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卫·西蒙
译文纪实系列作品。经典美剧《火线》原著,爱伦·坡最佳真实罪案奖。凶杀是这里的日常,街头是他们的战场,多线叙事、全景描写,真实记录凶案组警探们的完整一年。巴尔的摩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平均每三天就有两个人死于非命。这让该城警局重案组成为了政治、新闻、腐败和善恶的漩涡中心。大卫·西蒙是有史以来第一位被允许无限制跟踪报道巴尔的摩警局重案组的新闻记者。他用纪实手法,根据自己1988年以实习警察身份深入警局一整年的调查报道写就《凶年》一书,对于美国的社会犯罪现象以及警察的执法行为做了真实披露。作品一经推出即广受好评,后被改编成美剧《火线》《凶案组:街头生活》等,并被誉为美剧黄金时代的代表作。
看到中间先喜欢,并且感谢id@半夏uu纠正了好多翻译错误。uu应该做这本书的审校 啊真的,翻译真的让我两眼一黑 很喜欢作者的后记,令我想到,我曾在Bmore一个比较整洁的排屋街头,见到一个长椅:“巴尔的摩是美国最伟大的城市。” 当时一笑了之,但是10年过去了,我仍然在回味Bmore。它是不是最伟大我不知道,但它真的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 哦,又想起两件事,关于Bmore警察的幽默。 那时我20出头,隔壁华盛顿DC的行人已对红灯视若无睹。我在医学院区的一个路口很认真的等红灯变绿。一个年轻警察走过来说:“跟我来!” 然后他对着空无一车的街道出示了警官证,并说:“都停下!这位年轻小姐要过马路!”我就这么傻傻地有点震惊地跟着警察闯了红灯。 还有一次,报名参加一个某领导人来访的志愿者活动(有15块午餐报销呢),我需要凌晨4点集合去华盛顿。我很是担忧半夜出门的安全,就打电话试图叫一下学校专属escort(警卫护送)服务。电话对方称,现在安全滴很,不需要的。我惴惴不安的出了门,发现:他说的对。 因为满街都是飞扬的白大褂(上班下班的医生医学生)。
血光映天——2023年 这座城市离首都华盛顿只有半小时的车程,长期占据美国第二大城市的宝座,目前依然是马里兰州最大城市, 但它的存在感有限,如果一定要选出一个突出特征,那头衔实在令人尴尬——美国最危险的城市。对了,还有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很有名气,就是疫情期间发布统计数据的那个,仅此而已了, 在漂亮国的庇护下,巴尔的摩很多年来出人意料的发展缓慢——至少从建筑上看,更像一个大镇,完全没有奢豪的都市感,人口接近百万,还没有我们一般的地级市人口多,但考虑到平均每天一起凶杀案,警察叔叔头可太大了。 原以为如此密集的凶案现场,背后一定会有若干个成体系的犯罪团伙,但书中自始至终没见到有类似的成规模组织,全是零散作案。警局将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叫做红球案件,它有着特别突出的优先级,而往往这种大案要案,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此外还有必不可少的运气,据说这里的命案现场连警戒线都不拉,可见命案就和吃饭睡觉打麻将一样稀松平常。凶案组还有自己总结的办案手册,里面有各种铁律:这个行当没点儿情怀很难让人为了薪水心甘情愿坚持。 前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会见过作者,他们的话题涉猎很广,但毒品交易是最可预料的切入点,它联系着几乎所有的暴力与非暴力,还从代际关系方面表现新一代内心之空虚,他的文字从不拐弯抹角,也不会刻意美化和贬低,警员已经是辛苦的,他们不该再承受任何迂回辗转后的不利控诉——无论来自哪个层面。 任务不停刷新,伴之左右的,情怀伺机而动,漫天血光之下,决定胜负只以态度是否炽热,作为最终评价。
长篇读完总会有种繁华落幕的感觉,习惯了正文的叙事节奏之后,看到后记一条条拉快了的时间线,这种感觉更甚。 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研读过《道德经》的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发挥了一番,“天道不仁慈,因而一个有头脑的人也不仁慈,并不是他不想仁慈,而是这样做有悖长情”—这句话就是这本书的最好注解。 人的情感容量是如此有限,分给亲朋之后,再提起精神应付下不得不应付的领导,如果还有剩的话,也不足以给人以基本的温存了。所以冷漠和麻木再正常不过,还能带着礼貌的笑也实属不易。 有句蛮流行的安慰人的话,“想想那些叙利亚的儿童吧,他们战火之中吃不上饭巴拉巴拉”,言下之意是你不比他们好多了,所以还抱怨什么呢。话是这么说,但我很怀疑它能安慰到什么人。记得在非洲的时候,经常看到马路牙子上坐着一溜儿黑人小孩儿,两条腿弯起来架在身子两边,双臂交叉枕在膝盖上,整齐得像一排人形曾侯乙编钟。看到我这个中国人走过,他们掏出手来比个中指,“秦那!Dog!”,瓷白色的大眼珠里深刻的鄙视,看着瘆人,然后比中指的手变招,拇指食指搓在一起跟我要钱…可怜嘛,很可怜,但初到非洲的新鲜劲过去之后,同理心和幽默感都消失殆尽,只是觉得很烦,聊天时才偶尔会有感叹。 看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当然是嘴臭神探们的美式幽默,但最羡慕的依然是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以及对所做的热爱,我也好想能够啊!
