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伟
本书描写了十对艺术家情侣名动世界的传奇爱情。他和她是:陈希米和史铁生、杜拉斯和扬、海德格尔和阿伦特、亨利和宁、胡蝶和戴笠、肯与崔雅、列侬和洋子、林青霞和秦汉、罗密和阿兰、沙贾汗和慕塔芝。像与十个爱的星球的狠狠撞击,火花灿烂,坠落与升腾。注重思想性与灵性的解读,是本书的看点。
这本书是毒药,它能一次次击破你的底线,不断质疑自己,到底什么是爱情。 我犹豫了很久到底推不推荐这本书。结论是,这本书受众很小,只能推荐很小一部分读者,那些能接受行为不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爱情的读者,那些爱情至上,不管不顾法律、道义、婚姻的约束的读者。 对于绝大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愿迈雷池半步、循规蹈矩、只愿过平淡平凡生老病死的一生的读者,我不推荐这本书: 一个情感栏目作家,多读了几本传记、自传、采访专栏就开始对他人的感情评头论足、恣意猜测,信手拈来的爱情语录穿插在故事线中喧宾夺主、意识流似的往前推动剧情,不适宜地往一团乱麻的感情线中使劲儿地拾柴添薪,让读者体验到如同坐过山车般的不适感。 要舒服地读这本书,首先要将爱情从世俗的定义中释放。 这本书里的爱情不是被东方传统所认可的“长相厮守”、“琴瑟相和”、“举案齐眉”,而是 “一千个人眼中的一千个哈姆雷特” 因人而异。 要读顺畅地读这本书,爱情就是不能被任何人定义。 是要抛开世俗的婚姻观和法律伦理道德的,不然就无法理解文中主人公的师生恋、双性恋、婚内出轨、失去自我、开放式婚姻、给对方物色情人等等。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读过的爱情、体验过的爱情都不同。拿自己的爱情观去套用世间千千万万种爱情,是狭义的,不妥的。比如:一对平凡夫妻过完了平淡无奇的一生,没有“策马奔腾、对酒当歌、轰轰烈烈”,甚至没有争吵和伤心泪,你不能说他们没有爱情,爱情的定义对于携手一生的老夫妻来说就是白开水般的平淡;再比如:一对爱得你死我活,难舍难分的年轻情侣,因为父母阻挠未能走到一切,爱得轰轰烈烈,哭得地动山摇,你不能说他们经历的不是爱情。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固执的以为爱情超简单的,就像抖音网红李要红搭讪国内外帅哥一样,用土味情话迅速攻陷大多数俊男美女。总结下来就以下三步: 1. 认真听/让对方多说,摸清对方的兴趣点、自豪的人生经历(当人们谈论自己时,会下意识的把倾诉对象想象成值得信赖的至交好友); 2. 展现自己的价值,把对方想看到的那一面给他碰巧看见(大多数人都是一见钟情、见色起意,也有希望遇见有趣灵魂的,可这都太简单不过了)再留一段空白期(如果成功了,他会在晚上躺在床上幸福地蹬腿,并满脑子都想再次遇见你); 3. 充满正能量、人格独立、没有绯闻(这是对方的审查期,得做出一副“在没遇见你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样子);不按常理出牌、新鲜有趣的一面(既让人喜欢、又让人捉摸不透)。 接下来,大概率就可以享受那一厢情愿冲动的付出,经历一段上头的暧昧期,两人在动情的边缘疯狂试探,在许许多多个辗转反侧、脸红心跳后,机缘合适就会官宣。 爱情保鲜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多崇拜、多夸赞、撒娇示弱、有边界感、和睦共处,直到遇见新欢就可以随便找个理由,重新开始追寻“上头”的感觉。 一轮又一轮的幻灭,一轮又一轮的幻想。 就像雅克 拉康对爱情顾影自怜的镜像误认,一个接一个地驯化下一个猎物。这就是传统的爱情,大多数误认的爱情,错把大脑的奖赏系统分泌的激素认为是爱情。 没错,吸引力和情欲就是多巴胺,追求过程中的新鲜感、挑战感来自去甲肾上腺素,亲亲抱抱举高高则是催产素的分泌,而性欲则来自睾酮和雌激素。成功搅动这些激素,人人就会陷入爱情的幻想中。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脑子里全是张韶涵的那首“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明明是渣男的行径,为什么要扣上爱情的帽子?哎呀,这明明就是一本“以爱之名”写的《渣男手册》呀,无论作者引用多少名人名言,我就是坚信... 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用世俗的婚恋观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本书的十对情侣,出轨、劈腿、离婚,还被爱情歌颂?