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继《活着》之后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丝厂工人许三观的卖血经历。他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生活的尊严。 当初我写完《活着》的时候,我觉得光写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苦熬过来的好像不够,还应该再写他们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所以写了《许三观卖血记》。——余华
许三观用一次次地卖血,换来了一个家庭的完整。 从年轻时候的娶媳妇,到后来救一乐的命,他每次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都会选择去医院里卖血赚那35块钱。 这一卖,就是12次。 第一次,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的健壮。 小时候,许三观听说村里的男人都靠卖血来证明自己身体健壮,他也跟着别人去了。卖了35块钱,后来还用这钱娶了媳妇许玉兰。我想这应该是他最得意的一次卖血,因为他觉得自己像个男人。那个时候的许三观,还不懂生活的苦。他以为卖血是赚钱的捷径,但他不知道,这也是苦难的开始。 第二次,是为了赎回被方铁匠拉走的家具。 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方铁匠把许三观家的桌椅板凳全都拉走抵债了。他没有打骂孩子,而是选择卖血把家里的家具赎回来。这也是他被逼卖血的开始,他自己说“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他开始为了别人而卖血。 第三次,是为了答谢摔断腿的林芬芳。 许三观觉得林芬芳摔断了腿,心里过意不去,就偷偷地和第一次一起卖血的阿方和根龙去卖了血,用卖血的钱花了5块买了肉骨头、黄豆、绿豆和菊花,送给了林芬芳。因为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出轨,许玉兰和一乐的事情,让许三观和许玉兰两个人吵吵闹闹,日子反倒是在这种烟火气息里更加的热乎了几分。 第四次,是为了全家不再继续只喝玉米粥。 饥荒年代,连续五十七天喝玉米粥的日子,让孩子们饿得趴在桌子上直不起腰来,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卖血后带着全家去胜利饭店吃了一顿热面条。一家人饿地发慌的日子,都被他用这点卖血换来的暖意,熬出了一点地盼头。 第五次,是为了给一乐补贴生活费。 一乐从乡下回来,瘦骨嶙峋,连说话都没有力气。后来在送一乐回乡下的路上,许三观转身去了医院,卖血后把三十块钱塞到了一乐手里。一乐坐船之后,他看着船慢慢开远,他知道乡下的日子苦,但这卖血换来的钱,就是他能够给儿子的最后一点底气。 第六次,是为了帮二乐争取早日回城。 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要来家里吃饭,许三观知道这是二乐能够早点回城的唯一机会。他二话不说一个月内第二次去卖了血,买了肉、打了酒,陪着队长喝到了半夜,把自己都喝得晕晕乎乎,还一个劲地给队长夹菜。他没有什么大本事,只能用自己身上的血,给二乐铺出一条能够早点回到城里的路,哪怕自己喝完酒头疼得要裂开,但是看着二乐能够早点回家,他也认为是值得的。 第七次,是为了给重症肝炎的一乐治病。 在林浦。 第八次,是为了给重症肝炎的一乐治病。 在百里。 第九次,是为了给重症肝炎的一乐治病。 在松林。 第十次,是为了给重症肝炎的一乐治病。 在黄店。 第十一次,是为了给重症肝炎的一乐治病。 在长宁。 为了给一乐治病凑医疗费,他从家到上海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卖,把身上的血都快抽干了,终于凑够了救命的钱。当他来到医院看到一乐还活着时,自己也长舒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这条老命,能够换儿子的一条命,怎么都是划算的。 第十二次,是为了自己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这个时候,头发已经花白的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的时候看见了炒猪肝,突然就很想再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于是他就想着去为自己卖一次血。他活了一辈子,以前卖血都是为了别人,从来没有为自己卖过血。可医院的血头说他年纪太大,血不能用了,把他赶了出去。他站在医院门口的时候突然就哭了,自己活了一辈子,最后想再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都不能如愿。最后还是许玉兰带着他去了胜利饭店,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上桌后,他笑了。原来他这一辈子,早就把所有的血都换成了家人的安稳,到了最后,他也终于能好好地为自己活一次了。 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在用命换钱,用钱换命。 最感动的是他为一乐的每一次卖血。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按说他可以不再去管他,但是他没有。在他这里,血缘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爱这个孩子,爱不是一种天赋,是一种选择。 最心酸的是他最后的一次为了自己的卖血。这时候他已经老了,家里也不再缺钱了,三个儿子也都长大了。但是他就是突然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了。可这个时候,他也已经没有卖血的资格了。许三观站在街上,哭了起来。那一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自己连卖血的本事都没有了,自己没用了。 许三观没什么了不起的本事,但是他靠自己的热血,养活了全家。他不是英雄,但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他用自己的方式,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不是为了发财,不是为了出人头地,只是为了活下去。在那个时代,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活着就是最大的英雄主义。 《活着》《兄弟》《第七天》《文城》 《平凡的世界》《白鹿原》《推拿》 《一句顶一万句》《尘埃落定》 《马桥词典》《人生海海》 《秦腔》 《额尔古纳河右岸》《蛙》《人世间》 《繁花》《生死疲劳》 《骆驼祥子》 《漫长的一生》
