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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新论:当代论争 封面

民主新论:当代论争

乔万尼·萨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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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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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民主新论》是美国当代著名政治思想家萨托利耗费十年心血撰写而成的经典之作,一经问世便得到了广泛赞誉。学术界盛赞萨托利在民主学说上“堪称我们时代最为强大的头脑”,“他的论证没有真正的对手”。该书至今仍是民主理论研究的权威著作。萨托利希望以西方传统政治理论为基础,恢复其所谓的“主流民主学说”。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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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无论怎样制度和政府都会主张民主,但民主到底是什么? 首先,“人民的统治”这种民主理念应该首先批评,这是萨利托的核心批判之一,以将民主的权力从抽象的口号“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转变为限定性的规则“一切权力不属于任何人”,萨托利的观点非常鲜明,就是要站在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为代议制民主作辩护,就是要少数精英去统治多数,进而对“人民的权力”加以去魅将其驯服,消解了“人民的权力”的潜在危险 看看萨利托怎么批判人民的 萨利托认为“人民”没有一个确定的操作标准,因为词源学上,民主的一个天然产物就是“人民崇拜”,即大谈人民而实际上对人民不屑一顾,更为糟糕的是,人民崇拜也不必然是“爱民”,即对穷人,被遗弃的人和地位低下者的实际爱怜,相反,通过制造一个理想的人民偶像,往往同完全蔑视实际存在的人民相伴而生,另一方面,在权力问题上,作为“人民的权力”的民主,仅仅指出了权力的归属和来源,但权力终究是行使权,比如在古希腊城邦里,“人民”结合成一个紧密联系的小共同体,能够当场决定的方式处理集体事务,但在现代国家里,建立大规模的民主制度所需要的工具和程序手段,民主的词义既没有包含,也无所提示,真实的情况是,仅仅包含着人民权力观念的民主理论只能够用来同独裁权力作战,一旦打败了它的敌人,自然而然移交给人民的不过是名义上的权力,而权力的行使完全是另一回事。 这其实是一个民主或者…“人民权力”的应然和实然,理想和现实的区分,使得人民主权这一纯粹的原则只是肯定了一种有名无实的权利,对行使权毫无帮助。 相反,人民的实际作用是肯定一种绝对权力,导致一种“假人民之名而行使的绝对权力。这就像苏联,人民自治的理想最大可能只是适用于于个人内心和彻底的独裁者。 我认为整本书里萨利托对于人民民主的批判印象最让人印象深刻,当然他也在清理其他民主思想,同时也建构了自己的“被统治的民主”理论。但我感觉这种构建还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有现实和理想,应然和实然之间的矛盾张力在,但不管如何,这种追求还是有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里除了对民主之外,还有自由,平等,权威,独裁,和极权主义等术语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概念分析和历史分析,应该说适合对政治感兴趣的入门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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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妙语连珠,溯本清源,是书最大的看点还在于,一位坚信“民主”的“理想管理方案”是精英统治的欧洲学者,可能会如何看待和回应时下由“平民民主”实践出来的种种奇葩道路(尤其萨托利咽气那年特朗普刚好上台)。欧洲的政治学者做学问都是极好的,一定意义上要比其它地方的更符合卫道士的形象,拒绝“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是应有之义,但敌营中满目望去,最令他们忧切的仍是那个政治理性主义的幽灵。因而也很自然:他们往往容易忽视自家瓮中的耗子。摆在时下来看问题又有些岌岌可危:在颠覆主义年代,姓希或者姓罗并不能让心灵免于搁浅,而专制与民主究竟谁会是赢家,精英与大众究竟谁更不可靠,究竟谁者会再度把世界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又像一把俄罗斯轮盘赌一样死死顶住了2020年代的太阳穴。扳机在加速,方案却在积灰,被摧毀的家庭、族群、宗教规范和制度以某种更猛烈的形式洄涌,人和人却没有建立起更新的依归。这一切说不准该由谁担责,却是一切“民主”的构想必须直面的问题。可以说,这个概念以及它所依附的信念,自近代鼎沸以来,从未这般万马齐喑过……置于今日之吾国情境亦如是问:我们究竟是要通过这个概念攫取更高之物,还是它本身就是值得攫取的东西?若是后者,又如何将其从天幕泥潭中拽出,毕竟此方恰好构成了萨托利的彻底反面:世俗主义的精英政治,却以完全“非典型民主”的形式运行着。难呐。害。

