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查德·梅比
山羊豆、牛膝菊、金盏花,还有萹蓄、牛蒡、猪殃殃……在你眼里,它们是怡人的闲花野草,还是可恶的农业公害?是原野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生命力象征,还是花园里离经叛道的麻烦制造者?理查德·梅比被《泰晤士报》誉为“当代不列颠伟大的博物学作家”,在他笔下,杂草不再是园艺爱好者的敌人,而是机敏顽强的漫游者,是年年岁岁与我们照面的邻人,是自然与文明、野生与驯养交汇处的游民,是饱受严重污染摧残的大地向人类发出的警示。路边毫不起眼的杂草,让我们学会如何在自然的边界上生存。《杂草的故事》由著名装帧设计师朱赢椿耗时两年打造,内附24帧精致彩色插图,准确地还原了植物世界的丰饶与野性。
理查德·梅比是一位非常多产且备受尊敬的,英国自然作家博物学家和文化历史学家。他著有许多关于自然,植物,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书籍。我不喜欢用顿号所以没有用,让让我吧。目前翻译过来的目前只有四部,分别是《树的故事》《吉尔伯特·怀特传》《杂草的故事》《心向原野》。至于原版可能在这边并不知名,但是我想您可能听说过他的那本著名的Flora Britannica(1996),也就是植物大英百科全书。 推荐的话还有Food for Free(1972),非常著名的英国野生食用植物指南,其最畅销作品之一。最近翻译过来的还有Nature Cure (2005),也就是上面的《心向原野》。一部半自传体作品,讲述自然如何帮助理查德走出抑郁症。他的作品目前能找到21本其中博主大概读过12本,所以如果需要目录可以找我。或者电子书也可以帮忙找,不过我强烈建议购买实体书或者去亚马逊买正版。注意大部分没有翻译。 说回来《杂草的故事》,你永远可以相信英国的博物学。翻译得很好,原文更是幽默风趣。最初在中学阶段,于文林街地下大象书店购入,那时候身体状况还能喝咖啡。可以说轻轻推手彻底改变博主对杂草和生命的态度。对的,对待生命的态度。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倾向于从可用性的角度出发,将杂草简单地定义为优点还未被发现的植物。这个定义给得既慷慨又友善,暗示即便是已被定罪的植物也还有翻身的可能。 主要讲了几种杂草,或者说有花有草:风茄,千屈菜,田旋花,夏枯草,宽叶车前,牛膝菊,牛蒡,宽叶羊角芹,榕叶毛茛,喜马拉雅凤仙花,一枝黄花,山羊豆……好像我这代人的弟弟妹妹这一辈开始和自然都有些断层,而我们也只是智能手机普及之前的童年阶段得以接壤这份生命。第六章有一段:他所熟悉的这片栖身之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大片的农田被拆分并围上栅栏,零星分布在私有农场的夹缝中。溪水被截流,以便将新的排水沟建得直直的。道路被改建得更加笔直或是被封锁。 不知道千禧年那段出生的大家有没有在科学课和微机课做过贯叶泽兰电子小报,有时候还会让我们观察记录紫斑环蝶。看书过程下楼就能看到书里的主角们,可以顺路摸像三尖树科幻末日故事,也可以回那个年代送书下乡工程,本草纲目勾勒的童年。二十年前农村还有很多田埂,拿着图谱奔跑,去采摘药草。记忆里总在自然里抓鱼摸虾,爬树,学插秧,割二道谷,除草,偷石榴,偷桃子,遛狗,抓小鸡,种花生,拔红花…… 语言有很多人想要寻找的浪漫和平静:阳光里仿佛能把风烤暖的通透虞美人,以及博主念念不忘的侧金盏花,我记得它像世纪之初胸前的勋章。这种温良治学老友感上次好像在二十三年前一个观鸟爱好者身上见过,说起来有点怀念。约翰·克莱尔的《悠闲》(1825年)写:我捕捉着辽阔田野上的缤纷颜色,一块块不同颜色的作物,像一幅地图;古铜色的三叶草正盛放;晒成棕绿色的是熟透的干草;颜色略浅的小麦和大麦与放着耀眼光芒的黄色田芥菜混着;鲜红的玉米穗与蓝色的玉米棒如同落日晚霞,绚烂的颜色饱满地洒向整片土地;农田笼罩在这摄人心魄的美丽之下,不知如何是好。 文西 25.6.10 23:33
什么是“杂草”呢?世界上原本没有杂草,一切生物都是平等的,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在农耕文明时代,被驯化的植物就是庄稼,是为人类服务的,而妨碍庄稼生长的、野生的植物则被称为“杂草”。人们是以自己的好恶来定义植物的。 追根溯源,遍布全球的有害物种的迁徙都与人类的活动息息相关,帝国的扩张、殖民、全球贸易和园艺的发展等等,为植物的多样化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我国,入侵植物已成为生态的灾难,水葫芦、薇甘菊、紫茎泽兰和白花鬼针草、小飞蓬、葎草等泛滥成灾。这些都是国际贸易的附属品,它们轻而易举的攻城掠地,蓬蓬勃勃的繁衍生息,有的甚至除草剂都奈何不了它,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作者在讲述“杂草”发迹的同时,也提出了人类如何与自然和平共处、理性的对待其他生物的问题。人类只有摆正自身的位置,才能有敬畏之心,理解自然,融入自然。这是一本有哲学思考价值的科普书,值得一读!
