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祥华主编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社会公众的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基本民生问题。无救济即无权利,我们应当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使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及时通过各种救济途径获得多渠道的权利救济和保护。目前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权利救济的理论研究相当缺乏,亟需深度探讨。除了传统的救济途径,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也是权利救济的重要方面,仅仅依靠责任保险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来填补损害是不够的,还有必要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本书论证的食品安全权利救济建立在一种多元化或者社会化的模式之上,突破了传统的权利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