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旭霞主编
本书以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分为七编三十九章,阐述了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注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结合。除了介绍基本知识外,本书还增加了知识结构图、本章导读、司考重点、思考题及案例分析等部分。
《商法学》 所谓商法就是规范商主体、商行为与商事关系的法律,一般包括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等(本书的内容框架)。 商主体无非就是商个人、商合伙与商法人,商个人作为自然人其更像是民法所规范的,当然,独资企业是特殊形态的商个人,而商合伙则对应合伙企业,商法人最典型的就是公司。 商主体从事商事交易,需要“认证”,即进行商事登记,从而获得商事主体资格(商法概述),其商事行为受到商法的规范约束,其意思表示依法依程序形成(公司需要有完备的公司治理架构),其交易形式与效力有着明显的外观主义(如善意第三方的保护)与公示主义色彩(如信息披露),出于便利、安全交易的考量,商法还着重规范了证券交易、发行与票据交易、转让,同时还平衡商主体“存续”与“退出”之间的利益冲突。 当然商是从民法中抽象独立出来的,民商之间的关系较为微妙,又各有特点(从本质上来说,“商”只是工具,而“民”才是目的),“民商分立”只是形式,民商法之间更应该实现辩证统一、互为补充。 书虽然是2017年的,但其中的逻辑论证与商法精神值得借鉴、思考与运用,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