一部杂草变迁史,勾勒出一幅野生植物大狂欢的图景。 《杂草的故事》(Weeds)的作者理查德·梅比是英国皇家文学学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一位博物学家。在这本和植物与生态有关的著作里,他想告诉我们:野生植物的身份因人类对自然的改造而发生着变化,杂草是人类硬要把自然世界拆成野生和驯服两部分所造成的结果。在认识杂草的过程中,我们最应该做的是反思人类自身的行为。 《杂草的故事》是梅比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博物学作品。作者在这本书中着力挖掘杂草在人类文化中的痕迹,和读者探讨了几个问题:杂草的定义、杂草的扩散、杂草与人类的关联、我们对杂草的认知。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书,作者英国皇家文学院博物学者 理查•梅比。 内容是关于我们身边的杂草,我们认识几种呢,能知道它的来历和习性吗,它们为什么成为祸患侵扰生活?它们真的如此让人“讨厌”,需要赶尽杀绝吗? 人们对“杂草”最熟知的定义———“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人们希望哪些植物生长,提供食物和观赏,另一些植物则视为杂草,被驱逐到边缘地带。 然而通过研究,杂草的入侵泛滥,是由于人类文明的推进,自私的引进,贪婪的种植,野蛮的战争。归根结底是人类自己有意无意范下的错误。 杂草不断演化着自己,努力适应环境,在任何可以生存下去的方———只为生存繁衍。“好”和“坏”都是人类的视角。 “ 杂草们快速、机会主义的生存模式意味着它们的角色——它们的所作所为——是去填补大地的空白空间,去修复几百万年来被山体滑坡、洪水和森林大火自然破坏的植被,以及如今被侵略性农耕和严重污染摧残的植被。在修复的过程中,它们稳固了土壤,保持了水分,为其他植物提供了庇护,也开启了植物演替的过程以形成复杂稳定的植物系统” 。 结论:“对待杂草时,可能正确的理解和适当的妥协比清除它们更有利于我” 这就是书友提到的“第三者体系”吧,审视自身。
被书名吸引的,植物的魅力在他笔下栩栩生辉,每一株草在普通人的眼里是杂草,在他的眼里却是美丽的。一段段简短的故事,讲述着杂草是如何释放生命的奇迹。有些植物为人类解除病痛功不可没,有些植物被人类端上餐桌共享美味,也有一些被插进花瓶欣赏。走进自然,杂草丛生的丛林,寻一株幸运草,感受自然带来愉悦。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爱上了观察小区里、上下班道路两旁的植物。 不再只是被高大的、美丽的、开花的植物吸引,也开始爱看那些在修剪整齐的绿化带里突然旁逸斜出的花草,那些贴着地仔细看也很独特的植物。 因此认识了许多之前忽略的植物,最近的生活也因此多了不少乐趣,又一个读书带来的好处! 回到这本书,喜欢作者从头到尾传达的观念:杂草只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求给植物做的分类,而不是它们真的无用或有害。 人类把大把精力放在痛恨杂草铲除杂草上,不如寻找和植物共生的最优方法。 看书里写到许多植物的生存智慧和策略时,时常会想到自己,越来越明白像野草一样生长是句多么蕴藏力量的话!
