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
劳伦斯以小说名世,但其诗歌成就绝不亚于小说,有人叹息道:“假若劳伦斯只写诗歌,他一定会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哈罗德?布鲁姆认为:“既亲近布莱克又亲近惠特曼的劳伦斯,是一种视域性绝望的高潮,而这种视域性绝望在我看来似乎是英语最伟大诗歌的中心。”《灵船》收录了劳伦斯《鸟?兽?花》、《三色紫罗兰》、《最后的诗》等著名诗集中的重要作品,其中的《杏花》、《蛇》、《灵船》、《阴影》等,都是现代诗歌史上的杰作。
《灵船》是英国作家D.H.劳伦斯(1885-1930)晚期的重要诗集,亦是其毕生诗歌创作的集大成之作,2013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收录了《鸟·兽·花》《三色紫罗兰》《最后 的诗》等早期诗集中的代表性篇章,囊括《杏花》《蛇》《灵船》《阴影》等现代诗歌名篇。这部诗集的多数作品诞生于劳伦斯生命的最后几年,病榻之上的他完成了对死亡主题的终极叩问,而工业文明的机械复制、现代人情感的枯竭以及生死循环等核心命题,贯穿了整部作品的探索脉络。诗集结构层层递进、意蕴深远:前半部分聚焦爱情与欲望,深刻揭示人在现代城市与亲密关系中的内在张力,如《爱情的谎言》便犀利点出,若“爱”被异化为固定价值的硬币,终将沦为商品社会的虚假叙事;中段篇幅转向自然与动物意象,借“蛇”“鸟”等鲜活形象,酣畅淋漓地抒发本能的生命力与对自由的热切渴望;高潮篇章当属长诗《灵船》,诗作以“灵船”为核心象征,将其喻为灵魂逃离肉体桎梏与工业文明围困的“方舟”,诗人高声号召“造起你的灵船”,在死亡的洪水中完成自我毁灭与重生的双重蜕变;结尾部分则以《最后的诗》等作品收束,死亡、告别与新生的意象交织缠绕,铺展开“最漫长的航行”——唯有彻底投身湮灭之海,方能换取灵魂的全新觉醒。 诗集中的核心意象与主题相辅相成、极具深度:“灵船”既是逃离现实的工具,更是灵魂实现自我超越的象征,将“死亡”转化为一场主动而庄严的远行;劳伦斯打破传统认知,拒绝将死亡视作生命的终点,而是将其定义为生命力自我更新的必要环节,人在“洪水中”沉沦的同时,灵魂已然抵达新的彼岸;对工业文明的批判贯穿始终,新房 屋、新家具、机器等意象反复出现,直指现代物质文明对人的情感与生命力的无情抽空;而关于爱与欲望的探讨,从热烈奔放的情诗到对爱情失效的冷峻反思,诗人始终在情欲与精神的边界探寻生命的本真。在艺术表达上,这部诗集更显匠心:大量动词与具象名词的精妙运用营造出强烈的节奏感,长句与断句的交错排布,精准复刻了生命冲动的起伏跌宕;自然、动物、机械、宗教符号的大胆并置,构建起多声部的复杂象征网络;形式上兼容并蓄,既有古典吟唱式的恢弘长诗,也有现代口语化的凝练短句,尽显劳伦斯对多种诗歌传统的吸收与革新。 评论界普遍认为,单以诗歌成就论,劳伦斯足以跻身二十世纪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列。《灵船》将生死、爱欲与工业文明的冲突推向极致,既是对个体灵魂的终极摆渡,也是对现代文明的严厉审判,既标志着劳伦斯艺术追求的巅峰,更是现代诗歌史上一部极具启示录色彩的里程碑之作。