十对中有六对没有步入结婚。有人会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有人说婚姻是开公司,算好钱、做好帐。 在我看来,婚姻是利益共同体,是进化过的黑格尔哲学里爱情的终极状态——真实、平等、持久和稳定。婚姻也可以像爱情一样你情我愿的付出、愿意为她决斗、愿意抛弃一切,只要她开心、幸福,我什么都愿意——一种否定部分的自我意识,融入到对方的意识中,以否定自我造成了在更高层面的自我肯定(扬弃Aufhebung)。 可是这本书给爱情画了一个更广阔的边界,在翻阅第二遍时,我突然意识到爱情可以有着如此多不同的版本。它与身体的悸动、权力的争夺、时间和空间都没有任何关系。爱情就是因人而异的,是周瑜打黄盖,是心甘情愿地付出,时间可长可短,与任何事情都没有关系。 正因为爱情无法被定义,所有基于“承认”构建起来的爱情哲学观点都没有意义。无论是黑格尔的“彼此都自我否定,从而消除战斗、相互承认”,还是拉康的“让对方承认自己,以成为对方的主人”,或是列维纳斯的“让对方成为自己的主人”。 本书开篇第一章,就是存在主义哲学家眼中的爱情。 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从而拥有意义。 聊人生意义、存在主义,就绕不过加缪、保罗·萨特、波伏娃、雅斯贝尔斯、马丁·海德格尔、汉娜·阿伦特等等。 萨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代表作《论想像》、《自我的超越性》《存在与虚无》、《恶心》,曾获诺贝尔文学奖却拒绝领奖,名言是“人是一堆无用的激情。” 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代表作《第二性》、《名士风流》,是女权运动的创始人之一,名言是“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养成的。”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 代表作《存在与时间》,思想核心是:个体就是世界的存在。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 (1906-1975) 代表作《极权主义的起源》、《人的条件》、《精神生活》,是普林斯顿大学任命的第一位女性正教授。 上哲学课时,我对哲学家的私生活完全不感兴趣,光是记住长长的哲学家全名和错综复杂的哲学思想就耗尽精力。正如钱钟书说的,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可是有意思的部分来了,作者以一己之力撑起了整个茶余饭后的八点档: 萨特和波伏娃——不婚主义者,海王,情人无数; 马丁·海德格尔和汉娜·阿伦特——师生恋、四年地下婚外情、美女与野兽。 这两对世界最伟大的笔墨情侣,写过许多感人的情书💌,用最炙热的情话求欢: 为什么爱情是如此的富足,其富足的程度超过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可能?什么爱情让相爱的人承受了如此甜蜜的沉重。对爱情, 我们只有感激,而不能寻觅,我们寻觅不到任何能让爱满足的东西。 甜言蜜语换来了长达四年的师生偷情,等到大学毕业要结婚时,他开始冷暴力,冷落她、用最绝情的言语分手: 是的,我把你忘掉了,这不是说你可有可无,不是对你无所谓,不是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外在状况,而是因为我不能不忘记你,我常常是全力以赴地工作,当我全身心工作时,我就常常忘了一切。 放在当今社会,这全是网络渣男话术。可一百多年前的马丁·海德格尔和汉娜·阿伦特,这是私人信件,发自内心的。若回顾一生,最让人念念不忘的就是这段情,那它就是爱情。与师生恋、婚内出轨、地下情人等世俗伦理道德都没有任何关系。 而萨特和波伏娃,在现代应该是“恐婚一族”,不愿放弃单身的自由,畏惧婚姻,正如作者从始至终的观点: 全世界最危险的事情 ,就是爱情,全世界最冒险的事情,也是爱情。 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其实不是登山、滑翔、极限运动,爱情才是最大的冒险。古今中外,都是如此。那些冒险之事的最坏后果大不了是一死,但爱情的折磨却让人生不如死。 细水长流的友情,要比轰轰烈烈的爱情更长久。 第二篇,泰姬陵的故事是一对相爱的人,生了许多孩子,却没有一起慢慢变老的悲伤故事。