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纳徳·L 布朗
1981年,夏天,波士顿新英格兰浸信会医院。由于疼痛难耐,我连续注射五剂吗啡,并随后写下两个梦想:考上哈佛法学院、步行穿越美国。医生告诉我,“你只上过9年学,还要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这些梦想太遥远,肯定是吗啡用多了……”1997年7月4日早上6点,我站在哈佛法学院大门口,开始了自己的第二个梦想!摆在我面前的,将是一场历时四个多月,超过8000公里的未知之旅!一路之上,我要步行穿过21个州,1000多座城市,在这137天的步行旅行中,我将历经酷热、蚊虫、飓风、暴雨,以及无边的寂寞!我不知道,这场旁人看来如地狱般的旅行,将会怎样改变我的人生……
在微信书友的书架上看到了《步行者日记》这本书,有点好奇就打开浏览,没想竟喜欢上了,于是购买、阅读、码字。 《步行者日记》是由美国人唐纳德·L.布朗所著,记录的内容,既是一次旅行,又是一个人生! 作者本人真的可以说是拥有传奇人生的人:父亲自杀童年辛酸,17岁时辍学加入海军陆战队,打半职业棒球和橄榄球,36岁膝盖严重受伤无法走路,在接受手术后,被护士一天内注射了五次吗啡,兴奋得写下两个梦想:考上哈佛法学院、步行穿越美国。当他把这2个梦想告知亲人朋友时,大家都认为只是梦想而已,医生告诉他“你只上过9年学,还要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这些梦想太遥远,肯定是吗啡用多了……”。所以被称之为“吗啡梦想”。但谁也没想到此后他用了8年时间真的完成了从初中学历到哈佛法学博士的飞跃,实现了一个梦想。又在16年后用137天,徒步穿越了美国21个州、数十座城市、1000多个城镇,行程5004英里,实现了第二个梦想。难怪大多数读者在阅读后会大呼该书太励志太鸡汤了。 我自己除了与大多数读者同感外,更感慨于作者能实现两个梦想的良好外部环境。 正是这些外部环境给作者送来了温暖,带来了希望,增强了力量,提供了可行条件。 首先,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拥有一群爱管“闲事”的邻居。作者在膝盖受伤后,在家百无聊赖,甚至多次想到自杀了断,妻子也萌生了离开他的念头。而邻居们给了他多方关照,有的暗中关注他在花园的活动,一旦摔倒就会有人迅速赶来帮抚,有的陪他聊天解闷、带他外出用餐。更有杰克教授以执着的精神把他引入了大学学习。当作者对自己只有初中学历无望大学学习时,杰克告诉他,没有高中学历不要紧,“学院会帮你获得GED的。” “什么是GED?” “高中同等学历证书。”杰克说,“当你在学习课程的同时,他们会帮你准备GED考试。” 随后杰克力促作者去伍斯特山社区学院了解情况,作者这样写道“杰克帮我坐进轮椅,我们找到了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它很晚才关门。在那里,我随手翻了翻资料,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没有和杰克商量,就直接报名参加了免费课程。校方唯一的要求是,在学院授予我正式的大学学分之前,我必须先完成GED。万万没想到,我很快对别的大学课程也产生了很大的热情。如果成功,我也许真的可以实现通往法学院的梦想。我决定再学3门课程,除了学院提供的免费课程之外,我还报名参加了英语写作、会计学和美国政治学。”这样作者终于迈开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 邻居的帮助给了作者动力,而美国灵活、宽松、人性化的教育机制也助力了作者梦想成真。当伍斯特山社区学院办理人员得知作者无力支付学费及课本费时,办理人员说“给我几分钟,我看看能不能想个办法。”几分钟后,作者获得一笔助学金,顺利成为伍斯特山社区学院新生。在学院老师的鼓励声中,作者自信心大增,很快获得GED,一年后完成了大学的7门课程。但作者以为太慢了,要求由上夜校转为全日制学生,很快获得批准,接着作者又要求一年中完成15门课程的学习,经过办理人员对他以前学习情况的认证,最终也得到批准。作者努力地学习,保证每门课都获得A。功夫不负努力人,一天他就餐时看到餐桌上有一张折叠广告:“如果你的平均成绩是3.5或者更高,波士顿大学会为你提供4年的法学学位奖学金——两年本科、两年法学院。”,这一广告让作者欣喜无比,他找到校长请求校长写推荐信,同时努力学习,最后他从全美2000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如愿获得奖学金。此后又被全美最好的阿默斯特学院录取,在阿默斯特大学他得到了一份开校园接送车的工作,以此维持在大学的生活支出,后来他又申请成为一位知名教授的助教,得到教授的青睐,一干就是3个学期。两年后作者以优异成绩顺利转入哈佛法学院,在勤工俭学一段时间后偶遇一位银行家,银行家在得知他的经历后为他提供了全额资助,使他更能专注于读书。最有意思的是在毕业前的几个月他中年得子,妻子要上班,没人看孩子,又无钱请保姆,他就把孩子带到课堂,最终完成学业,校长还把毕业证直接颁给了小宝。多么有趣的场景啊。自由宽松可见一斑。 