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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美绘珍藏版) 封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美绘珍藏版)

塞尔玛·拉格洛芙

1.7万人在读
11万字总字数
¥23.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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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0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者书评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也是目前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书虽然主要是为少年儿童而写,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儿童读物。成年人读起来也是趣味盎然、爱不释手的。这本书中并没有悬念丛生、荡气回肠的故事,是一部像记流水账的旅行日志。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不守信用,被暴躁的精灵变小了,成了迷你人,阴差阳错和一只鹅、还有一群大雁四处探险。故事的基调是温馨、平和、正面的。一本生动好读、有教育意义和审美趣味的书,真是会让人心生爱意,孜孜不倦地读下去。亲身欣赏着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白的景色,在书中想象着瑞典旖旎风光。一个调皮捣蛋,让父母头疼的尼尔斯,经过一次长途旅行,变得善良勇敢,见义勇为,结交了很多好朋友,从陌生人不接受自己,到不顾一切拯救自己,见证人性的美好,到自己成长的心灵历程,确实是一次有意义的成长旅行! 是一本比较适合亲子共读的书。 推荐阅读。 2025年3月17号打卡留念。

★★★★★

驯服与被驯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双重旅程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些瑰丽的北欧风光,尼尔斯奇幻的变形记,都让我们印象深刻,还有书中无处不在的“凝视”与“被凝视”——当我们跟随尼尔斯骑上白鹅莫顿的背脊,我们既在观看一片被缩微化的风景,也在观看一个被放大的自我。 塞尔玛·拉格洛芙这部写于1906年的作品,表面上是为瑞典小学生编写的地理教科书,内核却是一部关于权力、成长与和解的哲学寓言。故事始于一个经典童话结构:顽劣的男孩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但不同于一般童话中主人公急于恢复原状的急切,尼尔斯在变小后经历的不是简单的“赎罪之旅”,而是一场深刻的主体性重构。 缩小的身体,扩大的世界 尼尔斯变小的瞬间,他的世界发生了彻底颠倒。曾经可以随意踢开的门槛,如今成了难以逾越的高墙;曾经能够轻易制服的家鹅,现在成了需要仰视的庞然大物。这种物理尺度上的倒置,带来的是认知上的革命。 在正常尺寸下,尼尔斯是村庄的“主人”——他可以随意戏弄动物,破坏物品,他的视角是俯视的、支配性的。缩小后,他被迫以“他者”的视角看世界:公鸡的鸡冠如火焰般在头顶燃烧,猫的眼睛如两盏探照灯,连最温顺的奶牛都成了需要小心应对的巨兽。 这种视角转换的震撼,让我想起法国哲学家布鲁诺·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正常世界中,人类处于网络的中心,动物、物品是被动的“客体”。而在尼尔斯的新世界里,网络被重新编织——鹅、狐狸、松鼠、乌鸦都成了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尼尔斯反而成了需要依附他者才能生存的节点。 驯服者被驯服 尼尔斯与白鹅莫顿的关系变化,是全书最精妙的设计。一开始,尼尔斯是鹅的“主人”——鹅是他家的财产,他眼中的“蠢货”。变形后,这种关系彻底反转:莫顿成了尼尔斯的坐骑、保护者,甚至是导师。 作者的深刻在于,她没有让这种反转停留在简单的权力更替上。随着旅程深入,尼尔斯与莫顿之间发展出一种超越“主人-坐骑”的共生关系。当尼尔斯冒着生命危险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下莫顿,当莫顿在暴风雨中用翅膀为尼尔斯遮挡风雨,一种新型的关系在诞生:这不是驯服,而是相互驯服。 这种“相互驯化”在尼尔斯与雁群的关系中达到高潮。大雁阿卡最初对尼尔斯充满警惕——他是人类,是捕猎者的同类。但当尼尔斯一次次证明自己的忠诚与勇敢,阿卡和雁群逐渐接纳了他。这里的关键时刻,是尼尔斯放弃恢复人形的机会,选择留在雁群帮助朋友。那一刻,他不再是被迫的旅人,而是自主选择的共同体成员。 地理景观中的道德地形 作为一部地理教材,《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瑞典风景从来不只是背景。每一处湖泊、山脉、森林,都是一堂伦理课。 在维姆兰的矿区,尼尔斯看到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采;在南部的平原,他目睹农业社会的协作与艰辛;在北部的萨米人聚居区,他接触到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不同智慧。这些地理课,本质上是关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课。 最令我触动的是关于“被施了魔法的庄园”一章。在这里,尼尔斯遇到一群被人类逼至绝境的动物,它们向他讲述人类如何毁掉它们的家园。但当动物们请求尼尔斯——这个“小人”但仍是人类代表——帮助它们向人类复仇时,尼尔斯选择了拒绝。他认识到,真正的和解不是简单的“报复”或“回归”,而是在承认伤害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共存方式。 变形的多重隐喻 尼尔斯的“变形”是全书的核心隐喻,但它至少有四重含义: 第一重是惩罚性变形:因恶作剧而变小,这是传统童话逻辑。 第二重是教育性变形:变小迫使尼尔斯以新视角看世界,这是成长小说的逻辑。 第三重是存在性变形:尼尔斯在旅程中逐渐接受并珍视自己的“小”,这指向一种对标准化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第四重是关系性变形:当尼尔斯最终变回人类,他已经不是原来的尼尔斯。他的“变形”不再是物理的,而是关系性的——他学会了以谦卑、共情的方式存在于多重关系网络中。 归来的陌生人 故事的结尾耐人寻味。恢复人形、重返家园的尼尔斯,表面上看是“回归”,实则是“重新进入”。他带着雁群的记忆、动物的视角、缩小的体验,回到了人类世界。这个尼尔斯,既是村庄的儿子,也是自然世界的养子。 当他走向家门,父母几乎认不出他——不仅因为他长高了,更因为“他的眼神中有某种陌生的东西”。这种“陌生感”正是尼尔斯的成长所在:他成了一个能够在人类与自然、文明与荒野之间自由穿行的“边界人”。 在人类世(Anthropocene)的今天,当我们面临严峻的生态危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启示显得尤为珍贵。它提醒我们,真正的生态意识不是简单的“保护自然”,而是像尼尔斯那样,经历一场深刻的主体性变革——从世界的“主人”转变为世界的“伙伴”,从孤立的个体转变为关系网络中的节点。 尼尔斯的旅程结束了,但我们的旅程或许刚刚开始。在这个人类活动深刻改变地球面貌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经历自己的“变形记”:缩小人类的傲慢,扩大共情的边界,在被我们长久忽视的“他者”眼中,重新看见自己,也重新定义何为“回家”。 那只白鹅最终飞向了北方,但它的翅膀在我们的想象中继续振动。因为它提醒我们,真正的自由不是征服的高度,而是在关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真正的成长不是变得更大,而是学会在庞大世界中,安放一个恰如其分的自己。 摘自微信公众号“成为空气的读书笔记”。

