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石溪
《双面猎犬》里面讲了猎犬洛嘎和母豺达维娅共同患难后结成一家,朝夕相处。可洛嘎忘恩负义,被达维娅推进怒江而死。达维娅回到豺群,生下白眉儿便死去。白眉儿被-迫做了苦豺,地位低下,可他坚持不懈地努力活了下去,后来成为村长阿蛮星优秀的猎犬。
首先:虽然故事好看,但只能说是番外篇(不完整)动物刻画的不错,至少不会像沈石溪有些书一样,太会拟人话,人类形象也跃然纸上,可以很好看出他们的性格,其次:书不完整,想看深一点的还是建议大家看另外一本(混血豺王)
《双面猎犬》笔记 最近看了几本“动物大王”的短篇,终于又见到长篇,不管长篇短篇都吸引着我,过瘾!这本书讲了猎犬和豺的后代“白眉儿”的故事,看到最后时,前一秒还想着没看够啊,后一秒就看到还有续篇!期待一下吧,先写笔记。 “洛戛”在和主人狩猎时,一心为捕杀到猎物——埃蒂斯红豺“达维娅”,紧追达维娅不放,看穿了达维娅一次次想逃脱的小计谋,识破了豺群的车轮战术,直到追赶到怒江边,无处可逃的达维娅跳上一棵泡在浅水湾里的珍珠栗,求胜心切的洛戛本以为能在这棵树上逮住达维娅,没成想它跳上去之后这棵树动了,漂离了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在小命儿不保的情境下,洛戛只得搁置为主人抓住猎物的任务,两个不同类的动物开始了和平共处、相依为命的生存模式…… 它们的“船”终于在这个叫“野猴岭”的地方泊岸了,它们共同猎食,共同面对危险,最大的危险就是猴子们,一次次地被猴子们追撵,被石头砸,达维娅想在这里定居,为了能留在这里,必须制服这群猴子,达维娅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它和洛戛商量了计策给猴王下了套,最终达维娅为了不暴露计谋,以遍体鳞伤、断掉豺尾作为代价,制服了猴王,撵走了猴群。它们过了一段悠闲的生活,很快它们的孩子就会降临,达维娅以为可以和洛戛还有它们的孩子一直这样幸福生活下去,没成想猎人并没有放弃找他的猎犬。 “它喜欢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夕阳毫无遮拦地照射着自己乳白色的腹部,希望未来的小宝贝有一身与夕阳同样红艳的毛色。每每这时,洛戛就会伏卧在它身边,激情澎湃地舔这隆起的腹部。它觉得洛戛比埃蒂斯红豺群中所有的大公豺都更懂得生活,更要有情趣得多。” 一天洛戛听见远处飘来叫它的熟悉声音,对,没错,是主人在叫它,它兴奋不已,主人要它往上游走,从吊桥过河回家。它毫不犹豫就向上游奔去,似乎忘了与它同生死共患难的达维娅。达维娅好委屈,把心都掏给了洛戛,洛戛怎么能不顾它的感受呢,但是达维娅的挽留丝毫没有作用,就连未出生的孩子也打动不了洛戛一心要回到主人身边的念头。还有更要命的是洛戛见到主人,被搁置的任务又被唤醒了,它要逮住达维娅送给主人。好在念及未出生的小宝贝的生命,放弃了猎捕达维娅,独自朝主人奔去。 达维娅仍不死心,一直跟着洛戛来到吊桥,看到洛戛就要回到旧主身边,它哪里受得了,它恨透了猎人,是他断送了它的美好生活。它也恨透了洛戛的忘情负义。达维娅豺的狠性立马出来了,它要报复,它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 “达维娅迅速地踏上吊索桥,悄悄地贴近洛戛身后,突然狂嚣一声,用豺头在洛戛胯部猛烈撞了一家伙。洛戛没防备,平滑的桥面也没法站得稳,哀嚎了半声,从晃荡的桥上跌下江去。如雷的涛声很快盖住了狗的狂吠。水浪像怪兽的巨嘴,一口便把洛戛吞噬得干干净净。” …… 达维娅自己是无法生存下去的,经历千辛万苦,它终于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日曲卡山麓草深林密的埃蒂斯山谷。刚回到这里,它的宝宝降生了。 “活下来的那只雄性小豺崽毛色与众不同,不是那种正常的土红色,而是金黄色。