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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三部曲(魔戒之战200年前的故事《指环王:洛汗之战》12.14上映) 封面

魔戒三部曲(魔戒之战200年前的故事《指环王:洛汗之战》12.14上映)

J.R.R.托尔金

92.7%推荐值 · 3058人评
11.9万人在读
97万字总字数
¥1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17 · 视频解读 14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为了世界的光明未来,誓死抵抗黑暗的伟大史诗。至尊魔戒,拥有统御众戒、奴役世界的力量,黑暗魔君索隆苦觅已久。为了守护家园,魔戒继承人弗罗多毅然离开宁谧淳朴的夏尔,踏上前途未卜的旅途。与他同行的是睿智的巫师、勇敢的人类、美善的精灵、坚毅的矮人和热爱和平的霍比特人。征途见证了勇气与友谊。跃马客栈里的重重暗影,卡扎督姆桥的怒吼炎魔,勇猛骁勇的洛汗骠骑,范贡森林的上古树须,凄厉嘶嚎的邪恶戒灵,陡峭山壁旁的巨型毒蛛……每个人各自抵御着无尽的诱惑与磨难,承担起属于自己的善恶考验。平凡的霍比特人战栗在末日烈焰面前,他能战胜这噬灭灵魂的至尊魔戒吗?

读者书评

★★★★★

做为一个学英语,德语的理科生来说,现在又居住在德国,对于语言的精准性有了比出国前更深刻的认识和感受。 中文足够好,可仍然发现中文不够用,是因为中文是表意,像诗一样,在表达丰富性和准确性上有天生的缺陷,倘若涉及科学就简直没法用中文描述。 英语,德语在这方面具有先天性优势,作者作为一个语言学家,创造出多种不同的语言之外,又无比精准描绘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长卷,读来荡气回肠,仿佛不是看小说而是看历史书、看诗。译者功力极深,在多种语言切换中找到精准描述,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除了语言的优点之外,高尚这一品质是刻在这本书基因里。有悲伤,有忧虑,有人性的软弱,有魔鬼的诱惑,但高尚,浪漫,美好,这些时时刻刻让读者感动,钦佩,扼腕叹息和久久不能自拔。 有评论说这本书太多的景物描写,也对也不对。这本书是纯粹的古典主义风格,没有现代作品中必有的心理分析,多重人格,以及每个人心中的dirty secret. 情绪借助景物展示,而不是人的个性,行为,意识流和思维。这也是古典作品的通病。 电影改编极好,双壁成辉,彼此成就。 读这本书,激起我个人极大热情的是学语言,尽可能得精准,尽可能得丰富。当然,现在中文有退化,得先解决生存问题

★★★★★

实在是羡慕每一个没有看过魔戒的人,因为这是一个多么动人的世界和旅程。完整的、悠长的、复杂的、又饱含着最童话也最真实的历史和情谊。 The ring是什么?是最明显不过的那些人们无法摆脱的东西:永恒燃烧灵魂的欲望,不管是对权力、力量乃至是永生或是“正义”的欲望。沉溺于此的那些生物最后都死了,死于自己,也死于这些无望的追逐。 而着墨最浅的主角所承担的是最沉重的,Frodo,他没有甘道夫的智慧,阿拉贡的苏感、小叶子的轻盈,吉姆利的朴拙,甚至在故事的后半段和遥远的中土历史里,他的身影也被山姆、梅里和皮平掩过。和他一起出发的霍比特人们都拥有了很长很好的一生,而他的故事却从风云顶开始就褪色了,在灰港的船启航的一瞬,他的故事也像早晨终将逝去的月。但我想,这正是这个故事最有趣也最值得人警醒的地方:真正的英雄总被遗忘,歌谣里传唱的寥寥几句就已经一层层的覆盖了那一条最痛苦又漫长的路。 这往往与我们熟知的、东方式的故事不同。一个普通人如何抵抗一个大魔头、一个名字都无法提及的人?也许不是因为你会升级、会变强,而是因为你会在路上结识你的伙伴,会遇到无数的善意和赐福,也因为最后战力总是会出现奇怪的偏差:大魔头会因它永远不可预料的善、勇气和爱而被击败。魔戒如此,哈利波特如此,平凡的主角们在一步步走下去的路途里,在以为一切都将终结的时刻,选择为了那些值得奋斗的美好而战斗,即便被保卫的如一无所知。而他们最终总是能成功,这又实在给人勇气:我们无法选择命运,我们却可以承担它,直到最后。