★★★★★

一部颇为冗长的著作,手把手教人如何理清关于民主的基本概念,提出假设、论证和评估,使“民主”这一复杂词逐渐清晰起来。“正是在不把理想视为现实时,理想才改进着现实。”

★★★★★

看完感觉整个人都悲观了。民主就是一个“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议题。

★★★☆☆

这本书读完感觉很平庸,因为他既没有提出创新性的观点,也没有对学术史做出很好的梳理。讲的翻来覆去都是一些很常识的东西,感觉只能当一个通识性的讲稿。

★★★★★

乔万尼·萨托利的《民主新论:当代论争》不适合初学者当作民主入门读物,它以概念分析为主线,对被当代话语下语义越发复杂、混乱的“民主”一词进行剖析,为其进行现实主义的辩护,可以说是“拨乱反正”。通读全书,我深感其理论贡献的深刻性,其严谨的逻辑框架中蕴含着值得我们审慎思辨的内在张力,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理论对话中,则更能彰显其时代的价值与局限。 一、 净化与祛魅 萨托利的首要贡献,在于其对民主相关概念的严格“净化”。他敏锐地指出,当代民主论争的诸多困境,源于我们将不同层面的事物混为一谈。他严格区分了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程序的政治民主,与追求地位平等的社会民主、强调财富平等的经济民主。在他看来,这种混淆是致命的,它会导致我们用衡量社会或经济平等的实质性目标(substantive goals),去要求一个本质上是程序性方法(procedural method)的政治制度,从而对其提出不切实际的期望。这不仅是学术上的正本清源,更是为后续论证奠定了一个比较客观的分析起点。 在厘清概念后,萨托利焦点转向了民主理论基石:“人民”与“权力”,他并未陷入对“人民”的浪漫化想象,而是回归到亚里士多德式的古典视角,将“民”(demos)视为一个混杂的、有着各种缺点的群体。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解构了“人民的权力”这一概念,指出其在逻辑上必然落实为“人民对人民的权力”,这是一个充满内在矛盾的悖论。权力的行使,必然意味着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由此,萨托利引出了其核心论点之一:民主绝非简单的多数统治。他认为“民主就是多数统治”这一口号在经验上和规范上都是错误的。一个健康的民主制度,必须是一种“受少数权利限制的多数统治”。对少数的尊重和保护,并非多数的恩赐,而是民主过程得以延续的程序性必要条件。这一论断深刻地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对“多数暴政”的警惕,并为现代民主划定了一条至关重要的规范性边界。 二、 辩证的批判 萨托利在书中回应了米歇尔斯“寡头统治铁律”的挑战,也继承并深化了熊彼特的思想,萨托利认为民主的本质并非人民直接治理,而是一种制度安排,在此安排下,“个人在争取人民选票的竞争中获得决定权”。但是我并不认为他的的观点就无懈可击,其中有几个点值得深入探讨: 1.概念与现实间的张力: 萨托利为政治民主建立的理论“防火墙”虽然获得了分析上的纯粹性,但也可能削弱了其对当代政治实践的解释力。通过将政治领域与社会、经济领域严格剥离,其模型在多大程度上低估了极端经济不平等对政治程序公平性的系统性侵蚀?当财富可以被高效地转化为政治影响力时,“一人一票”的政治平等原则是否会沦为空洞的形式?这是一个其理论框架未能充分回应的关键问题。 2.