这是一部时代的血泪史,更是一部家庭的温情剧。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在读罢《活着》的多年后,才下定决心阅读的一本书。原因是我有位朋友的爷爷曾经也是依靠卖血过活,不过他与许三观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卖血纯粹是为了自己,为了满足不顾家庭如何贫苦也要喝得不省人事的自己。所以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不免还是能幻想出那些几同傀儡的卖血者挥霍身体沦为血奴的画面。 谈及余华,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是未来最为接近大师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甚至找不到类似插叙或倒叙这样基本的写作手法。读余华的作品,我们可以不用顾虑作者属于什么主义、哪个派别;也不用考虑作者究竟运用了哪些高超的技法;更不用忧虑反复阅读依然领会不了作品的内涵与思想。他的文字流露出的便是最纯真细腻的情感,作品传达出的是一种直抵心灵深处的力量。于我而言,读余华的书是一次震撼心灵的旅程,因为他笔下的人物实在太过真实,真实到会让我认为书中的故事都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事件。并且读余华的小说,仿佛是从上帝视角俯察另一个人的一生,但又好像不是别人的一生,而是自己的,不管故事中的人物有着怎样曲折离奇的经历,有着怎么不同寻常的过往,我仿佛都能从故事中读出自己来。我相信喜爱余华的读者正是由于陷入到这种近乎现实的虚幻旋涡中不能自己,才会对其作品深深迷恋。这也难怪李健会说自己在读余华的作品时,读一次哭一次,最后完全沉浸在作者写作的情绪里。 《许三观卖血记》围绕着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向我们缓缓展开了那个时代小人物生活中的各种琐碎事情,这些事情或掺杂着愚昧、或夹杂着柔情。余华以“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作品为我们展现的是一个男人应该具有的责任与担当,可他的人生际遇又何尝不是一种面对虚妄人生的无奈呢。 纵观许三观的一生,他总共卖过12次血,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转折点。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是和阿方、根龙一起去的,其目的是为了娶许玉兰,我们可以从他这次卖血的过程中领略到那个年代人们的愚昧无知。 第二次卖血,许三观是为了给被一乐打破头的方铁匠的儿子赔偿而选择卖血的,从这次卖血中,我们可以看到许三观的重情重义,以及当时社会的贫穷和人民内心的麻木。 第三次卖血,是出于对许玉兰的报复,许三观在看望摔断腿的林芬芳时,将她给睡了,事后又自觉有所亏欠,因此决定卖血来给林芬芳买补品。 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化以后,三年自然灾害使得这个本不富裕的家连续喝了57的稀粥,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顿热气腾腾的面条而选择去卖血。也正是这一次,他才解开了心中积郁已久的心结。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让一乐在乡下过得好些,逢年过节的时候给队长送点东西,以便能让他早点回城。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也正是这次卖血让他看到了根龙因为卖血而死的惨状,这是他内心第一次因为卖血而感到害怕,他害怕自己的结局也会同阿方或根龙那样。 第七到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得了肺炎的一乐治病,许三观竟然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卖了五次血,当他因为频繁卖血而身体不支时,卖血挣的钱却又用来支付了输血的医药费。 第十二次卖血,血头嫌弃他太老了,嘲笑他的血只能给木匠去当油漆。许三观之前数次卖血都是生活所迫,最后一次为自己而卖,却被人拒绝了。卖血早已被他看作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是生活得以延续的有力的武器。卖血不仅早已融入进了自己的生活,更是对自己存在价值的一种肯定。之前的他是家里的支柱,这个家是靠他卖血撑起来的,他用自己的血帮助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最后卖血被拒,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内心感到崩溃,万一以后家里再有困难该怎么办呢?因而他难受的并非是血头对他的嘲弄,而是他意识到了他已经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到最后,我一度以为许三观会因为频繁卖血而死,但却没想到收获了一个完满的结局。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也许,生活在和平富庶,经济腾飞时代的我们很难切身体会到许三观因为生活所迫而感到的那种悲壮与挣扎。我们同样很难想象为了活命,人究竟可以爆发出多大的能量,做出多大的牺牲。那些身处穷困乡下的人们,他们的行为是最能体现人性的。即便生活如此困苦,我们依然能从书中的人物身上感受到人物的温热。 不过文章中有一点貌似说不通,既然乡下农村将卖血看作证明自己身体健康的一种认可,而且卖血又能获得巨大财富,想必卖血之人必不会少,可为何血价却始终能保持如此高的价格呢?并且从许三观未娶许玉兰之前,血价就是35元,到后来一乐病重已时隔多年,血价竟然还是35元。不过这也并非什么大问题,姑且算作题外话。 《许三观卖血记》让我们看到中国父母骨子里对孩子的关爱和付出是多么令人动容、悲悯的啊。