它的眼睑间有一块醒目的白斑,哦,那就取名叫白眉儿好了。” 达维娅因为难产落下的病一直不好,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但作为妈妈,它要尽可能为孩子的未来多做些,小生命要生存,要长大。它想尽办法,竟把主意打到了其他豺母子的身上,一只叫黑蝴蝶的豺妈妈有两个宝宝,它达维娅为了自己孩子有奶吃,眼看着一条眼镜蛇对黑蝴蝶一个宝宝不利却视而不见,没有报警,导致小豺中毒而死,另一只被它谋害了。它给自己孩子找到了奶娘,它以为天衣无缝,以为黑蝴蝶能帮它把白眉儿养大成豺,它却忘了纸终究包不住火。 达维娅的恶毒心被发现之后,整个豺群都歧视白眉儿,黑蝴蝶再没有给它喂过奶,豺妈妈们没一个愿意施舍一点点奶给它,小豺们也都孤立它欺负它,不带它玩耍。 白眉儿成了孤儿,没有豺妈妈疼爱,刚刚一个月的小豺就要自己谋生计,东抢一口西夺一口,去和其他小豺抢奶吃,被发现了还会被它们妈妈们教训,骂一顿算轻的,弄不好就是皮开肉绽。实在没法子了白眉儿只好提早断奶,好在它吃满一个月奶,能勉强吞咽肉食了。它就跟在豺群后头,去吃些残渣剩饭,偶尔它也挤上去抢上几口猎物内脏。没地方睡觉,它就找个草窝石窝凑合过夜…… 白眉儿就是在这艰苦条件下慢慢成长起来的。艰苦条件下历练人,也历练豺。“日子虽然过得苦,白眉儿却长得高大健壮,一岁半龄还不到,体格就和成年大公豺不相上下。同龄幼豺站在它面前,活像矮人国出来的侏儒。这跟先天后天都有点关系。白眉儿的父系血统来自比豺要高出整整一个肩胛的优秀猎狗洛戛,种性很好,又具有杂交优势。从后天说,它满一个月就跟着豺群风里来雨里去东奔西跑四处狩猎,艰苦的生活磨砺了它的意志和胆魄,也塑造了它不屈不挠的灵魂。它虽然不满一岁半,却已掌握了觅食技艺,能像成年豺那样在集体狩猎中冲锋陷阵了。” 虽然白眉儿比其他小豺们优秀得多,但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却十分卑微。“豺群社会讲的是实力地位,按力量强弱排列尊卑秩序。白眉儿年幼孤单,既无兄弟姊妹可以互相关照,也没有父母双亲可以依靠。它又是达维娅的遗孤,罪豺的后代,出身很不好,当然该被打入生活的最底层。它的地位在豺群中排列最末端,比年迈体衰已失去生育能力的老母豺还要低。”白眉儿是被分在苦豺行列的,一个豺群仅有很少的苦豺,猎食时,常被指定前去试探虚实的那一个。 在一次猎捕牦牛时,它凭借着聪明机智和它偷学来的技术“空中噬喉”,试探着,试探着,最终取得胜利,这让同辈们刮目相看。这一动作让豺王对白眉儿的血统更是起疑了。再有,这么小就把它夏索尔的本领学去了,这还得了,更担心它豺王地位不保,总之就是不待见,想尽计策赶白眉儿走,甚至置于死地。于是在一次捕猎时陷害了白眉儿,为了活下去白眉儿不得不离开豺群,彻彻底底成了无家可归的孤豺。 白眉儿还没成年,也没有系统学习过捕猎本领,一只豺独自生存真是困难重重,忍饥挨冻是常有的事。这天,它费尽周折猎到一只斑羚,刚要享用,却被一只猞猁打劫了。它是有血性的豺,它要夺回本来就该属于它的小斑羚。可它是有这个心,没这个实力,正面进攻不行,就想从背后偷袭,也被猞猁发现了,还差点儿丧命,只能眼睁睁看着猞猁叼着小斑羚,大摇大摆消失在老林子里。丛林生活中没有真理,强者就是真理…… “民以食为天”,豺也一样,饿了好几天了,该如何活下去?正在它思考豺生难题时,偶然间发现人类,一个小老头儿——猎户寨的村民 苦安子。经过它几天的观察和试探,这人类也不像豺群里传的那么坏啊,看到它还笑呢,虽然它没明白为什么这个人一直把它叫狗,但是它感觉挺友好的,不像要豺命的人类,它还挺想亲近的……“汪呦”一声叫,摇身一变,白眉儿就成了苦安子的猎狗,跟着苦安子回寨子了。 遇到苦安子,是白眉儿的幸运,也是它另一段辛苦的生活。幸运的是它不再是一只孤豺,有家可回,再也不用饿上几天,又没地方住了。辛苦在它本想好好开始它的狗生,和寨子里狗们和平共处的,没成想寨子里的狗们是如此不欢迎它。