★★★★★

一个在灰烬里行走的人对本书的书评: 我听说《魔戒》的故事时,正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啃一块干硬的饼。饼渣掉在布满裂纹的土地上,和去年秋天的落叶混在一起,风一吹,就跟着尘土滚远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个地方叫中土,有群人,他们的饼里没有麦香,只有一路的风尘和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后来我把这个故事翻来覆去读了三遍,每一次合上书,都觉得自己手上沾着摩瑞亚坑道里的灰烬,鼻尖萦绕着洛丝罗瑞恩的花香,耳边响着末日火山上的风。那些人,那些事,就像我童年时见过的逃荒者,背着比自己还重的行囊,在看不到尽头的路上,一步一步地挪。 托尔金用一支笔,在纸上挖出了一个巨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霍比特人的袋底洞,洞里有烤得金黄的蛋糕,有陈放多年的美酒,有温暖的壁炉和柔软的沙发。霍比特人喜欢在午后的阳光下打个盹,喜欢在傍晚时分和邻居聊聊天,喜欢数着自己的金币,看着自己的菜园。他们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夏尔的田野和河流,小到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不知道黑暗正在悄悄地蔓延。比尔博·巴金斯就是这样一个霍比特人,他原本可以在袋底洞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喝着茶,吃着蛋糕,讲着自己年轻时的冒险故事。可他偏偏遇到了甘道夫,遇到了十三位矮人,从此,他的人生就像一张被风吹起的纸,飘向了未知的远方。他得到了一枚戒指,一枚看起来普通的金戒指。那时候他不知道,这枚戒指会像一根线,把他,把他的侄子弗罗多,把整个中土世界,都牵进一场无法逃避的灾难里。 弗罗多·巴金斯继承了比尔博的袋底洞,也继承了那枚戒指。他原本和其他霍比特人一样,喜欢夏尔的宁静,喜欢家乡的一切。可甘道夫的到来,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甘道夫告诉他,这枚戒指是魔戒,是黑暗魔君索伦的信物,是整个中土世界的噩梦。索伦失去了魔戒,但他的力量并没有消失,他在魔多的黑塔中积蓄力量,等待着魔戒的回归。一旦魔戒回到索伦手中,整个中土世界就会陷入永恒的黑暗。弗罗多没有选择,他必须带着魔戒,离开夏尔,离开自己熟悉的一切,踏上一段充满危险的旅程。他要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只有那里的火焰,才能摧毁魔戒。 我总觉得,弗罗多的旅程,就像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我们都背着自己的“魔戒”,可能是欲望,可能是恐惧,可能是责任。我们都要离开自己的“夏尔”,离开自己的舒适区,去面对未知的挑战。弗罗多一开始是害怕的,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这个任务,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他和山姆、梅里、皮平一起,踏上了旅程。他们穿过夏尔的田野,穿过布理的客栈,穿过风云顶的荒原。在风云顶,他们遇到了戒灵,那些索伦的爪牙,穿着黑色的斗篷,骑着黑色的战马,带着刺骨的寒冷。弗罗多被戒灵的剑刺伤,伤口不断地溃烂,不断地疼痛。他躺在那里,像一只受伤的小鸟,无助而绝望。可他没有放弃,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一旦停下来,整个中土世界就会毁灭。 后来,他们遇到了阿拉贡。阿拉贡是刚铎的王位继承人,可他却一直在逃避自己的责任。他像一个流浪汉,在中土世界里游荡,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他遇到了弗罗多,遇到了那些霍比特人,从此,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他决定保护弗罗多,决定和他一起,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他拔出了祖传的圣剑,那把剑曾经被索伦的剑斩断,如今已经重新铸造。他挥舞着圣剑,像一道闪电,照亮了黑暗的道路。他和弗罗多一起,穿过摩瑞亚坑道。摩瑞亚坑道里一片漆黑,只有矮人的尸骨和怪物的嚎叫。他们在那里遇到了炎魔,一个巨大的怪物,带着火焰和浓烟。甘道夫为了保护他们,和炎魔一起坠入了深渊。弗罗多看着甘道夫消失在黑暗中,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了下来。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保护者,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朋友。可他没有时间悲伤,他必须继续前进。 他们离开了摩瑞亚坑道,来到了洛丝罗瑞恩。洛丝罗瑞恩是精灵的家园,那里有美丽的森林,有清澈的河流,有温暖的阳光。精灵女王凯兰崔尔给了他们礼物,给了他们希望。弗罗多在那里看到了未来的景象,看到了中土世界被黑暗笼罩的样子,看到了自己和山姆在末日火山上的艰难。他害怕了,他想放弃,他想把魔戒交给凯兰崔尔。可凯兰崔尔拒绝了,她告诉弗罗多,只有他,才能完成这个任务。弗罗多明白了,自己的旅程,必须自己走完。他带着精灵的礼物,带着精灵的祝福,离开了洛丝罗瑞恩,继续前进。 他们沿着安都因河而下,来到了帕兰诺平原。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刚铎的军队和索伦的军队正在厮杀。阿拉贡站在战场上,挥舞着圣剑,带领着刚铎的军队,冲向敌人。他的身后,是莱戈拉斯和吉姆利,一个精灵,一个矮人,他们曾经是敌人,如今却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们一起战斗,一起杀敌,一起为了中土世界的自由而战。弗罗多和山姆没有参与战斗,他们必须继续前进,他们必须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他们离开了帕兰诺平原,穿过死亡沼泽,来到了魔多的边境。死亡沼泽里一片死寂,只有腐烂的尸体和有毒的气体。他们在那里遇到了咕噜,一个被魔戒腐蚀的生物。咕噜曾经是一个霍比特人,可他因为魔戒,变成了如今的样子。他既想得到魔戒,又想帮助弗罗多。他带着弗罗多和山姆,穿过了魔多的边境,来到了末日火山的脚下。 末日火山上一片荒凉,只有火山灰和岩浆。弗罗多的伤口越来越疼,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他背着魔戒,一步一步地向火山口爬去。魔戒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它不断地诱惑着弗罗多,让他把它据为己有。弗罗多在火山口停了下来,他看着魔戒,眼神里充满了欲望。他想把魔戒戴在手上,想拥有它的力量。可就在这时,咕噜扑了上来,咬掉了他的手指,抢走了魔戒。咕噜看着魔戒,开心地笑了起来。他跳着,笑着,一不小心,掉进了火山口。魔戒和咕噜一起,消失在了岩浆里。索伦的力量瞬间消失了,黑塔倒塌了,戒灵消失了,索伦的军队崩溃了。中土世界得救了。 弗罗多和山姆站在火山口,看着岩浆翻滚,看着黑烟消散。他们知道,自己完成了任务,自己拯救了中土世界。可他们也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弗罗多的伤口永远无法愈合,他的心灵永远受到了创伤。他和山姆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刚铎。阿拉贡在那里加冕,成为了刚铎的国王。他看着弗罗多,眼神里充满了感激。他告诉弗罗多,他是中土世界的英雄。可弗罗多却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霍比特人,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后来,弗罗多和山姆、梅里、皮平一起,回到了夏尔。可夏尔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萨鲁曼带着他的手下,占领了夏尔,破坏了那里的一切。弗罗多和他的朋友们,带领着夏尔的霍比特人,打败了萨鲁曼,恢复了夏尔的宁静。可弗罗多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适应夏尔的生活了。他的伤口还在疼,他的心灵还在受着创伤。他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夏尔,离开中土世界。他和比尔博、甘道夫一起,登上了前往维林诺的船。维林诺是精灵的家园,那里没有痛苦,没有悲伤,只有永恒的幸福。弗罗多站在船上,看着中土世界越来越远,看着夏尔的田野和河流越来越小。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合上书,看着窗外的天空。天空很蓝,云很白,和夏尔的天空一样。我想起了弗罗多,想起了山姆,想起了阿拉贡,想起了那些在灰烬里行走的人。他们都是普通人,可他们却做了不普通的事情。他们背着自己的“魔戒”,在看不到尽头的路上,一步一步地挪。他们害怕过,绝望过,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创造奇迹。 我又想起了自己的人生。我也背着自己的“魔戒”,也在自己的路上行走。我曾经害怕过,绝望过,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我知道,只要我一步一步地走,只要我不放弃,我就一定能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魔戒》的故事结束了,可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们都是在灰烬里行走的人,我们都在寻找自己的末日火山。我们都在努力地,把自己的“魔戒”,扔进火焰里。我们都在努力地,创造自己的奇迹。 我拿起桌上的饼,继续啃了起来。饼渣掉在地上,和去年秋天的落叶混在一起。风一吹,就跟着尘土滚远了。可我知道,这一次,我不再是一个人。那些在灰烬里行走的人,那些平凡而伟大的人,他们一直在我身边,一直在我的心里。他们像一盏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他们像一股力量,推动着我不断地前进。 我想,这就是《魔戒》留给我们的礼物。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无论遇到多大的危险,我们都不能放弃。我们要像弗罗多一样,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魔戒”。我们要像山姆一样,忠诚地陪伴在朋友的身边。我们要像阿拉贡一样,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们要像那些在灰烬里行走的人一样,一步一步地,走向自己的未来。 中土世界的故事结束了,可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们都是在灰烬里行走的人,我们都在创造自己的奇迹。