精英竞争与“择优”结果: 萨托利一方面深刻批判了“理性选民”的神话,现实地承认大众在政治领域的非理性;另一方面,其“择优”(selection for excellence)模型的最终实现,却又不得不依赖于这些非理性大众的投票选择。精英间的竞争是否必然导向“择优”,还是可能劣变为一场更善于操纵舆论、迎合非理性情绪的“择劣”游戏?理论在这一点上的内在矛盾,揭示了所有精英民主理论都必须面对的根本困境。 3.描述与辩护: 萨托利将精英统治视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经验事实,这展现了其作为政治科学家的严谨态度。但问题在于,这种理论在何种程度上仅仅是对现实的描述,又在何种程度上不自觉地成为了对特定精英统治形态的一种规范性辩护?通过将更为激进的“参与式民主”等理想归为不切实际的“幻想政治”(Phantasiepolitik),该理论是否在无形中关闭了对其他民主可能性进行严肃探讨的大门,从而将一种特定历史形态的民主(选举式代议制)永恒化了? 三、 萨托利的定位 将萨托利的理论置于更广阔的当代民主论争中,其立场与贡献将更为清晰。他的理论与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两大民主思潮构成了鲜明的对立: 1.对立于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萨托利的模型核心是竞争与偏好聚合。而以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协商民主理论,则强调公共理性与沟通对话。在萨托利看来,政治是赢得权力的博弈;而在协商民主看来,政治的核心是通过理性的公共审议,达成可被接受的共识。 2.对立于参与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萨托利对大规模“参与”持高度审慎甚至怀疑的态度。而以帕特曼为代表的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则认为,参与本身具有教育功能,是培养民主公民、实现个体发展的核心途径。二者的分歧,根植于对人性的不同预设,以及对现代社会规模与复杂性的不同判断,我始终认为萨托利是一个与霍布斯一样看待世界的现实主义者,如同他在书中最后写到: “我们正在追求着互不协调、互无联系的目标,我们是在盲目地追求,因此正处在一个制造——从最低限度说——完全无法控制的不祥的超载状态的过程中。我所说的五种趋势中,最令人沮丧的事情显然是使它们得以产生的那种精神迷雾。如果对风险和成本、对委员会统治和多数统治、对适当的规模和后果的性质一无所知,我们能够理解政治吗?我想是不能的,但为此而做的和说的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开始认识到——在繁荣的民主制度中——我们的日子正在变得入不敷出。同样,甚至更可悲的是,我们的生活态度正在不顾我们的智力水平和我们对自己行为的理解力。我们越是投身于重建主体政治的事业,我就越是担心我们是一群低劣的江湖术士,我们正在把政治变成一场结果为负数或结果甚微的大游戏,一场我们全都注定要输掉的游戏。” 综上所述,萨托利的《民主新论》是一部充满洞见但也并非无可指摘的杰作。不同于达尔在《论民主》笔下的积极、乐观主义色彩,萨托利以一种冷峻、审慎甚至略带悲观的笔触,为自由民主制度进行了最强有力的辩护。他所描绘的民主,不是通往水草丰美之地的地图,而更像一部精密、脆弱但仍在运转的机器,需要时刻警惕概念的混淆、民粹的诱惑与理想主义的超载。 它不提供廉价的慰藉,只提供清醒的认知,任何对民主抱有严肃思考的人,都必须经过它的打磨,才能在理想的激情与现实的约束之间,找到一个更为坚实、也更为审慎的立足点。

