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吐温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得知,吉姆的主人已在遗嘱里解放了他。
这俩熊孩子要是我家的,一天打他俩八遍的心我都有了。 全文好多地方都有点《堂吉诃德》的味道,这两个捣蛋鬼这顿折腾啊。明明简单的事情必须弄得复杂化,要不然就觉得没意思。可能这就是孩子吧!而且还是熊孩子!!结尾那几章笑点极低的我分分钟要笑尿了!!!
马克.吐温的这一部小说基本上是一部推理小说,小孩气十足。但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美国底层社会人民的生活状态,对于今天的人来说,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理解的。
尖锐深刻的揭露、幽默辛辣的讽刺以及浪漫传奇的描写浑然一体,形成了马克·吐温独特的艺术风格。
年轻时的回忆扑面而来。很喜欢,非常喜欢。我现在最想的就是以后一定要让我儿子也读一遍。陪着汤姆索亚历险记一起读。推荐。
中学时 马克吐温 竞选州长的文章 让我大倒胃口,很不适应他反讽的口吻。是以 这两本 历险记 都拖延某些时间。但是时过境迁 这次读 哈克 过程之中 非常受益。 配合之前阅读过的 当下的力量 系列丛书,越来越深刻的进入 顺势而为,听从内心直觉引领,慢慢弱化教条局限。 教条并非不好,过早轻视 教条 规矩 的力量 早晚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教条 规矩 是人类进化出来的宏观积极力量,从大局上 保障大多数人 顺畅的出行 交通,维持社会正常运转。 为了一己私利 抄小路 走后门,扰乱秩序的人,很有可能最后 赢得全世界,却丢了自己,本末倒置。我领会的超越规矩 不是指这种行为,这种不能领会规矩是服务大众的,以为规矩的目的就是限制自己。用圣经语言 就是在精神上还是孩童阶段,需要用 摩西的十戒 作为行为引领。顺势而为 还是遵守规矩的,比如哈克 愿意为了偷Jim下地狱, 比如Tom 已经知道Jim获得自由,比如他们越狱时偷的东西还是要还,Jim 演出费40刀,Tom挨枪子 伤势感染 几乎送命 他亦不曾有似乎怨言。Huck良心发作 抵制king和duke的阴谋 把钱还给孤女。 他们不是规规矩矩的遵守规则而已。没有按照规则告发逃跑的黑人,折磨huckleberry 内心很久。两个坏蛋同船时 Huckleberry与Jim奉承迎合也自然之举。至于Tom为偷Jim 搞得style 更是匪夷所思 大开脑洞。接纳现实 遂波主流 顺势而为 是在充分尊重规矩的基础上 超过规矩。毕竟 规矩是前人的经验教训,而世界是发展前进的,前人的经验 不会完全满足现在的社会进步,需要人与时俱进的配合与努力。Huckleberry 很多时候不是有完美plan,他更多借助临场发挥。小说中用Providence 这个词汇,与Jim的迷信 混在一起,实在不好分辨清楚。人总是要 找到自己 回归本源 才得自由 灵魂才会安稳。尤其如今 物质生存需求 所占比例降低,对自己灵魂的寻找与满足 成为更根本的追求。
在我看来,贯穿全书的两条线:第一条是当时的社会道德问题-蓄奴制度和种族歧视问题,第二条是历险的唯一途径-河流,与其说是河流,不如说是被作者喻为自由和民族象征的湍流。从开始我们看到的一个性格叛逆却又纯真善良的哈克对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反感和抵抗,到后来沿河流见到了各种的风土民情,同时也让我们见到了当时严峻的社会道德问题,到最后成长为一个生机勃勃个性鲜明的典型美国人形象,表达了作者反对蓄奴,反对种族歧视,向往自由,追求平等的思想,使哈克在书中被冠上了真正美国文明的追求者和创造者。文中大量的描写民俗风情和社会伦理,我们跟着哈克的视野一起看到了大人们的可笑世界观。文中并没有采用许多的修辞和雕琢手法,很淳朴的描写,但也因此总有人会说其无味,那是不习惯也不了解当时的美国社会,在我们常人看来,作者太多地方写的夸张和可笑。因为你在现在的中国你永远体会不到一个当时美国黑奴的世界观。在我看来,也正是这些幽默诙谐的文字使我们觉得有趣。一本马克吐温式的幽默讽刺小说。萧伯纳称其为第一部真正的美国文学或许可以理解了。