我个人实在喜欢本书作者的笔触,因为他非常「诚实」。 他会告诉你在凶案组警探的世界里,被害者也要分三六九等,未成年小女孩死者就是比成年男性的死者更显贵重;所以警探来到前者的罪案现场总是表现严谨肃穆,而当面对后者的尸首则幸灾乐祸开各种低俗玩笑,嘲讽死者的躺姿有多滑稽多可笑。 他们不希望谋杀案的被害者随随便便死掉——如果可以,最好先交代完凶手是谁再去死。如此既能轻轻松松结案,又确保给凶手背上足够严厉的刑罚。 当然了,如果某件涉及小女孩的案子随时间推移始终无法侦破,那围绕她周身的光辉将逐渐褪色。她慢慢会沦为警探眼里的统计数据、破案指标、加班费……或其他任何无关紧要的东西。 对此,警探们不会产生心理负疚。作为凶案组成员,若把每条人命都当人命看重,那他早晚有一天会崩溃。 他们崇尚一种近乎蛮荒的权力压制,他们笃信“警察是好人,罪犯是坏人,就算警察做了坏事,他始终是警察。” 他们把六十年代视为黄金时期。因为那时候警探相当于背靠公权机关的“黑帮”,可以公然表达任何形式的歧视,可以伪造现场,甚至可以肆意虐待、杀害他们觉得该被如此对待的人。他们没有任何惧怕,因为总有人为这些行为兜底。 …… 综上,作者把这个职业群体描绘得可谓十足不堪。 但神奇的地方在于你依旧能从中体会警探们的闪光点与人格魅力。 他们的正义、执迷,温柔、残暴,热烈、凄凉……他们的可爱和可恶,可悲和可敬。 在这个毫无优雅可言的时代,职业操守便是一种优雅。它足以令人原谅此人其他方面的小罪小恶。 不夸张地说,这是我所看书里对警察刻画最细腻真挚的一本了。 此外本书也提供不少有趣的洞察—— 比如,它详尽介绍审讯的流程和方法论,系统展现警察如何套取嫌疑人口供、如何用模棱两可的态度实现逼供、如何教唆嫌疑人主动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颇具启发性。尽管随时代地域变化某些手段或已失灵,但始终万变不离其宗,推荐每个预备犯罪的人熟读本书(不是)。 还比如,通过对比书中大量谋杀案的侦查和考据,便可知“完美犯罪”确实存在,甚至可以说非常容易实现。窍门在于利用好当地社会局势和官僚体系。影视剧文学总告诉你“世上没有真正完美的犯罪”,这些不过都怀揣浪漫主义色彩之人编造白色谎言,是崇尚“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口号者的自欺欺人罢了。 推荐有相关意愿的朋友勇于尝试(不、不是!)。
很好看的一本书!1988年,对巴尔的摩凶案组和他的警探们来说,是平平无奇的一年。但对于我来说,就好像是在参观凶案博物馆。 书中有科普,有技术,有人性,有哲学,有满满的美式幽默,即黑色又阴间。值得一看!