★★★★★

此书是一部史诗般的奇幻小说,由J.R.R.托尔金创作,讲述了在中土世界中,黑暗魔君索隆试图通过至尊魔戒来统治世界的故事。 故事由一个至尊魔戒引发开始,它发生在一个被称为“中土世界”的广阔大陆,这是一个充满了魔法、种族和神秘力量的世界。中土世界的历史悠久,存在着众多古老的种族和传说。在这个世界中,黑暗魔君索隆试图通过至尊魔戒来统治世界。而书中的主角人物弗罗多·巴金斯,一个霍比特人,被选为魔戒的持有者。他成为了摧毁魔戒以防止其落入索隆手中重任在肩的人。为此,他集结了一支多元化的队伍,包括巫师甘道夫、人类阿拉贡等多位种族的代表,这些成员组合起来的队伍,需要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和死亡危险。在战争开始时,他们就遭遇了各种危险生物和险恶地形的恐惧危情,对于这些,每个成员都必须要战胜自己的内心恐惧和外部的诱惑,如何面对着强大的敌人,还有内心的挣扎??书中的他们展现出来的是惊人的勇气,遇神杀神、遇魔杀魔,他们战胜了各种各样的敌人,如炎魔、戒灵、巨型蜘蛛等,到达了末日火山,在火山的熔岩中摧毁了魔戒。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多次出现了为大局和个人信念而做出的无私奉献甚至生命牺牲的场面。小说以善恶对抗为轴心,探讨了权力的诱惑和腐蚀性。魔戒象征绝对权力,将其毁灭表明对邪恶的拒绝和对自由意志的捍卫。而中土世界中的自然之美与索伦代表的工业化力量之间的对立,暗示对自然之美的保护和对环境破坏的担忧…

