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瞳
郝仁,人如其名,是个好人,理想是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当个穷不死但也发不了财的小房东——起码在他家里住进去一堆神经病生物之前是这样。 一栋偏僻陈旧的大屋,一堆不怎么正常的人外生物,还有一份来自“神明”的劳动合同,三要素加起来让郝仁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忙碌的房东和最高能的保姆,最混乱、最奇怪、最不正常的房客房东的故事就此开始。 “自打在劳动合同上摁手印那天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上贼船了……”
这本书的作者叨叨叨的笔锋很犀利,似“快乐水”般,喝下去满嘴段子,咽下去满脑子哲学…其花里胡哨的幽默调侃让人笑出腹肌,但笑完细品才发现,其“笑中带刀”的设定方式,余味悠长…那些看似奇奇怪怪的荒诞情节、无厘头搞笑的桥段表面,是他们在众多废墟的世界里搞乌托邦,探索未知的领域,寻找冒险的乐趣,实则是文明存续和人性抉择等“深层次议题”,其科技幻想力拉满…而“快乐水”式幽默和严谨哲学的世界观体系,则引发思考。
嘻嘻哈哈的日常,画风蠢萌的冒险,跨越整个宇宙的鏖战,法则级别的过招,为文明收尸的悲怆,冲破无尽海洋的壮丽……如此自然地糅合在一起。当然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大大咧咧的哈士奇姑娘(北大毕业四次),好心邻居大魔王,以及神经病确诊的顺子女神(反正不要钱,多少信一点)
真的陆陆续续用了好久才读完,2025年读完的两本长长长篇小说,以凡人修仙传开局,以异常生物见闻录结束,读书的奇妙也就是这样了。 作者细腻、诙谐、生动的文笔,赋予了小说不一样的灵魂,对人物的塑造突显立体感值得一读,当然你要有读下去的耐心。
不理解为什么评分这么高,都是些老梗,看了前一句就知道后面是什么,前200章全是日常,一点波折没有,你要看到真正的故事剧情,可能都要300章之后,当然后期剧情其实还行,也蛮宏大,但前期日常真的又臭又长,而且前期所有角色都是套皮,你把身份换换就能发现个性一模一样,别人说这叫英式幽默,这说法确实幽默
生活原本可以平静如水,直到某一天,你签下了一份改变一切的契约,从此被卷入一场无法预料的漩涡。起初以为只是平凡日子里的小插曲,后来才发现,所谓平凡早已远去,剩下的只是在混乱中寻找秩序,在荒诞里守护信念。当责任不期而至,逃避成了最无用的借口,而接受,才是成长的开始。
这绝不只是一本讲异常生物的书,这是一个宏大的世界、宇宙的一角,内里是文明、历史的交融和展现。 这里有有趣的日常,也有肃穆的时刻,有本土的精灵狼人,也有外星来的异常生物,有希腊神话,也有奥林匹斯众神,不论你想看哪种世界,他都能给你与以往不同的感受,带你领略不一样的风景,体会不一样的世界观。 面对战争与英雄,他写 他看着郝仁,指了指自己:“我错了么?” 郝仁摇摇头:“没有。” 伊扎克斯又指向列兵凯文的雕塑:“他错了么?” “也没有。” “所以这就是战争。” 伊扎克斯撂下这句话,转身离开了士兵的雕塑。 郝仁耸耸肩,领着其他人跟在后面,数据终端的声音则在他脑海中响起:“所以这就是审查官的生活。” 面对权利与未知的世界,他说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我不想一无所知地在地表爬行,所以我要向天空进军,用整个世界的力量把自己推向天空。