★★★★★

骑鹅旅行,多妙啊。突破了心理障碍,跳出生活舒适圈的大鹅莫顿,飞出围栏,加入雁群,开启了和尼尔斯跌宕起伏危险重重妙趣横生的长长长…长途旅行。 小男孩尼尔斯因言而无信,被精灵施了魔法,变成只有拇指头那么大的小精灵,后来雁群首领阿卡给他取名“大拇指”。从精灵视角中,他才知道自己给身边所有的生命带来了多少苦难。他的坏德行在动物界“人尽皆知”,没有人愿意为他施以援手,没有给他雪上加霜也全看在他父母本分善良勤恳的份上。 在旅途中,大拇指和莫顿,成为了彼此最坚固和牢靠的朋友,从被劝退的处境变成了队伍里最勇敢机智的组合。大拇指从狡猾奸诈的狐狸斯密尔的嘴中,解救出了落难的大雁,后来无数次从险境中帮助雁群脱险,成功到达繁殖地;和雁群一起,帮助黑老鼠解除了被灭绝的困境;用一把小小的凿子,坚持不懈地凿厚厚的墙壁,把渡鸦从严严实实的房子里解救出来;他和莫顿一起,救活了被陷害的小雁邓芬,无数次把莫顿从濒死的边缘拉回;他被抓进动物园后,依旧能鼓励老鹰高尔果不要放弃希望,帮助高尔果脱离牢笼。整段旅程,他临危不惧,勇敢,沉着,坚韧,不放弃希望,展现了旅途人该有的所有优秀品质,也正正应了一句话,帮人帮己,救人救己。 很多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沛沛能从听完的片段中做合理推测,只言片语,就能推测出被斯密尔叼走的大雁是阿卡;能从人物交锋中听出不合理的要求,说“老鹰就是老鹰,它不能像大雁那样生活。”最喜欢“克拉山的鹤之舞表演大会”这个章节,飞禽走兽共聚克拉山,展示歌喉,力量,舞姿,憧憬一切不可能。 什么是内核,什么是外延,什么时候要专注,什么时候要链接,什么样的人才是好的呢?也没有答案,但被无限纵容的孩子,肯定没法好好成长。 ​

★★★★★

#儿子的评语#我对最后一个故事的评语是有点感动,因为我还想让尼尔斯豪格儿森再和大雁飞很久,不想他跟大雁分开,而且他也不再会鸟的语言了,我希望他能一直跟大雁们飞翔,说鸟的语言。这就是我对最后一段的评语。 对于整本书的评语,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比较喜欢的地方是他变成奇怪的小人飞翔在天空的时候,我和他一样很喜欢去冒险,而且我也觉得高尔果是一个比较厉害比较重要的角色,我觉得狐狸斯密儿,本来是他不对,要去吃大雁,但是他还说是大雁不对,把他赶出了斯康奈,我觉得我很喜欢尼尔斯和大雁阿卡这两个角色,他们两个角色也很重要,我还以为尼尔斯豪格尔森会跟大雁翱翔到最后呢。