一乐原本是许三观最喜爱的儿子,可当他发现一乐其实是何小勇的儿子时,他的内心世界变得极度复杂,很长一段时间都生活在一乐并非自己亲生儿子的阴影之中。可许三观有着不同常人的地方,他是个口硬心软的人,在他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一种极为高贵的崇高品格。比如许三观对一乐说:“就算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我骂你,打你,你饿了我还是要买面给你吃。”再比如一乐点点头,把钱收了起来,许三观继续说:“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知道吗?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而书中最令我感动的片段,更是让我感到许三观这个平凡的底层人物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当何小勇惨遭横祸,他的妻子乞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一乐却不为所动时。是许三观不计前嫌的让一乐前去救人。他说:“一乐,你跟着你妈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而一乐在屋顶上哭着说自己的父亲只有许三观一个,而许三观在房下安慰一乐并告诉他,他就是自己的亲儿子那一幕,我相信足以让读者们看的涕泗横流。许三观如此疼爱一乐,却别无所求,他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小说在表达人物辛酸苦涩的经历时,还不忘诙谐一把。比如许三观在发现许玉兰与何小勇不可告人的秘密后,许三观是何如用趾高气扬、颐指气使的态度表达着自己的不满。但当许三观与林芬芳的事被揭出来后,便换作许玉兰开始神气了,她经常穿上精纺的线衣,手里放一把瓜子,在邻居的家中进进出出,嗑着瓜子与别人聊天,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而许三观却在家里满头大汗地煮饭炒菜,邻居经常走进去看许三观做饭,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模样就要笑,他们会说:“许三观,你在做饭?”许三观就说:“没办法,我女人抓住我把柄啦。这叫风流一时,吃苦一世。”诸如此类的片段实在不胜枚举。 书中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爱情故事也非常值得我们探讨,或许有很多读者并没从字里行间看到有关爱情的字眼。毕竟许玉兰爱哭爱闹,婚前与何小勇不清不楚;许三观则脾气暴躁,婚后出轨林芬芳。这对夫妻怎么看都叫人看不出般配来,因此我们的确很难从二人身上找到多少浪漫的情愫。可我却认为最浪漫的爱情莫过于此,“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两个人途经风雨,不离不弃,相守相依,默默的随着时间一起变老。其实他们在一起的过程非常草率,许三观只用了八毛三分钱请许玉兰吃零食,并许诺“岳父”孩子将来可以跟女方姓,就将这位深恋何小勇的油条西施娶了过来。许玉兰原本非常不情愿,她用哭闹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可事实上,这或许是老天爷带给她一生中最大的幸运了。婚后的生活虽然闹剧不断,却也算是平淡温馨。直到文革的到来,才让这对夫妻找回了久违的温暖和动人的温情。当许玉兰遭人诬陷,接受批斗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日复一日的送饭给她吃,许三观甚至不顾违反规定可能遭受的责罚,偷偷将肉藏在饭底下,并且他还在许玉兰吃饭的时候为她站岗放哨。就在一乐、二乐质疑母亲的时候,许三观还充满耐心的为许玉兰进行辩解,证明他们的妈妈是被人陷害的,许三观的良苦用心深深感动了许玉兰。在结尾处,许玉兰听到三个儿子竟然职责父亲的卖血行为时,她指着他们大骂起来:“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这种平凡的生活,或许没有让你看到所谓的爱情,但这才是真实的婚姻生活!两个人为了家付出全部,不论何时心里总有另外的那个人。我觉得两人之间的爱情生活便是如此,我们并非是受到爱的驱动而去做出某种行为,而是因为对方的某些行为,在两人回首时,才惊奇发现,哦,原来那就是爱情。在成功度过这段艰难时光之后,夫妻二人便开始相互扶持,用相濡以沫的真情帮助家庭度过了等待着他们的一个个难关,也正是凭借这种能经受岁月的考验,时间的冲刷,却始终散发恒久迷香的爱情才致使两人能从艰苦的岁月中勇敢的活下去。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我觉得这个评价说的极为妥切。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阴云,他能用柔情细腻的笔触化解读者坠入痛楚绝境时的不安,他能让我们对他笔下的各种人物升起强烈的伤怀之情,他能用不露声色的言辞倾吐时代的悲鸣。余华曾坦言: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他正是运用这种奇异、怪诞的写作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并不完美的人生图景,但是却有趣而熟悉。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王安忆在评价《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可谓是那个时代中极其平凡的一个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底层人物,在面对时代的惊涛骇浪时却能为家庭作出无比巨大的牺牲,他不顾被人检举的危险,不畏舆论的压力,始终都对徐玉兰保持着一颗忠贞不二的心,像他这样的一个在乎脸面的“俗人”,纲常伦理本应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可他却为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一乐,而选择放下了他男人的尊严,违背了这个世俗常理,他不顾一切的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他无知却又极具韧性,他自私却又无比包容,他狭隘却又善良至极,他无时无刻不将家庭和生活中的责任一人扛在肩上。