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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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孩死了喂狗:狗人信仰,祖先是狗,犬食献祭 1、死后被狗吃,或被人食尸,是不同部落的文化选择 听罗辑思维讲中医的一期,据说王清任《医林改错》提出了中医批判,通过实践观察对五脏六腑做了修正,他路过山东,当地有个风俗,小孩子闹瘟疫死了,要浅葬,被野狗吃,好再世投胎。所以他通过暴露的小孩尸体观察内脏位置与形态,还找画家画下来。 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犬食”的葬俗,小孩死,很多地方还有把尸体投入河中的葬俗,大概认为小孩还不是成人,是被恶灵所附体了,带走了他,既然他即是恶灵,不能让他再来祸害,水是流动不居的,灵魂不能超生,所以老人们都说水鬼会拖人,一命抵一命才能超生投胎去。如此说来,小孩被犬食是对付恶灵的。 这种葬俗可能普遍存在,从山东,到东南亚,东南亚是老人死后被犬食,《瀛涯胜览》中有记载。 为什么偏偏是老人与小孩被犬食?一则,可能是驯化狗的部落,人狗关系非同一般,具有狗人的神话信仰,他们的祖先是狗人,被狗吃是献祭给狗神。二则,可能古人存在一种普遍观念,老人小孩都属于非壮年的成人,即不算是人,身体羸弱,容易被恶灵附体。所以弃老的风俗曾经相当普遍,《遒山节栲》等等。三则,也不能排除的解释因素,是社会结构的一种自我调节方式,蛋白质等食物资源不足,只好规则性淘汰老弱。可为什么是被狗吃而不是人食尸?仍然是狗很重要。到底是被狗吃还是人食尸,可能是不同部落的不同选择偏好。《枪炮,病菌与钢铁》就把新几内亚人以及印第安人的食尸归于蛋白质缺乏。 《游牧者的抉择》中读到王沈《魏书》中称乌桓人丧礼中有一仪式,以彩绳系在一犬身上,要它带领死者之魂归于“赤山”。然后将狗与马杀死,象征着它们与主人一起踏上最后旅程。狗在其丧葬文化中的特殊“引路”角色,可能与在当地多山地森林之环境中它们为人们狩猎时的伙伴与助手有关。 2、从中国到大洋洲养狗和吃狗肉的历史: 《瀛涯胜览》中记载爪哇岛满者伯夷,“家蓄其犬,與人同器而食,夜則共寢,恬無忌憚。”狗的地位很高,怪不得死后“犬食”:若欲犬食者,則畀其屍至海邊或野地,則有犬十數隻來將屍肉食盡無剩為好,如食之不盡,其子女悲號哭泣,將餘棄水中而歸。 而按照《枪炮,病菌与钢铁》,狗应当是福建的南岛语系人传入的。 中国南方的亚热带作物及家畜包,向东传播,到了东南亚热带地区、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沿途还加入了新的作物和动物。在1 600年内,这个包括作物(香蕉、芋头和山药)和家畜(鸡、猪、狗)的组合,又向东传播了5 000英里,深入太平洋热带地区,传入波利尼西亚。 传到隔绝程度比较高的新西兰最后只剩下了狗,复活节岛和蒂蔻皮亚岛只剩下了鸡。 人类驯化狗是用来当站岗和打猎的伙伴的,但是阿兹特克帝国、波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都培育出“肉狗”的品种,因为没有驯化出大型牲畜(中国有猪,鸡,水牛,养猪可能并不容易,因为食量大,而水牛用来耕田,禁止吃),蛋白质匮乏。 公元前1500年,随着南岛语族漂洋过海散布到澳大利亚,那些狗登陆澳大利亚后就成了澳大利亚野狗(dingo)的祖先。澳大利亚土著驯养了狗之后,狗就成了伴侣、守护犬,甚至“肉毯”,当地人用“五条狗的夜晚”表示“极为寒冷的夜晚”。不过,澳大利亚土著并不把狗当作食物(波利尼西亚人会食狗),也不以狗作为打猎的帮手(新几内亚土著有猎犬)。 