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克·伦敦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这一路走来,经历了很多。 回想过往,心中有一处隐隐作痛,钝钝的痛。走到今天,似乎已想不起当初出发的模样。天真?可爱?相信一切?对未来充满希望,又让未来只活在自己的想象?无限丰富的思想跟可怜贫乏的行动?原来,那时的自己叫做“稚嫩”。 是什么让自己变成今天这般模样?是一切经历过的不如意吧!当我以为生活就是温暖和阳光,只要活在家人的庇护下享受就好时,突然发现,阳光已不在,依靠已远离……从那一天起,我要学会忍受,坚持前行。 当我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没有人陪伴,一个人上路,却发现此时的肩上又多了被依靠的重担,有人因为我的存在而越来越好……因为信任,因为依赖,我愿意为了你,为了你们继续努力,坚持下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同行的路上,我们相依相伴,相互扶持,彼此鼓励。枯燥的生活因为同甘共苦而处处春暖花开。再多的汗水,再多的泪水都是为了不辜负彼此的信任跟这一场美丽的“邂逅”。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我们还是要面对分离,虽然不舍,但,愿我们在彼此的路上一切安好。各自坚强的面对一切顺境、逆境;顺境时,戒骄戒躁,逆境时,砥砺前行。感恩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切。 也许,环境给我们最恶劣的,命运给我们最坏的,恰恰是为了成就我们,让我们做最好的那一个。 是谁在呼唤?呼唤我们成长?是巴克,勇敢的巴克。 不低头,做勇往直前,坚持到底的“巴克”。 这不是“野性的呼唤”,是“我”的成长。 是什么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时势造英雄”,“环境造就人”……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已经用最精准的文字帮我们概括了主要原因。在环境中磨炼,在逆境中打磨,才能让一个人以最快的速度成长。最好的教育就是自己体会,自己总结,自己成长。那些真正强大的人,都有丰富的人生经历。人性的光辉只有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才能更加照亮人心。小小苦楚算什么?小小不如意算什么?一切的失望,失落,悲哀都是为了让你经历过世事后更加豁达、从容。 加油,丁烨! 2018.8.11 23:50 ([冷汗][冷汗],惭愧,惭愧,2018年的第二篇书评。)
就以此书,对杰克·伦敦的作品做一个小结。 杰克·伦敦以短篇小说见长,其中《野性的呼唤》和《马丁·伊登》公认是其代表作。 《野性的呼唤》、《雪虎》这两篇以动物为主体的小说,应该可以属于动物小说的开山之祖,显示了作者给动物赋予了丰富的人性,展现了动物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顽强生存的本能,以及与人类彼此需要的共生关系,动物是人与自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杰克·伦敦的小说基本以西部苦寒之地淘金生活为背景,如同美国的西部牛仔电影,具有非常鲜明的地域文化特点。这与他曾经的流浪生活和在阿拉斯加的淘金生活密切相关,由此看出他的小说很大程度上受个人生活经历的影响,具有鲜明的西部淘金生活色彩,塑造了恶劣自然界中生存的硬汉形象,这也让他的作品的表现空间变得相对狭窄单一化。像他的大部分作品如《热爱生命》、《生命的法制》、《万里追寻》、《一千打》、《快!生一堆火》都属于此类作品,甚至可以说《毒日头》虽然离开了苦寒之地,但人物形象依然属于西部硬汉这一类。 除上面的写作特色以外,杰克·伦敦非常善于写出狭小瞬间变化的那种紧张多变的氛围,这种描述可以把读者的全部注意力紧紧地抓住,这在他的《一块牛排》和《墨西哥人》里对拳击比赛的描述中,表现的极为淋漓尽致。你可以发现任何一场实况转播的拳击赛都没有作者笔下的拳击赛真切自然完整。这完全取决于作者高超的对局部动态张力的驾驭能力。 作者作品的主人公基本都是粗旷的西部硬汉,鲜有女性成为他主要故事的内容。