这本书亮点不多,废话不少。不多的亮点一在于作者于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的时代便有解放黑人,人人应自由平等的思想,并很好地于书中一以贯之,构成了吉姆的获得自由线(家乡交流相处——逃亡——冒险——被捕——自由)。亮点之二在于用哈克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冒险展现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各阶层的社会行为与心理状态(如小镇上的捉拿吉姆计划,两大家族的仇杀,破船上的黑帮分赃和两个骗子妄图谋骗遗产中揭发的人性,大家族矛盾与内讧)亮点之三在于吉姆与两大骗子(假公爵与假国王)的人物塑造。大体看来,吉姆的人物形象塑造的极其成功,生动地展示出一个天性乐观,不怨天尤人、逆来顺受又渴望自由、向往亲情美好、重情重义又有些固执地虔诚着的可敬黑人形象。而那两个骗子可谓是美国痞子的典型,厚脸皮(说谎不害臊)、利令智昏、见利忘义、擅摸人性之丑恶嘴脸(上流社会高傲自负,不承认自己助纣为虐的过失;普通百姓随波逐流,爱凑热闹,欺软怕硬,毫无主见又欺凌弱小),人性之恶面与美国社会之时弊在两个骗子的系列骗局中被揭露的淋漓尽致,作者寓理于事、行藏于行、言隐于言之讽刺手法不可不谓之高明,作者素来擅长的黑色幽默亦在字里行间得到了极大的发挥,无愧美国文学之祖师,当时美国文坛之独豪。 这本书的弊病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并与几大亮点息息相关。首先,作者虽然同情黑人,认为黑人也应有自由,但更多只是停留在靠少数白人良心发现(或云大发慈悲)的层面,整个社会依旧轻贱黑人。而即便是作者这进步的主题,也暗含了白人对黑人深深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也势必导致这本书的自由革命性与深层进步影响力都远远不如《汤姆叔叔的小屋》与《根》。第二,亦是本书最大的弊病,描绘人情风物时废话太多。是的,废话实在太多。作者似乎丝毫不知道惜墨如金语言凝练的重要性(马克吐温的语言问题是挺大的)。能在一个房间的陈设或一条街的人物风情花上近半章篇幅极尽细节地描摹,面面俱到,不放过一处角落。这反而给读者一种生硬刻意的卖弄之感。因为这种废话连篇的描写常常与人物与情节与主题都没有丝毫关联,读者即便完全忽略他超长篇幅的写景状物,对人物主题的理解对情节的吸收也是几无障碍的。而且人物许多语言(大多是次要人物包括汤姆)都很是粗鄙,傻气沛然显得无厘头,可能是为了展现民生及俚语吧,但可以不必如此粗糙。(或许这也是文化差异之因)第三,人物与情节脱节甚重,结构千疮百孔,极不严密。且不说上一部中汤姆的重要亲人朋友(如乔•哈珀,希德,玛丽与波莉姨妈等)基本上都是只闪现下名字,只有姨妈还走了个过场。即便是本书中的一些配角人物(如开头的寡妇、沃森小姐、哈克老爸、撒切尔法官等)在前四分之一书中情节紧密,内容相对翔实。一到出逃及之后部分就完全抛开了,丢的一干二净(到结尾时再一笔说过沃森小姐与哈克老爸都死了不显得太过草率了吗)。若说他们都认为哈克死了将人物联系割断也不是不行,但让汤姆再度出现又严重缺乏对上文情节人物的交代(最终给人整个第一部分都游离整体之外的感觉)。而后面的系列情节如杰克逊岛避世,两大家族宿命仇杀,破船上的害命阴谋,两大骗子胡作非为,家庭内部遗产争斗都有头无尾(或是尾太过简略),往往说到一半就丢开去,其间过程亦有不少败笔。但这一切与最后的汤姆定计救吉姆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在名家的作品中读过如此糟糕、如此恶趣味的情节了(姑且称作情节吧)。最后七八章完全就是水货,在恶意地拖沓,无意义的恶搞。是汤姆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恶作剧,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硬拖了全书八分之一,这样烂尾真对得起读者吗?老实说,最后一部分,简直不忍直视。 如此说来,除了主题之优,这本书的主角刻画也该得成功。事实上,一言难尽。(因为我真不想再指责马克吐温)本书确实刻画出了哈克的正义感,有同情心且能良心发现(良心发现有关的情节确是值得称道的)。但同样他的懦弱,不负责任,谎话连篇反而自相矛盾,漠视亲情,好管闲事却弄巧成拙也展露无遗。按理,一个人物有长有短,经立体刻画是作者的成功。但或许是情节的失败,哈克这个人物总让我感觉少了些——灵魂吧。