★★★★★

在“诱惑”与“远方”之间,读懂信仰的重量 自诞生以来J.R.R.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始终没有淡出大众视野。 很多人看《魔戒》,看的是宏大的世界观、炫酷的魔法特效,或是正邪大战的史诗感。但如果我们透过奇幻的迷雾,去审视那个充满剑与火、爱与恨的中土世界,会发现这不仅仅是一部奇幻文学的巅峰之作,更是一部关于“初心、诱惑与奋斗”的宏大寓言。 在当今这个快节奏、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重读《魔戒》,或许能让我们对“信仰”二字,有更深刻的体悟。 01 面对“魔戒”的诱惑,要守住“本心”的定力 在书中,至尊魔戒象征着无上的权力与力量。它有一个致命的特性:它在诱惑持有者。 无论是法力无边的甘道夫,还是智慧超群的精灵女王,甚至主角弗罗多自己,都承认魔戒的诱惑力。一旦染指,原本想要“行善”的初心,就会异化为“统治”的野心。正如书中所言:“只要魔戒在手,哪怕初衷是好的,最终也会变成暴君。” 这不禁让人深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心中是否也有一枚“魔戒”? 它可能是功名利禄的诱惑,可能是安逸享乐的陷阱,也可能是急功近利的浮躁。面对这些“魔戒”,我们是否具备拒绝的勇气? 托尔金借弗罗多之口告诉我们:真正的强大,不是拥有支配他人的权力,而是拥有支配自我的定力。 只有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在权力面前保持敬畏,才能不迷失方向,守住内心的纯净与“本心”。 02 面对“远征”的艰难,要有“久久为功”的韧劲 摧毁魔戒,注定是一场没有退路的远征。 这段旅程,没有捷径可走。弗罗多是一个霍比特人,身材矮小、力量微薄,甚至可以说是“弱势群体”。他不像阿拉贡那样武力高强,也不像甘道夫那样法力无边。但他做对了一件事:坚持。 从夏尔到末日火山,路途遥远,危机四伏。弗罗多也曾崩溃、绝望,甚至想过放弃。但每一次,他都咬着牙,背负着沉重的魔戒,一步一步向前挪动。 这就是“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道理。 很多时候,我们做事容易“三分钟热度”,遇到困难就想“躺平”,遇到挫折就想“退缩”。但《魔戒》告诉我们:伟大的事业,从来不是靠天赋异禀,而是靠日复一日的坚守。 哪怕力量微薄,哪怕前路未卜,只要方向正确,只要步履不停,渺小的个体也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印记。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韧性,正是我们面对时代挑战时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03 面对“黑暗”的笼罩,要燃起“信仰”的光芒 书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动容:当弗罗多在末日火山口几乎被魔戒吞噬时,是山姆的陪伴和支撑,让他没有彻底沉沦。 山姆代表了什么?他代表了平凡人的忠诚、爱与责任。 在托尔金的笔下,拯救世界的不是超级英雄,而是这些有血有肉、会痛会怕的普通人。正是因为他们心中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有对同伴的责任,才在绝望中燃起了希望的光芒。 这种光芒,就是信仰。 信仰不是虚无缥缈的口号,而是当你身处黑暗时,依然相信光明的存在;是当你感到疲惫时,依然愿意为了心中的“夏尔”——那个家园、那份温暖——去战斗。 世界或许是残酷的,但信仰可以赋予我们对抗残酷的力量。 写在最后 《魔戒》三部曲的结局,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团圆”。精灵的时代过去了,魔法退隐了,人类必须独自面对一个更加工业化、更加现实的世界。 但这并不悲观。因为托尔金想告诉我们:旧时代的魔法终将消逝,但人类的精神可以永存。 愿我们都能像弗罗多一样,在诱惑面前守住初心;像山姆一样,在困境中坚守信念;像阿拉贡一样,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 哪怕手握平凡,也要活出史诗般的精彩。 这,或许就是《魔戒》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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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真美》 一、出发 伊露维塔创造世界,中州大地进入第三纪元。 神灵维拉把黑暗大敌魔苟斯扔进虚空,不再过问世事,神明凡雅便晋升一格,决定善恶之争。 仙境世界的种种,与红尘世界里精灵渡海西去、矮人不成气候、人类日益崛起,共同构成第三纪元的主题。 邪恶凡雅索隆,铸造至尊魔戒,统御矮人七戒和人类九戒,尔精灵三戒并非索隆所铸,能够对抗至尊魔戒。 为了光明与正义,精灵和人类联手进行“最后联盟”之战。 此战伤亡惨重,挺长矛艾格洛斯的精灵王吉尔加拉德,执宝剑纳西尔的人类国王埃兰迪尔,双双牺牲。宝剑纳西尔碎裂如蝶。 埃兰迪尔之子伊熙尔杜,奋勇斩断索隆的手,取下至尊魔戒,此举大大削弱了索隆的邪能。 然后,伊熙尔杜壮志未酬,黯然倒地,贪得无厌的小种人斯密戈,掐死好朋友,独占至尊魔戒。 斯密戈承受着长期腐蚀,失去一部分原本的人格,变成小怪物咕噜。 