★★★☆☆

被高估的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个普通的作品,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凭借《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有放水的嫌疑。 我没有看到作品有特长亮的点,没有特别有趣,没有特别深刻,主人公尼尔斯的性格也没有特色​。罗尔德·达尔随便写个人物都个性鲜明,哪怕只是个配角,比如《女巫》里的詹金斯,他的贪吃是极有特色的。 要说深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与《小王子》也没得比。《小王子》对成人的批判给人深刻印象:成人往往忘记他曾经是儿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与安徒生童话更没得比。随便拿一篇《皇帝的新装》就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比下去了。 就说探险类作品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也比不上《汤姆·索亚历险记》。 那为何我还把它读完了呢?就因为我女儿爱读。“你为什么喜欢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是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啊。”​ 名气有时候误导人。​ 字真于鹭岛 2023.4.12​

★☆☆☆☆

不仅是删减的问题,而且曲解了原意。例如:第一章,原文是:“你到这里来呀!你现在应该受到惩罚了,你以前不仅偷走你母亲的挤乳器,还在她送牛奶的时候捉弄她,还让她伤心掉泪。” 这一版本翻译的是:“你过来,”她训斥说,“你干了那么多坏事,我要让你统统得到惩罚。有多少次你从你妈妈身下抽走她挤奶时坐的小板凳!有多少次你妈妈提着牛奶桶走过的时候你伸出腿来绊得她跌跤!又有多少次你气得她站在这儿为你直流眼泪!” 这么做仅仅一次是男孩调皮,多次这么做性质就不一样,不仅男孩人品有问题,家庭教育也有问题。翻译确实烂。

★★★★★

可能是我选书有一定的标准,读起来并没有觉得文笔上有明显的高低,可以说是各有千秋,直到一天看到百度出来的文章,这才发现了差距之大。 我就从能从这本书中获得什么来说说它的优点:首先第一点,(排名不分先后)它描写大雁狐狸,各种动物的动作描写很棒,很生动、连贯、灵动,里面用的好的词我都画了线,又收获了一批好词(哈哈);其次,它景物描写也很出彩,读的时候我总会陶醉其中,很美;第三,作者把各种动物拟人化,突然就拉进了我们与小动物的距离,到故事最后小男孩恢复原样,再也不能听懂和与大雁聊天,那之前与大雁一起远游建立起的稳稳的信赖也快轰然倒塌,留下了淡淡的忧伤。

★★★☆☆

这本书上最让我动容的就是,在那次大雁们和尼尔斯都感觉是最后一面的分离之际 ,阿卡说你想想看,你们有了那么一大片土地,你们完全可以让出几个光秃秃的岩石岛、几个浅水湖和潮湿的沼泽地,还有几座荒山和一些偏僻遥远的森林,把它们让给我们这些穷得无立锥之地的飞禽走兽,使得我们有地方安安生生地过日子。我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逐和捕猎。倘若人类能有良知,明白像我这样的一只鸟儿也需要有个安身立命之处就好了。我们人自以为是最高级的生物,是地球的统治者,所以就恣意妄为,成为这个星球的掠夺者,不断的抢夺非必需品,坐而论道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谈阔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可悲,可叹,可笑。一个人的能量太小,但正是这涓涓细流汇聚成了汪洋大海,希望诸君谨记,大自然,不止有人类,还有花草鱼虫。地球不属于人类,而人类却属于地球,人也并不能在这世间孤独的行走,花朵离不开阳光,麦苗离不开雨水,飞鸟离不开天空。人类也离不开自然 没有给推荐是因为我水平有限,全文生动好读,教育性强 ,但私以为诺贝尔奖有些许牵强,我也会提高自我阅读水平之后再来观感

★★★★★

经典不愧为经典,童书是很有趣的书籍。 故事围绕着小男孩展开,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因为总是欺负各种动物,被施魔法变成了小精灵小拇指,跟着雄鹅和一群大雁游历瑞典,在旅途中凭借着勇敢、坚强和聪明,帮助动物们解决了问题,最终又变回人的故事。 情节虽然简单,但也跌宕起伏,吸引着读者的阅读兴趣。书中的景物描写和人物描写都很出色,文中的人和动物都活灵活现的,很有画面感。让我反省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总是太过于平淡的表达,纯粹的记录生活。 人生中永远不可能既要又要,总是有取舍的。选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就得与爸妈分别;选择与爸妈团聚,就得与大雁分离。兴高采烈和黯然伤神会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当做了选择的时候,就不必在为“未选择的路”而感到后悔了,因为我们只拥有选择一条路的权利。好好的为已选择的而努力,不后悔,不回头。

★☆☆☆☆

外国书还是不太喜欢,作为少儿读物,有很多咬文嚼字,作为青年读物又太幼稚,每个动物的习性也没介绍清楚,故事也很平庸,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书籍信息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
译者石琴娥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0-01
ISBN9787122333766
分类童书-儿童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