《在甲板的天蓬下面》却塑造了一个被宠坏的任性的年轻女性形象,仅此一个人物形象,可以说几乎击败了,毛姆各种作品中所塑造的各类女性形象。看过这篇小说应该会留下深刻的印象,生活中遇到类似形象的人,就一定会联想到这部小说。其实在现在的网络世界中,这样的人物形象还是不时可以看到。 其它,像《面对意外》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关于正义,怎样做才是符合正义的,而故事几乎就是斯蒂芬·金《危情十日》的另一种演绎版本;《没脸见人》中的为了逃避肉体折磨,慷慨赴死的生死观;《基斯的传说》中的人性本能的抉择和对英雄主义的赞美;《赤金峡》淘金者杀死追踪者的暗算,那是对偷窃者的惩罚,但淘金者带着尽可能多的金块,离开桃花源时,作为一个闯入者,他所做的一切,从另一种层面上说,是不是也是一种偷窃行为呢? 总之,杰克·伦敦在他并不长的生命中,留下的作品表现的空间相对比较狭窄,但他作品中反映出的生命力和对瞬间动态表现的张力,使他的作品充满生命力,依然是我们今天可以读到的好作品之一。
被迫从舒适的环境中离开,在陌生而险恶的环境中求生存,从被动的接受现实到主动的适应一切,从而一步步唤醒血液里最原始的本能和力量。 小说所刻画的不仅是狗的世界,也是人的世界,或者说就是那奔腾汹涌的生命。
专程留下这条差评,只为给这版堪称灾难的翻译盖棺定论——这版翻译的低劣程度,已经彻底击穿了出版物的底线! 能将一部我自幼珍视的杰作肢解得面目全非,毁坏如此,译者展现出的不仅是其能力的极度匮乏,更是对原著的亵渎与凌辱! 奉劝诸君,珍惜眼睛,保护心灵,永久避雷!😡
《野性的呼唤》(中篇)作家杰克.伦敦(美国)。讲述“巴克”一只狗的故事。巴克,原是一只养尊处优的驯养犬,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在恶劣环境中,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成了硬道理。每天经历的苦难如食物之争、权利之争、生死之战都成了“常态“。巴克的“野性”在恶劣环境中被唤回。本书重点是狗与狗之间的故事,是对恶劣环境描写,同时还有狗与人之间的情感描写。整个阅读过程,我的心被紧紧揪着,当然,也为巴克机智、狡诈、凶悍拍手叫好。 阅读记录: 1. 拉雪橇的狗,成为一只队伍时,也是有分工、团队合作的。当然,狗也有性格,有些狗狗也会选择“偷懒不出力”的。 2. 聪明的巴克有弗朗索瓦的鞭子撑着腰,它发现与其反抗进行报复还不如改正自己的缺点来得划算。这就是“游戏规则“。 3. 有政策就有对策:巴克出于对大棒和獠牙法则的尊重,它不是明着抢食,而是慢慢地、狡猾地去偷食,以填饱自已的肚子。 4. 面对强者:巴克的处世态度是小心,做事认真,行动谨慎,虽然和斯皮茨(狗队长)之间有深仇大恨,它却没有表现出烦躁不安,而是不露声色,躲开一切冒犯行为。 5. 回归到原始森林环境,只要决心与敌人进行生死战斗,巴克绝不退让。它从斯皮茨那里得到经验,从警署和邮路的领头狗那里得到体验,知道没有中间路可走。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惧怕会导致死亡。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这就是法则。 小说以狗作为主人公,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乃万物之灵长"这一观念的挑战。作者对人类的中心主义行为是带有批判性质的。
昨天看完这本书,不到三个小时。但我看得很认真,很用心,也很享受。我写了书评,带着刚刚看完书的激情。今天,由于惯性,脑子里还是不时闪现书中的某些情节画面,与思考。 我在想,我昨天写了一个狗屁书评。所以,我就想,今晚下班回来,再重写一次。书可以重读,书评当然也可以重写。况且,昨天写的那个书评,真的狗屁不通。为什么这样说?理由是,我犯了一个错误,我掉进了拽文的陷阱,那不是我的行文方式,那不是我的实诚,不是我的土里土气。文风,我不追求高大上,我不追求华丽,偏偏潜意识却要自己咬文爵字,所以呢,今晚特么罚你重写!认真点!走心! 好吧,我走心写,认真回顾这本书,以及,力求行文朴素,道理深刻。对,道理深刻,才是我要的!那么,我就开始啦?这篇书评,没准儿会很长,反正我也不知道会写多长,写哪儿算哪儿。 我打算给书评来个副标题,标题是,,,我想想哈,那个什么来着,硬汉,二哈,硬汉二哈波澜壮阔大气磅礴的前半生!嗯,就这个了!硬汉二哈波澜壮阔的前半生!