里的乡间也没有。 我们现在出去吃饭,不外乎火锅、烧烤、串串等连锁店铺、全国都是一样的配方,吃多了都是没滋没味,还要担心科技。书里提到的每一种朴实的食物,它们都是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经家人的手精心制作以后吃到,现在看来真是既朴实又难得,近乎奢侈了。我一方面想要是我也能这样自己去种种菜,做做好吃的应该也挺好,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实在太懒,别到时候把地里的菜和自己的胃都给耽误了。 我很喜欢看酿酒的那一部分,大家怎么能找到这些植物去做酒药引,又知道拿食物去酿酒的呢,真的很神奇。提到关于辣椒的每一部分我也都很喜欢,我现在不是很能吃辣了,但是看到关于每一个关于辣椒的描写,我也会觉得香气扑鼻,这菜定是又香又辣,能配两碗饭的。书中多次提到茶籽油,这个我也从没见过,充满好奇哈哈哈哈哈,还有烫皮什么的。

书籍信息

作者黄孝纪
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2-01
ISBN9787219108956
分类文学-散文杂著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