多年以后,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凭借智慧与巧思,从咕噜手中取得至尊魔戒,又回到故乡夏尔的袋底洞诗意的栖居。 现在,比尔博即将举办111岁生日的盛大宴会了,他的继承人弗罗多33岁。 善良凡雅甘多夫,从远方赶来,参加宴会,比尔博说,在精彩绝伦的霍比特人中间生活111年,实在是太短了,可是他想要出去玩。 比尔博说走就走,他把至尊魔戒和袋底洞传给弗罗多,背上行囊,浪迹天涯。 九年时光匆匆流走,甘多夫指出销毁至尊魔戒的明路,并且毛遂自荐,担任领队。弗罗多与他最要好的朋友山姆,还有小伙伴皮平、梅里,共同踏上长长的路。 二、负伤 远行很辛苦,一行人在老天真汤姆邦巴迪尔与河之女金莓的宅院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唱唱跳跳,恢复元气。然后,弗罗多他们来到跃马客栈,伊熙尔杜后裔,绰号神行客的阿拉贡入队,他将是主角之一。 在渡口之战中,弗罗多他们击败人类九戒佩戴者褪隐而成的黑骑手。 弗罗多身负重伤,被邪刃碎片侵害,性命岌岌可危。 高等精灵吉尔多将一行人带入幽谷。 三、变强 幽谷之主埃尔隆德治愈弗罗多,又招待四方宾客,在席间,众人轮番讲述《精灵宝钻》和《霍比特人》的精彩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甘多夫的分享:关于诸色兼备白袍萨茹曼和控禽驭兽褐袍拉达加斯特两位大巫师的。 众人经过讨论,一致决定,梭林.橡木盾十二伙伴之一格罗因之子矮人吉姆利、黑森林精灵莱格拉斯、刚铎人类波洛米尔加入远征队。 临行前,幽谷精灵工匠为阿拉贡将纳熙尔的碎片重铸为锐利、雪亮、刚硬的宝剑西方之焰。 需要插一句,这一桥段颇有名气,“魔戒重现之日,断剑重铸之时。” 回到叙事,比尔博把来自刚多林的精灵短剑刺叮和矮人秘银锁子甲送给弗罗多,远征队力量变强。 四、危险 远征队进入巴林名下的墨瑞亚矿坑,在桥头遭遇黑暗大敌魔苟斯创造的炎魔,此怪并非凡物,火焰为核心,黑暗为躯体,左手擎炎剑,右手舞长鞭,模样凶恶,威能拔群。 担任领队的甘多夫当仁不让,负责断后,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甘多夫高举宝剑格拉姆德凛,只用一击,便将炎剑击成碎片,他顺势而动,将炎魔打入深渊。 可惜那炎魔也不是吃可爱多长大的,飞起长鞭,把甘多夫卷入深渊,这场战斗,刺激到不要不要的。 阿拉贡挺身而出,带队继续赶路。 先经过银脉河畔,矮人故乡先祖英雄塑像下,吉姆利热血如沸。 又到金色森林侧畔小溪,精灵故乡,一条小河,美人传说,莱格拉斯吟诵诗歌。 远征队被迫进入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山姆身负重伤,承受邪刃侵袭,莱格拉斯担任向导,说服引路精灵,允许自黑暗时代就不相往来的矮人吉姆利,进入秘密花园罗瑞恩。 罗瑞恩女领主,金发如云的加拉德瑞尔,持有金刚石之戒“能雅”,她的眼神锐利如枪,却又渊博如井,美得像一场春天的梦,梦里横卧着小彩虹。 治愈山姆之后,恰逢索隆使用魔眼搜索远征队踪迹,加拉德瑞尔激活能雅的潜能,与之激烈对抗,疲惫的她,心灵现出缝隙。 在至尊魔戒加持下,弗罗多看出加拉德瑞尔渴望夺取至尊魔戒,变成美丽强大又恐怖的中州女皇。 经过一番思索,弗罗多弄清楚至尊魔戒的专属异能,那是何等强大的诱惑,佩戴者初始战斗力因之倍倍倍增。 苍天有眼,加拉德瑞尔并未彻底失控,她使动助眠魔法,帮助远征队恢复体能。一行人喜乐逍遥,临别之际,加拉德瑞尔分赠珍贵礼物,譬如,阿拉贡得到传说级精灵宝石,恢复了王者气度。 矮人吉姆利喜滋滋的收下他梦寐以求的三根加拉德瑞尔金发,留作传家之宝,从此,孤山和罗瑞恩结下善缘,直到纪元终结。 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吉姆利变成好朋友啦! 远征队带上精灵行路面包兰巴斯,走进安都因大河流域,这里是阿拉贡的故乡,先祖英雄塑像雄伟壮观,王者阿拉贡感念非常。 眼见队友们一个又一个的赞美故乡,波洛米尔当然也渴望回到战火纷飞的刚铎,然而,敌军过于强大,波洛米尔打起至尊魔戒的鬼主意。 有了加拉德瑞尔的前车之鉴,弗罗多识破波洛米尔的伎俩,进一步认识魔戒沛然莫御的诱惑。 因此,出于安全考虑,弗罗多选择戴上至尊魔戒,独自隐身上船,此时此刻,他最好的朋友山姆循踪而来。 弗罗多说:“我自己走。” 山姆说:“被丢下?我受不了。” 弗罗多说:“跟我一起,你会死,我受不了。” 山姆说:“跟你一起可能死,被丢下一定死。” 弗罗多说:“那可是魔多。” 山姆说:“魔多就魔多。” 弗罗多说:“看来我们命中注定要并肩前行。” 月色真美。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五、离散 艾森加德,固若金汤,荒若白骨,冷若岩石。 多年以来,诸色兼具的萨茹曼,研究索隆黑暗魔法,已然无法自拔,他指挥奥克军团,四处侵掠,扰乱洛汗马克与恩特森林的正常秩序。 自从弗罗多和山姆悄然离开,远征队正在分头搜索。 突然,波洛米尔吹响号角,阿拉贡、莱格拉斯、吉姆利闻声赶来,发现梅里、皮平被奥克小队绑架;波洛米尔剑折盾裂,重伤倒地,救不活了。 阿拉贡带队,燃情追击。 六、重逢 梅里和皮平逃出奥克的魔爪,进入恩特森林,幸遇中州最古老的生物——树人领袖树须。 洛汗马克三元帅伊奥梅尔,率骠骑击溃奥克小队,与阿拉贡等人见面。 另一边,从墨瑞亚矿坑坠入深渊的灰袍甘多夫,超越界限,经过搏斗,制裁炎魔,使之魂飞魄散。 经此一役,甘多夫若有所感,慧悟而了然。 罗瑞恩女领主加拉德瑞尔派遣风王格怀希尔,解救甘多夫,他重归远征队,得到白骑士美誉。 树须召集觉醒树人,护送梅里皮平归队。 