至于后半生,杰克伦敦没写,咱也不好胡掰,至于标题我也帮他想了一个,狼王二哈的后宫幸福时光。反正就那么个意思。巴克这个硬汉,他的狂野人生,,,狂野狗生才刚刚拉开帷幕。 提到硬汉,我忽然想到了老人与海。可惜,那书我一直扔在书架上没看。也许下本书,就突击老人与海。因为硬汉二哈这只巴克,突然间唤醒了我体内的兽性!没错,就是兽性!野性,不如兽性纯粹,透彻。 现在来掰一掰野性与兽性。野性,相对来说,接近于中性词。兽性,用于描述人物,习惯里多半是贬义词。现在呢,我需要改变一下思维方式了。兽性,显然也有良性一面。简单说,当生活压迫你,你喘不过气来,你作何感想?我不去猜想别人怎么想,我知道我会怎么想。我会大怒,我会抱怨,我会看谁都不顺眼,连自己都不顺眼,以致于这种怨念往往会波及到自己最亲近的人,殃及池鱼。那么,引入兽性这个概念之后,特别是想到巴克这个形象之后,你会怎么想呢?先来说我。我的想法是,不服!不服!老子不服!对于生活的重压,我就是不服!我要反抗!你想压垮我,好啊,来吧,压压看!不管你怎么压,老子就是不服!想要我认输,没门儿! 没错,这就是兽性。我从这本书里,从巴克身上理解来的兽性。这种兽性,来自蛮荒远古,来自我们的记忆之外,基因之内。我们不知道它的具体存在,但它的确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有一个词儿,可以帮助理解,铁人。铁人三项。 铁人三项,在我没有读一本中医书之前,我一直觊觎这个运动,一直想搞它。现在,我不想搞,没准儿以后思维更成熟,也许就能怂恿自己去搞。目前,对于运动与养生,我接受了中医与儒家与道家思想,动静结合。老外那套健身健美啥啥的,我不想再做无脑跟风狗了。 跑偏了,拉回来。铁人的用意,就是能够忍受身体的极限,做到自己从不敢想,也从来没做到过的事。可是,铁人这个词儿有点夸张。人有血有肉,不是铁,所以,铁人这个词修正一下,就是硬汉。硬汉很硬,会流血,会流泪,但就是很硬。胸膛绝对硬,人世间的最冷最冽的寒风,也吹不裂硬汉的胸膛。硬汉的胸膛里有火,火可以热血,热血沸腾,两眼就冒火。这样一个赤膊大汉,两眼还冒火,不就是一个兽性大发吗?所以呢,这个一身毛四肢如铁的二哈,就是硬汉二哈,巴克。 硬汉巴克奔行在冰原之上,穿行在密林山谷之中,有时候出现在溪流,赤手搏熊,有时候出现在印第安人驻地,用獠牙问候仇人们的咽喉。有恩必报,有仇必雪!你们杀了我最爱的人,你们就要付出血的代价!这就是兽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君子风度,等我杀光你们,我可以对着你们的遗体彬彬有礼。这是兽性吗?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身体里都有,只是法律与道德的束缚,才没有让我们变身成兽人。兽人好吗?不好吗? 好也不好,看情况,看环境。 巴克在温暖的南方,还没有被该死的园丁卖到北方的时候,他是一个傲娇的二哈,贵族。在笼子里,在列车上,他无法扭转脑子里的固性思维,所以他狂性大发,兽性大发。他紫红了眼睛,无视一切,无视有利不利,愤怒支配他的行动。直到红衣男人出现,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汉巴克挨了一顿毒打,醒了。兽性退位,理性回归。也不尽然,兽性变形,弱小屈从强大。差点没被打死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大棒与弱肉强食法则。只是,这是书的开篇,巴克还没有正式进入蛮荒,只不过是提前热身而已,餐前开胃小菜。毒打,仅仅只是一个小菜。 当巴克亲眼目睹了柯利之死,巴克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獠牙法则。这也是书中作者说,巴克暂时还没有看清全部。大棒只是一个暗示,很友善地给巴克介绍了一下什么叫弱肉强食。当巴克看到了柯利之死,就是残酷现实的全部。在这里,巴克才会真正理性地运用他的兽性,激发他的嗜血本能。这本能,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大棒与獠牙法则,这才是这个温情脉脉世界的真实面孔。 对于尚在人世的柯利来说,当他友善地走向陌生人,妄图表示友好的时候,比他体型小一半的小狗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突然攻击了他。这傻傻的柯利,徒有大体型,却不是蛮荒之地的恶棍的对手。他被攻击,最不应该的是趴下了。趴下了,然后群狗分尸了他。趴下了,就意味着屈服了。