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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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本部院披肝沥胆,与你说了三日,只道你回头是岸,也还不迟。那晓得你狼子野心,总是一片欺诳到底。你目中无本部院犹可,方今圣天子英武天纵,国法岂容得你!语毕,西向叩请王命,着人将毛文龙拿下,剥去衣冠。文龙尚有抗拒意,督师又责曰:你道本部院是个书生,本部院却是一个将首。你这毛文龙,欺君罔上,冒兵克饷,屠戮辽民,残破高丽,骚扰登莱,骗害各商,掳掠民船,变人姓名,淫人子女:这是你该死罪案。” 斩了毛文龙还用毛文龙儿子以及袁崇焕的结局是以谋反罪被处死… 袁崇焕祭拜毛文龙时说:“昨日我斩你是朝廷法,今日祭你是本部院私情。” 无论毛文龙的罪状是否属实,都是崇祯的授权。区别只是如果毛文龙罪状属实就不是冤杀,如果罪状不属实就是冤杀。 这是我看这本书得到的答案。关于剃发易服,重点不在于民族,在于不人道。不人道,即便同民族都接受不了。也许几百年的复明运动就是因为这种不人道,反抗落后野蛮而已。
由于陈洪范本人已经投降清朝,他实际上就是清军在南明的间谍,他所写这本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在为自己辩解。
有标点遗漏以及疑似的错别字。陈洪范出使接近四个月,《北使纪略》虽记录了个别让人爽快的辩论字句、贰臣的后悔以及清军内部的矛盾,但遮掩不住洗白的本质:“我没投降”。《袁督师斩毛文龙始末》客观中立,附录在后面生动详实记录了袁崇焕从出发、演习、会面到下刀的全过程,共20天。袁崇焕的实力、作为仍具有争议(甚至两极分化),也存在他的确奉命斩杀毛文龙的说法。中评打给陈都督不正的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