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雪萍
高龄化来袭,养老金供给将更多依赖私人养老金计划。养老金改革为“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所重点关注,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为改革之重要角色,此类私人养老金以信托模式运作。本书探掘信托法之于私人养老金的作用、养老金信托之制度基础、内在机理、独特特征,研究养老金信托良好治理之基本理论问题;探讨养老金受托人信义义务标准之演进、信义义务机制、各方当事人行为规则、归复信托制度、利益冲突解决规则以及“还原理论”、“推定信托”“诉讼救济”等制度,研究养老金信托运作规范和监管调控机制,为我国《养老金信托法》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为我国私人养老金信托制度之构筑提供技术支持。
信托因独特之理念和极富弹性之特征成为私人养老金领域极其精妙复杂的法律形式,系养老金运作的重要模式,为养老财富积累的主要方式。 正如贝蒂·弗莱顿(Betty Friedan)所言,“衰老不是青春的逝去,而是充满机会和力量的新阶段。”透过信托制度之功能,给予老龄人充分的经济保障,是信托法学者重要的研究课题,亦是信托业者的担当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