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蒂夫·海利
《奇妙旅程》是一本关于旅行的书,介绍了从洛杉矶到美洲南端的一段旅行。斯蒂文·赫利一边旅行,一边发现并收集身边的各种各样的故事,有的是关于冒险的、有的是关于历史的、有的是奇闻异事,总之,这些故事不仅有趣,还具有启发性。斯蒂文·赫利的计划是发现中南美洲的那些不寻常的、精彩的、有趣的故事,寻找一些经历丰富的、可爱的人。旅行笔记、历史故事、充满乐趣的回忆,这就是这本书那么有趣的原因。《奇妙旅程》会激发我们对生活的热情,让我们收获丰富的知识,这本书能带给读者一次愉快的阅读体验。
2022•18 美洲纪行 史蒂夫·海利 46个笔记 作者是电视编剧,作家,在他34岁,依然单身的2014年,自洛杉矶启程,一路向南,直到尖尖角上的巴塔哥尼亚。 类似的行程,之前看的一本书是保罗·索鲁的《老巴塔哥尼亚快车》,记录的是坐火车穿越南北美洲的见闻和感受,时间却是40年前,也就是本书作者出生之前的事了。 40年过去, 行走的路线很多重叠,见闻也大同小异,《百年孤独》还是重要篇章,可是写书的人在这时候去世了,自然也不可能再有与博尔赫斯对话的神遇。 游记的标准体裁是亲身经历夹杂文化背景介绍。 本书的新意怕是亚马逊丛林的迷幻药体验,而每个景点的篇幅都不太长,更像是路途中随手写下的笔记,再加上成书时候翻找的资料。 诚然如作者所述,本书是极力浅显易懂,还有意绕开容易引起争议的历史话题:总是点到为止,故纸堆里找资料也力求中立。 我主要是“听”完,印象本就肤浅,又一圈下来,对南美大陆还是仅有平面的认知。 不过,想想路途之远,语言文化的差异,莽林蛇虫就够怕的了,还要加上危机四伏的绑架勒索敲诈。 只好再坐在电脑前,看看书,让想象飞驰一会,安慰自己,又去了一遍。
纸板买了,读完了,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发现竟然还有电子版,再翻了一下,发现米国人的美洲真是类似的,如同自己读了索鲁的老巴塔哥尼亚的快车一样,都是从纽约出发向南,大家都是类似的,其中墨西哥不是必须的,但是巴拿马是必须的,不同时间的巴拿马也是不一样的,简单的划分就是诺列加的前后,好像那个时间巴拿马运河区的所有权有些差异,但是作为新殖民主义来说,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对于本性来说没有太多差异,那么重要的战略设施巴拿马政府很难管理,还是米国管理稍微好一些,按照中国话来说换汤不换药,但是从描述的状态来说索鲁和这里似乎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对于美国国家来说民族的发展状态真是差异巨大,这里面就是巴拿马下面的哥斯达黎加和哥伦比亚,似乎出现了天堂和地狱的差异,很多人都说亲美就是天堂否则就是地狱,如同波哥大群岛一样,米国就是收割机,收割啥老大说的算,对于个体来说追求美好生活,感谢被收割,这个也是非常无语的事情,但是个体之间的差异似乎也是没有那么巨大的,特别是老二和老三之间,对于美洲也是如此,遥想当年玻利瓦尔与洪堡在巴黎的小酒馆里面喝酒,似乎只有花花公子才会迸发出新的东西,作为南美的解放者,应该说是旧世界的破坏者,但是新世界总是在地平线了,对于南美来说似乎除了纳粹到哪里之外,在外面的存在感似乎就是国家破产,民主之间在不断搏傻,而不是创造,即使对于智利的独裁者似乎大家只是记得消灭了阿诺德,我而不是对于国家发展的贡献,我想阿诺德即使执政之后,也是会使国民类似于委内瑞拉那般催悲的。最后的路线大家都是在高原溜达一下,最好能够再次跟随洪堡的足迹走到最高的地方,可能现代存在的差异必须到达阿根廷的最南端,遥望一下南极洲了,这个似乎就是大家美洲故事。
出发前,花点时间做攻略,等于就是提前预习了一遍,自己在写路书的时候,其实已经在脑海里神游了一遍; 到了当地,尽情的享受旅游的乐趣,尽可能的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中,验证书本的知识和现实的经历,那种“似曾相识,原来如此”的感觉非常美妙; 旅行总有结束之时,回来之后无论是整理照片,还是撰写游记,其实都会把你重新拉回去,沉浸在那段“在路上”的日子,有时候写着写着,都会不自觉的笑出来; 这样算来,一次旅行,等于有了三次全身心的享受。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游记更像是一种回忆录,对于人生旅途中某段特殊日子的记录。毕竟对于大多数来人说,和四平八稳,清淡如水的日常生活相比,旅游,无论长短远近,无疑是要刺激了很多,就好像每次吃油泼面,必须来那么满满一勺的油泼辣子一样,心里终究还是存了那么点小小的念想吧。
这书更像是旅途中的随笔。作者的文字简单有趣,确实连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读得懂。
向往神秘的玛雅文明,她与印加文明、阿兹特克文明并列为美洲三大文明。期待着疫情早日结束,能有机会一睹古老文明的玛雅之城。
不明白为什么评分这么低。这不是什么惊艳之作,但轻松流畅、有故事有知识,还是挺有可读性的。
忘了我为什么要点开这本书了,后来想想可能是因为这个作者是个名人,我应该从他的某个朋友的著作里得到了关于这本书的信息。 不推荐阅读。 首先,行文有些啰唆,尤其是前半部分,而且老是强调,他没有时间以至于不得不舍弃某个地方或者不得不乘飞机直达某个地方,并且是以同一组句式、字词来遣词造句。 第二,他确实在某些字词之间无意识地流露出优越感,让人看得很不适。 第三,主要还是第三,可能他本人在美国算个名人吧,所以他的书就会有很多名人推荐或也可以称之为他们圈子里的互推,我很讨厌这个。 不过作者推荐了很多旅行书籍,这一点倒是挺惊喜的。
作者去过的地方除了Galapagos我都去过,这本书唤起我过去10年的美好回忆。我非常喜欢中南美,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写一本这样的书
以异于其他人的方式记述旅行过程。旅行只是个引子,历史,背景,感受,评论才是主题。看出作者阅读量很大,可能和他的工作经历有关。
可能是因为自己去过南美,所以觉得再次回看非常有感触,超级喜欢南美,希望还能再回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