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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生涯(人文社外国文学名著经典·网格本)

[法]让-保尔·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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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作者以叙述自己童年生活为主的小说,同时又是作者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判。通过这些貌似平凡、琐细的小故事,可以看出作者的存在主义思想的胚芽和他的学说的出发点。总之,这既是一部令人兴味盎然、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的文学作品,又是了解萨特其人所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资料。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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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金句摘录: 关于家庭与童年 “我庆幸父亲死得早:他若活着,会用整个身子压我,非把我压扁不可。” “孩子是在镜子里认识自己的,但镜子里的形象是别人给的。” “我成了家里的文化宝贝,一个用来讨好外祖父的精致摆设。” “客人们夸我漂亮,其实他们夸的是我外祖父的权势。” 关于阅读与书籍 “我首先从书本中认识世界,然后才看到真实的世界。” “书成了我的信仰,我的整个世界都在书页之间。” “真实的老虎反而不像‘老虎’这个概念那么真实——这就是颠倒。” “我通过词语认识事物,结果事物反而成了词语的苍白影子。” 关于写作与创作 “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绝望。” “我写作是为了证明我存在,为了从虚无中挣脱出来。” “我希望我死的时候,最后一口气刚好落在写完的最后一页纸上。” “作家是一个想当上帝的人:他想通过语言创造世界。” 关于自我与存在 “我发现自己一直在演戏,演一个别人期待的角色。” “人不是生来就有固定意义的,意义是自己创造出来的。” “我反对被家庭、被社会‘塑造’,我要自己塑造自己。” “存在先于本质:我们先存在,然后才给自己定义。” 关于自由与责任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必须选择,必须负责。” “我命定是自由的,这意味着我无法逃避选择的责任。” “人注定要自由,自由是人的诅咒,也是人的尊严。” “我选择,故我存在;我负责,故我自由。” 关于人生与意义 “人生就像一张白纸,画什么由你自己决定。” “意义不是找到的,是创造出来的。” “哪怕生活让你绝望,你也能通过创造找到存在的价值。” “我不是生来就有意义的玩具,而是可以自己创造意义的艺术家。” “要真实,要创造,要自己做主。” “童年的我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表演生活。” “我从讨好别人开始,到讨好自己结束——这就是成长。” “写作是我的救命稻草,把我从虚无的深渊里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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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波伏娃的回忆录,带着好奇来看这本书的。波伏娃的回忆录里,常常提到萨特,甚至作者以遇见萨特为自己命运改变的重要节点。萨特对波伏娃的影响可见一般。但波伏娃对萨特有什么影响呢?我很好奇。我以为对萨特而言,与波伏娃的相遇也是与众不同的。可惜的是,书中提到了萨特的好友尼赞,作者写了他们初识的过程,通篇没有点滴关于波伏娃的记述,有点失望。 书中萨特谈到了他关于小时候的阅读、写作经历、关于写作不朽的哲思。语言很风趣幽默,让人在阅读中也忍俊不禁和嘴角上扬。 对比这本书和波伏娃的回忆录,我想萨特与波伏娃相同的幸运都在于,在幼年都有恰当的引导和方便阅读的环境。 只是在追求阅读与写作的事业上,萨特比波伏娃有些更独到的性别优势。他可以在外祖父的书房里,伴随着母亲或激越或低沉的琴声,做天马行空的想象和独角戏的表演,而没有人说不允许。他可以大方自由地写小说,并得到充足的写作便利和期待,而无打击。他可以专注于对世界的好奇,对内心的探索,而没有太多的阻碍。 而在《一个规矩女孩的回忆》里,即使有着优于很多人的阅读学习便利,波伏娃也不得不面对很多她作为女孩的禁忌和难题。 例如阅读禁忌方面。于萨特而言,阅读的通道上只有是否感兴趣或理解这样的障碍。但对波伏娃来说,却是需要自己不断借助外力挑战和悄悄开通的不平坦之路。波伏娃的阅读经历中,他父母极力挑选适合她看的书籍,严格禁止她看某一类或有不适宜的内容。这种不同大概就类似于很多人对同是出格行为的男女的不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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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文字生涯》,我脑子里构建了一个「萨特」的形象:生长于书堆,埋首于书堆,以文字为存在,将思想与实践统一于文字与表达中的,非常纯粹的人. 他深信着文字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书是我的鸟和窝,书是我的家畜和畜棚,书是我的乡间.书柜是一面镜子,把世界一并收入其间.它与世界一样无边无际,千姿万态,变幻莫测.」 他又坦率揭露这种成长的局限性:「我骨子里是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家,先有知识后见物体.」 文字是无用的,萨特也在阐述着文字的迷惑性.架空感,他明知文学救赎的虚妄,却仍在坚持着书写. 我想,他的「无情自剖」,不仅是为了撕碎知识分子的精神伪装,更是为了抛出他生命之旅中拨开云雾确信的:「我赤手空拳,身无分文,唯一感兴趣的事是用劳动和信念拯救自己.」 写作是他“不断再生”的过程,萨特坦言“我最好的书是正在写的书”,将生命等同于“从一个点起飞并持续突破”的动态轨迹. 这种把自我置于未完成状态的态度,打破传统人生叙事的封闭性,正如他所述:“未来吸引着我,每时每刻都是我的再生”. 向萨特学习:拥抱不确定性的生存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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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用望洋兴叹,来形容我的读后感[捂脸] 他不愿被荣耀置于死地,而要“从死灰中再生,用不断的创新把自己从虚无中解脱出来”。