用土话说就是挺作的。没有主角气质,不能担纲情节。当然,人物中最大的败类(呸,败笔)自然是汤姆索亚了。说实话,在后面看到汤姆索亚复出我还小小激动了一下。有上一代主角坐镇,本书主角算是有救了。但我很快就后悔了,在汤姆想出那麻烦之至的冒险营救计划之后。因为这一来,所有的主角人物——全都崩了。崩得是如此彻底,以至于我现在还未能从噩梦中惊醒。很多读者评论说汤姆成了堂吉诃德式的人物。嗨,听他们瞎扯,他们根本没好好好读。本部的汤姆索亚之于堂吉诃德,表肖而骨大异也。堂吉诃德虽也荒诞滑稽,但他有高尚的追求,骑士的狂想中不失哲人的理性。汤姆索亚为了自己的恶趣味,糟蹋情节不说,将好好的亲戚家搞的鸡犬不宁,人人夜不能寐。这也罢了,不顾实际,不重个人诉求,用接地气的话说,中二病晚期的少年。更不客气的说,就是一自作聪明智商感人爱拖后腿的二货。将第一部的光荣事迹及光辉形象毁于一旦,同时近墨者黑,将后期的吉姆与哈克带成了两傻冒。他的出现,严重降低了全书水准。或许正是因败笔太多,汤姆索亚桥段又彻底捅破遮羞布,马克吐温也再不敢写续集〈诸如《某某历险记》),怕将多年声誉毁于一旦吧。 还有不少评论说书中无处不在的河流象征着废奴道路的艰难求索与追求自由之路虽艰险无比但定能成功,我觉得虽有过度解读之嫌亦不无道理。因为河流在诸多作品中被赋予了过多的文化意义和宗教哲学意义。 以上一些谐谑之言乃鄙人读后满腹牢骚之一气倾诉。毕竟极究作品各方面各角度(非为学科角度)推敲,亦不失为公正之判。望观者悦之纳之。
看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是儿童版的《堂吉柯德》,堂吉柯德的故事之所以广为传颂,大概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体里都住着一个堂吉柯德,至少在童年。儿童的天真,黑人的质朴,让这个冒险时而梦幻时而刺激时而温暖时而搞笑,常常会笑到在地上打滚的黑色幽默,妙趣横生的平凡美国老,土到让你大开眼界的乡土美国。一直看着,笑着到结局,生活是场历险,人需要鼓足勇气才能继续去冒险。像堂吉柯德一样,像费恩一样,甚至略阿Q地活下去,也许也是好事
小说主要说的是白人少年哈克贝利和黑人奴隶吉姆的冒险经历。 哈克因无法忍受道格拉斯寡妇的管束,逃出来和喜欢喝酒的父亲住在一起,可是这样的生活虽然自由,但是他的父亲几乎每天打骂他,并且想得到他的6000块钱……最后他自己逃了出去,生活在一个小岛上,遇到了同意逃离出来的吉姆,两人开始了他们的流浪生活。这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自称是国王和公爵的人,被迫和他们一起同行。国王和公爵的行为非常恶劣,欺骗了许多村民,骗了很多钱,后来在冒充别人骗钱的时候,没想到被揭穿,连一分钱也没有剩下了,就把吉姆抓住,换了钱。而后来他们两个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于是哈克去救吉姆,被那个姨妈认为是汤姆,当真正的汤姆来的时候,他们联合起来要把吉姆偷出去。汤姆硬要按照书上的内容,弄出了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原来汤姆早就知道吉姆已经获得自由,只是为了满足他好玩的心…… 结局皆大欢喜,大家都解除了误会。哈克可以继续自由生活,吉姆也脱离了被卖的命运。但是在这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黑人权利的丧失,他们都奴隶地位,他们比起有些白人来说,更加善良、忠诚……但处于被剥削被奴役的状态。或许这是作者想要批判的吧!呼唤自由平等,追求平等自由自在的生活,获得真正作为人的权利。
一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小孩子和黑人奴仆一路南下的故事。其间描述了不少黑人的故事,也看出来了黑人的地位是有多低,只是一个供买卖的物品。死一个人,杀一个人太容易了。哈克和汤姆的思想也是与众不同,过于不羁。还有就是汤姆过于纸上谈兵,太相信依赖书本,尽信书不如无书。他们的思想也是需要矫正的,太叛逆,太放肆,太不羁了。凡事还是有个度好。哈克一路南下给吉姆黑奴自由,最终吉姆没有到达南方,但获得了自由。挺好的,人人生而平等,不论肤色,不论种族。嗯,那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