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纳森·海特
一个你认为颇有价值的决定在别人眼里可能一文不值,一个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可能是另一个人心中的自由战士——为什么人与人、群体、党派、政府与民众、宗教派别、甚至国家之间总是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虽然人类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道德阵营,但人们真的就不能好好相处吗 ? 美国当代最伟大的心理学家、纽约大学商学院教授、TED演讲人乔纳森?海特认为,我们并非像自以为的那么理性和正义,正义之心凝聚人心,但也具有盲目性。“道德”有时会是制造纷争的根源,因为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这让我们轻易去批评、厌恶、甚至干涉相异于己的信念,这也正是造成人与人之间隔阂和冲突的原因。 在《正义之心》中,海特教授从道德的社会直觉模型讲到道德的6个基础,继而详细阐述我们具有群体归属性的正义之心,书中立足于详尽的科学研究回答了人们该如何跨越宗教与政治分歧,从而达成互相理解以促成合作型社会的建立这一目标。这是一本令人惊奇又极富挑战性和说服力的经典著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瞠目结舌,最后恍然大悟、心服口服。
关于道德,这是迄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说“做人要善良”,这个大家应该没啥争议,但到底什么是“善良”?那争议可就大了去了。然后,人以群分,个体的“善良之尺”被进一步放大为“意识形态”“宏大叙事”什么的,再然后大家吵来吵去,好不热闹。 这本书就是分析这个有趣的现象,如书名所述,为什么大家都有颗“正义之心”,为什么人们总是坚持“你对我错”?这背后又有什么意义?人们还能不能好好相处? ✅ 道德哲学 VS 道德心理学 既然大家都有一颗“向善之心”,那究竟什么是“善良”? 道德哲学关注的是“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道德和正义的”,是理想化和终极化的命题(似乎通过逻辑推理就能得到终极答案)。 道德心理学关注的是人性的自然道德判断,就是本书涉及的内容,它比道德哲学更有趣,更贴近人性。 另,休谟对“道德哲学家”的批评:哲学家如果不去观察人性,而是试图用理性推导道德真理,那么他们与自信能在神圣文本中找到道德真理的神学家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 ✅ 道德产生于理性推理,还是直觉? 理性只是直觉的“奴仆”,它的作用在于为直觉服务,证明直觉是对的。 作者的另一本书《象与骑象人》把人的道德和情感直觉比做一头“大象”,它强大、有惯性,很难改变。理性思维(推理、逻辑分析)就像骑在象背上的骑象人,看似在掌控方向,但实际上更多是给大象的直觉寻找合理化解释,而非真正指挥方向。换句话说,理性擅长事后辩护,而不擅长发现真相。 推理的逻辑:因 ➡️ 果。所以,相信推理得出的结果就意味着,对特定“因”的绝对信任(“因”可以是前置性理论,事实等)。问题是,我凭什么对某个“因”就那么信任?事实上,人知道的越多,对“因”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就了解的越多,对特定的“因”就越是怀疑。假如这世界上100种相互冲突的“因”摆在面前,我到底相信哪个?所以,搞来搞去,最后还是要凭直觉判断选择哪些“因”去相信,由直觉来驱动推理,而缺乏直觉判断的推理只是用“盲目的假设”推导出“盲目的结果”而已。直觉是生物进化的结果,我们无法准确解释直觉的产生源头,但冥冥中它自有道理,作为理工脑的我,相信直觉。认同作者的观点,在道德判断的问题上,直觉的重要性胜过推理。 所以,实际生活工作中,尤其是处理家庭关系上😂,“以情服人”比“以理服人”更有效。因为人的道德判断是由直觉和感情驱动,而理性和逻辑也是为证明直觉而服务。所以,无法共情的大道理只能令人生厌,为此争执不休就更没有必要了。解决分歧的第一步是“共情”而非“讲理”。 ✅ 如何让我们更多思考? 如前所述,我们的思考很多时候不是为了追求真理,而是为自身的直觉“自圆其说” - 既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正确的”。这也是为什么,想让我们的思考追求真理,那就要选对这个“别人” -最好被“见多识广+要求挑剔+对你感兴趣”的人环绕,有这样的“别人”环绕,为了维持自尊,自己也会被逼不得不往“追求真理”的方向艰难前行。 所以,让自己多思考非靠自我强迫,而是创造让自己思考的“直觉环境”或“情绪环境”。 ✅ 道德判断的内涵是什么? 作者把道德判断比作一种“认知”:“道德科学应当从对道德味觉感官的仔细研究开始。你不可能靠纯粹理性推导出5种味觉感官的列表,也不应当在《圣经》中去找寻它。它不存在任何先验之处,你必须去检验舌头。” 作者把道德判断比作味觉,很形象很有新意,道德的确如“味觉”既有“共感”也有“多元”,就好像总有些东西大家都觉得好吃,但另一些东西(例如臭豆腐,榴莲,苦瓜)好恶差异极大。不管什么味觉,都是体验出来的,而不是某种先验推理或者是哪个神圣理论告诉我非要有这感觉不可😂而且,品味很有可能变化,比如小时候喜欢吃甜食,大了就不喜欢了,茶水小时候不爱喝,大了很爱喝等等。 总之,人的品味和喜好生儿不同,但大家又共同继承了人类基因和“潜在品味共性”: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都带着10盏灯来到这世上,但个体基因和文化环境却决定了哪些灯会亮,哪些灯不会亮,于是久而久之,很多人就认为不亮的灯就不存在了。