他说:“每时每刻都是我的不断再生。”重新开始,成为新人,这是他生活的强烈愿望。他的成就在他看来算不了什么,等于零,随风而逝:“必须一个小时比一个小时干得更好。”他总是他自己,同时又是另一个人,不断创造新的自我,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确信:“我的心脏的最后一次跳动刚好落在我著作最后一卷的最后一页上”;“我最好的书是我正在写的书”,“明天写得更好,后天写得好上加好,最后以一部杰作告终。”他当时正潜心于他的鸿篇巨制《家庭的白痴》,后来一直坚持写到双目完全失明方始搁笔,终于以他惊人的毅力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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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萨特所说他的哲学是绝望的哲学,但也是希望的哲学。就像存在主义是从“存在就是虚无”开始推理,萨特推出了人的绝对自由;而从绝对的自由,萨特又推出了绝对的责任,并表示这份“绝对的自由”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负担。文字生涯是萨特自己观察,审视自己的童年和写作心路历程,从中可以看到太多萨特关于生的意义,死的意义的思考,萨特展现了他真实的一面,徘徊于虚无与存在之间。存在主义认为人生来是不带有意义的,意义是人赋予的,而恰恰是这种自为存在赋予又容易使人们陷入虚无。因为人要不停思考意义,而思考意义的同时也是在思考何为无意义的存在,就像萨特坦言“死亡使我晕头转向,因为我不愿意活下去”,本质是对存在意义的叩问。他既无法逃离生存的厌倦,又无法放弃对意义的追寻,最终将死亡视为一种可能的救赎。这种矛盾揭示了存在主义的核心:​​人必须在无意义中主动创造价值,而死亡作为终极的无意义,反而成为存在意义的反衬与升华。 这本书能看到存在主义绝望的一面:人自为赋予生命以意义,却不过是在追寻必定到来的死亡,存在还是否值得呢? 存在主义也有其希望的一面:人们自为的存在,唯一拥有的是选择的自由,这是最大的自由。对此萨特说“我正视自己的命运,清楚地看到我的命运不是别的,正是自由。” 而存在主义又是行动的哲学:因为我们有选择的自由,而我们又是我们选择的唯一负责人。对此萨特也确实做到了知行合一,他在结尾处说“我赤手空拳,身无分文,唯一感兴趣的事是用劳动和信念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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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思想不求甚解,略有体会也就知足。看完这本书当然不能让我轻松如醍醐灌顶般一夜成才,又或如打通任督二脉般功力瞬间突飞猛进,真正让我胸腔共鸣的是书中自我批判与自我反省的方法论。假以上帝的视角,梳理自我人生的轨迹,剖析成长过程中复杂的心理活动,有错便说错,事情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用不着遮遮掩掩自欺欺人,个人的内心大胆给个人敞开,羞耻罪恶都虚幻如云一吹即散。富兰克林罗斯福说真正的恐惧是恐惧本身。那么如此来讲,对自我的批判与反省就应无所顾忌,直截了当。哪怕思想高耸如萨特,依旧怀着真诚的态度历数过往。人人不是萨特,萨特却是人人。他观照自我内心的同时,稍微撇出的余光便化作洪水猛兽冲击着那些注视他的人的内心。思想的力量如斯神奇,何其感佩。 另外,书中那句“存在先于本质”同样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初看时只觉得脑子一片混沌,不明所以。何为存在?何为本质?存在先于本质?百事可乐比可口可乐好喝?好像一团浆糊糊在了我的口鼻眼唇,感官的封锁让我无比憋屈。我只得一点点去扣,去擦,去穿凿真理的水泥墙。另一本《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序言里对此解释提到人不是天生就是好人或者坏人,成为好人还是坏人完全看你后天自我的选择。而存在先于本质,在我理解看来是人的发展有无限种可能,它并非有一个固定的角色等待着你去出演(死人除外),究竟出演何种角色完全看你心底的意志做何决定,你可以在最大限度的自由内做出任何选择,但与此同时你需要为你的作出的选择负责,毕竟事关你自己的发展道路,况且你的选择可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就给人一种主观上的希望,我存在,我选择,我的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无数种可能便蕴含着无数种希望。不能说它不是积极乐观的。 最后一点,就是萨特在书中提到一件小事,他用食指凶杀了一只蚂蚁(我记得好像是),事后觉得无比惶恐与不安,愧对于心。这便是他做出选择后的结果,让一只蚂蚁无端受害,紧接着产生出罪恶的心理。如此看来,你做出的任何选择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一些下流无耻的行为理所当然不被允许。为了约束自我选择,道德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说存在主义是不人道的。 还有一点,再补充一点,本来想着要写却搞忘了。在我眼里,萨特是个发光的人物。他从小立志从事文学事业,并希望通过文学来改变世界,成为全世界的救世主。英雄主义不言而喻。自信,崇高,完全切中实际不偏不离。正因为他如此选择,所以才致力于发掘其自身的文学才能,五岁(或是七岁)就能读书,十岁就到了写小说的层次。他是天才,但也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我愿意一遍又一遍为他狂热的专注的举世无双的英雄气概倾倒,我的四肢我的头盖骨我的卑颜奴膝,都能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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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萨特高度共鸣。阅读习性上,呼吸着“纯文学稀薄的空气”,自识字起便非经典不读,书堆后围绕着数世纪前的苍老灵魂。视伟大为应尽义务,与非凡头脑自如对话,平视天才,蔑视庸人,满怀忧虑确信某日自己会发出同样强力之声。读书、写作易如反掌,浑然不觉大量持续的严肃阅读已是非凡本领。 禀性上,年幼时便带着沉沉暮气,成年后反而显露出奇异真纯。在现实世界经历的太少,在超验世界习得的太多。游走于常人的生长周期外,因早熟而显得天真。认知颠倒,异想天开,自视甚高,在小小天地自得其乐,在广阔世界原形毕露。 家庭上,受苦难又受娇纵, 没有威严的父亲时刻打压,只有无可比拟的思想自由、人格自立,是无可救药的进步主义者。惯于得到重视与付出,惯于扮演天使的角色,心地如黄金般真纯,使卑浊之物也变得庄严。