特别是村长家的老黑狗——寨子里的狗王黑虎,就认定它不是狗,总要跟它干仗,弄得寨子里的狗都仗着狗多势众欺负它。再有,苦安子是个酒鬼,不干正事又懒得要命,而且还有贼心,非要白眉儿去偷鸡,结果被逮住了,大家伙儿要处置白眉儿,苦安子借着它不会说话,把偷鸡的事都赖到白眉儿身上了,把它拴上毒打,还要让它认错。可是白眉儿的个性,不是它干的,它怎么能低头呢? “它被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小树上,想跑跑不脱,想躲躲不开,很快被树枝抽得皮开肉绽;可它不服,打死也不服。它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倘若确实是自己错了,低头认罪,在所不惜,但自己没错,受了冤枉,任你采取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不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的气焰,倒让人们也起了怀疑”它到底是不是狗呢?” 正在这紧要关头来俩现世宝,“黑虎和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可怜的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哪里会摇尾巴啊,它越急越想把尾巴摇得好看,那尾巴越是僵硬如棍。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最终以“苦安子把白眉儿卖掉”的结局息事宁人。但就在苦安子把白眉儿卖给狗贩子时,它见到了熟悉的身影,正是村长阿蛮星,他对它还挺好的,也喂过它食物,它给他捡拾过丢了的烟袋,这一次又是阿蛮星把它从狗贩子的木棒下救下来的,而且买下了白眉儿。对,它的爸爸洛戛正是阿蛮星忠诚的猎狗。看到这里,有种缘分就该如此,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又何尝不是呢?很温暖。 回寨子以后,太多人和狗仍然不看好白眉儿,村长以“如果谁家再丢鸡,他来赔”的承诺留下了白眉儿。 这天巫娘家又丢鸡了,来找村长理论,一群人去巫娘家查看,你一言我一语的,白眉儿也听不懂,只顾自己查看现场,突然它闻到了一串气味像狐留下的,使劲往墙外拽拴它的绳子,半天过后村长终于明白了它的意图,便松开了手,让白眉儿去追了。 可这一走,几天没回来,人们都以为它逃跑了,它也确实想过一走了之,但当它想到那么多人对村长都指指点点,让村长都挺不起腰杆,它可不是滋味了,它下定决心,再难也要抓住偷鸡贼。 “它要向猎户寨的村民证明,阿蛮星不愧是多年闯荡山林的好猎手,慧眼识狗,收留了它这样一条忠贞不贰的好猎狗;它要让亲爱的主人佝偻的背重新挺直,耷软的腰重新板直,黯然的眼重新奕奕闪亮,灰扑扑的脸重新光彩照人,低垂的头颅重新高高昂起。这是它的义务,也是它的责任。” 整整七天,它终于发现了狐再次来村里作案的踪迹,怎么作案的它是看得一清二楚。 “唉,人们只晓得狐是昼伏夜行的动物,白天家鸡被盗,便断定不会是狐所为,人们不晓得狐出于生存压力,会调整体内的生物钟,针对人们的麻痹心理,出其不意地在白天偷袭鸡窝。唉,经验主义害死人也害死狗。” “目标越来越近,白眉儿看得也越来越清楚,那公狐一面走一面用那根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的雪地上不停地扫动;怪不得七天前它在寨子里找不到狐的踪迹,敢情都让公狐的尾巴给扫掉了。” “瞧,公狐踏着碎步一脚高一脚低朝前走,狐步高狐步低尤如在跳狐步舞;它慢慢看出来了,公狐走的并非直线,而是一条弧线,也就是说在雪地上绕着圈圈。很快,公狐在杂树林里兜了个圆圈,又回到了原地,与母狐站在一起。然后,又一前一后朝白眉儿埋伏的位置走来,公狐边走边用大尾巴扫除身后的脚印。” 白眉儿终于明白了,这对狐在杂树林里布了一个迷魂圈,好狡猾的狐!