所谓的文化或道德冲突,就是人们发现你亮的灯和我亮的不一样,于是就认为我们不一样,甚至因此争执不休。其实呢,大家的“出厂配置”都差不多,只不过有些灯不亮久了,连我们自己都忘记了它的存在。 ✅ 道德光谱:“正义之心”的六种维度 关爱、公平、忠诚、权威,圣洁,自由。 如果作者把六个道德维度做成像MBTI一样的量表一定很有趣好玩,也会很有商业化价值。😂 作者进一步分析分析了美国的左右两派,“自由主义者拥有3基道德,而保守主义者使用了全部的6个道德基础。自由主义的道德矩阵建立在关爱/伤害、自由/压迫和公平/欺骗基础上,但是当公平基础与同情或反抗压迫的渴望相冲突时,他们往往愿意舍弃公平。保守主义的道德建立在全部的6项基础上,但是为了达到其他的诸多道德目标,保守主义者们相比自由主义者更愿意牺牲关爱基础,让一些人受到伤害”。不过,六个维度也仅仅是粗略的分析,比如两派对“公平”的看法截然不同:“左派的公平通常意味着平等,而右派则意味着种瓜得瓜——人们贡献多少,就应该得到多少,即便那会带来不平等的结果。”所以,细想就知道挺复杂的,如果做成量表目测要超过100道题。😂 ✅ 道德的进化意义: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作者指出“我们在90%的意义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啥意思? 黑猩猩和蜜蜂都是社会性动物,区别是:黑猩猩不会牺牲自我来利他,而蜜蜂会。所以,人类 = 90%大猩猩+10%蜜蜂,人类具备黑猩猩不具备的超大型社会组织能力,人类也有蜜蜂不具备的个体差异化智能和利己意识。 既然90%是黑猩猩,人类大多数时候只是个自私的个体,我们“利他”的行为背后也大多潜藏着“利己的动机”。但在某些条件触发之下(例如重大危机),人类就具备了黑猩猩不具备的真正的“共享意向”的能力,“自我牺牲”的精神,变成了“蜜蜂模式”,个体全然为群体服务而忽视自身的利益,从个体角度讲,它是“盲目的”,但这种潜力也赋予人类组织和动员超大型社群的能力。这是其他灵长类动物,以及绝大多数社会性动物不具备的能力。作者引述了涂尔干关于“集体力”“社会决定论”的很多观点(见《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涂尔干模型 - 宗教信仰并不是简单的对超自然的信仰,而是反映社会对自身力量的无意识投射,为了证明这种集体无意识行为的合理性,为了提升集体凝聚力,归属感和确定感。 10%的“蜜蜂模式”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时候道德天平会极端倾向于集体,忠诚,权威,圣洁。。。而极端忽略作为个体的差异化和价值。比如,这段“鼓舞人心”的讲话,来自墨索里尼,感受一下😂: “我们的运动拒绝作为个体的人,这类人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以自我为中心,屈从于人类天性的管制,被本能驱使,过着自私且只有短暂欢愉的生活;但不仅要看到个体,还要关注民族以及国家;个人与同代人通过道德法则、共同传统以及共有的使命连接到一起,而我们的共同使命,是要避免生命随本能封闭到简单的满足闭环,是要创造一种建立在职责上的崇高生活,一种摆脱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个体放弃个人私利,转而进行自我奉献……成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存在,这样作为人的价值才得以体现”。 ✅ 后记 量子科学家薛定谔在《生命是什么》对道德意义的阐释非常精彩,他用的是“雕刻刀”一词形容“道德”,非常形象:“事实上,每一个个体的生活,可以说其每一天的生活,都必定代表着这个进化过程中的一部分,尽管它渺小细微,好似在我们这尊永远无法完成的人类物种雕像上留下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凿刻。整体来看,人类的宏大进化过程包含着无数这样微不足道的凿刻。所以,我们的每一步都必定是对现有形式的改变、克服和破坏。我们的每一步都包含着对原始欲望的抵制,在我看来也是对现有形式的抵制,就像那把雕像刻刀一样。因为我们既是刻刀同时也是石胚,既在克服,也被克服——这便是真正的、持续的自我克制。” 也许基因使然有一天我们会变成“蜂巢”,但至少我们可以尝试把握好自己的“雕刻刀”,不要去盲目伤人,而是共同进化。 每个人的道德光谱不同,共同构成了全人类的光谱,这和性格和爱好相似。所以,讨论道德问题,最好的出发点是好奇,倾听,了解(多元主义者),而不是上来就要说服,贴标签(单元主义者),或者干脆避而不谈(相对主义者)。所以,作者在最后给出这样的建议: “如果再有机会与其他阵营的同胞相遇,试着沟通一下。不要马上切入正题。在互相找到一些共性或彼此建立了一点信任之后,再提出有关道德的话题。在讨论道德问题时,试着从称赞对方或诚恳地表示出兴趣开始。”
纯阳书评(公众号:纯阳书评/微信:chimbusco44)道德到底是什么?这貌似是一个小问题,但是当你因为一些事指责别人不讲道德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根据是什么,你的指责是否合理,你的指责本身是否讲道德。你可能会突然发现道德这个问题一点也不简单。事实上道德是个大问题,而且起初就是个哲学问题,而且是只有哲学家才有足够脑力思考的问题。 大体上来讲,哲学家对道德的起源有三种看法,一种是柏拉图、康德等人的理性主义,他们认为道德由理性决定,在道德问题上人的情感、直觉是受制于理性,而且康德进一步认为所有道德可以归结抽象为一种纯粹的道德。另外一派是怀疑论者休谟,他认为道德是一个经验问题,关于道德的真理来自于直觉体验,理性至多只是直觉的奴仆。第三种就是弗尔逊,他算走了中间路线,认为道德是双生子,有理性和直觉两个父亲。 