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宣
唐终南山澄照大师。兼通三藏。而精于毗尼。亲承昙无德宗。横弘竖扬。天下释氏之徒。不失僧伽之所以为僧伽。犹之春行大地。万物咸被其泽。而其弘扬依开显扶谈之意。令诸学者域心于圆极之乘。圣僧宾头卢尝为现身。以佛灭已来弘律第一称之。岂不尔耶。为其持戒殊胜戒光直透天宫。感得诸天神将常来护卫供以天馔。因凡事可质者。一一举之。天神随问随答。大师录其有谈戒律之相者。以为一卷。律相感通传是也。是传传于本邦尚矣。惜其印本未免有鱼鲁之谬。近有僧高淳元者。得诸本对挍。将欲重梓行之。来谒予序。昔大慧禅师常读是传。往往以传中事。自奉示人。盖追仰大师也。今或有不信是传辄生诬谤者。所谓欲逾日月。多见其不知量也。是传之行固不俟予言。但佳元好学萠志于扶宗故为言之。其读是传者。庶几有增尊信矣。
道宣律师,唐代高僧 大师一生精持戒律, 依佛制筑戒壇爲人授戒, 撰述疏钞解释戒律 大演毗尼, 后世尊爲中国的“律宗初祖”。 大师一生中大多数時間居终南山 故世称“南山律祖”。 他主张圆融三学,以大乘菩萨的圆教义理会通《四分律》,阐发律学精要;更依天台与唯识教义来解释《四分律》,为小乘戒法注入大乘思想,奠定南山律宗的开宗基础。 翌年,道宣律师撰有《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六卷;其后陆续完成《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卷、疏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本》一卷、疏三卷,《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和《比丘尼钞》六卷。 此乃南山律宗五大疏钞,称为“律学五大部”,为律宗重要著作,唐朝以后讲律学者,莫不宗南山,故后人又称道宣律师这一系为“南山宗”,尊道宣律师为“南山宗祖师”。后世中国学律者无不以律祖的著述为圭臬。 此外,道宣律师编撰的《续高僧传》、《释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和《广弘明集》等,均为佛教文史上重要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