邻居的关怀,教育机制的灵活为作者实现哈佛梦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而良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认同度则是作者实现穿越梦的良好外部环境。作者的腿伤前后做过20次手术,在徒步前几年还患了癌症,如果没有良好的医疗保障,是很难想象的。作者的腿伤在换了关节后行走有了很大改善,这为他步行穿越美国提供了必要前提。在他付诸实施时又得到了各方的支持和认同,主动要求与他同行一程的有老人有小孩,有女士有男子,有白人有黑人,其中有朋友亲人更有素昧平生的行路人,一路上得到路人的诸多帮助,最让人感动的是一位巧遇的朋友认为他随行的面包车因为速度慢很易发生追尾,建议装个反光镜,一个多小时后他又折回,原来告别后他直接开车去超市为他买来了反光镜,以保证他的行程安全,行走过程中参与募捐的人也很多,期间他的活动曾30多次成为美国头条新闻。 我真切的认为是内因与外因的强大合力成就了这一传奇故事。从这一传奇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不仅仅是励志,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学内容,也许从中我们可以汲取更多的营养。
作为一个徒步旅行者,我带着好奇开始读这本徒步日记,结果瞬间就被作者的真实笔触吸引,一口气读完。 唐纳德·L·布朗,美国传奇励志人物,《步行者日记》(又名《吗啡梦想》),他以“从伤残建筑工到哈佛法学生、徒步穿越美国”的人生逆袭,成为无数人心中“现实版阿甘”。他的一生在极致苦难与非凡坚守中交替,用行动诠释了“人生无绝境”。
这个世界并不总是充满阳光和彩虹。这是个充满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强,只要你顺从了这个世界,你就会被打趴下,并且永远也站不起来。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击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创伤,而是你深受重创时,还能否继续前进。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 5000英里,一个60余岁,身患糖尿病,被医生宣判不可能的老人,先后完成了两个非同寻常的能像。 少年时期父亲自杀,棒球职业生涯中断,从事不怎么高端的工作,遭遇事故丧失养家糊口能力,两次婚姻失败。 在常人看来,主人公是个极为不幸的人,无论家庭,婚姻或事业,健康,似乎人生注定要艰难而平庸。 但,幸运的是,在每个阶段他都遇到了相信他,欣赏他,由衷的鼓励他帮助他的人。有给他家庭般温暖的邻居,有热情友善的同学,有慧眼识珠的老师等等。 最终命运被改写,一开始读社区学院都没信心的人,最后读了最好的文科大学,更读到了哈佛法学院,成就了一番事业,也最终完成了两大心愿。 徒步的过程是艰辛的,时刻为他捏把汗,为他的腿伤,孤独,坚信,以及命运的起起伏伏。还好,一路上总能遇到真诚,善意,在点点滴滴中一步步放下心来,并不断被温暖感动着。 的确,生活中有很多不美好,人性的恶时刻被作为生存的基础知识和防备不断提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到灌输给孩子。但不可否认的是,真正改变我们的永远是世界的温暖和善意,这些远大于我们耳闻或目睹过的不美好。 关于梦想和对梦想的追逐,本书都做了比较好的诠释。梦想是属于自己的,不必比较,更不必犹豫。追逐梦想的人是勇敢的,幸福的,在别人看来的苦痛,在他们而言是幸福,是享受,是他们走向梦想的必经之路。逐梦之路上,拥有出其不意的惊喜和令人热泪盈眶的感动。死守于一成不变的环境里,我们永远无法发现自己有多么幸福,有力量,更难以发展世界的广阔与壮丽。 步行,只是形式之一。愿我们都能不苑于形式,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梦想,并都能迈上逐梦的路上。
终于,这本书读完了。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布局构思和意涵深刻相比,此书近似于个人纪实性的传记,略显散漫。也许是作者的表达角度与行文方式的选择,更或是作者做为一个亲历者,千山万水,毅然行而不挫,坚持自我与正见,所以,自有一份战胜自我之后的自信,淡定和从容,坦然而不显扬的修养吧! "这个世界并不总是充满了阳光和彩虹,这是个充满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强,只要你顺从了这个世界,你就会被打趴下,并且永远也站不起来。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击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创伤,而是你深受重创时,还能否继续前进,,," 并且勇气还在,不忘初心! 每一个不断否定自我,不断挑战自我,不断爬起来,树立新的,更强自我的人,都值得我们为之鼓掌,为之肯定,及由心致敬!