如今吃狗肉的风俗,广西玉林狗肉节,最为著名,仗义每多屠狗辈,吃狗肉恐怕历史上也盛行,比如江苏沛县等。 中国独立驯化了猪,红山文化就有玉猪龙,当然那可能是野猪。中国猪的原始品种是湄公河流域的野猪繁衍扩散而来,12000年前在北方的黄河流域被驯化,9000年前河南舞阳贾湖遗址,7500年前的仰韶文化都有出土。 狗的驯化,从遗传学看,狗的驯化起源于长江以南,迄今一万五千年左右。从化石上看,中国人养狗的历史要稍晚于中东地区的一万一千年,美洲大陆的一万年历史。 最早的直接证据是在浙江河姆渡遗址发掘出的狗的化石,距今八千年左右。 我揣测,猪和狗都有可能曾经被先民信仰过。黑猪是道教中天极的象征,猪八戒的原型天蓬元帅在佛道两教中都有位置。据说古代没有白猪,白猪是现代西方传入的,比如乌克兰大白猪。 狗,可能是《山海经》里的天狗星崇拜,红色天狗星代表南方的战神蚩尤。汉代还有星相谶纬,天狗堕东南,吴楚七国反。 3、古籍中的狗人/狼人:普遍的萨满思想 《嘉祐杂志》:康定中,侍禁李贵为西边寨主。妻为昊贼所虏去,家中一白犬颇驯扰,妻祝曰:“我闻犬之白,乃前世为人也,尔能送我归乎?”犬俯仰如听命,即裹粮随之,有警则引伏草间,渴即濡身而返,凡六七日出贼境。其夫无恙,朝廷封崇信县君。 白狗记!狗变人,显然是跟南岛语系人死后犬食一样,是一种萨满信仰! 《劳费尔东方珍宝探秘》:汉文古籍谈及狗国的例子,可参看《契丹国志》所附《胡峤陷北记》:(在“地尤寒,马溺至地成冰堆”的室韦之北的)“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云尝有中国人至其国,其妻怜之,使逃归,与其筯十余只,教其每走十余里遗一筯,狗夫追之,见其家物,必衔而归,则不能追矣。”见[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5《晋胡峤陷北记》,第268页,中华书局,2014年。 4、弃老杀婴风俗是因为恐惧而献祭: 《恐惧景观》爱斯基摩人:但若赶上食物紧缺,人们就会将其抛弃。孤儿会被锁入雪屋,老人(多为自己主动请求)会在所在群体远移时被就地抛弃。类似这样的极端行为,必然会影响到那些不情愿的“行凶者”的思想和情感。 我认为爱斯基摩人弃老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是因为老人小孩是不吉祥的,导致了食物短缺,必须献祭他们。请注意,因果逻辑刚好要反一下!《遒山节栲》为什么要把老人背到山上去饿死?不是因为山里无人相救,而是献祭给山神。 淹死小孩的风俗中国人一直都有保留,因为孩子被认为是“未成年”,他属于有人形却不是人,不吉祥(所以才需要成年礼仪式啊),要么河里淹死,要么马桶淹死。总之,小孩是献祭给河神的。 《恐惧景观》纳瓦霍人:白发苍苍的老人既受人尊重又让人害怕。人们怀疑他们是女巫——至于人们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谁也说不清。可能是因为纳瓦霍人把老年人视为一种经济负担,认为他们会因自己失去能力而心生不满;他们没有多少活头,所以不把社会规范当回事。纳瓦霍人对岁数非常大的人感到不自在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们“与鬼几乎没什么两样”。濒死的很大岁数的老人已携带着死亡的恐惧属性。 弃老风俗,恐怕远古中国也存在。为什么要弃老,并不一定是吃不饱,可能是恐惧心理,因为老即是死!中国人忌讳说死了,用老了走了代替。说明,中国远古也可能是有弃老风俗。到了周朝发生了逆转,商周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