★★★★★

“这位正在喝绿茶的女同志你好,我不是专家教授,请你也不要圣母白莲,干爹托我问一下:农民找小姐犯法吗?” 一句看似平淡无奇的话,包含了多少个被毁掉的词! 对于这类对词语的误读,乔万尼·萨托利尤为愤慨,并高大上地以“民主”为例指出,如同“美女”可以用来称呼所有女性一样,“民主”这个词也被毁掉了!“民主”一词如今已然变成了一个无所不指、广受赞誉的词语。他要以此书为民主正名! 这本《民主新论》分为两卷,第一卷《当代论争》主要讨论了过去几十年民主观的混乱;第二卷则讨论了几千年来民主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在我看来,本书可分为两大部分:论证和批判。从黑格尔开始,马克思、克罗齐、莫斯卡、帕累托、曼海姆、罗素等人均成为了作者批判的对象。这里仅简单整理了作者论证的结果部分。必须指出,作者的论证过程是极为精彩的,有兴趣的可以自行阅读。 萨托利指出:“民主”这个词同时要求一个描述性定义(是什么)和一个规定性定义(应是什么)。但是,民主一词仅把我们带向一个规定性定义,却没有恰当地描述民主这件事情。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不是伦理概念。此外,权力不是自由。权力永远是控制他人的力量和能力——其中包括左右他们的生活和置他们于死地的力量。民主以“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代替了“一切权力来自上帝”的信仰完成了实际的权力转移。 现代民主制度取决于(1)有限(受限制的)的多数原则;(2)选举程序;(3)代表权的转移。 有限多数原则的核心是:民主是一种受少数的权利限制的多数统治。只有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权利,才能维护民主的力量和机制。 M.博兰切利说:“政治应是现实主义的;政治也应是理想主义的。这两条原则相互补充时为真,相互分离时为假。” 萨托利一针见血地指出,威胁着民主的不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而是“劣等的现实主义”和“劣等的理想主义”(即“至善论”)。 萨托利将法国式的民主视为理性主义民主,它是以演绎、论证建立起来的;英美式的民主则视为经验主义民主,它是由反馈和归纳而产生的。 以严格的演绎方式从人民权力的前提推导下去,便会得出(1)真正的代表是并且只能是比例制的代表;(2)议会必须是被代表的主权的真正所在地;(3)政府只能是(如这个词所示)“执行机构”,即先于政府意志的意志之执行者。 英美的民主制度没有服从这种“必然”是因为它们是经验主义的民主制度,是根据一些经验建立起来的,这些经验是,行之有效的政府才是重要的,议院制是功能不良的制度,比例代表制可能引起的问题更甚于它所解决的问题。 在第四章,萨托利狂批至善论和乌托邦,他引用赫尔德林的话说:“正是人类要把国家建成天堂的努力,使国家成了人间地狱。”萨托利反对革命具有创造性,他认为“不是因为革命行动本身具有内在的创造性,而是因为它使本来受到阻碍的创造力获得了解放。只有人们在革命之前就明白革命之后做些什么,革命才能创造一个更好的政体。革命的创造性有赖于对一个合理或至少是有利的替代世界的展望。” 选举必须是自由选举,舆论还必须是自由的。没有自由舆论的自由选举毫无意义可言。 程序的共识,尤其是对解决冲突的多数原则的共识,是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就引出了多元主义,在多元主义的社会和历史观中,异见、反对派、政治争论和竞争等概念,都获得了正面价值和作用。多元主义不管是什么,它首先是对多样性的价值的信念。相信多样性而不是相信冲突。它基于这样的原则:无论自称为正确或真理的观点是什么,它必须经受批评和异议,并且由此才能获得活力。 国家是否控制着一切社会化工具和一切传媒——“控制”意味着只允许一种声音,国家的声音。使相对独立的公众舆论得以存在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两条:(1)一个不属于灌输制度的教育制度,和(2)一个由多元的、不同的影响和信息组成的完整结构。 关于选举式民主,萨托利强调:选举不制定政策;选举只决定由谁来制定政策。选举不能解决争端,它只决定由谁来解决争端。选举只从含糊的意义上说明了如何统治,它主要是确定由谁来统治。这就意味着在选举式民主论中,选民不承担理性的负担,它已被转给了他们的代表,从而也转给了代议制民主论。选举式民主论认为(1)民主要求以独立的公众舆论为先决条件;(2)它通过选举,支持得到同意的统治;(3)这种统治又反过来对公众舆论负责。这一结论只在下述假设的范围内才能成立:人民是作为选民,亦即从选举权的角度,行使他们的权力。 参与是微型民主的本质,但让民众全面参与统治的直接民主在大团体中是不现实的,即使是公决式民主由于没有“辩论式的参与”也不可行,只有包涵选举制的代议制的间接民主在如今才是可行的。 公决式民主的缺陷在于,它是一种加剧冲突的结构,它不但是制度上的“多数专制”的完美体现,而且是它的最不明智的体现,因为它纯粹是机械的。在选举式民主中,人们在投票中是否理解需要解决的问题无关紧要。而在公决式民主中,一切都取决于人民在参与按下屏幕的按钮时是否学会了如何参与决策。 