你给一道题的时间限额是多久? 也就是说,比如一道数学题,你最多给它多长时间,如果再解不出来就放弃了。这道题,有很多很多的已知条件,也有狠多狠多的迷惑条件。 啊对了,你在解题的过程中,不能什么都不干,你得把饭吃了,把觉睡了,得上班,得休息,得把其他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计算机信息技术什么什么的作业都做了。 那么,你会给他多长时间呢? 这本书一开始读的时候,我真烦透了。他们一直在骂脏话。很粗俗,很不应该出现在书本上,甚至生活中都少见的脏话。 然后案件审理过程也让人生气。一群警探每天要面对那些层出不穷的报案,一具具像破布一样扔在街角的尸体。嫌疑人都是戏精,他们的证人也是。死者家属袒护罪人说:我觉得不是他,他是好人。在警探什么抽丝剥茧,什么化学实验,什么逻辑分析,什么拨开迷雾……什么什么的之后终于找到一丝丝曙光,拿着新的证据找到受害人家属的时候,家属说:哦,原来你们还在调查啊,我们以为你们早放弃了呢。 然后警探拿着新证据出庭,与辩护律师周 旋,与程序正义周 旋,与愤怒的情绪周 旋……然后与陪审团座位上发出的哈欠声周 旋的时候。 他们凭什么不骂街??! 一道题,困住他们几个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一生?甚至连我这个读者,秉着事不关己看热闹心态的人,连看几天各种报告、各种细节,我都懒得听他说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能骂街?他细心搭建的线,如此微弱。他好不容易找到的线头,却连不起来。他一边骂着,一边这接着干。 当然书中还有很多与认知违背的事实。比如,犯罪心理学过分强调犯罪动机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案件之中的准确率又是多少呢。就书中巴尔的摩的警探而言,作案手法比动机更实际。动机有可能是伪造的,也会把案件推向绝路。更多时候,一个人犯罪只是因为他突然想犯罪,或者不小心,或者临时起意,根本没有什么动机可言。 还有小口 径子 弹更让人痛苦,它像个虫子在你各个器 官里游玩。还有中枪并不能撩到一个人,这个人倒了,只是因为他想倒。即便是心脏中枪,他们的卷宗里有个案例是,这个人还坚持跑了一个街区,整整15分钟才倒下。 一个以实际警探的身份潜伏于巴尔的摩警局的记者,记录了1988年发生在这里的故事。如果读者觉得这本书写如此虚无,那恰巧就是这本书的价值也是生活的真 相。我们看到了真实的警探生活,他们就是这样糟心的开启了一整天的🌿🥚的B班。
53.8万字的纪实文学《凶年》,源于《太阳报》记者西蒙在1988年,获准以实习警探身份进入巴尔的摩警局重案组,进行了为期整整一年的跟踪观察。这本书以多线叙事全景记录了凶案组警探们的日常工作,荣获1992年度爱伦·坡最佳真实罪案奖,后来成为美剧《火线》的创作基底。 西蒙没有把警探写成福尔摩斯或CSI里的技术专家,而是把他们还原成一群在极端环境中工作的普通人。巴尔的摩平均每三天就有两个人死于非命,凶案组警探们面对的是堆积如山的案件、沉默的证人、随时可能翻供的嫌疑人,以及来自警局高层、检察官、媒体和街头百姓的多重压力。 全书以多线叙事展开,记录命案现场、审讯室、法庭、警局办公室和街头巷尾的日常。西蒙像一个“墙上的苍蝇”,不动声色地观察一切:警探们如何判断一具尸体、如何盘问证人、如何在审讯中套取供词、如何在法庭上应对律师和陪审团,又如何在一次次失败和妥协中继续工作。它的核心论点可以概括为:美国刑事司法体系的运作逻辑,远比公众想象的更为混乱、非理性,而其中每一个环节——从街头侦查到审讯室,从法庭到陪审团席——都存在着系统性的失真与不对等。 在西蒙笔下,警察与罪犯之间的博弈从来不是公平对局。公众想象中的警探拥有先进技术、强大权力和完整信息,但现实中的凶案组警探常常处于司法食物链的底层。他们不仅要和疑犯斗法,还要跟证人周旋、同律师角力,同时被警局高层出卖、被检察官施压、被媒体扭曲报道。西蒙反复揭示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在警探心目中,实物证据、目击证人和认罪供词构成了破案的“三位一体”,但这三者恰恰是最不可靠的 。 尸体不会说话,证物不会作证,指纹、纤维、弹道分析都只是辅助工具,真正破案往往依靠警探的经验、直觉和演绎推理。 目击证言同样充满问题。巴尔的摩街头的证人们出于对报复的恐惧、对警方的不信任,或仅仅因为记忆本身的不可靠性,提供的证言往往与事实相去甚远。然而,当这些不可靠的证言被写进正式文件、带上法庭时,它们却获得了某种近乎神圣的权威。 供词的虚假性尤为突出。嫌疑人可能出于恐惧、疲惫、精神障碍,甚至仅仅为了“配合”警方而做出虚假供述。