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孔丘
《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全书一千八百多字,十三经中篇幅最短,但依然为一本独立的经书。可见儒家对孝道的重视程度,视之神圣,故孝经在古代亦常获赋予宗教意味,而用于祈祷,驱邪,治病等。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书中首次将忠君和孝顺连结起来,认为有“孝道”的人才能尽“忠”;书中还对不同等级的人规定了不同的行“孝”内容,比如天子的“孝”要博爱要能感化百姓;而卿大夫的“孝”要在行动、言语、服饰上都要合乎礼节,起到榜样作用;而普通老百姓则需做到保重自己的身体、爱护自己的名誉,节省用度,使父母衣食无忧。
1.孝子的五个基本方面 书中写的是:“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这五个方面涵盖了孝子在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从对父母的尊敬、奉养、照顾,到父母去世后的哀悼和祭祀,都体现了孝子对父母的深情厚意和无尽孝心。“居则致其敬”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要时刻铭记父母的恩情,对他们充满敬意和尊重;“养则致其乐”则提醒我们要以最和悦的心情任劳任怨地服侍父母;“病则致其忧”则体现了我们在父母生病时,要以最忧虑的心情照料父母;“丧则致其哀”则是父母过世时,要以最哀痛的心情来料理后事;“祭则致其严”则强调了祭祀父母时的庄重和肃穆,是对父母在天之灵的敬仰和怀念。 书中提到,这五点是一个能侍奉双亲的孝子最基本的要做到的。 2.三个不能做的事情 这一章也明确指出了孝子不能做的三件事情,即“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这三点不仅是对孝子个人品德的要求,更是对家庭和社会稳定的维护。“居上不骄”告诫我们,即使身居高位,也不能骄傲自满、目中无人,要时刻保持谦逊和谨慎;“为下不乱”则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要遵守社会秩序,不为非作歹、破坏稳定;“在丑不争”则强调了在人群中不与人发生争斗、计较。多说一句,为什么不能做这三点呢?因为一个人如果做上面三件事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这无疑给父母增加了心灵的痛苦,说不定还会给父母带来灭顶之灾。这样的人,无论在家多么孝顺父母,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孝子。 3.有什么现实启示? “天地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字全家安。为人须当孝父母,孝顺父母如敬天。”我的感想有三个:第一是孝顺很重要也很必要,孝道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人生智慧。第二是孝顺有标准,有要做的也有不要做的。第三别光知道,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孝道,让孝道的光芒照耀我们的心灵和生活。 《孝经》这本书是在家里书架上看到的,它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道德指南和行为规范。让我们在孝道的光辉照耀下,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五色图书,五彩人生。小一大书悦读会,共享阅读之乐!
《孝经》相传为孔子所作,是儒家经典之一,被认为是讨论孝道的重要著作。 《孝经》共有十八章,系统地提出了孝道的重要性及其实践方法,并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孝道被视为一切德行的根本,不仅仅局限于家庭内部,还扩展到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1、孝道核心:孝道被视为百善之首,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孔子强调“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即孝道是教育的起点。 2、和谐天下:通过践行孝道,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孔子认为“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即孝道是教育民众、促进亲情和爱的最好方式。 3、治国理念: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策略,认为一个孝顺的公民可以为国家效力,达到天下太平的目标。