或许许三观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一名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但他对生命的仁慈,对宽容的柔情却使这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同样闪耀着傲人的光彩。我想,余华就是想展现给我们这样一个平凡却又伟大的男性角色,他的一生或许可以过得毫无光彩,甚至可能毫无作为的了此一生,可他对家庭付出的那些难以想象的心血却足以让我们感到由衷钦佩。在此借用一个书友对许三观的评价“此非利己,乃是问善。” 生活带给世人的绝不是平等,而是对待不平等的不同心态。有些人生来便锦衣玉食,鲜车怒马,可却终日抱怨生活无趣,自甘堕落;有些人生来就苦难缠身,只能依靠顽强的生命力从乌云密布的人生中搏出一丝曙光。饱尝人生艰苦的许三观在一次次与命运抗争的过程中,赌上的都是自己的生命。像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即便粉身碎骨冲进时代的洪流之中,又能激起多大的浪花呢?也许这便是个人的悲剧。 书中有一点其实颇为值得探讨,那就是余华并未言明一乐到底是不是何小勇的孩子。可不止书中的人物,就连我们也好像默认了这个事实。之所以会有此舆论,是因为街坊口口相传说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再随着邻居们的以讹传讹,本就在意面子的老实人许三观不得不信以为真。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有何尝不是这样呢,很多人深深痴迷于涉足他人的生活,这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往往会引导舆论的浪潮,把控风评的方向。他们的力量极具摧毁性,往往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沉痛的影响。拔叔主演的电影《狩猎》向我们展现的也正是这种令人胆寒的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舆论威力。也许这便是社会的悲凉。 透过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在那个贫苦的时代,无知的人们究竟是怎样的愚蠢。“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在卖血之前,在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胀又疼,这样就可以将身上的血冲淡,血自然也就多了。”或许,那个时代人们思想中透露出来的愚昧会让身为读者的我们感到哭笑不得,可假若我们生活在那个时代,难道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谬论不会让我们感到不寒而栗么?除此之外,血对于中国人而言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寓意着中华民族的传承,代表着炎黄子孙的骨气,除非走投无路,万不得已,否则这种行为是绝不能被原谅的。这一点,正如许玉兰所说的那样,“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可我们看到,阿方因为没钱盖房子而卖血,根龙因为没钱娶媳妇而卖血,而许三观的屡次卖血全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家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而言,活着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即便如此,文革时期的大字报还是能让这种悲苦不堪的生活雪上加霜,不管你是否有罪,只要有人举报了你,你就得背上那些莫虽有的罪名,许玉兰就是这样一个受害者。文革时期,她被仇人诬陷为妓女而惨遭批判。白天她不但要站街示众,晚上还要在家里被丈夫和儿子轮番批斗。一乐,二乐嫌丢人都不愿给母亲送饭,母子因此疏离。文革对她的打击不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由此联想到文革时期批斗老舍先生,致使其家人与他断绝关系,不甘屈辱的他选择自沉太平湖中。也许这便是时代的悲哀。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想说的还有很多,限于字数上限的缘故就不再谈了。 最后,还想再说一句:“老板,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哦对了,酒要温的!”
这是余华三十年前创作的一部作品,是继《活着》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力作。去除年代的因素,单纯同《活着》相比较,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从作品的主题和格调上来说,虽然两部主打的都是悲情和苦难。但《活着》似乎更积极更正面一些,灌输的是遍尝苦难之后的乐观和不屈,是经历死亡之后的顿悟和重生,是对生命的一种敬畏和讴歌。而这篇《许三观卖血记》,更接近于“伤痕文学”的主旨,更多的是展示伤口,控诉怨恨。尤其是以卖血为主线,串联起不同时期的历史事件,更加重了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弥漫着一种灰色的压抑的氛围,读来陡增悲愤和绝望。 卖血,曾经是那个年代真实存在过的不争的事实,毫无渲染和夸张的成分。卖血者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职业的“血农”,不事劳动和生产,长年以卖血为生,类似于小说中的“阿方”和“根龙”。另一种是临时应急型的,如许三观所说的遇到了灾祸,临时凑不齐钱,卖血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前一种“血农”是被人瞧不起的,常被说成是好吃懒做,不劳而获。他们的人生,被人为楔入卖血——补血——卖血的循环链条中,沦为职业的造血机器,血质和体质都差,还要受“血头”的盘剥。但没办法,一旦入行,欲罢不能,没有岁月可回头。 后一种被迫卖血的,同样也被人瞧不起,但更多的是怜悯和同情。身体发肤来自父母,血液还承载着基因的赓续,按许玉兰的话说,“卖血就是卖祖宗”,如果不到山穷水尽,谁又会出此下策呢!但同样没办法。