屈服了,就意味着死! 等一下,记忆力在此忽然发生了效果。我忽然记起稍前看过的一本书,暗黑破坏神3,关于武僧祖塔的故事。其开篇第一句话是,当疫病之风吹起时,屈服于它的树,将被折断。而武僧那个故事,篇名就是两个字,不屈!不屈,硬汉!硬汉,不屈!再稍等,里面还有一句更精彩的话,忘了怎么说了,大意就是,一件事,真实往往不同于表象。由此产生的联想就是,看事情,要用心眼,要有自己的坚持。倾听自己心灵的呼吸,坚贞不渝自己的人格,剩下的,即便百花缭乱,也都是浮云。 回到柯利之死。关于这个环节,书中交代的笔墨不是很多,但这个环节很重要。巴克从此觉醒,否则,巴克就是下一个柯利。此前,巴克屈从于红衣男人,并不是他完全屈从,只是他认清了形势,理性地屈从。而顽固到底没有适时做出相应改变的狗,则被红衣男人大棒打死。这里,屈从,也要分情况,分形势。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一句好话,绝不是贬义词。好比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有的屈服,是从里到外。有的屈服,是外而非内。内心,永不屈服,想来这就是真正的兽性。这也是我想要拥有的东西。永不屈服!兽性,永不屈服!面对残酷人生和现实,永不屈服! 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收获,其最大收获就是上面的感悟,面对残酷人生,冰冷现实,绝不屈服。我的体内流淌着远古的兽性,生命将勇往直前!也许我会低下头,沉下肩,弯腰,屈膝,但请不要误会,那不是屈服。低下头,是因为风太大,我要偷偷喘口气。沉下肩,是因为担子太沉,我换换肩膀,左肩换右肩。弯腰屈膝,不是为了下跪,是前面有沟有深渊,我得助跑,玩命儿一跳。如果我跳过去,我会在彼岸向你们挥手致意。如果我没跳过去,那么我会在深渊仰望着你们,等候你们的到来。 在雪地里,傻傻的二哈巴克,被两个主人从温暖的帐篷里赶出来。他不知道别的狗都死哪里去了,反正都不见了。直到他掉进了那谁的雪窟窿里,才知道冰天雪地里原来还有这种温暖。恶?我记得巴克在自己的雪窟窿里睡了一觉,在温暖的南方,在温暖的家里,在睡梦中他跳出了雪窟窿,半空里,雪花飘飘,一切静止。半空里,他保持着跳跃状态,他睁开眼,才发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残酷!这一切都是真的。两个主人在笑他,笑他是条好狗,那么快就适应了这个残酷的环境。 这里,我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高贵。高贵到底是不是与生俱来的呢?两说。是,也不是。毫无疑问,巴克是天生的高贵。理由有好几个。首先,他体型继承父亲,什么圣伯纳德狗,而智慧,继承母亲,苏格兰牧羊犬。我之前查过这个,智慧最高的狗,就是苏格兰牧羊犬,如果你不给他羊来放牧,那他就给你放牧你的孩子。反正他就是天生的放牧者,智慧最高的狗。所以,想养狗的那时候,我在想,到底是要牧羊犬呢,还是泰迪泰日天。最后,什么也没养,注意力全被二哈拉走了。这二哈,一脸的严肃深沉,雪橇三傻,深得我心。在这里,还要吐槽一下作者。开局,巴克体型并不大,好像是一百二十磅左右,四岁,后来去了北方,就变成了牛逼狗,还能拉动半吨的雪橇,给他最爱的桑顿赢了一千二百美元好像。前后描述有问题。还有一个bug,说那谁,乔和比勒,角色性格忽然就互换,换完了还不记得换回来,然后就一直那样了,也不知道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译者的问题。反正理由就这么着吧,巴克因为先天原因,智慧与力量并存,才是他一路克敌制胜的法宝,不然的话,在追逐雪兔那一幕,与领头狗斯皮茨的决死斗里,他不可能赢得他的位置。那一段,追逐雪兔,继而殊死搏斗,很是高潮迭起。这一节,看得大大过瘾。 此外,那什么,我就想什么说什么了。书中一大堆狗,个个都出色。尤其戴夫和那个老狗瞎了一只眼的。辕狗戴夫之死,也是大书特书,笔墨浓重。看的人热血沸腾,敬意无限。这完全就是人性,而非兽性。即便戴夫是狗,我也宁愿他是人。一般人也根本达不到戴夫的高度。这只能说杰克伦敦太牛逼了。 还有就瞎眼老狗,同样无比敬业。也不是敬业,就是价值观的一种提现。雪橇狗,自我价值的认同,就是拉雪橇。不拉雪橇,宁死!戴夫就是这样。你看我病了,可怜我,让我空跑,你他妈还不如让我直接去死!就是死!老子也要死在雪橇下面!这里,人性又升华到了兽性。天性有两极,一面人性,一面兽性。但不见得就是光明面与黑暗面。