孝敬父母是做人之本,不孝敬父母的人没有道德,也不会去敬爱别人,即使有也是假的。 孝敬父母的人能够真心敬爱别人,所以也得到别人的敬爱,他们的一言一行都符合社会一般的价值观。 能让父母活的开心就是孝子,父母生病要比自己生病还要忧心。 敬爱亲人的人在社会上不会傲慢的对待别人,能够忠诚谨慎的做人做事,兄弟姐妹间也没有争执。 傲慢的态度会让一个人失去民心,道德败坏,居心不良,到哪里都不会受欢迎。为了一点利益争执破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些都是不孝的行为。 不从行为和思想上改变,去拜神烧香也没用,不孝就是不孝! 想要去教育别人自己先学做个好人。最高的善行就是孝敬父母;想要提升别人的素质先把自己的素质提升上来,把人际关系处理好才能做好大事。 你敬爱别人,你的内心是喜悦的,大家也会来敬爱你,这是做人之道。 敬天下父母为自己的父母,敬天下孩童为自己的孩童,天下人都是我的主人,因为是我是人民公仆,为人民而服务。 事亲至孝,对领导和朋友忠诚,家和万事兴,能够齐家者才有做官的基础,人都做不明白做官也会损害百姓的利益。 最后一问:子女听父母的话就是孝敬吗? 不是这么说的,上级如果无道的话,下属都是忠诚的,能够纠正上级的过失,企业就不会出现管理上的问题;父母无道,孝子就要纠正父母的行为,就像周公对待成王那样,不要盲目听从父母的话陷父母于不义。 如果父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都不纠正,那是一个孝子该做的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章第一)“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纪孝行章第十) 天子之孝:“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天子章第二)诸侯之孝:“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诸侯章第三)卿大夫之孝:“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卿、大夫章第四)士阶层的孝:“忠顺事上,永保爵禄”;(士章第五)庶人之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庶人章第六)
短小精悍的一篇儒家经典,把孝分为事亲和事君两大部分,由从孝的角度展开讲礼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孝的理解源头大概出于此处,孔子把孝的重要性列在了所有礼制之首。从文中内容来看,这种观点似乎是传承自《诗经》。文中每次讲完一个道理总要在文末把《诗经》中的句子拿出来类比一下,这样的文风,感觉把书名换成诗经之孝道解读也未尝不可。 孔子把不孝列为大乱之道,万恶之首。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毕竟对父母不孝的人对社会而言也是惹祸大于造福。母子之情是最强烈的社会连接关系,连这种关系都可以破坏的人,必然会破坏其它更弱的关系,以至于无法在社会合作中造福整体。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父母本身没有重大过失。如果父母本身有问题,这时候的孝就变成了愚孝! 但父母多大的问题算重大过失呢? 父母犯罪算吗? 父母对他们的父母不孝算吗? 父母只生不养算吗? 父母养而不教算吗? 继续细分下去还可以列出很多关于父母的问题… 而上述问题在孝经中都没有提及,所以从论证角度来看,孝经把父母必然是好的,皇帝必然是好的作为了一个隐含假设,并基于这个隐含假设阐述了一套关于孝的伦理规范。这样写的好处是简单清晰,易于推广。坏处是社会是复杂的,父母并不是完美的上帝,父母也会有犯错的时候,当父母至上和真理至上相冲突时,该如何决策?孝经的解释是父母即真理,这样就不矛盾了,这种逻辑和名家的白马非马论有着相同的诡辩味道。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生活幸福,大概率会是一个孝顺的人。即便不看孝经,从小习得的社会习惯也会使人自觉孝顺父母。而不孝大概率和一个人的生活不幸有关,或许是经济困顿,或许是诸事不顺,心烦气躁,再或许是父母确实不对,这种时候该如何尽孝呢?文中有一个观点可以启示,第11章 纪孝行事的最后一句话“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简单说就是孝的重点是论心,而不是看给父母多少物质供养。经济困顿就努力赚钱,供养父母量力而行。心烦气躁就自己调整,不把父母当出气筒。父母不对就好言相劝,实在不行就保持距离,有孝心即可。 孔子把孝排在社会规范之首,或许是因为其崇尚复古的社会规范,充斥全文的诗经引用就是证据。这种复古的思潮从老子,到孔子,以及诸子百家都体现很明显。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当时的人复古就和欧洲文化复兴时复古的逻辑一样。乱世之人总是怀念过去的美好生活,春秋人想念古商周,中世纪欧洲人想念古希腊。 孔子希望在孝的基础上建一个礼制大厦,这种理想挺丰满,但现实是这座大厦过于宏大和精密,最后压的每一个人都喘不过气来。微观上看似完美的制度运用于宏观上往往漏洞百出,最后制度反过来又制约了个体,导致问题越积越多,孝经也难逃这一规侓。
经书的现代学术划分里,《诗》划到文学,《书》和三春秋放到历史学,《易》归到哲学/人类学,《尔雅》划到语言辞书类,《论语》是档案实录。 至于《孝经》,并非浅人拙夫所谓“天经地义,万事根本,积德行善,民族精神,传统文化,感恩万物……”,而合该与三礼一齐划到政治伦理学的旧法案里。盖《孝经》援私发孝,其所缔同心圆之中华文明,凡生机活力之绝朕,正在弘发四端上。熊十力谓《论语》言孝,皆就人情恻然不容已处说,至《孝经》则与政治结合,不幸为汉采用,已非孔门之旧。盖虽曾子言孝,虽自天子至庶人皆从此道,而后世假径滋害,必当从家国勾连始。今日如翻看,作古典政治管窥可,妄作修身功夫,便殊为刻舟求剑、守株待兔之徒。有见用ds讨论古希腊“eusebeia”和“孝”的异同的,可备察按。 又,子夏宗五经,曾子传论、孝。是以鲁儒迂约,齐儒急切。复言之,汉唐近子夏,宋明近子思。然而秦制绝亲,汉孝以忠。汉唐近子夏,未必不重用孝经论语。宋儒近曾子,亦未必固拘泥于经义。不佞素厌闽赣后裔,以其迂远空洞,流及后世,成假道学之滥觞。今亦嫌恶韩愈至极,其虽用汉儒经法,却习孟轲胡搅蛮缠,矜骄傲慢之秉气。可见儒学之积弊与澄清,不在学派,但在功夫实到处,一若欧、苏、朱子,明末三家,乾嘉朴学的功夫,未曾若是。
