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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师讲故事 封面

听律师讲故事

秦灵华 刘成杰

6668人在读
27.6万字总字数
¥2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读者书评

★★★★★

以真实生活案例以案说法,覆盖婚姻、房产、劳动等常见纠纷。故事通俗好读,避开枯燥法条,普通人也能轻松读懂,学会守护自身权益。

★★★★★

一个个生动鲜活例子,大部分生活中都会遇到。有一种看法律节目即视感,先上故事(实例)再律师点评。让枯燥晦涩的法律知识变得很有趣味性,能流畅读下去的同时,也收获到学习了新法律知识的成就感。因为结合实例都比较典型,印象还会很深刻。唯一美中不足就是大部分是2000年左右案例,不是近期的。

★★★☆☆

《听律师讲故事》 先讲讲这本书的缺点,这本书的法律案例,采用的有些甚至是70年代和80年代的案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这些案例可以说有些已经很过时了,包括有案例提到了房地产管理局,因为没有听过这个部门,去搜了一下,这个部门也因为社会的改革被拆分并入其他如住建局等部门,虽说这本书的案例有些过时, 但是从好的方面看这本书通过律师的视角,讲述了多个真实的法律案例,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并启发读者对法律和社会问题的思考。案例分析,书中选取了一系列真实的法律案例,包括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劳动争议等领域。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分析,帮助读者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应用。作者在讲述每个案例的同时,穿插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解释,使读者能够理解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通过这种方式,书籍不仅具有故事性,也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

★★★★★

案例总是存在,听律师讲故事方知律师不易,做一个有良知有操守的律师更是难得。

★★★★★

走在大街上,被路旁的大树砸破头,是自认倒霉,还是可以找谁讨个说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各种理由不过户,甚至一房两卖,房子到底属于谁? 婚姻关系中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出嫁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这都是身边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这本书基本上覆盖了普通人吃穿住行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定的实用性。不足之处在于,这本书出版时间是2005年,很多法条都变更了,原先的一些司法解释已经不适用了。 法律是底线,是保护受害者维权的工具,在诉讼的过程中,最后的判决是根据严格的法条来定责的,法条生冷,现实纷杂,多了解一下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案例,顺便也掌握点法律常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

《听律师讲故事》--秦灵华 刘成杰 闲时多看书,没事早睡觉 日常多读法,生活不犯愁 📖一些书摘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2.《继承法》约定:公民可以立遗嘱讲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订立遗嘱的方式。 📖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是有一个特定的范围的,这范围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这是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一个重要区别,继承法第10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如果上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嘱接受财产的,只能按照遗赠处理;同时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的表示”。如果放弃继承,享受继承权的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即继承开始之后表示,如果被继承人还活着,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5.《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同时,该《批复》规定: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6.《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最后遗嘱为准,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7.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它是死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金,不是遗赠财产的范围; 📖8.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合法继承的遗产限于财产性权益,而不包括人身性权利; 📖9.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10.2004年4月起实施的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案,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1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这也并不等于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扣发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2.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者社会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疾病,负伤、残废或者死亡”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

2005年出版的书, 已经过去20多年法律有很大修改, 阅读需要有非常深厚的专业分辨水平。

★★★★★

除了案例太老太老了,其他都挺好。

★★★★☆

思路清晰,采取案例以身说法的方式,让读者从身边案例中吸取教训,学会了不少法律知识。

★★★☆☆

本书以贴近生活实际、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探讨了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从婚姻家庭、继承到劳动纠纷、合同,涵盖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读者可以轻松理解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尤其是在面对常见的侵权、合同纠纷、劳动权益等问题时,能够找到明确的指导。 书中不仅涵盖了法律理论,还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建议,帮助读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无论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普通读者,都能从中获益,是一本兼具实用性和可读性的法律指南。

书籍信息

作者秦灵华 刘成杰
出版社海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11-01
ISBN7802130646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TXT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