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R.R.托尔金
献给未来的永恒经典!平凡的霍比特人战栗在末日烈焰面前,他能战胜这噬灭灵魂的至尊魔戒吗?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一枚戒指,但这是一枚法力神奇的魔戒,事关魔王索伦实现一统天下的野心。自此,他也成为善恶两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他在百般纠结中费尽周折,决定带着由远征队护卫的魔戒,向索伦的领地摩多进发,为的是在末日火山摧毁这枚成为了罪恶之根的戒指。
至尊魔戒,黑暗魔君制造,注入自己的力量,用以统御其它魔戒。其他魔戒有精灵的三戒,矮人的七戒和人族的九戒。精灵未受诱惑,其他16戒均将持有者身心腐蚀。人类的九王更是化身九灵,供魔君驱使。而至尊魔戒却于战争中失落,被咕噜雪藏。然而,力量自有意志,借着霍比特人比尔博出世,没想到心地纯良的霍比特人能想到的用法,则是用它躲避自己不喜欢的亲戚,或者,开大家的玩笑。脾气暴躁的巫师甘道夫则多方打听,确定了至尊魔戒的能力与意图。它要与黑暗魔君汇合,让黑暗掌握中洲大地。为了避免此中情形,他让霍比特人弗罗多将魔戒护送至精灵王处。霍比特人的历险:抄“捷径”穿过老林子遇到的灾难,跃马客栈的“意外”,风云顶下的山谷里丧失理智戴上魔戒,古冢岗与尸妖,渡口遭戒灵围堵,便构成了这第一部的内容。到达精灵王的地方,才发现,类似的冒险在精灵、矮人、人族、巫师那里同时发生着,大家又在统一时间汇集一处,拼凑出完整的故事:索伦正在积聚力量,意图卷土重来,而至尊魔戒也在寻找能发挥自己邪恶力量的主人。为保中洲,必须有人带魔戒回到其诞生之地,熔毁它。弗罗多仍做持戒人,因为没有其他人敢保不受魔戒诱惑。于是,护戒联盟形成,再次踏出漫游的脚步。矮人的地宫,罗瑞恩的仙境。艰难困苦中,弗罗多决定与大部队分开,独自踏上末日山脉的旅途,幸亏有比他还了解他的山姆,硬是在他离开前赶上,一起前行。大家的故事合一之后,又开始分道扬镳。
不敢相信我真的把它读完了。 无数次在老林子放弃又重读又放弃。漫长的旅行 绕来绕去 艰涩 我甚至一度都不愿意看见这本书。 这次好胜心和好奇心战胜了习惯性退堂鼓 我倒要看看这部影响了我最爱的哈利波特和权力的游戏的书有多厉害!!! 开始硬着头皮告诉自己坚持 结果从邦巴迪尔之后完全入迷了 我好爱汤姆 觉得他一定是个快乐enfp(瞎猜的 不对就当我没说) 也喜欢金梅 好温柔 好美 光看文字就被她美化了😍 然后大步佬也出现 我好喜欢这个翻译哈哈哈哈 跟着他们的旅程 险象环生但好开心 干豆腐让人安心 结果!!到卡扎督姆桥我又晕头转向 不是文字情节不吸引人 而是想象力枯竭 一会第一层一会上楼的 我已经没有办法在脑海里建造出托老描绘的场景了 这时被一起读的朋友点醒 看电影啊!!! 我花了一天半的时间几乎看完了全部电影(最后一部留了一个小时的悬念 不给自己剧透了哈哈哈哈)然后!!接着读的时候每个场景每个人物甚至他们的语气表情都在我的脑海 一路畅通 剩下的情节很顺畅的完全看完。 弗罗多的旅程还在继续 我已经成就感满满 并且会接着读完。这部快结束的时候提到了弗罗的恐惧 所以迷茫。我相信他一定能克服 我也能。
