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春如主编
按月发工资,在现代国际社会上是普遍实行的制度,实际上,这种制度,在古代中国早已有之。中国先秦时期,工资制度就已经出现。不过,那时所发的工资并不是现金,而是实物,主要是粮食,当时称作“禄”。古籍《周礼·天官·大宰》中有“四曰禄位”的记载。当时的公职人员的俸禄是“皆月别给之”。唐朝时期的陆贽说:“三代(夏商周)以食人众寡为差。”这就是说,那时的工资是按一家人的人口的多少来分的,每家之间的钱数相距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