而本书的贡献就是从哲学出发,以心理学实证研究为武器,提出了一套既符合逻辑,又与实证性实验相匹配的道德心理学体系。 他的体系又三大支柱,第一个是在这个体系里作者延续了前作《象与骑象人》的思路和模型,认为道德起于人的直觉,而理性只是在直觉观点形成后为前者提供论证服务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讲,作者在哲学上支持了休谟的看法,同时对休谟的观点做了适当的调整,令其更加符合心理实证研究实验。第二个是道德既与先天基因有关,又受后天环境机遇塑造,而不同的环境和文化就会形成不同的道德,所以道德就必然是多元的,作者终结出的道德有六个模块,或者是六个方面,分别是关爱、公平、自由、权威、忠诚和圣洁。这六条可以简单地解读为关爱是对下或者是对弱势人群而言;公平和自由是对平等的个体而言;权威是对上或者是对强势人群而言;忠诚是对组织群体而言;圣洁是对超自然的神而言。第三个是道德归根结底是一种可以凝聚人群的价值观、仪式,但同时也会带来盲目性。这句话前半截和《人类简史》的观点是相似的,道德就是解决组织问题的,是一种人造虚构物,不同之处是作者更加深入的从人类学、生物学的角度论述了,之所以人类可以产生这样的现象,绝不是一种进化意外,更多的是一种进化选择,因为人的基因中就存在形成道德共振的条件和特质。这句话后半截和《乌合之众》探讨的问题是一样的,人天生具有群体属性,在群体中极容易收到外界环境的刺激,形成或达到蜜蜂和蚂蚁一样的群聚效应,在这种效应中人的道德直觉形成了共振,理性丧失,群体陷入盲目状态中。 作者游刃有余地穿梭于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生物学等多个领域,从容地构建他的道德心理学体系,而在构建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体系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渊博的知识、宏大的抽象思维能力和有力度的问题解构能力令人称奇!
这本书用了近15个小时读完,认真标注了200多条笔记。从阅读开始就知道本书立论很清淅,至始至终围绕着一个观点去说服佐证,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作者还是不断地刷新了我的世界观,作者在书中建构的一套极其缜密的理论体系令我瞠目结舌。 有人说,一部优秀的读物会让你从此以后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与以往不同,我想本书就是这样一本优秀读物。 人是有道德感的动物,政治和宗教是人群中恒久不变的两大话题。很多人好说教、好为人师,喜欢批评和审判他人,并坚信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关于这一点,本书作者试图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去解释这些问题。 道德之心存在哪些盲点?作者抛出了三个盲点理论。 第一个盲点:直觉在先,推理在后。 直觉是一种情绪、是一种下意识,发生在理性意识之外,却实际操控着我们的大部分行为。我们自以为是的理性和推理,往往是直觉引导下的事后自圆其说,为的是了帮助我们与他人辩论。 第二个盲点:狭隘的道德观念。 同样的世俗道德理论会产生左右两派不同的结论。道德差异不仅仅有其先天因素,有家庭养成的原因,也受到社会发展阶段和文化传统不同的影响。同样是讨论道德层面,西方社会强调保护个体权利为道德,而非西方社会更强调集体甚至是神性伦理为至高无上的道德。不论东西方,宗教的起源则是为凝聚不同族群进化出来的,它帮助各个群体创造具有共同道德要求的社会。 第三个盲点:“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狭隘的道德观会将社会轻易地分为敌对的群体,一旦进入群体之后思维和行动也将开始固化,并更加盲目。 关于第三个盲点时,作者继而抛出了一个新的隐喻----“人类在90%的程度上是自私的黑猩猩,10%程度上是利他的蜜蜂。” 一方面我们是擅长个体竞争的灵长类动物,这造成了人类天性中丑陋的一面,我们是自私的伪君子,娴熟于伪善地作秀,甚至达到了自我欺骗的程度。与此同时,靠团结协作的群体去打败自私的个人主义,在特殊情境下如外敌侵入,人类基因中的蜂巢体系被激活,每个人成为群体中的蜜蜂为公众事业服务献身,这种利他天性为所谓的英雄主义、战争和屠戮提供了温床。 人类表面上的蜜蜂属性表达了正义之心,但内心还是灵长类。 所以,想要理解分歧、局限以及对峙,我们需要是缩身回去,抛下固有的道德准则正视自身盲点,才能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再不济,就套用网络上热门的一句话:”大家都不在同一个层次,就不要勉强交心,点到为止就可以了,就是你看我沙壁,我看你沙壁就可以了。“
几乎算是我的年度之书了,对我的影响巨大 1 我没自己想的那么高尚和正确 而是伪善 自以为是的 所谓的理性也只是在为直觉辩护 是拉选票的政客 而不是追求真理的科学家 2 道德推理是人类进化出来 为了维持表面声誉 捍卫集体 理解这种局限存在是很正常的 3 理解他人的道德矩阵(由基因 文化 社会结构 个人经历影响)不再对他人愤怒 不再尝试去用骑象人说服他人 而是看到大象的局限与可爱 4 也给自己机会去探求新的道德定义 用正念开放的视角去观察 易见他人过,自见则为难
又一本思辩的书,我思故我在哲人曾言。无思时常有,吾观他人思,亦乐在其中。