“人生关乎旅程,而不是目的地。” 这本书不是记录一个人心血来潮说走就走的故事。 而是记录一个经历过无数心理和生理的痛苦后的普通的中年人如何坚持了自己的梦想。 当医生对刚手术过的他说出你的膝盖可能不能再跑步🏃的时候,他却写下了他未来的梦想:进入哈佛商学院和徒步穿越美国。 尽管很多人,甚至是他的家人,一直对此持怀疑态度,他的年龄、体重和其他因素却无法阻止他完成这次跋涉。 在徒步中作者一直面临着迷茫、风险、野生动物、超速机动车、灼热的太阳、糖尿病、疼痛的膝盖、水疱和有毒昆虫,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他成功了,穿越了21个州,数十座城市和1000多个城镇。真是像梭罗曾说的:“梦想是人性的试金石。”只要人性存在,我们就会继续梦想。 作者自己在书中说其中“他只有11天没有走路——5天是因为严重的身体问题;3天是因为休息,并观看周日橄榄球比赛;2天是因为业务问题。剩下的126天,他每天平均走41.3英里,最长的一天走了58英里。”对于我们来说,实现梦想的路上需要持之以恒的毅力,更需要一个缜密周全的计划。其实并非梦想离我们太远,只是我们为之计划太少。 最喜欢的这本书的结局,没有一切都重归美好的温馨结局。作者的律师执照最终没有被恢复,作者依旧没有和最爱的人在一起,所有的问题并没有因为徒步美国的成功而皆大欢喜。但就像洛奇的那句话:这个世界并不总是充满阳光和彩虹。这是个充满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强,只要你顺从了这个世界,你就会被打趴下,并且永远也站不起来。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击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创伤,而是你深受重创时,还能否继续前进。 愿大家都能无论在人生的道路上遇见什么,都能风雨兼程。
清理书架,认真完成遗留。 年近70的人回忆1997年自己52岁时历时137天徒步走完美国历程,既是步行日记,又是人生回忆录。 很丰沛的人生,我只能这么说。幼年失怙,辍学,运动健将,受伤,沦为底层,接受特殊人群帮扶,读完大学,读到哈弗法学院,确实优秀且努力,实现了普通人没法实现的阶层跨越,不一定是金钱上的,但一定是社会接触面的跨越,利用了所有可利用的人脉和条件。 之前我写过笔记,就觉得作者底色是个灰色的人,激情四射,充满斗志,也有掌控机会的能力,但是可能底色匮乏,对身边各种人脉和资源的使用几乎可以说是贪婪的,而且他的三段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也是饱受诟病。70岁居然无法用上“慈祥”来形容😅东西方人的三观真的是差别巨大。作者是有点表演型人格在身上的。 读的过程中,对于流水账一样出现的美国城市和地名,不求甚解,算是看个眼熟。😁
最近一共看了三本关于一个人独自前行的书,而这一本《步行者日记》,才是最真实最不异想天开的现实。 之所以真实,因为它不是一个说走就走的故事,不是年轻人心血来潮的记录,而是一个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普通又不平凡的中年人经过精心筹备的计划。作者从一个普通农场工人自学到成为哈佛法学院毕业,又被吊销执照的律师,从不幸福的童年到三次婚姻失败,虽然前途未卜,但这些起落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当然少不了一路上穿插着作者自己的回忆和现实交替,让读者跟着一个中年人一起剖析自己,发现自己的旅程。不矫情,不煽情,很真实。而中年人比年轻人多了些少经历,走的一路也就不会那么轻松,可是更真实。 如果你不曾有过那种绝望和迷茫,你可能不会喜欢这本书,也不一定能够看到最后。 如果你也想恰好处在这样一个阶段,想要去真正的了解自己,和自己的内心对话,那么这一本书,才是真正合适的一本。 正如书里的这一段 这个世界并不总是充满阳光和彩虹。这是个充满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强,只要你顺从了这个世界,你就会被打趴下,并且永远也站不起来。