19个小时。这是我读完《魔戒》第一部的时间。在阅读速度已被碎片信息驯化的今天,19小时像一场耐力测试。过程中一度失去耐心——那些冗长的描述、缓慢的推进、霍比特人在夏尔没完没了的告别。后来才意识到,这种“失去耐心”,恰恰是需要被纠正的东西。 带着电影记忆去读小说是危险的。影像太强大,而托尔金的文字像老树根系一样扎在土壤里,不疾不徐。他舍不得让甘道夫太快出发,非要让弗罗多徘徊几十页;非要描写每一片树叶的光泽。渴望“情节推进”的我一度感到崩溃。但慢慢放松下来,好像就进入一个不同的世界。 夏尔不是故事的“背景板”,它是整部《魔戒》的引力中心——所有远行都是为了返回,所有战斗都是为了守护那种“有人在午后喝茶、在花园里抽烟斗”的生活。索隆的“铁”与“齿轮”,和夏尔的“绿”与“泥土”构成整本书的张力。这确实是一部反工业革命的长诗,只不过宣言写在树叶背面。 但真正让我动容的,是散落在宏大叙事里的小褶皱。 甘道夫对咕噜的评价格外有力:“也许他会死,但在此前,他仍有选择的机会。”那个被魔戒彻底扭曲的、只剩呓语的生物,在他眼里仍是一块值得怜悯的残片。即使最黑暗的生命,也保留被救赎的可能。托尔金不让我们恨咕噜,他让人看见,那个人形的灰烬,也曾是另一个霍比特人。 还有山姆。那个笨拙又可爱的小园丁,在美丽的精灵花园中时傻傻说道:“我觉得自己好像就置身于一首歌谣里”。托尔金把最美的句子给了最朴拙的人——不是阿拉贡,不是甘道夫,而是那个蹲在泥地里修剪枝条的园丁。这本书里最接近“神圣”的,不是魔法,而是对一株花草的温柔。 矮人吉姆利的故事则是一条治愈的暗线。他最初对精灵充满刻板偏见,但当罗瑞恩的加拉德瑞尔夫人站在他面前时,他整个人都变了。最动人的是他的请求——仅仅是一根她的头发。这是整本书最可爱的瞬间。金子在矮人的血脉里是财富,是欲念,是岩层深处的本能;但那一刻,吉姆利想要的金子不是金子,是一道光,是他从未见过的美的全部。他不是要占有,而是要存留,像夜行人想带走一颗星。加拉德瑞尔夫人给了他三根。那个回应里,有精灵对矮人至诚的深深敬意。 罗瑞恩这片大地太美了——那种“美”不是风景,而是一种没有消逝的恩典。当弗罗多看见加拉德瑞尔夫人,他看见的是“至诚”本身。没有欺骗,没有算计,没有阴暗的角落。托尔金把罗瑞恩写得那么易逝,像在提醒读者:纯粹的善意,永远处于“即将消失”的状态。所以才珍贵。 十九小时的“慢”最终被这些细节缝合了。托尔金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读者需要在漫长的跋涉中自己长出耐心。这不是一本追求“节奏”的书,这是一本追求“根基”的书。合上书,你不会记得哪个情节最刺激,但你会记得:夏尔的泥土味,精灵船离开时的月光,那个园丁在深渊边缘想起的花园,和一个矮人问精灵要一根头发时,那种笨拙的、完整的虔诚。 那些缓慢的细节,像树根一样,悄悄伸进了心里。
268. 四星⭐️⭐️⭐️⭐️ 这一部的群像更丰富了,也很有各个族群的特色。让我更加了解了故事背景。 弗罗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他不是力量最强大的,但却是最勇敢的。霍比特人里我最喜欢的是山姆,他真的好忠诚啊!而且也十分热爱生活,虽然他是仆人,可能存在身份上、地位上的不对等。但我还是被深深的感动了。 其次我喜欢加拉德瑞尔夫人,她不仅贴心的送给每个人适合他们的礼物,还不因为自身强大就起邪念和恶念,这么一对比魔王真的… 神秘的咕噜在下一部会登场吗?总觉得他也是个重要角色呢! 还有这里面唱歌的比例也挺高的,让我想起了看印度电影的那种感觉(。ì _ í。) 期待下一部的剧情!