兽性,这本书里的有些兽性,同样值得尊敬,学习。 对了,还要写回去。写不屈。柯利之死,是他趴下了。而巴克在与斯皮茨的生死决斗里,差那么一点就趴下了。柯利之死,深深刺激着巴克。他没有趴下,在逆境里,源自他母亲的智慧与狡猾发挥了作用,力量与技巧无法战胜斯皮茨,那么巴克还有智慧。智慧,这是遗传的智慧,同样承自远古,承自兽性。血腥残忍暴力的兽性。巴克完全打开了残酷世界的全部秘密,他既强壮,又智慧,又狡猾,又血腥残忍,,,他的兽性大发,战胜了领头狗斯皮茨。站在一旁,冷冷旁观,群狗分尸。犹如柯利之死。而巴克,此刻既大仇得报,更得到了他为之无比狂热的位置,领头狗,首领的位置。接下的一幕,很好笑。两个主人被巴克这个恶魔搞得哭笑不得,只能跪下唱征服。爷爷,我服了,头狗位置给你,给你还不行吗?回来吧,别兜圈子了,我眼晕。少废话,赶紧的,把皮鞭子放下,爷爷立马回来!不然,老子打死也不做领头狗! 就这样,领头狗巴克,二哈巴克,硬汉巴克,就率领着他的臣民们开启了一段荒原上的速度与激情的传奇。配乐!配乐!音响师都他妈死哪里去了?赶紧滚粗来,交响乐团!都赶紧死到你们的位置上去!要庄严!要雄壮!要苍茫!还要威武!小提琴,死一边去,现在不需要你拉那个该死的独奏!滚滚滚!钢的琴也滚!鼓!要鼓!大鼓!还有那啥,低音号!有多低吹多低,往死里吹!憋死算你敬业!还有什么,让我想想,,,,其实吧,西方音乐已经在潜移默化我们的音乐世界了。真要说起来,华夏的乐器,近现代好像就没有什么能够拿出手的。独特一点的,好像就埙,能拿出手吧?二胡,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这些乐器,要表现硬汉巴克的帝王巡狩,根本拿不出手,不搭。巴克纵横荒原的那种霸气磅礴,其生命的波澜壮阔,华夏的民族乐器,远远落后了。我们似乎一直在远古原地踏步走。礼乐文化,礼不见了神髓,乐经则直接失传。不说这一茬了。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我都掰了俩多小时了。还是回归主题吧。兽性大发。 这本书之所以刺激到我,就是其内在思想,唤醒了我对于兽性的思考。我深信,人的体内有兽性。兽性分好分坏。好的兽性,其特征是不屈,不服输。坏的那一面是血腥残忍暴力狡诈不择手段。但好与坏,并不是绝对。要分时机,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对待敌人,不能讲君子之风,血腥暴力可以视形势加减。具体到每一个人,我们都有朋友,敌人,有些朋友可能变成敌人,有些敌人可能变成朋友。所以,在人世间行走,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但对于死不悔改者,狗改不了吃屎的混蛋,直接在心里枪毙,执行死刑。对于已经被死刑的混蛋,不需要留面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什么好说的。你原谅这样的人,那么就是在伤害你自己。有点心理黑暗了,但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该狠的时候,绝不能心慈手软。 再着重思考一下兽性的光明面,然后就结束今晚的思考。不屈,硬汉的特征。如果真要把这本书提纯的话,大概就是,不屈,硬汉,就是最后的结晶吧。总得来说,硬汉,不屈,这是男人们的游戏。女人,远离武器,远离兽性。女人,属于温暖,属于温柔,属于这世间最美好的微笑。
Cathy Qin-191207:《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FY-R-2-20: 荒野呼唤,野性归来… 要么战胜对方,取得支配权。要么被对方制服,被支配。而怜悯,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 仁慈,是种懦弱的表现。软弱和同情,会被误解为恐惧。一旦被误解,就会导致死亡。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 他在这成群结队的刁难中,明白了两条经验。在打群架时,要设法保护自己。在跟单个狗战斗时,要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叫对方吃最大的亏。 他强烈地,想撕碎对手。但从没忘记,对手也想撕碎毁灭他。在没有做好,迎接对手冲击之前的准备,绝不先冲击。在没有做好防御前,绝不先进攻。 