✨一句话总结:《正义之心》告诉我们——道德不是单一真理,而是直觉驱动的进化工具;理解其多元性,才能从“我对你错”走向“我与你共处”。 📌 为什么人们总是坚持“我对你错”? 🌼直觉先行,理性滞后:我们以为自己靠理性判断,但更多时候是直觉先做出反应,理性只是为直觉辩护。 🌼道德的双面性:它既能凝聚群体、促进合作,也会制造分裂、引发冲突。 🌼多元道德:不同文化、群体、宗教、国家都有各自的道德基因模块,所以难免出现“价值观之战”。 📌 现实启示方法 🌸理解分歧:不要急于说服他人,而要先理解他人所依赖的道德模块。 🌸政治与宗教对话:不同群体是基于不同的道德根基在争辩,而非单纯“善恶之战”。 🌸自我反思:当你觉得“对方没道德”时,可能只是“对方和你用的不是同一套道德秩序”。 🌸合作社会:只有承认多元道德的存在,才能建立更宽容、更有凝聚力的社会。 👉 最终得出结论: 道德不是绝对真理,而是进化的社会工具。 它能促进合作,却也天然制造分裂。 要减少冲突,需要理解他人道德直觉的来源,而不是一味坚持“我对你错”。
以前和别人讨论政治相关的议题,包括民主自由基本盘小粉红等,都会争得面红耳赤,破坏感情。以前觉得是别人的无知或者片面才会受到“蛊惑与欺骗”,但是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曾经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观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印象最深刻的比喻就是书将政治偏好,道德等都比做口味,就像有的人喜欢辣味有的人喜欢甜味一样,并没有什么好争论得面红耳赤的,因为本来就没有高低之分。 这本书最核心的观点,是动摇了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假设:人并不是先通过理性判断是非,再形成自己的道德立场;很多时候,直觉、情感和群体认同先决定了“我认为谁是对的”,理性随后才出现,为已经形成的判断寻找理由。由此看来,道德判断并不总是理性推演的结果,而常常是直觉先行、理性辩护在后的过程。海特用“象与骑象人”的比喻解释了这种关系:直觉像力量巨大的大象,理性则更像坐在象背上的骑手。骑手并非完全没有作用,但在许多情况下,他很难真正改变大象前进的方向,只能对既有选择进行解释和辩护。这一理论也说明了,为什么在政治、宗教、社会议题甚至网络争论中,掌握更多知识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容易达成共识。一个人的论证能力越强,有时反而越擅长为自己原有的立场寻找理由。 在此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提出了道德基础理论,帮助我们理解不同群体之间为何会产生持续而深刻的价值冲突。不同群体可能同时重视关怀、公平、忠诚、权威、神圣与自由等道德维度,只是赋予它们的权重不同。因此,许多看似不可调和的分歧,并不完全源于一方理性、另一方愚昧,而可能源于双方使用了不同的道德坐标系。也正因为如此,本书真正重要的价值并不是告诉我们“谁是正确的”,而是促使我们重新理解“为什么别人会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这一视角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过去,当我们面对与自己立场相反的人时,很容易把分歧解释为对方“缺乏常识”“没有逻辑”甚至“道德有问题”。但如果考虑到一个人的成长环境、群体身份和道德直觉都可能与自己不同,我们就需要进一步追问:在对方的价值体系内部,这种判断是否同样具有某种一致性?这种理解并不一定会消除分歧,却能够帮助我们减少简单的道德否定,并在公共讨论、人际沟通和社会冲突中建立更有效的对话基础。 当然,理解一种道德判断是如何形成的,与认可这种判断本身,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上述理论并不意味着所有观点都应该被相对主义地接受,也不能成为回避价值判断的理由。对我而言这本书最大的启发正在于此:真正成熟的理性,并不是确信自己没有偏见,而是意识到自己的理性同样可能只是“骑象人”。当我们强烈地觉得“我对你错”时,最需要审视的也许不只是对方为什么如此荒谬,更是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确信。
~ 一个你认为颇有价值的决定在别人眼里可能一文不值; ~一个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可能是另一个人心中的自由战士…… 为什么人与人、群体、党派、政府与民众、宗教派别、甚至国家之间总是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美国当代最伟大的心理学家、纽约大学商学院教授、TED演讲人海特认为:我们并非像自以为的那么理性和正义,正义之心凝聚人心,但也具有盲目性。“道德”有时会是制造纷争的根源,因为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这让我们轻易去批评、厌恶、甚至干涉相异于己的信念,这也正是造成人与人之间隔阂和冲突的原因。 本书《正义之心》就是系统论述作者研究的因缘和合,内容有趣但繁杂,涉及生物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学科,参考文献索引就占1/6。以下为本书摘要,方便以后翻阅吧。 第一部分,作者提出了道德心理学的第1条原则:直觉(包括情感反应)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后。道德判断同所有形式的判断一样,是一个认知过程。关键的区别其实在于两种不同的认知:直觉和推理。人们作出道德判断是迅速且情感化的,道德推理几乎就是事后找理由以证明人们已作出的判断的合理性。 作者多次引用柏拉图《理想国》中的一个结论: “人们关心外表和声誉远远多于关心事实:人们的行为符合道德仅仅是因为他们害怕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被抓到后的后果——特别是对他们声誉的损害。” 