魔戒不愧是西幻的老祖先级别的 从书里可以找到很多西幻模仿的地方 或者说是角色扮演游戏剧情的套路 主角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地方,突然某天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一般会有一个邪恶大boss,于是主角肩负重任开始背井离乡,和伙伴们踏上旅途。沿途还会受到各种角色的帮助,收获道具,加入新伙伴。 一般队伍里会有战士、法师、盗贼、射手、骑士这么几个职业,还有一个领路人的角色答疑解惑 故事结构也是经典的从逃离家乡的威胁开始 魔戒1主要是冒险的开端和留下了很深的伏笔 电影把躲避戒灵的紧张感表现的很好 光看书感觉没那么刺激
魔戒就是对象a,一个永远东躲西藏而求之不得、永远牵引欲望却让人生畏的虚空,它的“邪恶”在于它的绝对中性,像一面镜子,每个人都在其中看到了自己不敢承认的真实欲望。当人们“戴上”魔戒,才发现它带给自己的是虚无与异化而不是满足,才发现欲望的满足就是欲望的死亡。
《月色真美》 一、出发 一如伊露维塔创世界,中州大地,进入第三纪元。 以曼威和瓦尔妲为代表,神灵维拉们不再关心世事,黑暗大敌魔苟斯,已被扔进虚空,小神明凡雅晋升一格,成为决定善恶之争的强力存在。 以上种种,与红尘世界里精灵渡海西去、矮人不成气候、人类日益崛起,共同构成第三纪元主题。 邪恶的凡雅索隆,铸造至尊魔戒,压制统御矮人七戒,人类九戒,精灵三戒并非索隆所铸,所以能够对抗至尊魔戒。 为了伸张光明与正义,精灵和人类,联手进行“最后联盟”之战,这一战伤亡惨重,挺长矛艾格洛斯的精灵王吉尔加拉德,执宝剑纳西尔的人类国王埃兰迪尔,双双牺牲,纳西尔碎裂如蝶。 埃兰迪尔的儿子伊熙尔杜,奋勇斩断索隆之手,取下至尊魔戒。此举大大削弱了索隆的邪能。在随后的变化里,伊熙尔杜壮志未酬,黯然倒地,贪得无厌的小种人斯密戈,掐死好朋友,独占至尊魔戒。 斯密戈承受长期腐蚀,变成小怪物咕噜。 多年以后,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凭借智慧和巧思,从咕噜手中夺取至尊魔戒,他回到故乡夏尔的袋底洞诗意的栖居,现在,比尔博即将举办111岁生日的盛大宴会了,那一年,弗罗多33岁。 善良的凡雅甘多夫,从远方赶来,参加宴会,比尔博说,在精彩绝伦的霍比特人中间生活111年,实在是太短了,可是他想出去玩。 比尔博把至尊魔戒和袋底洞传给弗罗多,背上行囊浪迹天涯。 九年时光匆匆流走,甘多夫指出将至尊魔戒销毁的明路,毛遂自荐,担任领队。弗罗多与最要好的朋友山姆,还有小伙伴皮平、梅里,共同踏上长路。 二、负伤 远行真辛苦,一行人在老天真汤姆邦巴迪尔与河之女金莓的宅院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唱唱跳跳,恢复元气。弗罗多一行人来到跃马客栈,伊熙尔杜后裔,绰号大步佬的阿拉贡加入队伍。 在渡口之战中,他们击败人类九戒佩戴者褪隐而成的黑骑手,然而,弗罗多受了重伤,被邪刃碎片侵害,他的性命岌岌可危。 高等精灵吉尔多将一行人带入幽谷。 三、变强 幽谷之主埃尔隆德治愈弗罗多,又招待四方宾客,在席间,众人轮番讲述着《精灵宝钻》和《霍比特人》的精彩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甘多夫的分享:关于诸色兼备白袍萨茹曼和控禽驭兽褐袍拉达加斯特两位大巫师的魔幻调调。 众人讨论一番,一致决定,梭林橡木盾十二伙伴之一格罗因之子矮人吉姆利、黑森林精灵莱格拉斯、刚铎人类波洛米尔加入远征队。 临行前,幽谷的精灵工匠为阿拉贡将纳熙尔的碎片重铸为锐利、雪亮、刚硬的宝剑西方之焰。 比尔博把来自刚多林的第一世代短剑刺叮和秘银锁子甲送给弗罗多,远征队的力量变强了。 四、危险 在巴林名下,墨瑞亚矿坑桥头,远征队遭遇黑暗大敌魔苟斯的造物炎魔,此怪绝非凡物,火焰为核心,黑暗为躯体,左手擎炎剑,右手舞长鞭,模样凶恶,威能十足。 