拥有的时候往往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宝石,红宝石、蓝宝石、玛瑙和翡翠,穷尽了一国的财力为你造陵墓。 静夜无声,你在情人耳边倾诉的悄悄私语已经镌刻在永恒沉默的白石上。尽管帝国皇权已经化为齑粉,历史已经湮没无闻,而那白色的大理石却依然向满天的繁星叹息说:“我记得!”“我记得!”——然而生命却忘却了,因为生命必须奔赴永恒的征召:她轻装启程,把一切记忆留在孤独凄凉的美的形象里。——泰戈尔《情人的眼泪》 从人间富贵花慕塔芝的角度来看,从嫁给太子当三老婆开始,短短的一生在危险的战火中,一次次经历彻骨的十级宫缩疼,不打止痛药,接连不断地给沙·贾汗生下十四个孩子。 用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理论解释就是被夺舍了,不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甜宠爽文,而是完完全全地诚服在夫君脚下,彻底放弃了自我主体性。也许某个寂寞的深夜,她曾有过自我怀疑,这么生娃生下去,啥时才能停止,好好与爱人享福人间,两人一起老去? 第三篇,杜拉斯和扬的故事,点燃了千千万万退休大妈心中的小火苗。被英俊小鲜肉宠成了小公主,连亲儿子、全职管家都做不到如此细致入微的照料,现实生活中,若按照这个故事情节发展下去,必然是遇到诈骗犯了呀,快跑! 然而,他是真爱...吗? 扬只读这个人的书,读她所有的书,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作者的名字越来越使他着迷。他亲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张白色的纸上,甚至还模仿她的签名。他爱上了杜拉斯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他开始抄她写下的东西,他甚至愿意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他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他开始写信,就再也没有停下。有时一天好几封,有时停下几天,接着又写。他给那个地址寄了几箱子信。他从来不指望她回信。没有回信可等。他假装什么都不等,因为他在等。有一次,他去了圣伯努瓦路,他找到了这条街的 5 号, 然后他回了。这样的信一直写到 1980 年,写了六年。这么多的信件,这么细腻的情感投注,每一天如此,渐渐地就变成了她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一些天,没有接到扬的来信, 她竟然不适应起来。 他本来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但现在她说着主人的话,命令他当她的主人。他的进攻就是他的让步,他的服从。她替他做决定,决定他在她生命中的角色。一场永不闭幕的生活大戏。他是她的司机,她的情人,她的读者,她的秘书,她的护士。她是个小女孩,堕入情网的女人,女暴君,单纯而轻佻的城市少女,引诱者,破坏者。她索取了一切,他奉献了一切,完完全全。除非没有任何东西可索取了。 说实话,看到这个故事,我都心动了。这简直就是个美好的童话故事。 66岁年迈女作家如何与28岁青春小鲜肉相亲相爱同居16年,赶紧出攻略让我们都学学好吗? 别说66岁女作家了,现实中25岁女演员都没法维持16年婚姻。只能说蛮横、自大的杜拉斯还蛮会对男人PUA让他离不开自己的。 有记者问扬,这场爱情究竟是不是一场美丽的艳遇? 扬说:“不,这不是一场美丽的艳遇,这是一件非常……非常神秘的事情。一场相遇。我总想起《广岛之恋》中的那句话—— 我喜欢你,多了不起的事呵。”扬还说,我们一见钟情,在我们认识、我们见面之前,就发生了。 可是,有多少现实是被这位作家极力美化和粉饰的呢? 扬寄人篱下的生活状态:1)失业青年、无收入来源,离家出走三天住火车站旅店;2)软弱、无主见、任人摆布、被限制自由;3)杜拉斯去世后,他足不出户宅在家胖了四十多斤,抑郁得自杀。 杜拉斯的声名+钱财+居所+人脉+有趣,如何换取扬23岁到38岁的年轻肉体和休闲时光、护理工般地洗澡擦背、对霸总杜拉斯的崇拜和忍耐? 我猜,这段关系之所以长久,本质是因为双赢。 跳过第四对闪婚的爱侣,来看第五篇的开放式婚姻。开放式婚姻处理得好就是茜茜公主的奥匈帝国,丈夫和情人手挽手共同治理二君帝国;处理不好就是茜茜公主的扮演者罗密与阿兰,眼睁睁看着英俊的未婚夫在娱乐圈里绯闻不断,与嫩模私奔、奉子成婚。 罗密和阿兰两人出生的环境、阶级都不同,是长公主爱上穷小子。