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法的创制、修改、废止的过程就是立法。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人就提出“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认识到“法”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固有调整系统,是衡量世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18世纪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法学家托马斯·约翰逊说过“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可以说,法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