领队甘多夫当仁不让,负责断后,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甘多夫高举宝剑格拉姆德凛,只须一击,将炎剑击成碎片,顺势把炎魔打入深渊。 可惜那炎魔也不是吃可爱多长大的,飞起长鞭,把甘多夫卷入深渊,这场战斗,刺激到不要不要的。 阿拉贡挺身而出,带队继续赶路。 先经过银脉河畔,矮人故乡先祖英雄塑像下,吉姆利热血如沸。 又到了金色森林侧畔小溪,精灵故乡,一条小河,美人传说,莱格拉斯吟诵诗歌。 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随即而来,山姆受重伤,被邪刃侵袭,莱格拉斯担任向导,说服引路精灵,允许自黑暗时代就不相往来的矮人吉姆利,进入秘密花园罗瑞恩。 罗瑞恩女领主,金发如云的加拉德瑞尔,是精灵三戒之一,金刚石之戒“能雅”持有者,她眼神锐利如枪,却又渊博如井,美得像一场春天的梦,梦里横卧着多少小彩虹。 治愈山姆了,恰逢索隆使用魔眼,搜索远征队踪迹,加拉德瑞尔激活能雅的力量,激烈对抗,疲惫的她,心灵出现缝隙。 弗罗多在至尊魔戒加持下,看出加拉德瑞尔渴望夺取至尊魔戒,变成美丽强大又恐怖如斯的中州女皇。 经过一番思索,弗罗多明白了至尊魔戒的专属异能,那是何等强大的诱惑,佩戴者初始战斗力因之倍倍倍增。 苍天有眼,加拉德瑞尔并未彻底失控,她展开助眠类魔法,帮助远征队恢复体力。一行人喜乐逍遥,临别之际,加拉德瑞尔分别赠送珍贵礼物,譬如,阿拉贡得到传说级精灵宝石,恢复王者风范。 矮人吉姆利喜滋滋的收下,他梦寐以求的,三根加拉德瑞尔金发,留作传家之宝,从此,孤山和罗瑞恩结下善缘,看那样子会持续到世界终结。 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吉姆利变成好朋友啦! 远征队带上行路面包,兰巴斯,进入安都因大河流域,这里是阿拉贡的故乡,先祖英雄塑像雄伟壮观,王者阿拉贡感念非常。 眼见队友们一个又一个的赞美故乡,波洛米尔当然也渴望回到他战火纷飞的故乡,然而,敌军阵容强大,波洛米尔眼眉一挑,计上心来,打起至尊魔戒的鬼主意。 有了加拉德瑞尔的前车之鉴,弗罗多识破波洛米尔的鬼蜮伎俩,他进一步认识了魔戒沛然莫御的诱惑。 因此,弗罗多选择戴上至尊魔戒,独自一人隐身上船,此时此刻,他最好的朋友山姆循踪而来。 弗罗多说:“我自己走。” 山姆说:“被丢下?我受不了。” 弗罗多说:“跟我一起,你会死的,我受不了。” 山姆说:“跟你一起有可能死,被丢下一定死。” 弗罗多说:“那可是魔多。” 山姆说:“魔多就魔多。” 弗罗多说:“看来我们是命中注定要并肩前行。” 月色真美。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五、评价 这本书要是我写的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超好看。 简要概括若干个优点: 第一,邪者极邪,正者极正,又有所变化,阵营壁垒分明,善恶对比强烈。 第二,人物形象鲜明,甘多夫是大巫师,阿拉贡是圣骑士,莱格拉斯是神射手,吉姆利是狂战士,弗罗多是小盗贼,咱们绝对不会认错。 第三,旅行、休憩、战斗、庆祝、怀乡的节奏合理。 旅行则精彩绝伦,望之有画;休憩则盛宴活现,嗅之有香;战斗则精雕细刻,感之有血;庆祝则欢声笑语,听之有声;怀乡则长歌短叹,见之有情。 第四,造福后人,开创这一门类作品的先河,后继者蜂拥而至,传承不绝。数不清多少人感谢祖师爷赏一碗魔幻冒险的饭吃。基于魔戒设定改编的电影游戏等衍生门类,神作每多。 总体而言,好评吧,还说啥。