书中有一个典型案例:一名智识有限的嫌疑人在第三次审讯中做出一份“梦境供词”,声称自己在梦中看到了谋杀过程,而这份供词竟然包含了警方尚未公开的犯罪细节。这种“梦境供词”之所以能够成立,恰恰暴露了审讯制度的深层问题:在长时间高压审讯下,嫌疑人可能将警方无意中透露的信息内化为“自己的记忆”。 《凶年》中有一个容易被忽略但极为深刻的观察维度:警探与急诊医生之间存在结构性相似。 第一,创伤的日常化。急诊医生每天面对流血、骨折和濒死;凶案组警探每天面对尸体、暴力和死亡。两者都必须在极端环境中保持专业冷静,否则无法工作。第二,分诊逻辑。急诊医生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决定救治优先级;凶案组警探同样必须判断哪些案件“有搞头”、哪些注定成为悬案。这种冷酷的资源分配逻辑,在急诊室和凶案组同样存在,也同样令人不安。第三,系统性的情感隔离。两者都需要在高度情绪化的场景中做出理性判断,代价是某种程度的情感钝化。警探们插科打诨、脏话连篇,表面是职业压力的宣泄,深层则是自我保护机制。第四,对制度性失败的无力感。急诊医生能救的人永远少于送来的人;凶案组警探能破的案永远少于发生的案。两者都在一个永远无法赢的系统中工作,却必须假装自己可以赢。 如果说警探和审讯是司法系统的输入端,那么陪审团就是输出端。西蒙对这个输出端的批判尤为尖锐。 在巴尔的摩的检察官和警探看来,本市陪审团的认知早已被电视摧毁。他们唯一能记住的就是电视剧情节,而这些虚构情节会为他们解答所有困惑,并毫不含糊地宣告剧终。当陪审员坐在法庭上时,他们不是在根据证据做出独立判断,而是在无意识地套用电视里学来的叙事模板。如果一个案件看起来像电视剧里的案件,他们就会按电视剧的逻辑来判决。 这种批判并非孤例。大众传媒对凶杀案及侦查工作的扭曲,让绝大多数人对真实的刑事侦查产生了严重误解,而这一点在有陪审团制度的美国法庭上,会严重影响案件判定。陪审团被要求根据“常识”判断事实,但他们的“常识”恰恰来自虚构的娱乐产品。更荒谬的是,陪审员往往会问警探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某人要朝某人的背上开五枪”——仿佛现实生活中存在某种“合理的”开枪次数。陪审团制度的荒谬不在于陪审员个人的愚蠢,而在于制度设计本身预设了一个“理性公民”的存在 。当整个司法系统把最终裁判权交给一群被电视文化塑造了认知框架的普通人时,正义的实现就成了一种概率事件,而非制度保障。在这本书里,警探们,这群不够坚定但足够可爱的理想主义者,在这一切之中的坚持与妥协,构成了美国刑事司法体系最真实的肖像。
🌟🌟🌟🌟✨ 非典型犯罪悬疑纪实作品。没什么复杂的案情,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就是巴尔的摩凶案组的一整年。现实世界里,悬案不比结案少,警探也有诸多。警探群像、充斥着暴力和犯罪的街区、底层生活的绝望窒息,虚无暧昧才是这个世界的运转方式。
凶杀是这里的日常,街头是他们的战场,多线叙事、全景描写,真实记录凶案组警探们的完整一年。
读到最后,一声叹息,一点笑意,一丝无奈和终于的释然占据了内心。瓦伦斯一案真实得近乎残忍。十个月的调查,不可弥补的疏漏和物证的不断发现几乎和美式侦探剧的情节起伏相合(当然,恐怕是因为作者的叙述加持),破案的曙光总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终留下只有现实才会有的结局——至今未破。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书中记录了大大小小几十个(说不定破百了)案子,有的侦破过程很轻松“随意”——目击证人直接指认;有的则山重水复、晦暗难明——沃尔登接的警察枪击案、佩勒格利尼的瓦伦斯案。也许很多经过改编会成为精彩的影视作品,但是阅读过程中,无论是行文还是语境,都在清清楚楚地告诉我,这里的每一件谋杀,都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正是这本书真实的特质,让我随着作者爱上了文中19个警察,他们是如此的粗俗而恶趣味,是如此的暴躁和暴力,他们有的种族歧视、有的重男轻女、有的情商负数,他们是那么的政治不正确……但是他们是如此的鲜活而真实。我透过文字看到的是他们的生活,是他们的人格,是作为警察义无反顾的职业操守,是在这个娱乐至死、真假混淆的现代化世界里仍然坚定的信念。 他们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兢兢业业工作生活的我们。他们是平凡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