还等啥,上! “当叼着鸡的母狐走到离大树只有一米远时,白眉儿冷不防蹿出来,朝母狐扑了上去。它把七天来所有的委屈和愤懑,所有的苦难和艰辛,所有的等待和希望,连同自己的前途和主人的名誉,都凝聚在这一扑上。” 白眉儿很聪明,它并没有咬死母狐,而是让它受重伤无法逃跑,它好有机会逮住公狐。公狐真的回来救母狐了,白眉儿和公狐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胜利拿下公狐!寨子里的人们和狗们也赶到了现场,不知道咋回事的人们还误认为是白眉儿偷的鸡呢,要处置白眉儿,主人阿蛮星发现了细节,从枪管子下救了它。在它的指引下也把逃跑的母狐逮了回来。 “阿蛮星的视线在白眉儿和公狐之间来来回回地移动,皱眉、眯眼、审视、沉思、醒悟、惊喜,表情急遽变幻。突然,他一把抓住酒糟鼻的枪管,猛地擎向天空。“砰”,酒糟鼻的猎枪炸响了,子弹从白眉儿头顶飞过。” 真相大白!白眉儿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捉住了真凶,自证了清白,也给主人阿蛮星争了光!寨子里的人们终于承认它是一条猎狗了!它别提有多开心了。 “白眉儿看见主人耷软的腰板直了,佝偻的背挺直了,眉头舒展,双眼又炯炯有神,说话的声音又响如洪钟。唔,它如愿以偿了,它心里甜滋滋的,像灌了蜜。” 白眉儿第一次以猎狗的身份参加了寨子里的集体狩猎活动,和寨子里二三十条猎狗一起出征,这让它感到新奇也极为兴奋,它可要好好施展它的本领了。在路过一条小河边时,所有狗跟着黑虎过去了,唯独它发现了端倪,给主人报告了情况。可人们却以为它是没见过世面,第一次狩猎被吓到的乱叫呢。说不清楚了,白眉儿纵身一跃,自己钻进芦苇丛去找猎物了。原来是一只猞猁,发现大群的狗和大队的人走过来,钻进芦苇丛里想蒙混过关。这时人啊狗啊才齐上阵,又是枪打又是狗追的。但猞猁也不是吃素的,一群狗竟跑不过被打伤了腿的猞猁,一千米之后狗们就被落下了两三百米,两千米之后都掉队了。唯独白眉儿,它豺的基因发挥了优势,它既有豺的耐力,又有狗的爆发力,紧紧追着猞猁不放。 甩不掉白眉儿的猞猁又出幺蛾子了,它竟然制造假象,想等白眉儿攻击它时趁机制服。这一招却被聪明的白眉儿识破了,而且越看越眼熟,这只猞猁正是抢夺它猎物的那一只,“真是冤家路窄”,白眉儿想。于是它停止了跳跃,反正猞猁在装死,也没有跑,它要谨慎再谨慎,不能上当。等狗群和人们赶到时,猞猁仍然是口吐白沫瘫卧在地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阿花和阿黄也不想白眉儿为啥没有进攻,突然就从左右两侧一齐向猞猁扑过去……这一扑真是送死,两条狗一死一重伤,狗的包围圈瞬间瓦解,猞猁趁机一个扭身拔腿朝山沟跑去。狗们都吓坏了,唯独有着豺的血统的、经历过真正野外生存考验的白眉儿,没被猞猁血腥的屠宰吓破胆。它憋足一口气,拼命朝猞猁追去。眼看离山沟越来越近,一百米,七八十米……白眉儿在想对策了,千万不能让猞猁钻进山沟,钻进去就再也逮不着了。于是一边追一边攻击,它想拖延时间,主人离得不远了,它不顾一切地做了个二级前扑的动作,这是它最后一个绝招(也是它爸爸的经典动作)。 “它嗖的一声奋力向前扑去,第一个前扑落点刚好在猞猁屁股后面约两三寸远的地方,刹那间又高高地扑了起来,第二个前扑,很快在空中追上正闷头窜逃的猞猁,上下一线,向前运动,这态势,无论猞猁怎么躲闪,它也会像张网似的把猞猁罩住。” “它收胸挺腹,脑袋扎下去,一口叼住猞猁尾巴,四条腿在猞猁屁股上猛烈踢蹬,随着猞猁一声惨嚎,那根又粗又短的红尾巴被齐根咬断了。” 这一咬把猞猁气得够呛,这正是白眉儿想要的效果,它还嫌不够火儿,又火上浇油,“白眉儿把那根还滴着血的猞猁尾巴含在嘴里,摇头晃脑,就像在挥舞胜利的旗帜,然后,它当着猞猁的面,舔食猞猁尾巴断茬滴出的血浆。咂咂嘴,耸耸耳,味道好极了。” 猞猁暴跳如雷,它已经忘记了逃跑,发疯般地朝白眉儿扑来,连连扑咬……正在白眉儿与猞猁殊死搏斗的关键时刻,主人的枪响了,子弹贯通猞猁的双耳。