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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法律(中文版) 封面

牛津通识读本:法律(中文版)

雷蒙德·瓦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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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万字总字数
¥19.99定价

内容简介

法律是社会的构成基础。它保护我们的权利,强制我们履行义务,为几乎每一个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设置了规范框架。罪犯获得惩罚、受害者得到补偿、合同得以履行,这些不过是现代法律体系一小部分功能的体现而已。法律致力于实现平等,促进自由和保障安全。虽然法律体系触及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艰涩的术语、古旧的程序、冗长的法律渊源和法庭审判使得它只被极少数人所理解。《法律》阐释了主要的概念、术语和程序,不独关注西方的法律传统,也审视了其他法律体系(比如习惯法和宗教法),并指出在全球化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现今的法律体系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读者书评

★★★★★

有意思的是,瓦克斯在其《法哲学:价值与事实》与这本《法律》两部读本中的前言中,都提到了:他妻子的话就是法律。 因为,在他看来,他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就是由法律缔结起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当然是基于感情之上的,在法律的话语权下,这才是合法的! 因为他认为,法律是社会的构成基础。它保护我们的权利,强制我们履行义务,为几乎每一个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设置了规范框架。 法律致力于实现平等,促进自由和保障安全。如,罪犯获得惩罚、受害者得到补偿、合同得以履行,这些都是法律体系的功能体现。它触及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是,关于法律的术语、程序、渊源和审判,只被极少数人所熟悉或理解!本书阐释了法律的概念、术语和程序,关注了西方的法律传统,也审视了其他诸如习惯法和宗教法等其法律体系。当然,也指出了现今法律体系随着社会发展将面临新领域、新标准、新价值观念等前所未有的挑战!

★★★★☆

很通俗易懂的法律科普读本,能将法律起源、普通法、大陆法、法律发展至今所遇痛点及未来隐患浓缩到500多页里,也是高效率,不过可赞叹的还是作者一以贯之的谦卑:并没有将法律置之于庙堂之高的地位,明确指出这一学科乃至这一行业对解决社会问题的掣肘之处:道德与法律约束边界的不明确,也反复查找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终将消亡的现实证据,是至今看过通识读本中的良心之作。

★★★★★

一个人需要开卷才知,法律所蕴含的种种层面,是怎样适用于在人类可能的活动范围内所能够想象出来的每一种行为:哪些行为是他必须为自身、邻居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去履行的义务,哪些行为他有权利去实施,哪些行为他有权利让别人为了他的利益去实施……在这样一个知识库内,他或者任何其他人所服从的整个义务体系得到了记录与展示,可供人阅览。 杰里米·边沁,《法律总论》,第19章,第10段;引自杰拉德·J.帕斯 特玛,《边沁与普通法传统》(牛津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48页 仍然想要盛行持久,那么法律必然不可或缺。 通识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人有意识地经历人生,让人追问并界定自身所有行为中固有的意义:通识教育,使人勇于剖析自我、批评自我,从而看顾好自己的生活,在渐次展开的人生画卷中游刃有余。 ——德鲁·福斯特(哈佛大学前校长)

★★★★★

粗略的阅读完这本书,深感法律基础之浅薄,法律虽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我们若不用心感知,将始终难以发现其存在的踪迹,但任何概念的领悟均需生活实践的体悟,若无法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终将会在理论的海洋中溺亡,对于法学知识的学习,以亚里士多德对知识门类的分类,即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我更倾向于将其放入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交叉范围内,理论如下: 1.在当今时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若无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获得与劳动力相符的回报,那么此学问终将没落。法学若始终为一门纯粹的学问,则其所解决的问题将停留在形而上的世界,那么这一门学问就属于个人的学问,而非社会的学问。 2.法律现象是对现实生活的一次抽象,其所使用的手段如自然科学对自然现象所使用的手段一般,对实际现象进行法律的概念化,使其得以进入法学的理论世界当中,进而根据现有的法规进行审判,但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自然科学的概念是对实际现象中的各对象理想化,即为问题的解决,摒弃感性的成分,将其抽象成理论模型,且因自然科学概念的确立,是基于理性的因素,则能通过定义将概念严谨化,但这一方法成立的基础是其所解决的对象为无人之本性的物,但法学的主体始终为人,是解决人在实际生活当中所产生纠纷的一种手段,基于此认识则对于法律现象中的概念抽象是否合理,是否严谨,便有待商榷。 3.法律始终为实际生活服务,根据纠纷产生的背景,我们制定了各种法规,对于法规中的法律概念的理解,我们应将其放置于实际案例当中,以期在案例中寻求概念的位置,从而不断加深法律概念的理解,感悟法学思维的运用。

★★★☆☆

学习了一点普通法系的知识 法律是社会体制的一部分,对法律的思考通常涉及社会的某个方面或多个方面

★★★★☆

很不错的法律入门图书,重点介绍了西方世俗法律传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结合案例分析,让普通人也能够看懂不同法系下的各种判决。

★★★★★

世界依然没变。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E.P.汤普森曾以有力的、华丽的词句为法治进行辩护。“在这个危险的世纪里,权力掌握的资源和骄妄程度日益滋长,因此拒绝承认或者蔑视(法治的)优点,是个错得让人绝望的智识论断。更加重要的是,这是个自我实现的错误。它鼓励我们放弃对于恶法和对于与阶级紧密联系的法律程序的斗争,让我们在权力面前解除自己的武装。这相当于抛弃我们围绕着法律和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斗争的全部遗产。一旦这种斗争的延续性受到破坏,民众就不可能不立即处于危险的境地…”

★★★★★

英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衡平法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以法庭辩论为中心的判例法国家,介绍了司法环节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大陆法系也有所涉猎。是浓缩版的法律知识读物。

★★★☆☆

我感觉这本书我很多时候都处于一种无厘头阅读的状态,就是我不知道我到底在读什么,读了些什么。除了个别有记忆的点,大多都没有在我的脑子里留下印象,也有可能因为我读这本书时思维常常处于一种放空状态的原因(但也确实很难集中注意力看)。读到后半部分,我突然想起作者好像在开头就介绍过他写这本书是为了简短地介绍法律?再结合其目录我突然就反应过来这本书有点类似于一个科普读物,挑选了法律制度和其衍生体系中的主要的制度、角色等来进行介绍。总的来说我感觉它确实会更适合一些外行人和初学者阅读,但是由于它真的有点像一种分章节的科普读物,给人一种类似于看字典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读不下去不必强求,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因为里面讲的东西很多别的地方都会讲,只是偶尔可能会碰到一些“原来如此”“还有这一回事”的刺激点。

★★★★☆

主要分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重视判例,以更高级的法庭的同类判决为依据。所以法律条文更简洁抽象。它们先在法庭用判决对“原告”实施救济,再以此次审判为依据主张某权利的存在? 大陆法系通常有尽可能全面的法律条文。并以法律为依据主张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实施救济? 几乎没人认为法律能解决一切冲突,甚至有人对广义法制本身的作用及发展表示怀疑。

书籍信息

作者雷蒙德·瓦克斯
译者殷源源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4-01
ISBN9787544755054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