我不是很喜欢植物学,读过四五本,意图作为博物路上的一个方向,但最终发现自己还是不那么喜欢。我也喜欢森林喜欢花朵,但更多的是喜欢一种和谐和生机勃勃的生态景象,而对于具体是什么花朵,树木的名称和习性,哪怕看了不少植物学上的书依然不感兴趣。 这本书如果只是植物学上的科普书籍,我大概率是不会给出书评的——因为看的匆匆忙忙没有什么咀嚼的余地。但这本书好在给出了我非常喜欢的生态观念,同时还引入了不同植物在不同历史时期中文化上的隐喻,这些都是我非常喜欢的范畴。可以说,这是少有的在文化、部分植物、生态层面上试图打通的一本尝试佳作,它尝试给出真正的自然的定义,通过对文化偏见和粗暴对待而不愿意深入了解的普遍情况进行温和的批评(即使是批评也让人感到很舒适),而表达出一种人和自然之间的应该如何相处的方向。这不论对于成年人,还是对于孩子,都是非常好的一种观念:你只有尽可能的了解你的格物对象,你才能与他们实现更大可能的和谐相处。而好奇心、思考和探索,恰恰是这个过程中人类持有的最有力的武器。
对一般人而言,也许搞不清楚花椰菜和西兰花的区别。对我这种去菜市场次数只有两位数的人而言,分不清楚葱和韭菜的区别。and油麦菜和菜心、芥菜、西洋菜、菠菜的区别,我认识的只有通菜(或称空心菜/蓊菜/竹叶菜/water spinach)。 五谷不分的此类问题我通通不放在心上(等有耐心买菜的年纪再考虑不迟)。怎么定义杂草呢?不讨人喜欢,未经驯化,不好吃也不好看的植物吗?好吧还有专门写杂草的书,真是很好填充了市场空白。我就喜欢这样的翻译书。无用但有趣味,还不是一般人有资格写的(作者来头起码得是植物学家吧)。书买了,还没看,就是想写个书评~
这本书是为杂草辩护,建议我们理性地看待这些植物。我们对杂草的定义,就是杂草背后的故事,从观赏植物到可怕的入侵物种,从粮食或药物,跌落到遭人嫌弃的有害植物,我们定性为杂草的这些植物,并不一定多么有害,只是出现在了错误地点,人类赋予了它们这个标签,妖魔化它们或是接受它们完全取决于我们。会因自身利益做出不同的判断,也会随着时间推移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有时还会带着审美上的爱国主义——这些侵入者哪有土生土长的花花草草可爱!如果说带毒性的植物引起人们的厌恶还说得过去,赋予植物人的品性或缺陷而厌恶就难以理解了。 似乎“杂草”一直都没法有官方的定义,也没有植物学或者生态学上的定义,虽然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能列出一份名单。侵扰了我喜爱的植物,就有权站在正义的一方,横加批判和指责。 作者带着欣赏的态度看这些植物,感受它们从废墟中重生的力量,感叹这与努力工作的我们多么契合。霍普金斯的诗句写道“让野性与潮湿留下,愿杂草与野性长存。”鲁迅的《野草集》也是如此,杂草/野草总能象征着不屈不挠的精神,固执顽强,离经叛道。 作为人类的老朋友,杂草曾发挥许多作用:打磨工具,制成日用品,承载了文化记忆。 同时,这也是一本思索环境,思考人与自然的书,超级杂草的猖獗,是人类自己造成的!人为地铲除其他植物,使植物失去了可以相互制约保持平衡的物种。 甚至还在这本书里看到一点点哲理和诗意,植物一部分被人类驯化掌控繁殖,一部分依旧住在自己的领地,这种平衡却在杂草这崩塌了,野性闯入文明,而原来驯服的物种叛逃,各种各样的事物从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文化,都会让双方不知所措,但有时也能带来新的契机,作者将这比作我们对外来人口的态度……真是很有趣呢。
《杂草的故事》(Weeds)的作者理查德·梅比是英国皇家文学学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一位博物学家。在这本和植物与生态有关的著作里,他想告诉我们:野生植物的身份因人类对自然的改造而发生着变化,杂草是人类硬要把自然世界拆成野生和驯服两部分所造成的结果。在认识杂草的过程中,我们最应该做的是反思人类自身的行为。在这本书中,梅比虽然讲述的是英国的杂草故事,但在城市化、全球化的进程中,这些观点和故事对中国的读者也有着同样的意义。我们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学着欣赏杂草,跟着杂草探究历史和文化,也从中感悟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