洛汗马克之王希奥顿携王女伊奥温接见甘多夫等人,伊奥温与阿拉贡互生情愫。 七、全胜 目标,艾森加德! 远征队、洛汗马克军、树人团同心协力,突破奥克的外围防线。 白骑士甘多夫驱散诸色兼备萨茹曼的魅惑魔法,并毁掉他引以为傲的权杖,取得萨茹曼与索隆联系的水晶球。 希奥顿指挥若定,处置残兵败将,树须引来水流,清洗并镇守艾森加德。 此时,奇峰孤起,皮平好奇心盛,偷窥水晶球的秘密,几乎被魔眼发现,甘多夫大发雷霆,训斥一番,皮平恢复正常。 八、大败 戒灵纳兹古尔在邪黑塔上空巡逻。 弗罗多和山姆,借助加拉德瑞尔赠送的魔法绳,攀下悬崖,与小怪物狭路相逢。 小怪物饱受至尊魔戒折磨,精神分裂,拥有两个人格,一个是滑头鬼斯密戈,另一个是缺德鬼咕噜。 小怪物对山姆又抓又咬,弗罗多当机立断,拔出刺叮,驱动至尊魔戒,将其驯服。 小怪物念念叨叨,担任弗罗多和山姆的向导,沿秘径穿越死亡沼泽,横跨那凄凉荒漠,进入阴影山脉,靠近鬼影隘口。 在落日之窗,弗罗多三人被波洛米尔的弟弟法拉米尔迎个正着。山姆心慌犯错,泄露波洛米尔抢夺至尊魔戒的秘密,法拉米尔一听,心神激荡,天人交战,完成自我克制,弗罗多三人便逃过一劫,他们绕开禁忌之谭,躲开戒灵之首,前方黑暗,深重浓稠。 那是小怪物秘主的地盘,它是谁呢?永远吃永远饿的希洛布。 巨大而丑陋的蜘蛛女王希洛布,残酷眼中漂浮着邪恶企图,它畅饮鲜血,又编织罗网,吞噬生灵,吐出黑暗,多么强大而可怕。 希洛布使出得意连续技,把弗罗多吊在半空,短剑刺叮落地。 好一个弗罗多,他全力维持最后一寸清醒,放出加拉德瑞尔水晶瓶储存的精灵宝钻微光,净化希洛布。 山姆手疾眼快,拾起刺叮,贯力突刺希洛布,蜘蛛女王负伤,应激拔起,借势用全身重量辗轧山姆。 山姆临危不惧,双臂并拢,将刺叮贯入希洛布要害,一不做二不休,山姆乘胜追击,举起水晶瓶,再次净化希洛布! 希洛布连声怪叫,落荒而逃。 堂堂巨魔恶怪,败在两位籍籍无名的霍比特人手里。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个平凡奥克,带走生死不知的弗罗多。 山姆筋疲力尽,晕倒。 九、圣白 刚铎王室的纹章一分为三,繁花如雪白树为底,中间多芒星辰闪耀,光荣王冠高居群星之上。 刚铎宰相兼代理城主德尔梭尔,惊见其长子波洛米尔遗物,那支银丝缠绕的野牛大号角,悲从中来。 德尔梭尔心怀老来丧子之痛,愤愤不平,一意孤行,试图夺取至尊魔戒,将力量倍增异能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远征队成员对德尔梭尔的评价不一致,皮平宣誓向他效忠,甘多夫却质疑德尔梭尔的立场。 原来,索隆在水晶球影像联系时,悄然施展魔法,腐蚀了德尔梭尔的灵魂。 德尔梭尔阴谋败露,含恨自尽。 刚铎军团的临时指挥权落在法拉米尔手中。 骠骑洛汗马克的纹章,是一匹奔马。 在洛汗马克,阿拉贡收到幽谷公主暮星阿尔纹赠送的珍贵礼物。 洛汉马克王女伊奥温,也崇拜阿拉贡,在她眼中,阿拉贡是意志坚定的刚毅男子,即将成为第三纪元前所未有之战的领袖,因此,伊奥温芳心可可,魂梦与之。 大战将启,洛汗马克之王希奥顿把一代名驹捷影赠送给白骑士甘多夫,自己驾驭脚程稍逊一筹的雪鬃。 梅里感念非常,向希奥顿效忠。 十、邪黑 圣白塔下集结的正义力量,给索隆带来压力。 索隆聚集麾下军团,冠军骑士黑统帅挺矛跃马,戒灵之首呼啸飞翔,炎魔领袖勾斯摩格扬起火鞭。 第一纪元黑暗大敌魔苟斯曾仿造树人恩特创造巨大食人妖,那巨妖手持仿造的地狱之锤格龙得,秘密武器,黑铁雕成,如掠食狼那般的丑恶。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十一、大战 两军鏖战。 战势如火,希奥顿正振臂高呼,谁能料到雪鬃失蹄,跌落尘埃,将希奥顿恶狠狠砸在身下。 易容参军的王女伊奥纹执剑挺盾,以身躯护卫,可惜她人单力薄,敌不过黑暗强者,伊奥纹手臂折断,昏倒在地。 洛汗马克军团并未气馁,更加振作,六军热血沸腾,啸吼连连,豪杰对此,唯战而已。 阿拉贡顺水推舟,高举王者之剑,率队击碎邪黑塔军团。 另一边,持戒人弗罗多和山姆,毫无指望,继续前行。越靠近终点,至尊魔戒的压制和诱惑越强,弗罗多的心一半光明,一半黑暗,几度徘徊在生死边缘。 苍天有眼,向往光明的弗罗多战胜自己,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心怀鬼胎的咕噜突然动手,强行夺走至尊魔戒,他自己失去重心,怪叫一声,跌入末日火山。 至尊魔戒焚毁,索隆的黑暗势力灰飞烟灭。 和平归来。 故老相传,王者之手也是医者之手,阿拉贡成功救治伊奥温,赢得广泛民众认可。 万众瞩目中,弗洛多和山姆递上皇冠,白骑士甘道夫亲手将它戴在阿拉贡头顶。 王者归来! 阿拉贡迎娶暮星阿尔纹,弗罗多得到阿尔纹赠送的白宝石。 王女伊奥温退而求其次,与法拉米尔相爱。 梅里收到伊奥温赠送的符文号角。 十二、家园 大功告成,伟大的护戒远征队依依惜别。 霍比特人故乡夏尔竟然出了强盗,盗魁正是落魄的萨鲁曼。 梅里与皮平见多识广,装备精良,已是霍比特人中难得的将才,梅里吹起号角,皮平指挥若定,轻松击败蛇皮强盗。 萨鲁曼大势已去,还想继续作威作福,被佞舌刺杀。 夏尔秩序恢复正常。 青梅竹马的山姆小玫成婚,夫妻陪伴白宝石翼护的弗洛多住在袋底洞。 多年以后,幽谷领主埃尔隆德,佩戴着黄金镶蓝宝石的戒指维雅,罗瑞恩女领主加拉德瑞尔,佩戴秘银镶白宝石的戒指能雅,白袍甘道夫佩戴镶红宝石的戒指纳雅,与比尔博一同来到夏尔。 星辰照耀相聚时刻。 弗洛多加入精灵队伍,共同登上开往极西之地埃林诺的航船。 第三纪元告一段落,精灵已成传说,遥不可及。 十三、评价 这本书要是我写的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超好看。 