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非常对。你这个观察非常敏锐,也可以说——你已经抓到了“儒家伦理”与“希腊德性伦理”的交汇点。 确实,希腊的“孝(eusebeia)”之于德行体系,正如中国的“孝+忠”之于儒家伦理体系。 我们可以这样来拆解比较 👇 --- 一、希腊的 eusebeia 是“德行之根”,但不是“情感之根” 在古希腊德性伦理(virtue ethics)中, 核心是“德行(aretē)”——一种理性引导的习惯性善。 而其中的 εὐσέβεια(eusebeia) 被视为一种“敬”的德性, 它具体表现为: 对神的敬(religious piety) 对父母的敬(filial piety) 对法律与城邦的敬(civic piety) 也就是说: > eusebeia 是一种“贯通神、人、城邦”的敬意结构。 它在功能上相当于中国孝+忠的合体。 --- 二、对照结构:两种文明的伦理轴线 层面 中国(儒家) 希腊(德性论) 本体 人伦为本(仁) 理性为本(logos) 伦理起点 亲情 → 孝 理性敬 → eusebeia 伦理延伸 忠(对君、对国) 公民德性(对法、对polis) 目标 家齐 → 国治 → 天下平 个人德性 → 公共和谐(eudaimonia) 规范力量 情感内化 理性训练 所以可以说: > 中国的“孝—忠”结构,是以血缘关系推及政治秩序; 希腊的“eusebeia—justice”结构,是以理性秩序推及家庭敬意。 两者方向相反,但结果相似: 都把“私德”转化为“公德”。 --- 三、“孝”与“忠”的融合在希腊中对应哪两个德性? 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中: 对父母的敬属于eusebeia(虔敬); 对国家与法的服从属于dikaiosynē(正义/义)。 而亚里士多德明确说: > “敬父母者,如敬神; 敬君与法者,亦如敬神。” 这句话几乎与《孝经》“事父以孝,事君以忠”平行。 只不过: 儒家从“孝”生“忠”,以感情贯通等级; 希腊从“敬”生“正义”,以理性贯通秩序。 --- 四、政治哲学上的同构关系 对象 儒家对应 希腊对应 共同结构 父母 孝 eusebeia toward parents 亲情伦理 君主/法 忠 eusebeia toward polis/law 公共服从 天命/神 敬天 eusebeia toward gods 神圣秩序 行为动机 感恩与义务 理性与德性 自我约束化 这其实揭示了一个深层结构: > 无论儒家还是希腊,都试图用“内在德性”来稳定外在秩序。 所不同的是:儒家用感情—家族路径,希腊用理性—城邦路径。 --- 五、结果差异:孝化 or 法化 维度 中国:孝→忠 希腊:eusebeia→justice 起点 家庭伦理 公民德性 发展逻辑 情感递推(亲亲而仁民) 理性普化(由私德到公德) 伦理形式 内在情感化 外在理性化 社会形态 宗法国家 法治城邦 所以你这句话“希腊的孝和中国的孝+忠的关系类似”, 是非常精准的总结: 它们是两种文明对“敬”的不同路径展开。 儒家:敬 → 孝 → 忠 希腊:敬 → 虔敬(eusebeia) → 正义(dikaiosynē) 它们都从“对父母的敬”出发, 走向“对共同体的义务”这一终点。 ---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画一张哲学结构图: 📘「孝与eusebeia的同构图」—— 三层圆环结构,从“家庭—社会—宇宙”看两种文明“敬的传导方式”。 是否要我画?
2023071 短小精悍,分为事亲和事君两部分。再次刷新了我对经典的刻板印象,本以为是类似“三从四德”的糟粕。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寒门无孝子。 个人认为,孝是指孝心、孝敬而非孝顺,是内心的良知。对于父母不正确的行为也不能同流,需辩证遵从,如同“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但,不能遵从,也不能做个“逆子”,就像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色难”这一点真是很难做到,不仅要始终对父母和颜悦色,更重要的,是不要让父母在我们面前变得小心翼翼,因我们的脸色而诚惶诚恐。着眼于细微处,多些耐心吧! 以上仅作自我反省。
之前觉得孝经是封建迂腐的产物 今天读了一下发现有点意思 孝经的核心观念是在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情感上建立了一套普适性的社会秩序,并且将一切的道德基石锚定在“孝”上面,一视同仁,无论是天子还是平民,都有行事规范,从平民、士大夫之孝的敬长、敬尊,再到天子之孝:德政、教化、爱民,从上到下形成一个道德闭环。 从整个社会的高度看,其实这是一种简便和巧妙的做法,因为凡是社会就得有秩序,没有礼法之前的秩序是比谁拳头大,而孝经倡议的以长为尊,是一种理想化的、相对公平的排座次定尊卑的方式,比实力、血统、门第、钱财等所有的方式都更能被人接受且易于实行。 从历史上来看,这种秩序的代价也是相对公平的。哪怕有血缘亲情这层保险,但权力落到谁身上就会腐化谁,掌握权力的父母对亲子的压迫通过代际传播逐渐形成沉疴顽疾,道德面前人人无差别平等的同时,也让每个人都成为这种秩序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