我理应知道一切真理,而且那些不愿在地表爬行的智慧生物们,他们也同样理应追求这些真理。” “所以如果时间倒流,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再度拉起一支大军,横扫整个世界,因为我知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让世界为我所用,”伊扎克斯低下头,俯视着整个城市,“而如果给他们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们也仍然会联合起来,拉起一支大军,保护自己的家园与传统。不管重复多少次,我们都会这样,英雄还是英雄,魔王还是魔王,唯一不同的,大概只有各自的胜负。” “我见过很多长生种,”薇薇安深深地看着伊扎克斯,“你是最纯粹的一个。确实如你所说,没有对错,一切都只是因为你想那么做,你需要那么做而已。看来不管重复多少遍,这个世界都容不下你。” “当然,”伊扎克斯无声地笑了笑,耸耸肩,“所以我是魔王。” 面对文化与传承,他讲 文化与传承在什么地方?不在反复宣讲中,不在那些旅游手册和资料集上,也不在巨龟岩台号里面循环播放的全息投影里,它只能在它诞生和繁衍的地方:古老的建筑,口口相传的语言,历经岁月变迁的文字,这些都是它的载体。街头巷尾的叫卖声就是文化,沿街皮匠铺的修补手艺就是文化,皇家骑士帽盔上的纹章就是文化,就连街边行人看到访客之后挥手的那个手势都是文化——而这些东西从古代流传到现在,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元素,并在你面前展现,这就是传承。 面对文明,他说 文明很脆弱,哪怕能上太空的也强不到哪去,疾病,战争,天灾,面对这些东西的时候大部分文明的抵抗能力其实并没有他们自己想象的那么强 一个文明的存续,不仅仅是‘人活着’那么简单,如果真的有朝一日整个族群都面临灭绝的危机,那么他们往往会选择尽全力保全自己创造出来的文明遗产——无数代人创造出来的知识,文化,对世界的思考方式,这些才是一个文明最宝贵的传承。 面对末日的求生,这里也有令人感慨感动的坚持与传承 末日或许已经开始,但直到一切都得救的那天,我们决不允许它结束! 作者的文笔比前一本要好很多,在叙事和描写方面也更加娴熟,刻画的更加细致一些,风趣幽默,情节连贯,悬念迭起,所以读起来是十分顺畅的,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下一个线索和最终的真相。 “长篇巨制,爆炸上演”,非常值得一读啦!
一开始,没看过希灵帝国的我,只是把这本书当做欢乐向的都市奇幻爽文来看。现在我读了刚过三分之二,而剧情的发展和深度超过我的预料。 前方剧透警告 自认狼人的哈士奇有着更深的秘密,健忘嗜睡还特穷的吸血鬼身世成迷。一个恶魔干翻世界只为爱和正义,年龄三位数的女儿拿着改锥假装萝莉。爱团成球的怂货海妖和半吊子猎魔人是兄妹,还有一只热爱作死认锅为母的猎魔鱼。话痨的PAD有着一颗少女心,成精的猫倒是变成了一个美少女。。。房客们的日常是欢乐的,但事情的真相远不止于此。 最让我感慨的是几个文明的挣扎,毁灭和重生:资源匮乏让精灵在绝望中求生,过度长远的目光让魔王城举步维艰。黄金城、海妖星,虚拟世界、末日孤舰。一个文明的火种在另一个世界被点燃,生命的顽强令人惊叹。 除开主角团和超高出场率的配角,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喜欢用颜文字的长子,坚强乐观的卓姆,“妈妈说,做事情要做到最后。” ^_^