人们推理,也拥有道德直觉(包括道德情感),但这些过程之间是什么关系?柏拉图相信,理性能够而且应当主导一切;杰弗逊认为这两个过程是统治着一个分裂帝国的平等的伙伴(头脑和心灵);休谟相信,理性是(且只适合于)做激情的仆人。 作者直言:休谟是对的, “理性并不适于居统治地位,它是被设计出来寻求辩护,而非追求真理的。” 哇,是不是有点颠覆了“理性”高大上的形象? 从柏拉图到康德,再到科尔伯格,许多理性主义者都宣称,善于对道德问题作良好的推理可以带来良好的行为。他们相信,理性是通往道德真理的高贵道路,而具有完美理性的人更可能道德地行事。 作者一盘冷水泼下来: “任何珍视真理的人都应该停止对理性的崇拜。我们都需要以冷静的目光努力审视各种证据,去发现理性的真实面貌” “熟练的辩论者并不追求真理,而是追求能支持他们观点的论据。” 例如,当发现对方和我们有分歧的时候,无论是你的父母、同事还是朋友,我们的大脑本能会调为争论模式,准备辩护,并将攻击的话语打磨得更为犀利……哈哈哈,好刻薄而真实的例子。 第二部分,作者提出道德心理学的第二个原则:道德的内涵不仅止于伤害和公平。传统自由派曾经认为:凡不涉及他人利害的行为,他人都无权加以干涉。 作者引用了心理学家施伟德的研究,认为人类具有三种道德主题:分别是自主伦理、集体伦理和神性伦理,这三种模式具有高度代表性,可以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群体现象。每一种伦理都建立在对“一个人实际上是什么”的不同理解之上。 自主伦理的基本观点是,人是拥有意愿、需求和偏好的自主的个体,这是第一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人们应享有满足其自认为适当的意愿、需求和偏好的自由,因此社会也应当产生诸如权利、自由和正义这样的道德观念,使得人们能够和平共处而不去过多地干涉对方的生活。这就是个人主义社会的主流伦理。 集体伦理的基本观念是,人是某一更大集体中的一员,比如家庭、团队、军队、公司、部落和国家的一员,这是第一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这些更大的集体并非其所有成员的简单相加,它们是真实而重要的,而且必须受到保护。人们有义务在集体里扮演其给定角色。因此,很多社会产生了诸如责任、等级、尊重、声誉和爱国主义这样的道德观念。在这样的社会里,西方人所坚持的主张,比如人们应当规划自己的生活并追求自己的目标,就显得自私而且危险了——因为那样的做法肯定会削弱社会组织,摧毁社会制度及人们赖以为生的集体。 神性伦理的基本观念是,人是供不朽灵魂暂栖的躯壳,这是第一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人们不仅仅是具有意识能力的动物,他们还是神的孩子,应当有相应的行事方式。 在调查中,作者发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们几乎完全是用自主伦理的语言说话,而其他群体(特别是劳工一族)使用集体伦理的情况则多得多,使用神性伦理的情况也会略多一些。 道德是丰富而复杂的,因此也是多面性且充满内在矛盾的,而道德一元论——即那种将所有道德置于某种单一原则上的想法——会导致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不满,且会冒着让社会变得冷酷无情的极高风险,因为这样的社会忽视了其他那么多道德原则。 作者进而提出六种道德基础: 关爱/伤害基础的进化是为了应对“照顾脆弱的孩子”这样的适应性挑战。它使我们敏感于苦痛和需求;它使我们鄙视残暴行径,并想要照顾那些受苦的人。 公平/欺骗基础的进化是为了应对从合作中获取报偿而免遭剥削的适应性挑战。它使我们敏感地察觉到他人在合作和互惠的利他行为中可能会是好的(或坏的)伙伴。它使我们想要避开或惩罚欺骗者。 忠诚/背叛基础的进化是为了应对形成和维持联盟关系的适应性挑战。它使我们敏感于他人是否具有团队精神的相关标识。它使我们信任并回报那样的人,使我们想要伤害、排斥甚或杀掉那些背叛我们或者集体的人。 权威/颠覆基础的进化是为了应对在社会等级制内形成受益关系的适应性挑战。它使我们敏感于等级或地位的标识,也敏感于他人的行为是否适于其位置的标识。 圣洁/堕落基础的进化最初是为了应对杂食性动物的困境这一适应性挑战,后来是为了应对生活于满是病菌和寄生虫的世界的更广泛挑战。它包括行为免疫系统,这一系统使我们警惕于多种具有象征性的客体和威胁。 公平/欺骗基础涉及的是对称性和因果报应原则。它指的是确保人们得到应得的,得不到不应得的。 道德在世界各地,甚至在同一社会中都是有差异的,明白这一简单的事实,是理解你自己的正义之心的第一步。第二步,则需要明白这么多道德是从哪里来的。 与以往很多道德哲学家不同,海特的道德理论不以某一至高原则为核心,而是构建在多项基础之上。海特相信,离开进化论永远无法谈论道德,在各种不同的人类群体和不同的文化中存在一些最基本的社会感官,它们如同人类的味觉感官一样普遍,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应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威胁或机遇而发展出来的。威胁和机遇不止一种,那么据此发展出的道德基础也就不止一项,海特的6大基础首先来源于敏锐的观察与深刻的洞见,而后又以严谨的心理学实验方法与数据作为支撑。多基的道德为我们理解道德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以及人类面临的一些道德困境提供了很好的视角。 不同文化下人们不一致的道德偏好由进化的环境影响而来,为人们所熟知的东西方差异就是其中一个显例。而即便是在相同的文化环境下,个体的情感与精神体验的差异也使得人们的道德图景呈现出千差万别。