手持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 就是主宰, 你不可反抗他, 必须服从。生命的极致,在于生命的狂喜。只为一个人的爱。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的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 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他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 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 杀人或者被杀, 吃人或者被吃, 这就是法则, 永恒的法则。 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 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他有适应能力,这就是一切,不是因为能够思考,而是因为他的生存本能。 古老漫游的欲望,在跳跃撕扯着习俗的链条。再一次从寒冬的沉睡里,唤醒了野性的曲调。 悠悠渴望在流浪,最恨习惯锁链长。冬日蛰眠惊风起,唤醒野性高呼狂。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荒野呼唤,野性归来…
8.8分 一条被拐买叫巴克的狗,做拉雪橇的狗,受尽磨难,但是体格健壮高大 聪明机智的巴克在困境下生存下来 经过大自然中的磨练 越发睿智 终于遇到一位新的主人约翰.桑顿,人狗情深,在空旷的森林他遇到一身狼的呜咽省 是回归自然的呼唤,但是忠诚善良的巴克还是回到爱他的主人身边。 直至一日 他感觉有一丝不祥之兆 到了发现主人和朋友都遭箭杀,这是的巴克 一抖鬆毛 愤怒地杀向仇人 咬断他们的咽喉… 好主人已死,人间已无留恋 回归自然的野性是他唯一的选择。 好!好!好! 篇幅不长 强烈推荐!
杰克·伦敦最擅长描写原始暴力和个人奋斗,这在他的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里表现得最为突出,《野性的呼唤》是极地小说的代表作之一。 读这本书时,让我想起了《荒野生存:阿拉斯加之死》这部根据真实事件写成的传奇故事书。男主麦坎德利斯从孩提时代就迷恋杰克·伦敦,深深痴迷于他关于阿拉斯加的夸张描写,一遍又一遍地读《野性的呼唤》,沉浸在这些故事中不能自拔。他大学毕业不久便开始游走北美大陆,去寻找一种原始的和超然的生活体验,最终死在阿拉斯加荒野中。这个故事也是吸引我读《野性的呼唤》的原因之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当我第一次翻开该书时,便被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就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现实世界的残酷性都在唤醒家犬巴克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杰克伦敦所刻画的狗不只是在动物世界中存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普遍存在着,这也许就是本性吧。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自然社会还是我们的现实社会,各种生存法则都是类似的,即使在当今文明的社会吃人与被吃的现象还是数见不鲜,唯有让自己变为强者才能让自己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生命的意义全在于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别人是给不了的,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或工作中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人生也会经历很多艰难困苦,只要不过度追求外在的物质和权谋,以和平的心态迎接挑战,人生会更丰富。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