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王明清撰 田松青校点
《挥麈录》分《前录》、《后录》、《三录》、《余话》,创作时间前后历时三朝三十余年。书中记叙作者王明清历年来的所见所闻,其中虽有小说家言,但仍以史料居多,多为当时的史家和史书如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实录院编修的《高宗实录》所采用。《挥麈》四录分别成书,前三录最初各自单行,至《余话》成书方有合刻。此次校点以《四部丛刊续编》所收宋龙山书堂刻四录全本为底本,校以《津逮秘书》本及其他有关资料。
赵正夫丞相元祐中与黄太史鲁直俱在馆阁,鲁直以其鲁人,意常轻之。每庖吏来问食次,正夫必曰:“来日吃蒸饼。”一日,聚饭行令,鲁直云:“欲五字从首至尾各一字,复合成一字。”正夫沈吟久之,曰:“禾女委鬼魏。”鲁直应声曰:“来力敕正整。”叶正夫之音,阖坐大笑。正夫又尝曰:“乡中最重润笔,每一志文成,则太平车中载以赠之。”鲁直曰:“想俱是萝卜与瓜虀尔。”正夫衔之切骨。其后排挤不遗余力,卒致宜州之贬。一时戏剧,贻祸如此,可不戒哉。 王明清 - 挥尘后录·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