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蒙德·瓦克斯
本书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讨论了隐私为何对我们如此重要,而什么又构成对隐私的侵犯。从某种程度上说,侵犯隐私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爱德华·斯诺登对美、英等国安全部门对公民实施监控的揭露,使得人们对个人隐私的关注显著增加。互联网给各种形式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所带来的风险,在二十年前是难以想象的。人们搜集、存储、交换和使用信息的方式已经永久性地改变了,而随着网络日志、社交媒体以及信息时代其他发明的惊人增长,可访问私人数据的生成规模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而这无疑会给我们的隐私带来令人不安的威胁。对于哗众取宠的媒体不断散布的谣言,人们常常在无比愤怒之余,也在不断降低自身对隐私域的合理诉求。雷蒙德·瓦克斯通过考察隐私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深入探讨了作为一种基本价值的隐私该如何与诸如安全、言论自由之间的利益冲突达成和解。
这本《隐私》不太好评价,一方面书的内容确实有点意思,但也存在明显的翻译质量问题。导致读起来虽然有收货,但比较难读。 作者的叙事结构并不是完全确定性的,而是一步步直到篇章结尾才给出答案。书中介绍了关于隐私的诸多方面内容,从网络安全到人的权利都有涉猎。但主要矛盾或者主要内容是关于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张力。这是一对非常基础的人权,当两者发生矛盾,往往变得非常棘手和难以取舍决定。但其实只要解读出两者的定义,并界定出两者的主要张力部分就能予以解释。 言论自由和其它状态一样,也需要一个限度。如果没有限度,那么语言中的人身攻击谬误显然也就不会被人指责了。那么言论自由一个基本限度就应该是不涉及人身攻击。延伸来看,还可以看做不得私自公开他人隐私。对其他人不想为人所知的私事的公开,也是跟人身攻击相似,都是对他人的伤害。当然,言论自由需要限度,私事也不是都不可以公开,比如你正在揭露一桩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另外,言论自由一般而已是私对公的形式,一般私对私并不是很合适用到言论自由这个词。私对私的揭露,基本上是诽谤、人身攻击等形式。或者换种说法,应该做两者的功能划分。比如言论自由有两种形式,一,只能针对向政府或上级合理诉求的权利;二,不得侵犯个人的私事,但举报违反犯罪行为例外。隐私,是完全个体的东西,在没有违法犯罪时或者一些完全私密的事情,应该受到保护隐私相关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未经许可窥探、传播。这样的初步界定,是理论上的,但它已经把两者之间的界限找到并确定了。至于现实问题会更复杂,完全可以按照这种既定理论,在不同文化中进行适当调整。以上是我在翻译不理想的情况下,自己做的解读。不一定符合作者原意,但也算开卷有益了吧。 之所以,我对自己这么不自信,主要是文本内容翻译(也或许有作者的原因)生硬、不准确,且出现多处“没头没尾”的话。对此,我不想多做评价了。请读者自行觉得你是否愿意硬着头皮从中得到一些新知。
#《牛津通识读本》之129 #雷蒙德·瓦克斯《隐私》 本书作者雷蒙德·瓦克斯教授是香港大学法学与法理学的荣休教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有长期研究。 说到“隐私”,必然涉及到周遭无所不在的监控,乔治·奥威尔《1984》中无所不在的老大哥不仅仅是个想象的预言,而是不折不扣的现实。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Always… 欧美国家司法方面经常遇到“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约翰·穆勒认为“言论自由是一种社会善,因为它是帮助人们增进知识和发现真相的最佳过程”,书中探讨了一些案例,以及不同的判决。我认为,正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阐述的。应该尽可能扩大言论自由,除了涉及隐私权,因为从自由的角度看,言论自由属于“积极自由”,而隐私权属于“消极自由”,当积极自由的扩大触及到消极自由的边界时,应该优先保护消极自由。 本书有些几处翻译不准确,如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A Brave New World) 硬译为“勇敢新世界”;U盘(memory stick)译为“记忆棒”。
