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波
本书分析当前我国环境行政决策程序法治薄弱问题,认为未来环境行政决策程序正当化的重构应当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通过行政决策程序和环境考量程序改革,将行政决策权与EIA程序统一;第二,通过正当程序改革,以保护公众环境权利为中心,构建正当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体系;第三,通过法律化改革,制定《国家环境政策法》与《行政程序法》,完善环境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