★★★☆☆

1964年诺贝尔文学奖 夏尔·施韦泽在马孔娶了路易丝·吉尔明,一个信天主教的诉讼代理人的女儿。兄弟们用土语讲些不堪入耳的与排泄物有关的故事。牧师路易不时转过身来给路易丝翻译几句,算是基督教徒的施舍吧。 施韦泽一家既是自然主义者又是新教徒。 夏尔出于对宗教的冷漠,或出于对神的崇敬,同意让孩子们受天主教的熏陶。路易丝并不真信教,但因为她讨厌耶稣教,所以让孩子们信天主教算了。 他们认为美是属于侯爵夫人和娼妓的。 我在书丛里出生成长,大概也将在书丛里寿终正寝。在外祖父的办公室里到处是书,一年只在十月开学的时候打扫一次,平时不许掸灰尘。我早在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崇敬书籍。我看见过他著书:每年再版一次《德语读本》。 小女儿安娜-玛丽 萨特大夫:一个乡村医生娶了佩里戈的一位大财主的女儿,突然发现岳父原来身无分文。儿子让-巴蒂斯特当上海军军官后,在瑟堡结识了安娜-玛丽·施韦泽,征服了这个没有人要的高个儿姑娘,娶她为妻,并飞快地让她生下一个孩子,这就是我。安娜-玛丽既无金钱又无职业,决定回娘家生活。但我父亲毫无道理的弃世使施韦泽一家愤愤不平。让-巴蒂斯特之死是我一生中的大事:他的死给我母亲套上了锁链,却给了我自由。 在我们家,大度宽宏比比可见:外祖父养活我,而我使他幸福;我母亲对每个人忠心耿耿。 夏尔不得不退休了。但为了养活我们,创立了实用语言学院,向旅居法国的外国人教授法语,用的是直接教学法。学生大部分来自德国,学费付得很高。外祖父把金路易放进上衣口袋里从不计数;外祖母夜里溜到前厅偷偷捞一些金路易据为己有,这是她亲自告诉她女儿的。总之一句话,敌人付钱供养我们。如果法德开战,阿尔萨斯会归还给我们,学院却要破产,所以夏尔是主张维持和平的。 星期天夫人们有时去望弥撒,去听美妙的音乐,听有名气的管风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并不修行,但别人对宗教的笃信造成一种气氛,使她们也在音乐声中恍若出世,她们听托卡塔曲时才信上帝。 确确实实的坏人当然是有的,那就是普鲁士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阿尔萨斯-洛林和所有的时钟。 德国人出这种洋相反倒使我倾向于宽恕他们,因为他们是劣等人类,好在他们有幸成为我们的邻邦,我们将对他们进行启蒙教育。 书名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苦难》 我无数次听到仇视犹太人的家伙责骂犹太人不懂得大自然的含义和不会欣赏静谧的甜美。 我读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后几页,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滚瓜烂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怜的鳏夫的所作所为。 我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智力大大超过了年龄。我直接上了八年级。校方应该上十年级预备班。外祖父请了一名巴黎小学教员给我私人授课。外祖父出于他的民主原则才让我上这样的小学,但他要求校方把我跟群氓子弟隔开。 大部分中学里教德语的席位由选择法国国籍的阿尔萨斯人占据,这是对他们爱国主义的奖赏。他们夹在两个民族中间,讲两种语言,因此他们的学业不正规,文化有缺陷,为此很痛苦;他们抱怨在学校里受同事敌视,受教育团体排挤。 我既是耶稣教徒,又是天主教徒,这种双重教派的属性妨碍着我信神,即一般人所称的圣人、圣母、上帝。 萨特和母亲一起寄居在外祖父母家。外祖父是新教徒,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外祖母是天主教徒,骨子里却怀着伏尔泰式的对宗教的怀疑。