隐私是什么?按法律说,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就我个人而言,隐私跟人有关,分为外部和内部。外部的话,就那些很容易就能获取的信息,你的身高、体重、肤色、体型、年龄、家庭住址、收入、婚姻状况、指纹、虹膜、声音、身份证号码、生日、民族、手机号码。而内部的话,更多与个人的主观层面有关,政治追求、宗教信仰、性取向、性癖、三观、签名。这些加上你配偶以及今后子女的相关信息就构成了你的基本隐私。 隐私就是生命。曾经我也以为这些信息泄露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在别有用心的人眼里,这些隐私都是一个个等待击破的破绽。看孙子兵法就更能印证这点,了解敌方越深刻,胜算就越大,正如它所说“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几千年以来,人们早已为各种人制定出有效的方法。对付贪财的,对付好色的,对付滥赌的,对付有家室的,对付有孝心的,总之,你暴露得越多,解决你所选策略的并集就越大。每一点隐私的泄露,都让你更危险一点。对于没有任何信息泄露的人,显然是一个很难被针对的对手。哪怕对方知道了这些事情不采取任何措施,这种被人监视而丧失自由的感觉是节极为难受的。一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居然知道你最喜欢的奶茶口味,光想想就觉得很恐怖。 正确认识到隐私的重要性之后,就可以采取一些方法来避免隐私的泄露。首先,将自己的隐私分层。哪一些隐私是可以公开的,哪一些隐私是致命的,哪怕自己的父母也不能知道的。然后管理自己的列表好友,同样的,把自己的好友层级进行区分,哪些人有资格认识你的哪种程度,这点要聊熟于心。其次,对于需要收集你隐私的软件、产品格外小心,有意识地不涉及核心私密。如果该软件涉及你的雷区,你宁可不用也要坚持你的立场。知乎上的AU姐就是因知乎隐私协议的更改而选择退乎。最后,对于要牺牲隐私而做的朋友,不交。“连你喜欢谁都不告诉,还算什么朋友”这种朋友,不要也罢。需要牺牲隐私而做的生意不做。“不知根不知底,不纳投名状,兄弟怎么放心跟你做生意”做生意,靠得是我货好,我讲信用,而不是靠我有多少把柄在你手中。总而言之,隐私就是生命,失去隐私的我们,就好像赤裸裸地站在公众面前。 对于自身的要求,语不及私,对于扩大知情范围需各方同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对你的隐私毫无兴趣,但不得不涉及的方面,我们可以签署知情协议,我愿意向你保证。在生活中,有意识地观察“嘴严”这一特征。对于不嘴严的人,半只脚进入了黑名单。不要拿没有隐私这一概念来反驳,那只能体现出你的无知,而无知并不能宽恕,如果这都能宽恕,谁来宽恕泄露隐私所造成的后果。对于嘴严的人,基本是达到及格线以上了,可以试着进一步交往。 隐私同时意味着责任。别以为知道别人的隐私越多越好。你要知道很多人被杀的原因都是“你知道的太多了”。所以,不要主动打探别人的隐私,没有公开的,就不要深挖。子女的隐私也是你责任的一部分,这是上天赐予你的。成年以前,父母要管理好孩子的隐私。你有知道了隐私的权力,那么你就要用好这些隐私。孩子今天话明显少了,那你要去主动询问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观察ta生活其他有没有变化,跟孩子的老师进行交流(不要自作主张泄露孩子的隐私!),你作为父母就应该帮助孩子找出原因,积极调整。当然,到他们成年后,隐私权还是全部归还给他们。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你要有目标地培养孩子的隐私意识。哪些东西是私密的,哪怕是父母、老师也不能知道。哪些东西是涉及别人隐私的,怎么做才能让对方不感到冒犯。尤其是成年以后,更是要给足孩子空间,他不问你就不理,你要相信他,也要相信你的教育。
本书从隐私的价值,权利,言论自由和数据保护方面列举了隐私在当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过书中主要是罗列了各国法律规范,并未做自己的主观探讨。在理论和哲学上不够深入,启迪性不多。虽然挂着牛津通识读本的title,但总体来说并不值得推荐阅读。
有些话因为翻译问题不好理解,但是我仍然会给这本书打超高分。引起了我相当多的思考的一本好书。 我打算老老实实地再看一遍英文版。
给的这个评价的主要原因不是书内容的问题,而是翻译的太差了,差劲到我怀疑deepl都比译者翻译的好,很多地方直译的简直狗屁不通。 全书的架构和逻辑是很清晰的。 隐私权的保护分两个初衷点,一个是道德,一个是权利,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考量。显然作者更赞赏前者。 这个领域过于模糊暧昧不清,是需要更多人「努力以智慧之光照亮」
说到隐私……其实为了获取生活上的便利,我其实愿意让渡一点点隐私权的。毕竟“猜你喜欢”实在是太好用了哈哈(虽然只是大数据在扫描我的缓存然后推送同类数据罢了)但是书里提到的英国抑郁症患者也太惨了吧……在抑郁期间的行为不仅被误解甚至还被推送到BBC……幸好不是在自由平等国,不然一张律师函就财务自由了。不过话说回来,大数据现在已经这么强了,哪里还能有一个完完全全保护隐私的自留地。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不过隐私和言论自由真的如书中所说的,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希望中长期的讨论会有一个结果吧。
反正我是没读出来什么太有意思的东西
隐私作为一种基本人权理应得到保护。 言论自由和打击犯罪本应是保护隐私的手段,却不断成为侵害隐私的理由。 沉默意味着对侵害行为点赞。 认识到隐私的重要,支持对隐私的保护,制裁对隐私的侵害行为。
叙述方式凌乱而晦涩难懂,建议以查阅资料的方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