诗中“灵船”象征承载灵魂的工具,带领死者进入新的存在状态,让灵魂从肉体中解放,进入更广阔的存在,死亡让灵魂摆脱身体的束缚,获得自由,进入更广阔的世界。虽然这是一篇探讨死亡这一沉重主题,但劳伦斯并未陷入悲伤或恐惧,而是以一种平静而真挚的情感面对死亡,这种情感的真实性使诗歌更具感染力,所以劳伦斯在给我们传递信号认为死亡不是终点,死亡不是结束,而是灵魂进入新阶段的开始,就像坐船去另一个地方,大自然和宇宙是永恒的,生命不断循环,死亡是其中一部分,死亡让灵魂摆脱身体的束缚,获得自由,我们应该平静接受死亡,视其为自然过程,细细琢磨起来,死亡与重生确实是我们人类值得思考的哲学真理。
昨晚读完了,主要是有几点可以提升: 组成的诗集要注明创作或出版时间,而且有些不是全译,选译要说明清楚。 翻译语言还是有些粗劣,不够贴,可参考双黄翻译的《虹》的语言。 最后是对劳伦斯本人的意见就是这个集子一般,最后的部分选诗老气十足。
喜欢劳伦斯后期的诗歌,虽然后期的诗歌文学性不比前期,但思想性远高于前期,《鸟兽花》和《三色紫罗兰》篇写得着实不尽人意,有佳句无佳篇,反而不如青年时期的诗作清新自然,好吧,可能也没这么夸张,可能因为这两篇里咏物诗比较多所以我下意识和中国古诗做对比了。
劳伦斯在《儿子的情人》中,探讨了诸多伦理问题。这本诗集中,关于伦理,爱情,性的主题也不少,甚至有些偏颇。性情坦露,但诗意尚在,
原只知劳伦斯是个讲故事的高手,现才知他写诗歌的才华不亚于小说。 “重复着他们自己的话语,如同抽水马桶重复排水,” 劳伦斯
劳伦斯真的是一位很有才华的诗人,在其短暂的一生当中,一直没放弃对自己的自我解剖,用诗兴的语言来解剖自己,来解剖欲望,解剖死亡。 诗中所描绘的美好的,肮脏的,痛苦的,疯狂的,其实有些描写越是着力,越发感受到劳伦斯对其的厌恶,对于“性”的描写,除了歌颂它的美丽外,也把被它控制的人形象的映射为一种动物,有可能是乌龟,或者是兔子,总之他们不是人,但是劳伦斯本身对人类也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所以他是一个追求“死亡”解脱的诗人,这个世界越是美好,他身上作为人的罪孽就越沉重(这点很像太宰治),所以我认为他的本义还是歌颂“性”“繁殖”的美好,但是,读诗看诗的人带了怎样的眼镜,就会看到怎样的诗,如果你看到的是劳伦斯对于一种纯粹,美好的“性”的追求,就会理解,他可望而不可得之的痛苦,他甚至希望变成某些动物来解决他的痛苦。 最后一个部分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他开始直面生死,思考人生,灵肉,这是最有深度的地方,是劳伦斯最后歇斯底里的释放,这也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唯美派的西方诗人的地方,他有点但丁的味道,但是少了点但丁的疯狂,多了几分沉郁。
道德 只有人类不道德, 野兽、花朵都应排除在外。 因为人,可怜的野兽,能够照镜子, 并在镜中认识自己。 当他在镜中照见了自己, 他不像狗一样对着自己狂吠。 他一本正经地欣赏自己。 假若他只是对着自己狂吠几声, 或像猫一般愤怒地耸毛, 接着转身离开并且遗忘, 那或许会更加美好。
都说英国盛产绅士,彬彬有礼、落落大方、礼貌谦逊、穿着得体。没想到在劳伦斯的眼里,这些都是资产阶级下的被掏空的外表华丽内在实则被腐蚀一空的毒蘑菇,然他本人也是英国人。无怪乎被人称作是痛恨资产阶级的,另辟蹊径的另类主义者。
最喜欢的部分是《三色紫罗兰》放在现代也很能代入。还有本书的一句 “重复着他们自己的话语 如同抽水马桶重复排水”让我想到的是日子像抽水马桶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