萨特在一九五一年说过:“我出生在一个半耶稣教半天主教的家庭,面对两教的争议,从十一岁开始,我的信念已确定”:“上帝不存在”;并确信“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道德必然导致反人道主义。” 萨特谢绝了诺贝尔奖。因为这项荣誉不符合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作为资产阶级营垒的叛逆者,他在皈依、觉醒、解脱之后,决不肯再回到资产阶级营垒。 《火姑娘》,当时流行的猥亵小说。 埃翁骑士(1728—1810),法国间谍,他的神秘之处在于人们不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他被国王路易十五派到俄国执行秘密任务,后担任过驻伦敦大使馆秘书,并参加过欧洲七年战争(1756—1763)。1777年他回法国后,接到命令不许脱去女装,因此他很可能是一个男人。 传说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出世后立即被宣布为王位的继承人,不料几小时后,他母亲又生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应是路易十四的兄长(据说,法国人把双胞胎中后出世的视为哥哥或姐姐)。但王位继承人已经宣布,不能改变,于是王室把他的哥哥赶走。他长大以后,一直神秘地被路易十四关在监狱里,因为孪生兄弟长得很像,阶下囚被戴上“铁面罩”,一直到死。 相传菲勒蒙和包喀斯住在佛律癸亚(小亚细亚古地区名)。他们俩慷慨地接待了化装成旅行者的宙斯和赫耳墨斯,而其他居民却拒绝接待他们。两位天神降下大水惩罚佛律癸亚人,只有菲勒蒙和包喀斯幸免。他们俩的名字成了夫妻恩爱的象征。 那喀索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看见水中自己的倒影,顾影自恋,相思而死。这 若孔德夫人即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的原型 长裤汉是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对广大群众的称呼。因当时贵族都穿短套裤,平民百姓却只穿长裤。

★★★★★

本书读来有时无法理解有时哈哈大笑,不知道是翻译有趣还是作者有趣,用词类比都很妥帖,趣味盎然,只是稍不留神就不知道书中在说什么了。 书中内容大段大段,是作者童年场景与隐喻,这让我想起一段小侄子有趣行为,有次在家读书,没人陪侄子玩,我在读书,他一个人在旁边自导自演玩起来,让人忍俊不禁,当看到书中内容某些片段时才明白,孩子内心如此这般的丰富多彩,这些需要天赋的同时,也需要环境来影响孩子,让孩子心灵丰富起来。 萨特出生在知识家庭,从现在角度去看,萨特父母亲并没有多么有见地的培养萨特,但最终还是成就了萨特,这属于天赋,也少不了家庭环境影响。

★★★☆☆

怎么说呢,每次点评或者打分名作时,多少会受到作者本人的影响。 很显然,我是喜欢萨特的,所以才来看他的文字。喜欢他是因为有些观点很类似,比如都觉得自己不比别人高明。其实还有不少观点类似,所以才比较喜欢。但是,显然我没有萨特那样丰富的想象力,对艺术的感触没有那么敏感。 回到本书,我是每天早上上班途中看的,可能会有点割裂,不过却还是一直想阅读下去的。但看完也确实没啥感觉,好像就是很朴实地记录一个作家的写作之路,而且主要是小时候。嗯,就是像是一种记录,没感觉到有什么设计,当然它也不是小说。 所以,怎么评呢,还必须选一个,不选都不行。说推荐吧,好像没啥推荐的,喜欢萨特的人可能会来看,那不了解的,我又能给对方推荐书里的什么呢,好像也没有什么。但说不行好像也不是,毕竟字里行间有一些意味深长,不是我认为的不行。所以最好的做法是不做评价,如果非要加个选择,那就只能是一般了。

书籍信息

作者[法]让-保尔·萨特
译者沈志明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03
ISBN9787020161348
分类文学-经典作品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