概括几个优点: 第一,《魔戒》是英语世界的西游记。 邪者极邪,正者极正,貌似固定刻板,却又有所变化,阵营壁垒分明,善恶对比强烈。 第二,《魔戒》是周边产品孵化器。 人物形象鲜明,甘多夫是大巫师,阿拉贡是圣骑士,莱格拉斯是神射手,吉姆利是狂战士,弗罗多是小盗贼,咱们绝对不会认错。 第三,《魔戒》是公路小说的代表作。 旅行、休憩、战斗、庆祝、怀乡,节奏合理。旅行则精彩绝伦,望之有画;休憩则盛宴活现,嗅之有香;战斗则精雕细刻,感之有血;庆祝则欢声笑语,听之有声;怀乡则长歌短叹,令人见之有情。 第四,概括的概括 《魔戒》是仙境奇谈。 十四、释题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将英文的“我爱你”译作月色真美。 它的答语是,风声真好。 那一天的风月,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TA们恰好在一起,灵魂融合,再也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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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世界第三纪元,九月金秋,无名吟游诗人打马从平野过,只听他喃喃唱道:“统御余众,魔戒至尊;罗网余众,魔戒至尊;禁锢余众,魔戒至尊。心魔何来?破戒而来。 暗影覆没了跃马客栈,炎魔怒吼在卡扎督姆;洛汗骠骑驰骋在无边草野,上古树须行走于范贡森林;九戒灵,末日山;希洛布,科瑁兰。 谁在征途?白袍巫师,美善精灵,坚毅矮人,骁勇人类,勇敢三伙伴,持戒霍比特。 肩入一箭,痛断一指,手刃心魔,暗夜始落,永志花开。 以涩泪酿苦酒。既知生离,纵然死别,是该好好醉一回。这爱意无穷无尽,竟无人教我何为覆水难收。 如今谁来为我斟满酒杯,谁与我同抖烟草灰。” 夏尔是我梦中乡。即便是梦里的呓语,也在唱着回去、回去!回到那蓊郁恬淡的夏尔去。 我们肩并肩走过了那么多路,然而不曾想这次要走的是分岔路。黑暗里我们彼此紧握,然而光明中我们却悄然松手。弗罗多,乘舟过海,此生再未回到过夏尔。山姆怀斯,久居傍水,此生再未见过他的少爷。——狡猾如命运,早在阿蒙汉山,它已借弗罗多之口,将其未来宣于山风:此生如何,凡此种种,我都将独自上路。 好啦,我亲爱的朋友们,终于,在这里,在大海的岸边,我们在中洲的同盟情谊到了尽头。平安地去吧!我不会说“别哭”,因为并非所有的眼泪都是不幸。 这次以热泪酿美酒。既知生离,再无归期,更要彻底醉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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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套系列小说在西方已经风靡五十多年了。但在下却只是在它被搬上银幕后才知道有这么一套小说,实在是惭愧直至。 以前,听人家介绍说《魔戒》是西方的《西游记》。但我本人看过以后觉得实在是不敢苟同。我个人认为《西游记》被称为神话小说更为贴切。中国古代的作家都是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的,所以他们的阶级观念很强,这一点也充分的体现在他们写的小说中。像我们熟知的《封神演义》、《西游记》等等带有法术体系的小说中,正邪双方几乎全部都是有天界的神作后台的。人界的主角们都不过是天神所操纵的傀儡,而且结局一早就已经订好了,主角们要做的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这种抹杀个人价值的观念,在封建社会中不知毁了多少有志之士。 但就是这样的小说却在中国广为传诵,《西游记》更是成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们不得不对封建统领者对百姓的价值趋向的引导能力大为佩服。而《魔戒》是创作于近代英国的,那时的西方人已经认识到个人价值充分体现的重要性。而且《魔戒》中由于不牵扯到天神所以被称为魔幻小说。由此可见,两部作品从小说的种类、所要表达的内容还有价值观完全都是不同的。我们不能因为两部作品中,都有组队去完成任务这一情节设置,就将两者混为一谈。 当我读完这部小说后,深深的为作者超凡的想象力所折服。他不仅虚构出中州大陆这个神奇的世界,还为生活在其中的各个种族构造出庞大的家族结构。他在书里用极其华丽的辞藻和众多诗歌,向我们描绘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显示出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对于欧洲魔幻史的渊博的知识。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魔戒3部曲》也是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说,作者用许多华丽的段落来描绘环境,让人读起来像是在看一本中州大陆的旅游指南,我个人认为其中很多都是可以略写的。还有,小说中很多段落读起来像是戏剧剧本,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时候的小说风格就是这样。我觉得小说的语言是有自己的特色的,在其中加杂太多戏剧的成分,大可不必。而且小说中的诗歌实在是太多了,有些实在是没有必要出现,我觉得可能是托尔金先生想稍微炫耀一下他作诗的才华。