若这个穷小子是位有内涵、有能力、有志向的男生,大概率可以借娘家权势爬得更高;若这个穷小子是没啥文化、外貌协会、沾花惹草,那就很难办了,大概率会不幸: 阿兰·德龙说:“她出生的这个阶层是我最憎恨的阶层, 这不能怪她,但是不幸的是她被这个阶层打上了烙印。我不可能在 5 年之内抹去她被灌输了二十年的东西。我爱这个罗密胜过世界上的一切,我恨这个罗密也同样强烈。” 若干年,在罗密离世之后,她的母亲也在报上写文章,说罗密与阿兰·德龙恋爱时的一些片断。阿兰·德龙曾用接吻和殴打并施的手法为罗密洗脑,让她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男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男人可以随意选择女人,也可以任意和其他女人睡觉。 我无法得知二十出头的演员内心如何理解“爱情”,但在这篇里一见钟情、见色起意,身体本能的反应和激素荷尔蒙对行为的控制一定是占了主要的部分,如果是爱是留有遗憾,那么年迈的阿兰·德龙回忆起当年与罗密订婚的日子,心中升起的那丝遗憾感,就是爱情的回忆吧。 最后,我想谈谈列侬和洋子。按照列侬的逻辑,没遇到灵魂伴侣前,是可以随便找人结婚、婚后出轨的: 像列侬这样的灵魂,如果碰不到一个同样灵魂孤绝的女人, 他或许会一直待在不痛不痒的婚姻里面,隔三岔五地去和别的女人寻欢作乐一把,倒也不会动摇许多利益因素捆绑在一起的婚姻。但是,列侬遇到了小野洋子。 在与洋子结婚后,他的灵魂依然没有安定下来,想寻求单身的刺激感: 他们甚至讨论了两人在一起相处的各种可能性。列侬看过一本叫《婚姻的描述》的书,里面讲了一种婚姻模式:两人既可以保持正常的婚姻关系,同时也可以各有各的情人。洋子甚至给列侬物色了一个情人庞梅。后来列侬回忆起来他离开洋子的这个时刻:我从二十岁开始就没有单身过了,真爽呵。 当洋子爱上有妇之夫的列侬时,她是这样宣誓主权的: 列侬和洋子面对面坐在地板上,两腿交叠,旁边是一张桌子,上面有好多碗碟。他们穿着放在游泳池更衣室里的毛巾浴衣,显然他们刚刚游过泳。辛西娅看到她的丈夫转过脸来,面无表情地和她打招呼:哦, 嗨。洋子根本没有扭头。辛西娅看到了这个女人,穿着自己的浴袍,坐在自己的家里,而她,倒像是自己这个家的不速之客。那一刻辛西娅呆住了,也麻木了。她甚至不知道该做出何种反应。显然,列侬和洋子故意安排了这样的场景。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辛西娅,他们好上了。 如果说列侬和洋子两位灵魂能量爆表的才子佳人,不捅破窗户纸、一直保持朋友关系...等等,那就不是列侬和洋子了。 列侬曾说,在他和洋子相遇之前,他们都只是半个人。那一段独白不仅仅是引用了柏拉图《会饮篇》里讨论的什么是爱,更是自己亲身的感受吧。洋子的精神世界涅槃过,撕碎再重生,是一个具有星球般精神力量的女人。 过去的洋子是一个怎样地不屑于去做贤妻良母的女人,如今她也改变了自己,无怨言地扮演起了这个角色。 列侬可谓情圣,可他不配拥有婚姻。占有欲、性欲、嫉妒心,爱情中毒药的那部分,他全都有,酒后乱性,无责任心、渴望单身,这颗自由的灵魂是不受世俗婚姻约束的。 在分居的那段时间里,列侬获得了自由,却少了那个有趣的、懂他的、不惯着他的洋子: 他认识了那么多女人,但是没有用,她们当中没有一个可以比得上洋子。洋子却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她以充沛的精力继续她的艺术创作。 有时候列侬回纽约办事,趁机回去看洋子,他早已把当初让洋子也找一个情人、有性生活的女人更容易获得健康之类的言辞放在脑后,对洋子的占有欲更加强烈。有一次洋子去了费城,列侬一个人回到洋子的住处,看到那里有一个新花瓶,把它当成是洋子的新男友送的,他一气之下把花瓶摔得粉碎,然后再次消失。洋子回家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换了锁。有时候列侬回来见洋子,他跟她讲前一天晚上与女孩子的种种有趣故事,说事情后来怎么又搞砸了。洋子也跟列侬讲自己的情色故事。因为他们俩在约会方面都不顺利,两个人都疯狂大笑,觉得有趣极了。 我曾经在一首诗里写道:一万次寻欢作乐也抵不过/玫瑰一天那样长的爱情。 至此,我想,这本书的爱情,是彼此自由、没有法律、道义、婚姻的约束的爱情。 虽能独立一世,却也无法停止想念。 可是如此行为不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爱情,即便惊世骇俗,也仅限存在于文学书本里,不会被鼓励。在当今这个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感同身受呢?
细节太少,议论过多,稀释了原本的传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