110个小时,看完啦! 总结的说,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吧,两个部分既互相区别又息息相关,上半部分是以一个普通地球人找工作被吸纳为帝国公务员为开端,一路上找小伙伴观察,探索,拯救梦位面和表世界的文明,每一段文明或壮烈或平凡,都有一段时代的挽歌,讲述了每一个有灵智的种族,为了生存,为了梦想,做出的努力,大部分人,是牺牲了的,但他们换来种族的延续,当然,也有失落的文明,灭绝的文明,消失的文明,最深刻的便是“那塔古斯”(应该是叫是这个),所有的文明记在一块圆柱体上,十七公分长,六十公斤重……最感人的艾欧,一个仅仅为了看见星空便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种族,一个刚看到星空就被毁灭的文明,要不是那群海妖还活的好好的…… 本书的下半部分,整合了上半部分的支线,同时也在探索新的,更强大的文明同时也困于更大的灾难之中,为了对抗最终的boss而展开的漫长战线,揭开身份之谜,升级装备等等,而文明的宏达一如既往。 整本书虽然严肃,但是主角团只是以一个观察者的身份审视,出去史诗级的画面,便是轻松搞笑的日常,有些道理深刻却通俗易懂。 人设有趣的点便在这种轻松与严肃中脱颖而出。
二刷感慨,剧透慎点 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故事,奇妙到总能在各种刁钻的角度一次又一次戳破读者的泪点,哪怕二刷,三刷也依然不曾幸免。一位只为家乡脱离苦难,身死而强行忘死的流落异乡的精灵女王;一位和大恶魔并肩而坐,仰望星空的倔强小老头儿,他心向真理,他说我的性命尽请拿去,但不要弄乱了我的公式;一只海妖哀哀地恸哭,她们一族花了亿万年时间才来得及瞥见星空的一角,还未及伸手触碰便举族皆灭;一个种族誓死抵抗发疯的长子,试图转换生命形式逃过一劫,但最后却难逃精神领域的格式化,只留下一堆乱码和回响,以及六十二公分,十七公斤重的文明;流浪在宇宙中的行星如常运转,然而维持城市正常运转的AI却早已失去了自己的目标,街道繁华得空空荡荡,他却笑着说:“公民们,晚安。”漂泊在宇宙中的飞船已然退化到了原始文明,他们最后的家长却被核辐射封冻在休眠仓里,数十年醒来一次,看向外面无尽的空空荡荡;刚出生便被委以重任的卓姆将所有弟弟妹妹们藏在梦境中,甘愿忍受千年的炙烤只为兑现许给母亲的一个承诺;早已阵亡的战士和增生的怪物嘶吼着并肩冲锋,用身体磨平敌人的爪牙为生者留下希望。当然,还有那最动人的,你若身化千万,那我便于万千之中去寻你。 然而真暖啊,大眼珠子真温柔。那身死而不自知的女王救下了自己的文明,化身英灵永护族人平安;大恶魔找回了自己的女儿和忠勇的手下,离去之时仍然不矜名节为世界留下凝聚的力量;海妖哭过一场沉沉睡去,再醒之时终与另一世界的族人相见,她们过得都很好;本以为灭绝的塔纳古斯族人和流落地球的异类后裔们也终于找回了文明与故乡;流浪星球中的AI们踏上了新的征程,冷凝管上的苔藓在艾欧重新焕发生机;孤独沉睡数百年的父亲也吃下了金苹果,为了自己族人的重新开化而不懈努力;卓姆找到了新的身体与意义,和守护世界的巨人们悉心照料着母亲的后花园;沉睡在他身体中的兄弟姐妹们也都纷纷苏醒,开始让所有的故事重头再来,当然,还有那个皮里皮气的AI诺兰;英灵和怪物们救下了自己的后代与文明,他们得到救赎褪去一身沉重,杆头的破布迎风猎猎作响,重新焕发了女神旗帜的光辉;当然,还有于万千之中寻到的,最好看的你。 还有猎魔人的故事,巨人们的故事,星空之民的故事,还有坐在椅子上千年的奥丁和他最后的瓦尔基里的故事;还有太多的故事不知从何讲起。 喏,这就是大眼珠子,你甚至不知道从希灵帝国到异常生物见闻录,他的文笔进化速度怎得如此之快;这就是大眼珠子笔下的审查官郝仁,他的员工手册上说他不能过度干预文明进程,他的前路万籁俱灭,他的背后万点星芒。
书写得很有想像力。甚至可以算作某种科幻小说。 对于神和人的描述也很有创见。 如果要说问题,也不是没有。 第一,文明文化更多地倾向西方模式,包括全宇宙的宗教样式。偏是主角出生的这个国度好像与全宇宙都不搭界。然后郝仁居然是梦世界里的弑神者。 第二,神不是外部成就的,神术也不是数码的,更不是软件代码的。过于强调神性,人性就是会被异化。 第三,如果结尾郝仁被他的猫叫醒或被通知面试的电话铃声吵醒,故事就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