再就是主角弗拉多性格特点一点儿也不突出。 他由一个普通霍比特人成长为一个勇敢的护戒使者,这中间的.转变过程交代的很生硬,相比之下其他三个霍比特人,不论从性格特点还是成长过程,好象都比主角塑造得更成功,像我本人就最喜欢山拇。山拇他可能不是四个霍比特人中最聪明的,也可能不是最有本事的,而且还是地位最低的。但我认为他确一定是最忠诚的,最勇敢的,最重然诺的。他作为弗拉多家的仆人,在旅行中尽职尽责的保护着他的主人,这不仅是因为他对他的主人的忠诚,还因为他对甘道夫的承诺,所以他才有勇气孤身一人进入索隆的大本营营救弗拉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山拇的这三个优点是三为一体的。本来可以不参加这个危险旅程的山拇因为他的忠诚,所以他对他向甘道夫许下的誓言忠诚不二。由于他很重然诺所以他才能在关键时刻,鼓起勇气救弗拉多于为难之中。而他这种勇气的来源则是他的忠诚之心。我认为山拇很符合中国古代人对“侠”的标准,而他本人的能力又很弱小,这正可谓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侠之大者也。”其实,刚看完《魔戒3部曲》的时候最令我失望的是这部小说中,压根儿就没出现过几次我期望的绚丽的魔法。但后来仔细想想可能是作者故意削弱魔法在故事中的作用,以便向我们阐述只有依靠努力、勇气、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完成伟大的使命。 其实,再美的宝玉也是会有瑕疵的,但这些瑕疵却并不能掩盖它那绚目的万千光芒。《魔戒3部曲》作为一部至今还对世界文化有着深远影响的巨著,它是一笔我们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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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很久很久(很充实,我相信他们的故事还在发生) 很久没有认认真真读过某一本书 很小就听说魔戒系列 当时听只觉得戒指作为法器各自打斗吗 那很无聊——不看 然后到大学实在看了太多不需要用脑的小甜文小虐文 我觉得我应该看点不一样的了 于是一个不敢看第二遍《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西弗勒斯迷毅然决然选择了鼎鼎大名的《指环王》,起初知道每一部几乎几个小时起步,有点犯怵,但是呢,当时的状态很巧——渴望挑战(不信邪) 于是搜了下攻略,先看了《霍比特人》 ……彻底爱上,我发现“哎,这不就是我梦想中的世界吗?!” 开始的时候特别喜欢梭林·橡木盾 他自傲却在比尔博坠下雪山时,义无反顾拉住他,比尔博在座狼扑向梭林时,他拿起剑奔过去的瞬间,一拳把我捶向梭博cb向坑底,这个系列不管是孤山小队还是魔戒远征队,甚至整个中土种族之间都有情感,世界上最伟大的不止王权,还有矮人和精灵的友谊,人和精灵的爱,臣民对王的爱,还有他们对中土这个共同家园的爱…… 后面看完整个系列,久久不能平静,完全没有平替,也许等我垂垂老矣,我梦里还是中土的倒影。 留下印象的人物:全员(溺爱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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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一月有余,终于读完了,中间有一部分兴味索然。在阅读过程中经常不自觉的和电影三部曲作对比,电影版真的是完全取撷了书的精华。我发现我最难看下去的都是讲弗罗多和山姆去末日之山的部分。护戒队伍分散之后,托尔金一直采取的是话分两头的叙事方式,但两条线都延续得过长,洛汗和刚铎的部分不够细致,显得单薄,高潮不够高;弗罗多的部分重复性又过强。我认为托尔金在叙事层面是失去了对故事的掌控的。 全书最有意思的一个设定是,持戒任务交给了力量最微弱的霍比特人,而不是那些强大种族的伟人,并且即便如此,在最终面对末日熔岩之时,弗罗多也并非是主动放弃魔戒。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土世界战胜索隆是缘于一个偶然,缘于咕噜的贪婪和对邪恶力量的屈服。但也正是由于持戒人的勇气和担当把情势推到了只靠一念之差或者偶然因素就能决定成败的地步。所以也许这种对人的意志没有绝对的信心,但是又赞美和鼓励人的勇气和坚持的观念,才更加真实和有信服力。我们每个人都深知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应该去做的,也许最终会失败,但仍然必须去做。这就是生命的真谛。 就如最美好的精灵都将淡褪,人类无法将希望寄托到别处,一切只能靠自身的人的力量去创造,去重建。 至尊魔戒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它会腐蚀人心,人的力量无法驾驭,必须放弃和毁灭它,但精灵三戒却是最美好的存在。若是将魔戒视为同一隐喻,不知其中是否存在矛盾之处,托尔金的价值观中有些摇摆不定的地方。

书籍信息

作者J.R.R.托尔金
译者邓嘉宛,石中歌,杜蕴慈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7-01
ISBN9787208113039
分类精品小说-玄幻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