猞猁两眼翻白,在空中像鲤鱼似的打了个挺,便软绵绵栽倒在地。 首战告捷!白眉儿虽然受了伤,但是它很开心,因为它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它被认可了,它也给主人争了光。十天后,白眉儿脖子上的伤口痊愈了,主人为白眉儿狩猎能安全些,给它戴上了护脖。 ”白眉儿心花怒放,它知道这副贵重的护脖儿不仅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还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地位和权力,主人把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从老黑狗脖子上移到了它的脖子上,意味着把宠爱和信赖也移到它的身上,把猎户寨猎狗群头领的荣耀和最佳猎犬的头衔也一并赠送给它了。 生活多么好,令狗心神往。” 《双面猎犬》看完了,但是故事没有结束,更多的精彩我们《混血豺王》见。 条件艰苦,适者生存。吃得苦中苦,方为豺上豺……白眉儿适应能力超级强,被歧视、被欺凌,孤独、无助、无奈等种种不利境地时,它都没有放弃过生存,它睿智、勇敢、顽强,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无论在哪个圈子里,它都要做到那个圈内的佼佼者。它继承了爸爸一心为主、毫不为己的忠诚,任何时候都要把主人想在首位。它继承了妈妈的聪明智慧、绝不服输的那股子韧劲,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迎难而上,绝不退缩。虽然白眉儿是豺,但是它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它无师自通的学习能力是值得学习的。 (这本书主角虽然是白眉儿,但是第一章我还是详细写进了笔记,因为真的特别精彩,我超级喜欢。每一章都不想落下,但是根本写不完,想看更多精彩,一定要去看书。)
这本书描绘的主人公双面猎犬白眉子,从小就非常的苦,他的母亲因情将他的父亲推进了怒江,母亲生他的时候产道失血导致命不久矣,于是无可奈何的将点子打到其他的母豺,他选定了一只叫做黑蝴蝶的母豺。先是一只眼镜蛇咬死了其中的一只小豺,后她又将另一只谋杀,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他母亲的恶行被发现了。他从此就沦为了一只苦豺,生活越来越不如意,他好不容易在猎捕牦牛的时候出了风头,升了点地位,但又被豺王算计,无奈被逼成了一只孤豺,他艰难的活了下来,后又和苦安子结识并认了他当主,因为苦安子,贫穷导致他受到了歧视,苦安子命令去捉鸡,被巫娘视为了捉鸡的坏豺狼,被拿去当了一条菜狗村长阿蛮星救了出来,可又有鸡丢了,这回不是他抓的,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去抓鸡的凶手,那一对狐狸,可反而被狐狸算计了,后来他被整个塞子的人都厌恶,恨不得拿枪崩了他的小脑瓜,他经过了七天的艰苦,终于将两只狐狸捉拿归案。从此他就开始了他辉煌的猎狗人生,主人公白梅子,虽然非常有一个非常苦的豺狗生,但是他非常的顽强,且十分的努力,每一次就像雨中的小草,被风吹弯了腰,但却一次次的站了起来,他的是一生,终究是不平凡,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虽然前方有很多的挫折,但是他给我们展现出的人性的光辉,令人赞叹不已。此书能将一只混血的豺狗一生写的如此精彩,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才华。
