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主编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注电第2本,比较简单,附录几个图需要关注一下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