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击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创伤,而是你深受重创时,还能否继续前进。 最喜欢的是结局,没有让你看到律师牌照被恢复的皆大欢喜的所谓温暖结局,没有妻儿在家里等他,现实里的问题仍然存在着,作者也不知道走完了这段,下个路口会把他领到何处。 可是,继续走下去就对了。 全五分。三本步行书里最值得的一本。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步行者日记》就被吸引了,因为自己每天下班大部分时候都会选择戴上耳机换上运动鞋去走走,步行带来的感受是内心逐渐平静的过程,仿佛把自己与周围环境人事隔离开来,不管心情是烦躁忧伤都可以在一步步的脚印中慢慢平静下来,也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纷乱的问题,或者去回忆被遗忘的生活细节。正是因为这样的初衷开始了这本书。作者本人真的可以说是拥有传奇人生的人:父亲自杀童年辛酸,17岁时辍学加入海军陆战队,打半职业棒球和橄榄球,36岁膝盖严重受伤无法走路,读哈佛法学院,徒步穿越美国走完5000英里。这本书就如同一本日记流水账一样记录了在137天中,穿越的21个州,数十座城市和1000多个城镇。这种创举和传奇性估计再没有其他人,但整本书的故事性并不是很强,在读的过程中会让你渐渐觉得有点流水账的意味,如果从外在出发来说对路过的风土人情描写不够,从内在来讲在路上的内心思考也写的不够深刻,纵然是这样,作者能够完成这项创举依然值得称颂,但同类的书我更推荐英国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 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相对于《步行者日记》里对于徒步所做的充分准备,本书的主人公只是一时兴起进行的远足,更多的是对于信念的描写,并且作者的文笔更引人入胜一些,有很多关于主人公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在一路上进行的思考和挣扎,简单朴素却有关爱的回归、自我发现、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所以如果二选一,我建议可以选择《一个人的朝圣》。最后来说一下《步行者日记》中的一段话:“徒步穿越美国5000英里后,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旅程中结识了数以百计的人:男人和女人,黑人和白人,印第安人,年轻人和老人,富人和穷人,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许多人在勤奋地工作着,让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我自己也曾一个人远行,所谓旅行也就是有想要去的地方,或者逃离现在的生活暂时去远方,真正踏出第一步你会发现纵然都说现代人人情淡薄,但在旅途中还是有太多的善良与热情,让你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会发现热情与温暖。读书与旅行一样,都是跳出自己固定的生活模式,经历未曾经历的故事,发现不曾看过的风景,然后一路走过去又有了力量回到现实,重新满怀热情去生活去战斗,就酱紫!愿你我一直在路上
所有的梦想都值得被尊重。35岁,这位历经多次膝盖手术,同时长期囿于父亲自杀这一阴影中的中年男人,勇敢地给自己定下了两个近乎重生般的梦想:进哈佛法学院+徒步穿越美国。如果你有足够强大的自律与信念,年龄从来不会沦为逃避的幌子。你要做的只是迈出第一步,并且坚信一切都为时不晚。对,作者正是在大多数人都不认可的年纪得遇了几个懂他的人,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两个梦想!不过,作者确乎未能处理好爱情的命题:三段婚姻都劳燕分飞。当然,因为他无法背离自己的初心——永远在路上。很励志,三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