道德可由后天塑造,这是一切道德教化存在的原因。 每个人遵循的、信奉的、实现的道德原则其实并不完全一样,比如有人比较强调理性的法律,有人比较强调感情的直觉,有人比较强调天然道德,有些人比较强调社会契约,这都是各种各样道德基础上的差异。只有理解道德多元性,我们才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去理解他人追求不同价值的原因;只有意识到道德是外在规范与自我心理机制在共同抑制利己主义,我们期盼的合作型社会才成为可能。 第三部分,作者提出第3条原则: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国家/民族/宗教团体中,大家在共同认定的道德标准下找到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认为自己所坚信的道德标准是最正确的,但也很容易具有盲目性和排他性。 我们认为对方对真理、逻辑、科技与常识视而不见,但实际上,每个人在谈论自己的神圣事物时都是如此盲目。我们的正义之心是由亲缘选择以及互惠利他主义塑造而成,这种互惠利他受流言和声誉的影响而强化。 我们是多层次选择的产物,这让我们成为双重人:我们有自私的基因;我们也具有进化而来的群体归属性,愿意在特定情况下,为集体忘我、利他甚至奉献自己的生命。所以作者戏谑地说:我们在90%的意义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 在道德心理学的历史中,最精辟以及最有先见之明的理论大概就是达尔文对于道德的进化论起源的一番总结: 总之,我们最后可以说,我们的道德感或良心,始于一些社会性的本能,中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旁人毁誉的指引,又受到了理性、个人利害的考虑,以及在更后来的一些时代里一些深刻的宗教情绪的制裁约束,而终于,通过教诲与习惯,取得了稳定与巩固。
可以视为《象与骑象人》的续作 第一原则:直觉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后。 人的意识是分裂的,如同象与骑象人,而骑象人的工作就是服务大象。 · 直觉之狗和理性之尾 改变道德观念,要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 ——论说服 直觉先行,推理通常在判断形成之后才作出,其目的是影响别人。但在讨论过程中,他人给出的理由有时也会改变我们的直觉和判断。 我们总是极快地作出第一判断,而害怕找到与这些初始判断相悖的证据。不过,朋友们能为我们做我们自己没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可以挑战我们,给我们提供各种理由和观点(连线3所示),有时可以激发新的直觉,并因此有可能使我们改变主意。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自己在琢磨问题时,会突然从一个全新角度看待事物或者形成一种新的观点。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没有他人的推动,改变对某一道德问题的看法这种情况很难每天出现,甚至一个月都未必出现一次。 社会影响比上述的个人反思普遍得多。他人表现出的喜欢或不喜欢某人的看法,时刻影响着我们,社交劝服连线。许多人都相信我们遵照着内心的道德指针,但社会心理学的历史充分证明了他人拥有强大的力量,它甚至不需向我们出示任何理由或证据,就能令残忍变得可接受,令无私行为显得尴尬。 道德理性是直觉之狗身后摇晃着的尾巴。狗摇尾巴是为了交流。你没法强摇狗尾巴来让狗高兴,你也不能通过彻底驳倒别人的观点来让他们改变主意。 如果你想改变人们的想法,你就必须跟他们的“大象”交谈。你必须运用社会直觉主义模式中的连线3和4来引出新的直觉,而非新的理论。 戴尔·卡内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大象耳语者之一。在他的经典著作《人性的弱点》中,卡内基反复规劝读者避免正面冲突。相反,他建议人们“以友好的方式开始”,“微笑”、“做一个好的聆听者”,以及“绝不说‘你错了’”。一个劝说者的目标应当是,在陈述个人的意见之前,传递出敬意、温情以及坦诚交流的意愿。他引用了亨利·福特(Henry Ford)的一段话来阐明这个道理:“如果存在成功秘诀,那它就是不分彼此地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的能力。” 虽然这个道理如此明显,但我们当中极少有人将其运用到道德和政治的争论中,因为我们的正义之心如此轻易地就转变成了争斗模式。象与骑象人完美配合,致力于抵抗攻击,并抛出像炸弹一样的激烈言辞。这种行为也许能给我们的朋友留下深刻印象,向盟友表明我们是队伍中的坚定成员。但是,如果对手也处于争斗模式,不管我们的逻辑有多完善,都无法让他们改变观念。如果你真的想改变某人关于道德或政治问题的观念,你就得不分彼此地从他人的视角看待问题。如果你真的能深入地、直觉式地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你会发现自己相应地也心胸开阔了。共情的确是正义感的解药,尽管想要跨越道德分歧来实现共情十分艰难。 · 责任感只有在满足以下3个条件时才会强化探索性思考:(1)作决定的人在看法成型前就得知他们必须对听众负责;(2)听众的看法是未知的;(3)他们相信听众是见多识广且对准确性感兴趣的。 当这3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人们会非常努力地探求事实真相,因为那是听众想要听到的。但是在其他时候——也几乎就是所有时候,责任的压力仅仅是强化了证实性思考。人们会更努力地做到让自己的判断看起来是正确的,而非真正正确。