不知道看啥书的时候就靠看沈石溪的小说度荒。故事性强,节奏快,还能学到动物知识。 狗改不了吃屎,狗仗人势,狡猾如狐,原来认为都是贬义的,通过解释知道为什么是这样,很喜欢这样提升认知的书。 从动物视角去看动物,不同动物生存之道,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永远都是强者为王,但年老后就失去了昔日的引以为傲的资本,又一轮新的强者上线,保证物种的延续
非常喜欢这本小说,以人的口吻描述动物,文中处处不体现拟人的手法,非常值得低年级的小朋友学习。而且,作者很多都用词非常的幽默,描述动物的特征非常的生动准确,每每读到动物捕猎的描述,动物厮打的场景就映入眼帘……经常看到发笑,当然故事情节也安排的非常好,引人入胜,不愧是“动物大王”。读完了这本双面猎犬我迫不及待的买了纸质版书和女儿一起分享,读完了这本还非常期待白眉儿后续的成长……沈石溪系列将一直是我2025年的书单小说。非常强烈的推荐给更多的读者,也希望大家能得到丝丝的快乐并跟着白眉儿一起经历和成长。
说实话,这是我看沈石溪的书以来最好看的一部,我看的混血豺王的前言才来看这个书的
《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沈石溪的这两部作品,与其说是动物小说,不如说是一曲关于"身份"的悲歌。白眉儿的一生,从《双面猎犬》的洛嘎与达维娅之子,到《混血豺王》中众叛亲离的悲剧收场,本质上是一个灵魂在两种血脉之间反复被撕扯的过程。 混血,是恩赐,也是诅咒。 白眉儿继承了猎犬的聪慧与体格,也继承了豺的野性与本能。这本该是自然界最完美的组合——既有狼的勇猛,又有犬的忠诚。但沈石溪残忍地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完美往往意味着两头不靠岸。猎犬的世界容不下一个豺的血统,豺群也永远不会真正信任一个带着犬类气息的王者。他每一次试图靠近某一边,都会被另一边的本能拉回去。这不是选择的问题,是基因里写好的宿命。 最刺痛我的,是白眉儿对"归属"的执念。 他明明可以成为豺王,拥有权力和族群,却一次次因为对人类的情感而动摇。他对主人的忠诚,与其说是驯化的结果,不如说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茫茫荒野中抓住的唯一一根稻草。他渴望被接纳,渴望有一个地方可以说"我属于这里"。但每一次,当他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归宿——无论是作为猎犬被主人抚摸,还是作为豺王被族群臣服——命运都会冷酷地撕开那层假象。 这种执念让我想到一个更深的命题:人终其一生寻找的"家",究竟是一个地方,还是一种被全然接纳的感觉? 白眉儿至死都没有得到答案。他最后倒在地上,身边有人类,心里有豺群,那不是英雄的落幕,是一个无处可去的灵魂终于耗尽了力气。 而这两本书最令人唏嘘的地方在于——白眉儿其实什么都没做错。 他忠诚,他勇敢,他在豺群中推行仁政,他对主人至死不渝。但忠诚换来了被出卖,勇敢换来了被孤立,仁政换来了被背叛。沈石溪在这里抛出了一个近乎绝望的问题:在一个以血统和立场划分阵营的世界里,一个试图超越阵营的人,是不是注定要被所有阵营抛弃? 归宿,或许从来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和解。 这两本书读完,心里沉甸甸的。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真实。白眉儿的故事让人难受,恰恰是因为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在两种期待之间疲于奔命、在两种身份之间无所适从的自己。 我们都在寻找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但也许,真正的归宿是学会不再需要回去。