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有时两碗血,便能换回一条命! 纵观许三观的卖血生涯,应该是介于两者之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起初迈入“血行”,是“救穷”,把卖血当做一种“抓快钱”的创收渠道,用自身的血,弥补自身的贫穷。中间的几次卖血,是“救急”。从被方木匠逼债,到给二乐办回城,都是生活中碰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卖血成了别无选择的最优解。最后的几次卖血,是“救命”,救儿子一乐的命,同时也是“卖命”,卖自己的老命。不计后果马不停蹄地一路卖血,已经将许三观的身体榨干。救命的稻草,一头连着儿子,一头连着自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年代,唯有以命相搏。小说的最后,还为老年许三观设计了一次卖血未遂。卖血的动机不纯,血质不过关,被粗暴拒绝。虽然明显带有荒诞和调侃的意味,但读来仍让人心酸。 说到卖血,最直观的画面就是粗粗的针管,殷红的血流,隆起的血袋,苍白的面孔,仿佛现场行刑。但若理性地看待,卖血其实和卖身体、卖体力、卖脑力乃至卖青春、卖尊严、卖灵魂并无多少实质性的区别!有些甚至还不是可再生性资源,不像鲜血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绝。也同样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直至“过劳死”、"社死"。但没办法,人类社会维系的本质就是一种交换————出卖你所拥有的,换取你所没有的!人间自有公道,付出才有回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是许三观一样的卖血者! 在这部《许三观卖血记》发表的三年后,即公元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出台,确立无偿献血制度,明令禁止卖血行为。政策的颁布,不知是否受了这部作品的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许三观的故事至此成为历史。来自相同血脉的汩汩鲜血,因为滤掉了盘剥和逐利的杂质,一改曾经的肮脏和丑恶,重新恢复纯净圣洁的面目,从此再不会遭人诟病。 据说,这部作品在国外的影响力远超国内,并且获得不少奖项,甚至还被韩国拍成了同名电影。原因我想大家心知肚明。老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已经扬了,飘散在空中,就再也无法聚拢收回。贫穷和丑陋是烙印,一旦被刻在耻辱柱上,就再也难以擦去。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承认并正视,然后,以一种更坚韧更深邃的镌刻,将原来的痕迹覆盖。
读完《活着》再读《许三观卖血记》,全程胆战心惊,总怕余华老师把笔下这些普通人的命运一点点写没。 许三观的一辈子,始终与“卖血”两个字纠缠。一开始是想靠卖血证明自己身子骨硬朗,后来为了成家立业、养家糊口,帮铁匠还债,荒年里撑着一家人的温饱。到最后,连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出事,他也义无反顾去卖血。一路靠着卖血走到上海那段,格外令人动容。横在父子之间那道隔阂与裂痕,在许三观厚重如山的父爱面前,终究变得不值一提。 许三观身上有很多毛病,市侩、粗粝、狭隘,他不完美,却格外真实。他不是故事情节中的完美英雄形象,他只是普普通通万千大众的一员。可就是这样一个平凡人,在命运一次次的磋磨和坎坷里,硬生生扛起了整个家的重担。 许玉兰被批斗的那段日子,他没有撒手不管、冷眼避开,反而悄悄把肉藏在碗底,坚持给她送饭,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人性的善,用自己的方式定义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许三观晚年想最后再卖一次血,却被血头嘲讽血质连猪血都不如时,他蹲在街边哭了,哭的是自己“价值”的穷尽,也是卸下重担的释然! 比起《活着》,反倒觉得《许三观卖血记》更符合《活着》这个名字。 它借一个个家庭的起落延续,讲述小人物骨子里的倔强和坚韧,道尽普通人在苦难中活着的艰难,也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让我看到了生活里无处不在的温情。 我们都是许三观,以不同的方式“卖血”,来谋求一生的出路。苦难不应该被歌颂,但熬过苦难的经历值得赞美,愿我们“卖血”的历程不要太久,愿我们于苦难磨砺中仍有幸福值得收录! ——莫愁千里路,自有到来风!(自勉)
愿锦衣玉食者不忘过去,愿断梗飘蓬人心向未来 我是先看余华的《活着》,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到紧要处常十分揪心,害怕许三观的命运会跟福贵一样。 好在余华先生还是笔下留情的,故事虽然酸楚,结局却还是温情的。 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靠着这些卖血的钱,一家人度过了许多看似无法逾越的艰难时刻。 绝大多数中国人骨子里透出来的善良、隐忍,在许三观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像极了我们的父亲,或许身上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一旦到了关键时刻,就是一座大山。 最令人动容的要数许三观的最后几次卖血,尽管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还是决定要救治一乐,就像当初他虽然伤心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仍然背着他去吃面条一样。 为了筹集医药费,他让妻子许玉兰坐车先去上海,自己则开始了一路乘船一路卖血的旅程。 为了多卖点钱,许三观每次卖血前都要大量地喝水,短时间内的频繁卖血差点让许三观丢掉了性命。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除了许三观那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的挥之不去的忧患…… 王安忆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 世人皆苦,唯有自渡,世间悲欢,从不相通。 愿锦衣玉食者不忘过去,愿断梗飘蓬人心向未来......