民主制度依然是“被统治的”,但是在西方的民主政体中,公众舆论是独立的力量,另外选民的权力是有效权力。萨托利提出两个提示:第一,煽动不是教育;第二,统治者权力减少,并不意味着被统治者的权力增多,反而可能意味着混乱。 汉密尔顿说:“给多数授予全权,他们就会压迫少数;给少数授予全权,他们就会压迫多数。”所以要设法避免把“全权”只交给多数或少数,而是把它同时交给多数和少数。 萨托利则指出: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有三项重要的、受背景制约的含义:宪政的;选举的(投票的);社会的。 在宪政背景下,关键是少数而不是多数。这一背景下的问题是少数或各少数派必须享有反对权。 在选举和投票的条件下,论证就完全改变了方向。这里的关键绝对是多数原则,即理解为一种游戏规则的“多数”。 多数一词的社会含义,就是托克维尔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所称“多数专制”的含义。社会专制是先于民主而存在的,它与民主并无多大关系。小城镇和村庄当然易于用他所描述的方式压制个人,但这只是“共同体生活”中令人不快的一面,是被公社和社区生活的理想忽视的缺陷。 讲了这么多,萨托利终于要给民主下定义了。 熊彼特将民主解释为一种方法。罗伯特·达尔把民主一词保留给“理想的制度”,而用“多头政治”(polyarchy,也作“多元民主”,对应“寡头政治”,在达尔看来,多元民主指的是“具有广泛包容性和自由化的政治体制” )作为其在现实世界的近似物。萨托利则认为“民主”属于现实世界,但把它的含义一分为二:规范的(normal)与描述的(denotative)。萨托利写道: 民主是以竞争方式录用领袖的副产品。大规模民主是一种程序或机制,它(1)带来开放的多头统治,这种统治在选举市场上的竞争(2)把权力给了人民,并且(3)具体地加强了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责任。 正如达尔认为的那样,多头统治的民主化的出现结合着两个方面的进步,虽然它们未必同时出现:(1)自由化或公开的争论;(2)包容性或参与。但是萨托利认为“参与”比“包容”更恰当。与此相联系,“自由化”也比“争论”更恰当。 没有“理想化的民主观”,就不会有现实世界中的民主。民主既需要现实主义(承认事实),也需要理想主义(施加于事实的价值压力)。 从描述的角度说,民主是一种选举式多头统治。民主描述性地定义为:一个由诸多控制集团在选举中相互竞争的、分权的开放系统。 竞争——多头统治式的民主论是一种描述性理论,它解释民主实际上如何工作和运行。民主应该是一个在当选的少数之间相互竞争的择优系统。它也可以同描述性定义结合起来,更简单地表述为:民主应当是一种择优的多头统治。 有些作者确实从横向平等意义上的“权力平等”(人民平等的权力)转向了“机会平等”,即以纵向过程作为前提的平等。但机会平等只指明了起点,并没有指明终点。 前述规范性定义是这样的:民主应该是择优的多头统治。现在可以用下列定义对它进行补充:民主应该是基于功绩的多头统治。把不平等的天赋拉平,不是公正的平等,而是不公正的平等。功绩上的(与能力对应的)平等有利于社会整体,缺点上的平等(平等地对待不平等)则是有害的平等,是有损于群体的平等。用罗尔斯的话说,“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得到如此安排,是因为(1)有理由期待它对每个人都有利,(2)它促成各种地位与官职向所有人开放。”如果事情是这样安排的,那么它将恰当地反映以功绩为基础的多头统治。 当我们面对作为统治系统的民主时,我们必然也要面对控制集团和领导集团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一种态度是,承认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承认权力集团的存在,并且它们无论如何还会继续存在。可以把这称为现实主义的态度。贬低能人统治,我们只能得到低能儿的统治;贬低择优,我们只能得到不加选择;贬低基于功绩的平等,我们只能获得基于缺点的平等。 明显的事实是,所有的民主政府都正在或多或少地失去权威,被它们无法处理的过多要求纠缠。我们生活在一个交通拥堵并受到双重压力的民主之中,它的特点是统治能力低下,它乏力于抵抗各种要求,它作出决定和贯彻决定的能力不足。一个只会向各种要求让步、只会屈从的政府,将变成一个极不负责的政府、不能尽职尽责的政府。代表不但要对人负责,还要对事负责。代议制本身包含着两个要素:回应能力,还有独立负责。政府越是为了讨好世人而损害负责精神,我们就越是有可能被错误地统治或失去统治。同样也可以说,我们越是沉迷于迎合,就越是需要独立负责的精神——这才是领袖的真正含义。 领袖是不是民主不可分割的要素。被定义为选举式多头统治的民主,并不以它来表示该体系的“出色”功能,因为选举中的竞争并不能保证结果的品质,它只能保证结果的民主性格。其他事情——该体系所输出的价值——有赖于领袖的素质(而不仅仅是他的迎合本领)。