大概两年前,我间隔看完了《魔戒》三部曲。初觉冗长,于是着急。路怎么这么长?敌人怎么这么多?弗罗多和山姆一路向魔多,踉踉跄跄,走的这么难且落魄,简直是逃难,哪里像拯救中土的英雄呢?最后拯救了,姿势也嫌难看,手指头没了。总之是煎熬、抓心。 一年前,我把《魔戒》三部曲又连着看了一遍,只觉酣畅淋漓,荡气回肠。想到一句话“有时候是老天要我服这帖药,才让我得这场病”。那股在暗中运转比索隆还强大的力量(或许就是作者托老爷子),是不是为了成就这场传奇才默许了魔戒的铸造?是否为了让弗罗多踏上魔多之旅,才让比尔博而不是魔戒期望的其他人在黑暗中捡到了它?要知道离开咕噜是魔戒的选择,原本捡到它的该是在矿洞中游荡的奥克,如此魔戒便可重回旧主之手。总是邪恶拨动转轮,他们实力大涨,希望一度渺茫。善良看似衰弱,但在命运指针就要停下时,轻轻一拨,结果偏出,难言好坏,也就是说留下了拼命一搏的空间,而胜负常在一线。 魔戒蛊惑了斯密戈,把它变成咕噜,邪恶似乎占据上风。但紧接着,比尔博出现了,希望又重回善良一方,魔戒由他安全保管数十年,再交到弗罗多手上,他是持戒人亦是终结者。回头看,邪恶在咕噜身上也没占到太多便宜,同属小种人,咕噜坚挺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被摧残的厉害,但尚未变成戒灵。他沿着小溪被阳光驱逐进迷雾山脉之底,咕噜和巴金斯家的缘分或许正在那时隐隐埋下。 托老爷子承继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传统,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具体形象,甚至啰嗦,一个庞大神秘的世界渐次浮现,秋天一片金黄的洛丝罗瑞恩令人神往。当然,在习惯了情节快节奏发展的我看来未免拖沓。也有部分是翻译问题,读来颇拗口,不过评论里有读过英文原著的书友说《魔戒》深植英语语言传统,一经翻译立失其味,对译者来说难度很大,故要求不宜过高。就此译本而言,几首诗歌翻译可谓形神具备,韵味悠长,读来生思,已是很好。 老爷子的人物立得好,性格各异,即使忘了情节,人物还活灵活现,大量的对话和细节描写可能是各中秘诀。比如弗罗多,他是个非典型霍比特人,普通霍比特人所有的美好品质他都具有,善良、坚韧、临到关口的勇气。他的非典型在于冒险精神,尽管他也恋家,但比尔博和他的冒险故事始终激励着他。事情到来,他一边恐惧,一边勇敢踏上未知之路,矛盾而真实。还有他的伙伴们,睿智的甘道夫,忠诚的山姆,淘气活泼的梅里和皮平,人皇之子阿拉贡,精灵弓箭手莱戈拉斯,矮人吉姆利,还有波洛米尔,和前面七人相比,他就和我一样普通。还有加拉德瑞尔夫人,这位精灵女王实在惊艳,电影能完美复刻也是不可思议。 以上,主要人物陆续出场,战火已经燃起,冒险仍在继续。
《魔戒》即《指环王》这三部曲的故事中,有两个战场,其中一个战场是人类的英雄带着千军万马反对暴政、捍卫自由的故事。这个战场讴歌的是人类中伟大人物的信念和担当、艰苦卓绝、牺牲精神等英雄本色。可是还有一个战场,很寂寞,就是几个小哈比人,带着魔戒,战胜人类所难以抵抗的诱惑——对骄傲、权力、超越常人的力量的崇拜和占有欲,将魔戒扔进火湖的历程。第一个战场我们都很熟悉,看得我们热血沸腾。但第二个战场对我们来说,很有点陌生。但是让我们很惊奇的是,魔戒这个故事的主角却是第二个战场。第一个战场不管如何热闹,如何心潮澎湃,第二个战场如果不能取得胜利,代表骄傲、权力、超人的魔戒如果不被毁掉,人类追求自由的另一场壮烈的战争不管如何壮丽和激动人心,追求自由的英雄们即使取得胜利,可是随之而来的却是他们自己被魔戒,也就是邪恶的力量所控制。第一个战场可以称之为自由之战,第二个战场可以称之为信仰之战,作品的主题不在于自由之战,而是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没有信仰就没有自由
熟悉了故事后,太容易被很多细节感动,远征队之间的友情,哀而不伤的情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剧精神,事实上魔戒被丢入末日火山之前,几乎大家都认为任务极其难以完成,几度几乎绝望,而山姆和弗罗多在最绝望的时候,想到的是夏尔最微不足道的温暖细节。老托是个怎样满怀悲凉,又满怀温暖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