许三观一共卖了12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对卖血的好奇,后来是因为环境所逼,生活所迫的卖血,到最后晚年卖不出血哭地撕心裂肺,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中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还是许玉兰给了他陪伴,我觉得和韩剧《请回答1988》中豹子女士知道儿子老公独自在家过的很好的失落有点类似,人们总是需要靠点什么证明自己的价值,而许三观也靠着卖血证明自己的身体健康,证明自己能为家庭遮风挡雨,所以他从年轻血头刻薄的话里受到了冲击。 如余华先生在韩文版自序中提到许三观是一个在追求“平等”的人,只不过他的平等只是与周围邻里过上一样生活的“平等”,知道许玉兰曾经犯的错,于是他将“魔爪”伸向林芬芬的胸脯…好像这样过后心里才觉得好受一点。但他的确是一位伟大无私的父亲,尽管一直耿耿于怀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仍然为了儿子义无反顾的卖了七次血,让我看到了一位父亲厚重的父爱,和从血肉骨子里流露出来的淳朴善良,许三观是位小人物,但我们却从书中这些小人物的生存方式窥视整个社会,讲的是许三观卖血,又不全是卖血,折射出的背景让我们看到那个年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小人物在大背景下通过卖血的方式来支撑整个家庭,有悲哀有酸楚,有讽刺,最重要的是有爱。时代不管如何变迁,爱终究是伟大的力量,无论是闹饥荒过生日时为家里人“用嘴炒菜”,还是许玉兰被批斗时藏在米饭下的红烧肉,或是许三观前往上海的“卖血路线”,亦或是许玉兰在三个儿子嫌父亲大哭丢人时的“破口大骂”,都是书中让我为之动容的温情瞬间,所以我也为许三观的上海之路心惊胆战,生怕他卖血卖得人没了(让我们对余华说谢谢你(bushi。 许三观用自己的血获取赖以生存的资源,而我们用自己的青春,时间,健康和快乐交换金钱,许三观卖血后用黄酒和猪肝补偿自己,而我们购买护肤品,衣服,包,游戏机等等慰藉辛苦工作的自己,我们都是许三观,只是我们今天卖的不是血而已。
一路看完,记不太清许三观卖了多少次血了,我记得的是十一次,第一次卖完的钱用去娶老婆,第二次是他睡了一个外面的女人,为了物质上补偿她而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替一乐(许三观老婆背着他和另外一个男的生的儿子)还债而卖血,第四次是闹饥荒,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而卖血,第五次是为了他的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回家,于是讨好二儿子的乡下队长而去卖血,第六次是为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被调回家而去卖血,剩下那五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从家一直卖到上海,期间差点把命卖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的病也治好了。读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了许三观那一年代,感受着那一代人的善良淳朴,在我看来,许三观是真男人,虽然他犯过生活错误,但他还是个真男人,与犯不犯错误无关,是一个疼爱妻子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读完这本书,我也对男人好色不奇怪了,本性,男女有别吧。回顾许三观的一生,遇到了好多事,他在不断成长,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可爱老头,期间有许多地方感动着我,也从中读出了些许道理,刚开始时我觉得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没有爱情,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恋爱就直接结了婚,后来我慢慢地发现他们之间是深爱着彼此的,他们之间的感情在结婚以后就慢慢的变成了亲情,也许在他们那一代人的思想观念里,明媒正娶且上了床之后,在自己心里对方就是自己的男人或是女人,已从心里接纳了对方,也就无所谓 所谓的爱情,直接变成了亲情,事实证明,他们之间是真爱,当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时,所有人包括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觉得她丢人,只有许三观理解她,不认为她是妓女,不被外界干扰,不嫌弃不抛弃,继续爱着她,每天到街上给她送饭,在碗底偷偷藏着红烧肉,哎呀,感动啊,不愧是小说,而当许三观老了,因为不能卖血而在街上哭时,三个儿子都嫌他丢人,也只有他老婆不这样想,反而心疼他维护他,训斥完儿子就带许三观去了饭店,给他吃他想吃的猪肝和黄酒。我想这就是真爱吧,夫妻之间的爱和情侣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想想我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以前总觉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总是拌嘴吵架,有时还会冷战,有时问问我妈爱不爱我爸,我妈总是说,不爱,爱他做什了。现在想想真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已经是亲情了,我妈是骗我的,他们爱着彼此,想想以前我不太理解他们之间的一些事,现在理解了,一切都因为爱,源于爱,也因爱而结束,爱也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爱就体现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一句唠叨、一份理解、一份关爱、一个鸡爪、一粥一饭等等这些都有爱的痕迹,而真正陪伴你一生最爱你的人也是伴侣,当你处于困境遭受非议被人嫌弃时,除了你的父母也就只有ta最关心你为你着急,而许多人结婚有了孩子以后就把重心都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尤其是女性,而忽略了与另一半的感情也需像恋爱时那样需要被滋润需要被呵护,这样夫妻间的感情才会越来越好,维持得更长久。另外,许三观与一乐之间的父子情让我明白,人是可以被真情所打动的,许三观刚开始因为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不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看待,其实这只是表面的,他内心还是最疼一乐的,只是他当了乌龟咽不下那口气才那样,后来一乐被许三观感动了,内心真正接受并只承认许三观是自己亲爹,并且对待许三观比另外两个亲儿子都孝顺,而许三观后来也被一乐感动了而不再介意一乐不是他儿子这一事实。从中我明白了,亲生不亲生不是最重要的,对你好不好 孝顺不孝顺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对你比亲儿女对你都孝顺的儿子或是女儿,你还要在意ta是不是亲生的吗?遇到这样孝顺的孩子不要是傻瓜,如果既不是亲生的也不孝顺那就另当别论了。此外,还有一些,比如李小勇是睡过许三观老婆的人,平时也有些过节,许三观和李小勇算是敌人,但当李小勇快死的时候,为了救他的命,许三观不记前嫌劝一乐到李小勇家烟囱上喊魂,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明智的,不仅因为这件事他彻底接受了一乐,而且当一乐生病无医药费时,许三观四处借钱,借来的钱也只有李小勇家借给的钱最多。从中我明白了,正确的善良总是好的正确的,好人最终会有好报,做事不能太绝,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当别人处于困难时尽量帮助ta,即使是自己的敌人,如果ta主动求你帮忙,你也要尽量帮助ta,因为一个人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克服心里障碍去求自己的敌人,你帮助了ta,不仅失去了一个敌人还多了一个朋友,而且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你当时的善举会得到善报,ta们就是帮助你脱困的人。还有就是一乐伤人的事,具体情节就不说了,总之遇事时,明知改变不了,那就顺其自然吧,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东山再起,而且人只有在逼上绝路时才会用那些想出的但又不想用的办法,最终还是会逢凶化吉的。还许多事,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看了许三观的一生,我又想到了生活中人的一生,放远看,生命历程都差不多,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放近看,不同的人生活里的各种细节不同,所失所得也不同,人生都把握在自己手里,努力加油吧!