书中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书中形象特点鲜明。沈石溪的小说往往有一种特点,将动物或人描写得往往很复杂,不是单纯的好与坏能评判得了的。 描写动物习性,动作十分精准,看得出来肯定是仔细观察过这些动物的,从《闯入动物世界》这一篇中,我的猜测也得到了印证。 动物世界的很多法则同样适用于我们的人类社会,所以有时候读着读着不禁恍惚,沈石溪难道单单是描述动物的吗,或许也在暗喻着人吧。比如说埃蒂斯红豺群中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规则,比如说夏索尔因害怕白眉儿威胁到自己的地位,故意设下陷阱的行为和心理等等。 即便现实可能不如书中那样美好,但书中沈石溪所描写到的白眉儿的坚毅,勇敢,果断,聪明,机智,猎户寨人们的真善美,敢于承认错误的品质仍旧让我心神向往。
应大儿子推荐,跟他一起读了这本书,他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买了全套。从史蒂芬•科维时间管理的角度而言,读这个小说对我来说应该算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情,但既然是假日,那么跟孩子做个亲子阅读权作放松心情,更兼与子同乐,在中秋假期有雨不能出游的情况下,实乃上上之选。 大儿子因为喜爱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从而在上初中后主动申请做了生物科代表,生物成绩一不错,这是我之前不曾预料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亘古有理。 此书情节曲折,跌拓起伏,颇为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猎狗和豺的混血儿白眉自小经历坎坷,凭借先天血统优良带来的身体优势和顽强意志,在从小受排挤的环境中艰难活了下来。在回归人类社会的环境中,也是遭遇不济,最终靠忠诚和智慧,成为了优秀的猎犬。它既有豺的求生意志,也有猎狗的勇敢和智慧,是为双面猎犬。 在这本书里,再一次体现了坚持的魅力,一如母亲儿时常常教导与我的“一不成再再再”。没有任何成功是一帆风顺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坚持才能胜利。在勇于坚持的前提下,还要依靠团队的力量,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一个人可能走得很快,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本书续集《混血豺王》,固然可能还是白眉儿的勇于坚持,大抵也会有其领导团队成功的风范。下一个假日再读之。 如果您不曾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强烈推荐您阅读,亲子阅读的好书,不弱曹文轩的《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等。既有人性的光辉,也有自然界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体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期待疫情早日结束,在万里路上,读着万卷书。
这本书讲述了混血豺白眉儿坎坷的一生。它既有猎狗的忠诚勇敢,又有着豺的野性孤傲。命运让它在人类与豺群之间来回摇摆,受尽误解与磨难。 这本书不只讲动物故事,更写出了关于身份、尊严、忠诚与生存。情节跌宕起伏,读起来扣人心弦,让我懂得生命既有脆弱,也有不屈的力量,非常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