泰特洛克将这一点总结为: 思考的一个核心功能是,确保一个人是以令人信服的合理方式或以自圆其说的方式行事的。事实上,思考个人选择的合理性这一过程十分普遍,决策者不仅仅是在必须向他人解释时需要找到有说服力的理由,才能进行抉择,他们还需要找出理由来,使他们自己相信他们做了“正确”的决定。 泰特洛克总结说,有意识的理性思考大部分都是为了说服而进行的,而非为了探求真相。但泰特洛克补充了一句,我们也在努力说服自己,我们想要相信自己将对他人所说的一切。在本章剩余部分,我会回顾支持泰特洛克和格劳孔的5项实验性研究。我们的道德思考更多地像是一个追求选票的政客,而非追求真理的科学家。 ————— 第二原则:道德的内涵不仅止于伤害和公平。 ·真理不止一个 每一个国家中都共存着许多道德矩阵。每一个矩阵都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并且在情感上有吸引力的世界观,它由显而易见的证据维护着,在面对外界观念的攻击时几乎是坚不可摧的。 如果我们不能想象其他道德观,那么我们也就没法相信保守主义者对他们的道德信念是同我们一样真诚的。从偏颇的愤怒中解放出来的感觉很好。一旦我不再愤怒,我也就不再有正义之怒所必需的那些结论了:我们是对的,他们是错的。我就有可能探求新的道德矩阵,每一个矩阵都有其自身的智力传统支撑。我感到这像是一种觉醒。 如果你在一个“怪异”社会中长大,对自主伦理了然于胸,那么,你就可以在很多地方察觉到压迫和不公,哪怕显而易见的受害者们也并没有觉得不对。但是多年以后,当你旅行的时候,或者为人父/母了,或者可能只是读到了一本描写传统社会的很好的小说,你也许就会发现心中潜藏的其他道德直觉了。你可能会发现自己面临着一种窘境,它涉及的是权威和性,或者涉及难以解释的人类身体。 相反,如果你在一个较传统的社会中长大,或者是在美国一个基督教福音派家庭中长大,你对集体伦理和神性伦理了然于胸,那么,你就可以在很多地方察觉到不敬和堕落,哪怕显而易见的受害者们也并没有觉得不对。但是当你自己遭遇了歧视(保守派和基督徒们常受到学术界歧视),或者听到了马丁·路德·金那篇《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你会发现自己的内心对有关压迫和不公的道德论争产生了共鸣。 · 道德是丰富而复杂的,因此也是多面性且充满内在矛盾的。 或者有时会是正义或与此相关的公正、权利、对个人及个人自主的尊重等观念。既有仅提供甜味(福祉)的功利主义烤肉,也有仅提供咸味(权利)的义务论晚餐,它们都是可供你选择的 ————— 第三原则: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核心隐喻是,人类在90%的意义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人性源起于两种同时进行的自然选择和竞争。在每一个群体中,个体之间都存在竞争,我们是擅长个体竞争的灵长类动物的子孙。这造成了人类天性中丑陋的一面,书本中对这一天性的描绘常常围绕着进化而展开。我们实在是自私的伪君子,娴熟于伪善地作秀,甚至达到了自我欺骗的程度。 然而,人的天性也是为群体之间的竞争而设的。达尔文很久之前就说过,最团结合作的集体总能打败自私的个人主义者。达尔文的群体选择观在20世纪60年代不再流行,但新近的发现将他的观点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这一变化意义重大。我们不总是自私的伪君子,在特殊情境下,我们也有抛弃小我的能力,成为螺丝钉或蜂巢中的蜜蜂,为集体而工作。这将是人的一生中最可贵的经历,尽管类蜂性也会让我们变得盲目。人类的类蜂天性为利他主义、英雄主义、战争和种族屠杀提供了温床。 “高级天性”使我们非常利他,但这种利他主义只适用于自己人。我将向你展示,宗教(可能)是为凝聚不同群体而进化出来的,它帮助各个群体创造具有共同道德要求的社会。人们结成政治集团,分享道德叙事。一旦接受了某一特定叙事,他们就会对不断变化着的道德世界视而不见。 · 达尔文提出了搭便车问题 达尔文抓住了如今被称为多层次选择的基本逻辑。生命是一种嵌套式的等级体系,就像俄罗斯套娃:基因包含在染色体中,染色体包含在细胞里,细胞包含在个体有机体中,而有机体包含在蜂巢、社会以及其他群体中。在体系中,各个等级都可能发生竞争,但对于我们的目标(研究道德)来说,要紧的只有两个等级:个体有机体以及群体。当群体竞争时,团结合作的群体通常会获胜。但在每个群体内部,自私的个体(就是那些搭便车者)才会出人头地。他们不劳而获,付出的极少却分享群体的收获。最英勇的部队才能获胜,但在最英勇的部队内部,那些畏缩不前的胆小者才是最有可能在战争中全身而退,活着回家并生儿育女的人。 多层次选择指的是一种量化每个层次竞争压力强弱的方法,即生命的竞争如何强烈地偏好具有某些特征的基因。自杀式的自我牺牲基因是群体层面的选择所偏爱的(因为这会帮助团体获得胜利),但它在个体层面就会被强烈抵制,以至于这种特征只会在某些物种中进化,比如蜜蜂,蜂巢内部的竞争几乎全部消失,而几乎所有的选择都是群体选择。 不过最为重要的“对社会公德发展的激励”是人类对来自“同胞的赞扬和批评”的强烈关注。达尔文的写作是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他赞同格劳孔的观点,(从雅典贵族开始)人们沉迷于对名望的追求。达尔文认为,驱使人们追求名望的内心情感来源于个体层面上的自然选择:那些缺乏羞耻感或荣誉感的人很难吸引到朋友及配偶。达尔文还增加了最后一个步骤:将责任和原则看作是“神圣的”能力,他把这种能力视为我们宗教天性的一部分。 当你把这些步骤放在一起,它们就会带你走过从早期灵长类到人类的进化道路,这其中,搭便车的人已不再那么有吸引力了。在一支把荣誉、忠诚以及国家神圣化的真正的军队中,胆小者是不大可能安然归来并生儿育女的。他最有可能受到的对待是殴打、遗弃或者在犯了亵渎罪行后被击毙。就算他真的活着回到家,他糟糕的名声会使女性和潜在雇主退避三舍。