血与生的辩证法: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生存哲学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看似简单却蕴含深意的作品。 它以近乎荒诞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普通工人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来应对生活困境的故事。 这部小说表面上是在讲述一个关于苦难与牺牲的故事,但深入剖析后会发现,它实际上是对生命本质的深刻叩问,对生存哲学的独特阐释。 卖血,这个看似极端的行为,在许三观的身上却成为了一种常态化的生存策略。 从第一次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健康而卖血,到后来为了娶妻、还债、救子而一次次走向医院的血站,卖血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行为,更是一种存在的仪式。 每一次卖血都是对自我生命的重新定义,是对生存价值的再次确认。 在这个过程中,血液不再仅仅是生理意义上的液体,而是转化为了生命的符号、情感的载体、命运的见证。 许三观的形象具有深刻的悖论性。 他既是生活的受害者,又是命运的主宰者;既是被动承受苦难的弱者,又是主动选择牺牲的强者。 这种双重性使他的形象超越了简单的道德评判,成为一个复杂的存在主义主体。 当他躺在献血床上,看着自己的血液流入针管时,他同时体验着生命的流失与重生,体验着自我的消解与重构。 这种矛盾统一的体验,正是存在主义哲学家所探讨的核心命题——人在面对虚无时的自我创造。 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构成了许三观存在的参照系。 一乐作为非亲生子,却成为了许三观卖血次数最多的对象,这种血缘与情感之间的张力揭示了人类关系的复杂性。 许玉兰作为妻子,她既理解丈夫的牺牲,又无法完全接受这种方式,她的态度反映了社会对个体选择的规训与约束。 这些人物共同构建了一个微观的社会场域,在这个场域中,许三观的卖血行为被赋予了多重意义。 余华通过简洁而富有张力的语言,将残酷的现实与温情的幽默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美学。 他不渲染悲情,不夸大痛苦,而是以一种近乎冷漠的客观态度呈现许三观的生活。 这种叙述方式恰恰强化了作品的悲剧力量,让读者在笑声中感受到生命的沉重。 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被拒绝时,那种失落与茫然比任何悲壮的死亡都更加震撼人心。 因为它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真相:即使连牺牲的权利也可能被剥夺。 《许三观卖血记》最终指向的是对人类存在状态的深层反思。 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个体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 如何赋予生命以意义? 许三观给出的答案是: “通过对他人的责任,通过对爱的坚守,通过对痛苦的承担。” 卖血看似是一种自我伤害,实则是一种自我成全;看似是被迫的选择,实则是主动的担当。 正是在这种辩证关系中,许三观完成了从普通人到英雄的蜕变,实现了生命的超越。 同类型书目推荐: • 《活着》(余华):福贵一生接连失亲只剩老牛相伴,和许三观一样是绝境里“熬着活下去”的生存史,是理解余华生存哲学的必读双璧。 • 《平凡的世界》(路遥):写陕北孙少安、孙少平兄弟在70—80年代城乡巨变里的挣扎奋斗,全景式展现普通人在大时代里的尊严与韧劲。 • 《秋园》(杨本芬):八旬老人在厨房边写成的母亲一生,从民国到改革开放的女性生存史,被称为“女性版《活着》”,朴素文字满含钝痛感。 • 《骆驼祥子》(老舍):人力车夫祥子想靠自己努力买车,却一次次被现实击碎最终堕落,直白写尽旧中国城市底层人民的悲惨与黑暗世道。 • 《生死疲劳》(莫言):用六道轮回的魔幻笔法,借驴牛猪等畜生眼写中国半个世纪乡村变迁,以小见大串起国族与个人命运,和余华冷写实形成对照。