但是,领袖的关键作用虽然经常是得到承认的,在民主理论中它却只获得了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我对纵向的规范性定义的探索便是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我为此提出了一种精英榜样论和两个草草拟就的相互补充的定义,即民主应当是(1)择优的多头统治和(2)基于功绩的多头统治。我们近来对精英的贬低或惧怕就是不合时宜的,它使我们看不见眼前的问题和危险。我们越是无视民主是一个统治系统,我们的处境就会越糟,就越是摆脱不掉这种处境。 给赋予了民主两个定义之后,萨托利紧接着讨论了“民主不是什么”,以对比的方式批判了威权主义、极权主义以及独裁等政治形式。对比法不但证实了选举——竞争定义的重要性,而且得出了了民主统治是一种非一人独裁的统治,由此民主有了相互一致而且相辅相成三个定义: 1、竞争的——描述性的理论:选举式多头统治的民主 2、规范性定义:选择性多头统治的民主 3、对比性定义:民主就是非一人独裁。 非一人独裁(即民主)的含义是,权力将受到限制,受到约束,根据驯服它的需要尽可能成为多元统治。 在本卷的最后一章,萨托利直接从区分四种决策入手讨论民主:(1)个人决策;(2)团体决策;(3)集体决策;(4)影响到集体的决策。 以两个十分简单的分析工具加以处理:(1)决策成本;(2)集体决策带来的风险。然后又讨论了三个因素:结果的类型、决策背景以及偏好强度。由此引出作为作者心中最优决策团体的委员会的讨论。作者的结论是: 许多甚至大多数决策既不反映多数原则(即使清点过票数),也不反映全体一致原则(即使决定是全体一致通过)。 最后一节,萨托利将时代对民主的误解又总结批判了一遍。 在“译者说明”中,译者写道:“对此(作者的错误),相信读者能够加以批判分析。我们译出此书,仅供国内学者研究参考。” 我也要在最后加上一句:对于萨托利的胡说八道,相信书友们一定能够明察秋毫、洞若观火、一望即知、洞烛其奸。我写下此书评,仅是为了供大家思考批判。 好了,言归正传。同志们,你们对于这些年被毁掉的那些词持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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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高估我自己了,像这种关于民主理论问题的书籍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的难点,普通读者的话,真的门槛太高了,因为思想根本就跟不上。 不过,总归还是有所收获的。就比如讲,人民主权中的“人民”是界定在哪个范围,作者给出的定义就解释的很好,人民是由多数加上少数组成的,谁也不能绝对排斥谁。还有,民主是什么,民主就是符合民意的程序。民主制度是什么,就是有限的多数原则,选举程序,代表权转移。当然,谈民主就不能离开人民主权,平等和自治。 本书的后面有些句子和理论真的很经典,值得摘抄。比如作者说 “从什么意义上说人民在统治呢?只有“government for the people”(民享)是不含糊的,“民享”明确地指为了他们的好处、他们的利益、他们的福祉”。 “每一项政策都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混合物”。 “理想既是可实现的,又是不可实现的”。 “如果在革命之前不存在重建的潜力,新的积极建设(即重建)也不会随革命而来。革命行动之后能够发生的事,在革命行动之前也必须存在”。 “按我的标准,比如说有一百万示威者推翻了一个政府——即使不是一种政体——而上千万公民躲在家里以保安全,这种情况同民主毫不相干”。 “一般来说,对比定义法是最容易的方法。什么是白?是黑的对应词…对比词是相互排斥的,但不一定绝对排斥,它们允许第三种可能性,即中间状态,如不大不小,不冷不热,不穷不富”。 “我们只好得出结论说一切现存的政治制度都是民主制度…能用自由选举把斯大林或希特勒赶下台吗?不能。美国总统能受到弹劾吗?能。在苏联有多党竞争吗?没有。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呢?有。现在不难看出,“一个民主政体民主到什么程度”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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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这个平台,真的方便写书摘吗?总之我会推荐给亲朋好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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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关于自由与民主的入门书之一

书籍信息

作者乔万尼·萨托利
译者冯克利,阎克文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8-01
ISBN9787208130135
分类政治军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