真正的军队,就像最有效的群体,有着许多抑制自私自利的方法。群体每找到一种抑制自私的方式,就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了多层次分析的平衡:个体层次选择变得不那么重要,而群体层次的选择变得更加有力。比如,如果忠诚感和神圣感有一种基因基础(即忠诚和神圣的基础),那么群体内的激烈竞争就会使这些基因在下一代中更为普遍。原因在于,尽管(相对于每个群体内那些缺乏这些基因的人来说)这些基因的携带者要付出一些小小的代价,但普遍具有这些特征的群体将取代缺少这些特征的群体。 达尔文对于道德的进化论起源的一番总结: “总之,我们最后可以说,我们的道德感或良心,始于一些社会性的本能,中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旁人毁誉的指引,又受到了理性、个人利害的考虑,以及在更后来的一些时代里一些深刻的宗教情绪的制裁约束,而终于,通过教诲与习惯,取得了稳定与巩固。” · 我们是像黑猩猩一样的灵长类,在与近邻残酷的个人竞争中塑造了内心。我们是社会生活这场比赛中一个又一个胜者的后裔。这就是我们的格劳孔式人格,我们通常关心表面的好更胜过实际的好。 但人性也有着一层较新的群体归属性外衣。我们也是像蜜蜂一样的超社会性生物,在与其他群体残酷的群体竞争中塑造内心。我们是有着群体归属性的早期人类的后裔,这种群体归属性帮助他们团结合作,战胜其他群体。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是盲目地、毫无条件地为群体奉献的成员,而是意味着他们是被选择出来的。在适当情况下,他们会在“我为集体,集体为我”的心态下,真正为了群体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个人在群体内的好处,去贡献自己的力量。 智人实际上是双重人,是有着两重性的生物:既作为个体存在,也是社会中的一部分。 幸福感不仅来自于内心,也与外部有所关联。它来自于我们与他人,我们与自己的工作,我们与群体的正确关系中。 一旦你理解了人类包括群体归属性在内的双重天性,就可以明白幸福感来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发展为群居动物。我们的心灵也在两个层次得到进化,它不仅帮助我们赢得群体内竞争,也帮助我们的群体整合为集体,在群体间竞争中获得胜利。 ———详见帖子《人性双螺旋》
幸福的保障是道德 读书会的书友推荐了乔纳森.海特的《正义之心》,在微读上搜索本书时,发现我已经读过他写的《象与骑象人》,关于如何积极地、理性地去寻找幸福和生命的意义。 乔纳森·大卫·海特(Jonathan David Haidt)1963 年出生于纽约,1985 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哲学学士学位,随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他在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系任教 16 年,现任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伦理学和领导力教授,同时担任美国心理学会的资深会员。他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作家以及史登商学院教授。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道德心理学和道德情感。曾被《外交政策》杂志评为“全球顶级思想家”之一,被《前景》杂志评为“世界顶级思想家”之一。 1997年,海特与一群学者共同提出道德基础理论。海特的著作《正义之心》,进一步发展这个理论。 他认为人的道德关注有六组面向:关怀/伤害、公平/欺诈、忠诚/背叛、权威/颠覆、圣洁/堕落、自由/压迫。不同政治群体(如自由派与保守派)对这些道德基础的重视程度不同,例如自由派更关注前两项,而保守派倾向于平衡所有六项。这一理论为理解政治分歧提供了深刻的心理学视角。 本书的小标题原文: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为什么好人被政治和宗教所分裂)。当我放下书本时,一个搅翻媒体的新闻在发烧:川疯子和马天才互掐了,而本书似乎就是对当代社会的精准诊断。海特以 “后真相时代”的预言者身份,分析了美国政治极化的根源。他指出,两党选民的道德阵营分化已超越政策分歧,演变为身份认同的对立 ,这种对立被社交媒体和政客进一步放大。 书籍也针对群体本能与社会分裂做了深层解析: 人类天生具有 群体归属的道德本能 ,会通过“部落化”区分“我们”与“他们”。这种本能既是凝聚力的来源,也是冲突的根源;海特结合进化心理学与社会学研究,解释了为何宗教、政治意识形态甚至体育迷群体都能激发强烈的忠诚与敌意,揭示了群体冲突的进化基础。书中对“道德恐慌”“群体正义感”的批判,为理解当今世界的民粹主义、身份政治提供了深刻的心理学依据。 尽管强调道德分歧的顽固性,海特并未陷入悲观。他提出 “理性是直觉的仆人” 的实用策略,例如:增加人际接触 :通过日常互动(如与不同政见者交朋友)减少偏见;诉诸共同道德基础 ,在争议中寻找双方认可的道德价值(如“保护儿童”);警惕“道德化陷阱” (道德绑架),避免将分歧简单归为“善恶对立”,而需理解对方的道德直觉。 “自我正义"本质上是人类认知局限与社会结构共同作用的产物。要突破这种困境,需要建立"蜂巢思维"与个体理性的平衡,通过增强对道德多样性的认知包容(如理解不同道德基础的价值),在群体归属与客观真理间寻找动态平衡。正如海特所言,真正的道德进步需要超越"我对你错"的简单对立,在多元价值中构建合作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