多年前读过,记得当时挺喜欢的,还买回好几本余华来看,最近又读了遍,奇怪地,发现自己不那么喜欢了,甚至奇怪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呀?? 是不喜欢它的语言吗?不喜欢它的风格吗?不喜欢它的故事吗?我也说不清,反正就远远及不上读《铁浆》、《死水微澜》、《蛙》、《一句顶一万句》、《尘埃落定》、《呼兰河传》、《命运》、《受戒》、《台北人》……的感觉。这小说,不知为啥,予我种搭台唱戏、或看话剧那种端着身架、拿腔拿调的不真实感,可这分明是现实主义作品呀,读来却总觉荒诞,俨然有种夸张、刻意的变形感。 至于许三观求婚时说:“你花了我0.83元,就嫁给我吧。” 对俩年幼的儿子反复叮呤说:“你们长大了要去强奸何小勇的女儿!”……卖血一次得35元,二三十年后仍是35元……许三观动辄“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许三观和他老婆、一乐鸡零狗碎的冲突……总觉有些舞台上演戏呯呯哐哐的热闹,然后,想想,许三观和他的妻儿们的面目,在我心中,其实都挺模糊的,并未立体化活络起来。 可我仍标了“推荐”,主要还是喜欢《我在岛屿读书》中真实、幽默、可爱、有见地的余华吧。
好的,轮到余华另一部“苦难经济学”力作《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无数人奉为“父爱如山”典范的小说,让我们用最不客气的刀锋,把它的好处与坏处一并剖开。 --- 好处:三记精准的精神输血 · 输血一:把“卖血”包装成穷人的唯一硬通货,给你一套悲壮的尊严叙事。 许三观靠卖血娶了老婆、救了儿子、度过了饥荒。这本书最大的好处,是让所有在底层挣扎的人看到了一个镜像:你虽然一无所有,但你还有身体;当一切资源都与你无关时,至少你还能出卖自己。它把一种极其残酷的生存策略,升华为一部关于“父亲”的史诗,让你在悲壮中找到尊严。 · 输血二:给你一个“等价交换”的朴素幻觉。 书里有个精妙的设定:卖血——拿钱——解决问题。每一次卖血都对应着一个具体的困境,每一碗血都换来了一个确定的结果。这种“付出身体,获得回报”的线性逻辑,在混乱无望的现实中提供了一种诡异的秩序感。它让读者相信:只要我愿意牺牲,总能换来点什么。这种确定性,是穷人最渴望的精神鸦片。 · 输血三:把“自我剥削”审美化为一门爱的艺术。 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救儿子的情节,是全书最高潮,也是全书最危险的歌颂。它把自我戕害定义为爱的最高形式:不是陪伴、不是安慰、不是想办法,而是放血。这给读者灌输了一个隐秘的公式:爱=牺牲,牺牲=疼痛,疼痛=崇高。越疼,越爱。 --- 坏处:三重深入骨髓的毒 · 毒一:用黑色幽默掩盖了一个恐怖真相——穷人唯一的资本是自己的身体。 全书用近乎喜剧的笔调写卖血:要喝水、要憋尿、要贿赂血头。这种幽默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美化。它让读者笑着接受了一个残酷到令人发指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真的没有任何可以被市场接受的资源。这不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阶层固化的恐怖故事,但被包装成了温情小品。 · 毒二:把“体制性的恶”淡化为一连串的个人倒霉。 饥荒、文革、知青下乡、医疗匮乏——许三观每一次卖血的背后,都是巨大的结构性灾难。但这本书极其狡猾地把这些苦难都处理成了个人运气问题:碰上饥荒了,运气不好;儿子生病了,命该如此。它从不追问:为什么一个勤劳的人只能靠卖血才能让家人活下来?它让你心疼许三观,却不会让你仇恨那个让许三观不得不卖血的系统。 · 毒三:给你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消解了一切批判的可能。 小说结尾,许三观想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却被年轻血头羞辱,说他的血只能当猪血用。他哭了一场,然后被老婆哄着说“我们有钱”,最后心满意足地吃了三盘炒猪肝。这个结尾被解读为“温情”“治愈”,但它是全书最虚伪的地方。它告诉你:别担心,老了卖不了血也没关系,日子总能过得去。这种软着陆式的结局,让你合上书时带着微笑,而不是愤怒。它成功地消解了所有可能指向现实的追问。 · 毒四:歌颂“带血的牺牲”,让不爱自己的人成为道德楷模。 许三观这个形象,是一剂慢性毒药。他教会读者:一个好人的定义,就是随时准备把自己拆成零件去解决别人的问题。这种叙事,在职场上培养“过劳死”预备军,在家庭中培养“自我感动式牺牲者”。它让所有人觉得,不把自己榨干,就不够爱、不够负责、不够崇高。这是一种极其恶毒的道德绑架,偏偏被包装成了最深沉的爱。 --- 终极总结: 《许三观卖血记》对读者的好处,是给你一杯用血兑出来的黄酒,让你在辛辣的幽默中感受到穷人的智慧与温情,然后为自己的感动而感动;坏处是,这杯酒喝多了,你会以为卖血是正常的、牺牲是崇高的、用身体换生存是天经地义的。它不是一本让你看清世界的书,它是一本让你在笑着流泪的同时,不知不觉接受了“穷人就应该用命换钱”这个设定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